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设计创意保密协议
设计创意保密协议
项目内容:***********
甲方(提供方):**********公司
项目负责人:*****
乙方(接受方):***********公司
项目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设计原理,委托甲方设计、制作乙方开发的新产品。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技术信息、技术资料、图纸等;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仅将此设计创意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对从乙方或者乙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已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除外),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甲方应对此项目设计团队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例如甲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的有效管理;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此项目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乙方对甲方的设计成果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更不能使用甲方的设计或部分创意与第三方合作及生产;
3.乙方应对乙方的技术团队做好保密管理,保证甲方设计创意资料安全;
四、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其它设计创意知识产权始终归甲方所有。
五、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行为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此项目如再需改型则另签订其他协议。
七、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设计企业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
方: 住
所: 负责人: 乙
方: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第一条:商业秘密
1、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保密级别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技术方案;项目设计、管理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数据、图纸、图片、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甲方自行开发设计的各类管理工具表格以及甲方服务器内存储的技术、管理信息、甲方的管理决窍和经验、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经营策略、经营调整计划、资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项目来源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合同内容、甲方的收费价格信息、交易相对人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损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等);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4、工作而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所提供的资料应妥善对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5、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6、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7、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
8、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或因劳动合同到期不准备续签,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通知确认,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名及指印)
201
****年**月**日
第三篇:创意保密协议书
创意保密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甲方:(接受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设计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甲乙双方就(———————————————)项目,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创意设计、概念、构思及其方案。
乙方将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及乙方送达甲方的资料,均认定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 双方就(-------------------)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 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2.3.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年 月 日提交 年 月 日提交
第三条 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和接收人员进行联系,并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甲方应在接收到创意信息或设计方案时进行文本签收。
第五条 甲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承诺不复印、复制、传播、散布本创意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护乙方在本创意信息的知识产权。
2.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甲方不能以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在乙方书面授权同意下方可披露给指定第三方。并且第三方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4.甲方仅可在与乙方合作业务之必需,才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5.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内容,在甲方未和乙方未签署正式使用协议时
甲方不能自行对内容进行使用或变相套用。所有和乙方提供内容相仿和相近,都将认定为甲方对乙方内容侵权。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 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 仲裁解决。第八条 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第四篇:保密协议2014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而直接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使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和侵犯,特签订本条款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补充: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服务期内,公司尽可能培养乙方并提供乙方发展空间,使乙方熟悉与熟练掌握公司业务,乙方在受聘服务期内,必须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涉及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为此制定的一切保护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规章制度。
2.本条款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且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系指公司对业务、技术、市场及管理等一切信息,具体包括客户名单信息、产品品种、规格、制作标准与客户交易价格等等在内的属公司掌握的一切经营信息。与产品有关的一切信息不限于甲方自行设计产品,也包括与甲方有关联的第三方(如甲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产品信息资料和材料。乙方对此
已充分了解与理解。
3.乙方对自己接触到的公司所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属于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物品出示给公司内部无关人员,也不得将属于商业秘密的的信息披露给公司内无关人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到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团体、公司或其它经济组织。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证不得将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相关资料带离公司或私自复制而占为已有、擅自保管。在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及时将上述资料和相关物品交还公司,并办理移交手续,出具交付凭证。
相关资料和物品包括:公司所有业务合同、销售政策资料、定价单、生产技术文件、客户及合作单位名单、有关客户及合作单位的所有书面信息资料、载有公司产品花型、款式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图片和光盘及产品本身、样品等等。
5.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之日起2年内,乙方不得去其他同行业企业或者自行从事与甲方同行业工作或经营活动。甲方在乙方上述限制从业期内,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杭州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偿金,以补偿乙方在此期间的损失。
6.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之后,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有关公司的任何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合同终止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之后,手中不得留存公司任何资料和物品。
7. 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义务及禁止性规定,一经发现,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万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
赔偿责任。如违法或触犯刑律的,甲方将通过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保密管理规定》乙方已知悉,并保证遵守,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甲方(盖章):
:年月乙方(签名)日
第五篇:保密协议
投标工作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参加“XXXX”投标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相关保密条款要求,为确保投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工作组成员向新能源公司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1.为进行本次投标之目的,由新能源公司以书面、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供的任何信息或数据、编标过程形成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均作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仅限于本次投标工作组成员进行讨论。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相关保密制度之规定,对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
3.保密信息的使用、保管和传递
3.1乙方保证仅为本次投标之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
3.2乙方保证对保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妥善保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有关的各种图纸、数据、资料,并不会以任何形式输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地区和国家。
3.3乙方保证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等任何人泄露、公开、传播、散布、讨论任何保密信息。如为本次投标之目的,确须向新能源公司以外的其他实体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的,由新能源公司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采取保密措施,并将保密协议报公司备案。
4.保密信息的返还、删除或销毁
所有与保密信息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一旦公司要求,乙方保证按指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返还、删除或销毁。
5.保密义务的不可转让性
乙方在本协议中所负的保密义务不得让与他人。
6.法律责任
如乙方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保密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保密协议自签署后生效,不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其投标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保密义务均保持有效,除非保密信息已成为公开信息。
8.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