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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广场加盟协议书

美食广场加盟协议书



第一篇:美食广场加盟协议书

美食广场加盟协议书

甲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委托策划、招商、运营等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协议书:

一. 加盟标的物

乙方将委托给甲方策划招商运营。

二. 加盟时间

委托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 加盟事项

工程方面: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美食广场里厨房用电工具的技术数据、强弱电、布线、监控、上下水、排烟、排气、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的问题指导。

规划方面:美食广场的整体规划、各品种规划、售卡POS机、销售结算等软件系统建设吗(软件硬件收费)

招商方面:招商政策的制定、参与租赁合同拟定、商户的筛选及把关。装修方面:装修设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参与共同研究审核确定,装修监管有甲方负责,装修结束后甲方自行验收。

管理方面:协助建立相对完善的美食广场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架构及数量的确定。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并负责开业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开业后进行一个月的跟进管理。

四.加盟给予支持标准

提供各种排烟、排气、排污等方面能够满足营业需求的技术数据。美食广场整体功能性等方面在美美地美食广场的基础上达到规划布局合理性上更加完善。

五. 加盟费及支付方式

加盟费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签订加盟协议书后,乙方支付甲方60%的佣金,甲方收到上述佣金后需马上进入现场开始工作,美食广场开业时乙方支付甲方35%的佣金,美食广场开业满一个月后,甲方退出前,向甲方支付剩余5%佣金。

六. 权利和义务

1.技术方面:由甲方负责全程技术条件的设定,乙方负责完成各项工作。

2.协调方面:乙方承担与工程、设备、装修、招商等各部门协调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整套的工作流程与计划标准,由乙方负责实施完成,甲方指导完成。

七. 违约责任

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后,如乙方不按规定期限支付甲方佣金,乙方除应如数支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六万元。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协议条款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一)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第二篇:美食广场管理制度

美食广场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开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盖上,使之缺氧而灭,锅盖不密封时,立即用酵粉或食盐倾入,并关闭电源和煤气阀。

4工作时切勿吸烟或随便放置未熄烟头;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燃气筒钢瓶,禁止使用和存放;

7.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会生热起火,应及时注意检修;

8.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份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维修,发现电线走火时使用多个电器。

10.使用煤气炉、煤气管线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装置;

11.煤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2)断绝煤气之源(3)降低周围温度(4)断绝空气供应

12.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13.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费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灭火器扑灭。

14..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正确的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防水栓要经常检验,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另外,经常进行太平门、安全梯的安全检查。

第三篇:合同样本-美食广场

合同编号:

美食广场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在甲方的 美食广场内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位置及面积

1.1 位置:依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市(以下简称本广场)层 区 号的经营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于乙方做经营使用,乙方愿意承租该场地。

(具体位置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位置平面图。)

1.2 面积:乙方承租该场地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在签订协议前已充分了解店内情况及周边环境状况,店内已有的柱子、消防栓、配电箱、井道门以及上下水管等设备设施均不影响该场地租用面积的计算。乙方对本协议的面积没有异议。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 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场地仅限于经营:,品牌,经营品类(乙方具体经营产品及价格详见本协议附件)。乙方承诺该场地及用于上述经营范围。

2.2 乙方需变更租赁场地经营业种、范围或品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部分或全部租赁场地经营业种、范围或品牌的,视为违约,乙方须按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平方米(按租用面积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3乙方租赁甲方的商铺从事经营行为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因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自行缴纳。

2.4 除本协议约定外,乙方的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为超出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以及装修期

3.1 租期:本协议租期为 月,即自 年 月 日起—-年 月 日止。租金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

3.2 乙方的装修只能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时间内进行,乙方应承担装修期间的水电等能源费及因闭店后施工产生的公共区域照明费及甲方安管、保洁人员加班

费(以甲方公布的统一准执行)。乙方装修产生的垃圾即不得堆积在本广场及租赁区域内,也不得随意外排。3.3 续约:

(1)本协议期满,双方如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 须在本协议期满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续约,经双方协商,最迟于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重新签订续约协议。若乙方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内,未做续约书面通知,甲方有权对该场地重新招商(包括在该铺面张贴、悬挂招租广告,带领意向承租人进入铺位参观等其它方式,乙方不得拒绝和阻挠。

(2)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协议自动终止。若甲方同经营场地所在物业的合约结束,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结算 4.1.租金:

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租金支付方式:,乙方签订该协议当日,须将年租金 元,支付给甲方。4.2.管理费用: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办法收取广场管理费和公共费用。年物业费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物业费支付方式: 乙方须将本租赁的物业管理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3.税金及工商管理费: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负担应缴税费。乙方为开业所发生及经营中所发生的各种工商费用、营业税(乙方须按照全部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及其它税费由其自行负担。

4.4.本协议未作说明但实际发生的其它费用,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5.其它约定: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须于本协议签署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元整(RMB)。

5.2 本协议期满 个月后,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损失、出现消费者投诉,或因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损坏租借器具等而产生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租金、物业费、广告宣传费等任何费用,乙方现同意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无需通知乙方。

5.3 如在租期内履约保证金少于前述第4.1条规定的数额,或第4.2天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7日内补齐。

5.4 在租期内,因乙方原因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撤场,则无权收回已支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5.5 提前终止本协议时,甲方有权继续留存乙方保证金,用于支付乙方撤场后可能产生与乙方有关的产品责任和其它责任费用。甲方对此款的保留期为90天。期满后,若乙方无需履行赔付责任,甲方将保证金余额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并提交支付责任费用的凭证。若需乙方履行赔付责任,则需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部分。

5.6 国家或行业规定其经营商品有明确质保期限的,甲方将于乙方租赁期满且最后销售的产品质保期满且无消费者投诉后一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经营责任

6.1 经营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变更部分或全部租赁用途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6.2 经营许可:乙方在本协议场地(店内)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下列证件并作为本协议附件备案(详见协议附件三): 1)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

6.3 营业规定:乙方应依法办理在甲方提供场地内的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其往来所有发票凭证应依法取得,需自备销货及顾客所需之发票。6.4 营业时间:

乙方的营业时间与甲方营业时间同步。双方均不得在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或暂停营业,也不得超时营业,否则每停业1小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擅自停业3日,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索赔。

第七条:设备设施与装修装饰

7.1 装修设计:甲方对租赁场地进行统一设计、装修施工。若乙方对租用区域进行设计装修,设计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以维持广场整体水平。发生变化或更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7.2 设施变更:若乙方对所租区域进行设计装修,必须提前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的安全。若甲方因整体需要需改动其设施时,乙方应协助配合。

7.4 乙方所在档口经营所需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但设备明细应经甲方确认。乙方自备设备需具备相应证书,如灶具需经煤气公司出具检验合格证件。7.5 设施维修: 1)甲方提供之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负担相关费用。

2)乙方提供之设备设施及装修出现破损的,乙方应自行及时修复,经甲方书面通知后贰日内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单位维修,以保持整个租赁区域统一形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设施、商品等损坏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7.6 双方经营协议到期后,乙方可以将自己投资的装修及现场的设备中可移动部分带走,但不能破坏现有之装修风格与基本设施,对不可带走的部分乙方不应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7 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需提前中断协议,乙方只能带走设备中的可移动部分,装修可移动部分不能带走,且乙方不应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7.8消防:乙方承租区内设施与建筑物内其它区域通道等必须无条件符合国家消防要求。

第八条:租赁限制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的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租、分割,或与他人互换使用。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 甲方负责美食广场总体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并定期与乙方沟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9.1.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美食广场的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以及乙方对美食广场有关的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建议、批评及整改意见,对违法经营情节严重或严重违反美食广场管理规定者有权进行处罚。

9.1.3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所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文件手续。

9.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与物业所有人沟通协调保证该场地内的水、电、煤气能源的正常供应,并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若因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结果由乙方负责。

9.1.5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卫生。

9.1.6 甲方应尽力创造平和、整洁的购物环境,使乙方的营业不受其它部门或个人的干扰。

9.1.7 甲方负责对整个美食广场场地内进行杀虫消毒与排烟管道清理。

9.1.8 向乙方推荐使用美食广场专用物品、原料、调料包及工器具。若乙方向第三方定购物品、原料、餐具需经甲方同意。

9.1.9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和现场进行检查,对乙方经营、卫生等方面存在与美食广场不协调的地方提出限期整改通知,并视情节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9.1.10 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的方案、价格、品质、计量等进行审核和检查,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9.1.11 甲方有权审核和批准乙方从业人员的资格,并建立乙方的人员档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乙方在美食广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美食广场的相关规定。

9.2.2 乙方保证在其营业场所内仅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营业活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经营场地租给第三方使用。

9.2.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在安全、管理、卫生、产品

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若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按管理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

9.2.4 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在营业场地内安装、移动、迁走任何装置或间隔物,或对场地进行任何增建或改建。

9.2.5 乙方的产品方案和价格须向甲方进行书面申报,经甲方同意并备档。9.2.6 乙方的店铺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要在颜色和格调上和 美食广场的整体保持一致。

9.2.7 乙方必须对所雇佣的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在进场经营前7日内将其姓名、简历、照片、健康证、外来人员暂住证等资料送交甲方备档。乙方对本档口从业人员进行调整时,若有增加或更换新人时,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备档。

9.2.8 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劳动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服装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使用甲方提供的统一服装,费用另计。9.2.9 乙方的代理人、员工、供应商或其它相关人员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若给美食广场(包括餐厅顾客或其他进入餐厅的人员)造成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对该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9.2.10乙方负责缴纳经营区域的水、电、煤气等能源费用,收费标准按主管部门收入标准执行,按月结算。

对营业场地内的水、电、煤气等装置和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告甲方。由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索赔、损失及诉讼等,由乙方负责。

9.2.11 乙方在营业期间自行负责其物品用具的保管,在营业时间结束后,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以上物品丢失或损毁。

9.2.12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地域或防火通道,放置任何物品,所有垃圾等废弃物应按甲方的要求放置至指定位置。

9.2.13 爱护己方营业区和整个美食广场内的物业,不得做任何损害上述物业 的事情。

9.2.14 若乙方对现有的设施和建设进行改建或增加,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自行安装、办理相关部门认可、同意安装的手续并负担由此发生的费用。9.2.15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计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需积极自行负责投诉的处理,承担赔偿责任、连带处罚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由甲方协调解决处理顾客投诉,乙方应遵从执行。其赔偿费用及甲方处理、调解而产生、垫付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9.2.16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场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 美食广场批准的产品和服务,或由 美食广场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 美食广场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9.2.17 积极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和有关价格优惠活动,遵守并执行 美食广场整体营销活动的安排,并承担合理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单方面的促销和宣传活动。乙方单方面做的广告宣传,应提前7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2.18乙方若要在本协议所指面积外增加安置招牌和标志,必须将其欲安置的详细位置、面积、形状等要求报甲方批准,甲方将对此收取合理费用,相关广告发布报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同时政府部门或其它部门依法征收的广告管理或

许可费用由乙方缴纳。

9.2.19 乙方可在其使用的营业范围内依法使用字号服务标识等项内容,但需具备有关合法的文件,如果乙方具有侵权或其它违法行为,乙方除自负法律责任外,并应赔偿甲方因处理上述问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

9.2.20乙方需自行承担经营所需设备、工器具及餐具等用品。如乙方因业种需要特殊款式,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自备使用。

9.2.21 为保障甲方商场统一形象,必要时乙方应使用甲方指定使用的统一物料用品。

9.2.22在双方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属于乙方的物品,并应将营业场地以良好、清洁、可供出租的状态交付给甲方。

9.2.23 乙方有权投诉甲方管理人员及员工,经甲方核实投诉内容成立,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处罚,并奖励乙方。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0.1 协议有效期内,若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难以执行,双方可以协商对本协议难以执行的条款进行变更。

10.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如国家政策调整、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疫情等)一方可提前2个月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请求,双方通过协商,经另一方同意后可终止本协议。

10.3 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之一,属于乙方违约且没有或不适当履行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而无须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场,赔偿甲方因终止协议而遭受的损失。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非法或超范围经营活动。

2)擅自改变甲方提供的营业场地用途,从事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范围之外的经营活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其全部或部分营业场地交予、转租或转让予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较为严重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损害消费者权益地行为,或虽属一般质量问题但导致商场声誉受损的: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电台或宣传媒介的批评报道或消费者投诉于消费者协会。或甲方被他人诉至法院等执法机构并经其机构决定或判决甲方承担责任。

5)违反《尚街里管理手册》规定,经通知与教育后,拒不改正者。

6)给第三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后,不积极协调处理,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的。

7)乙方因自身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8)乙方擅自停业或变相不营业。

9)乙方违犯本协议第六条二中规定的义务,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改正意见,不接受或不按期改正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向乙方追偿损失,直至终止本协议。

10)若甲方同经营场地所在物业的合约结束,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0.4 如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继续续约或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应于本协议期满之日起7日内或于接到提前终止协议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自有商品、设备全部撤离,费用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代为拆除、腾空、保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商品、设备或其它物品的损毁,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为保管的期限不超过20日,逾期甲方有权将代为保管的商品、设备和其它物品变卖,再扣除拆除、腾空、保管变卖所需费用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各项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后,余款退换乙方。乙方撤离时,应将本协议中乙方租赁甲方的场所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以完好(自然损耗除外)、清洁、可正常使用的状态归还甲方,否则,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10.5 不可抗力

1)凡因发生地震、火灾、战争、**、瘟疫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情,导致本协议的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允许终止本协议。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7日内书面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因此可以免除责任。2)因非双方原因或不可预见或不能改变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营业的,或本协议暂时终止的,双方可以免除责任,所产生的后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于一方经营活动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或因工作失误而给另外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及责任。

11.2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第七条一中条款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损失部分的赔偿。

11.3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二中条款的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甲方的损失部分。若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巨大损失的,上述款项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加赔偿金并诉诸法律。11.4如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没收,并可继续向乙方要求补偿不足部分。

11.5乙方不得雇佣甲方已辞职员工,甲方亦不得雇佣乙方已辞职员工。若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违反本约定,则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保险

议存续期间,甲方提供整个商场的火灾险。乙方自愿为所经营的物业投保其它险种。保险协议报甲方备案,其它险种的保险费用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主体关系

甲乙双方是两个各自独立的主体,甲乙双方享有各自独立的法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四条: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14.2 若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同意向所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特别条款

15.1为了维护大多数租户的利益,甲方有权依据本广场和区域经营状况,就乙方租赁场地的位置、面积、或业种进行调整。如乙方同意甲方调整的,需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因此造成乙方租赁面积增减的,双方同意按调整后的场地租金单价及面积结算相关费用

15.2 如乙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甲方调整的或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对该调整事宜未作出 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视为乙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本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交还该场地。乙方剩余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按其交换场地前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并无息返还,乙方同意甲方除此之外无需给予任何赔偿、补偿。

15.3非甲方原因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4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甲方的广告宣传资料、沙盘、优惠等均不具有协议效力。

15.5 乙方那不行本协议同时应遵守《尚街里管理手册》,如违反该规定的相关内容,乙方应按该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违反《尚街里管理手册》须承担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时,乙方应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或承担,逾期达十五日不支付或不承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5.6 《尚街里管理手册》是商场行使管理的具体规定,进场经营的所有业户必须统一遵守,该管理手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具体化,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违反本管理手册规定,经通知与教育后,拒不改正者,视为违约,按本协议第十条第3款第5项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其它事宜

16.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6.2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16.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通知条款

17.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发出的任何通知书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确认以下地址为其通信地址。如发生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十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地址: 邮编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专递发送的,国内邮件在寄出3日内视为送达;国外邮件在寄出十五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本协议的附件

以下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场地位置平面图

附件二:产品经营方案(详细的菜品,菜单)附件三:乙方证件资料 附件四:尚街里管理手册 甲方: 出租人: 法人代表人

地址:大连市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 年区 路 号 月 日

附件一:租赁场地位置图

收件人:收件人:

附件二:产品经营方案(详细的菜品,菜单)

附件三:乙方证件资料

附件四:尚街里管理手册

第四篇:美食店加盟合伙合同协议书

编号:

_____________

美食店加盟合伙合同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 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_______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 ______元;2、乙方不参与甲方_______店经营;3、乙方无偿提供______________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_______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5、乙方无偿提供_______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_______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_______宣传单页、海报;9、乙方在媒体上对_______店给予宣传推广;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______________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______________店专业指南》及附件;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_______菜系(不少于 ______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_______,开发适当特色的_______新菜系;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_______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_______宣传品;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 GALANZ 产品;7、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_______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 “_______ 店 ”,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______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 _______ 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_______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______。

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______。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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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美食广场联营合同范本

美食广场联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就联合经营甲方场地(地址 :)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经营地点及范围:

甲、乙双方联营场地在甲方之 店,建筑面积㎡,经营范围包括。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前,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给付甲方 个月的营业额作为补偿,其金额以撤离前乙方营业额中最高月份的一个营业额为计算标准。

3、联营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联营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联营合同。否则,本合同自联营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联营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元(¥元)作为进场费,销售10天的营业额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以每月流水销售额的%由甲方扣除作为管理费,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3、乙方月保底销售额为(大写)元(¥元);

4、如果乙方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乙方按月保底额的%上缴甲方。

5、如果月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则超过部分按%上缴甲方或按实际销售额的%上缴甲方。

6、甲方代乙方收取营业款,乙方自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共电费、燃气费按销售比例均摊,收费标准按商场标准统一执行。

7、如果乙方连续 个月或全年累计 个月达不到保底额,则乙方作自动解约处理。

8、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统一收银,若乙方销售人员自行收银,甲方有权按其所收金额10-100倍对乙方处罚,此款项从营业结算款中扣除。

9、销售款每月结算一次,截止日为每月月底。下月10日-15日为结帐日(遇节假日顺延),如遇对帐发生错误,经双方确认后,在下月结帐时予以更正。

10、甲方实行统一收银、统一价格管理、统一销售凭证、统一工服、统一上下班、统一服务形象、统一市场推广。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销售人员及经营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服从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如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四、商品管理:

1、商品零售价格由乙方确定,价格调整或打折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主管部门,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私下议价,私下打折和场外交易,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2、乙方提供之商品应确保干净卫生,严禁销售超过商品保质期或变质、腐烂、伪劣的商品,如有销售此类商品现象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顾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顾客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五、人员管理:

1、乙方自派销售人员人,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入场手续,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

2、乙方自派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各种保险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相关税收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派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当乙方自派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员工立即辞退。所有的涉案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4、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服装由甲方制作,提供健康证,服装证章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经营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无故停业。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而自行停业半天以内(含半天),甲方有权处于1000元以上处罚,超过1天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的场地,所收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用途,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乙方

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营业场所自行安装任何设备、仪器和进行装修及改造。

3、甲方根据店内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布局及位置、面积进行调整,但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做相应的调整。

4、要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种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没收处理。

5、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等,甲方根据物价成本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七、其他:

1、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守法经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处罚。严重者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合同且无条件收回乙方经营场地。在合同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一切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一切费用不予退回。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和避免的意外事故影响(地震、水灾、火灾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将互不追究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4、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

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履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固定装修不得拆除,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补充协议:

(1)

(2)

(3)

(4)

7、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互相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 话:电 话: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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