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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号

颁布时间:2008-3-7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第二篇:办理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

所需资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反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同样大小,以下同理)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准生证及其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不是收据,很宽的那张单子)

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必须要有,貌似生好几个孩子的就不能去报生育险了)报销金额:

住院费用: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顺产情况下报销2200元,难产包括钳引等报销3000元,剖宫产报销4000元。下属县市区住院费用减去1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多报销500元。

产前检查费用:统一为800元。

产假及津贴:顺产150天产假,难产及剖宫产165天,津贴按照单位缴纳保险时基本工资计算,比如:08年5月前生育的女职工每月津贴为1180元,5月以后生育则为1410元。领取办法: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生育险待遇支付表(以上审核通过以后劳动保障局发放),次月1-25日在大连银行(天安大厦)领取。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一、单位到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生育待遇后,职工于次月1日~25日到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领取存单。领取存单地点: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大厦(大商男店旁)二楼储蓄窗口,联系电话:82186211。

二、领取银行存单,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若是代领的,还需同时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若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次月1日~25日)内未领取银行存单,请携带上述证件在下一个月的11日至15日到大连市医保中心财务部生育保险出纳窗口领取。逾期不领,我中心将对银行存单进行销户处理。

第三篇:生育津贴

【办理条件】属于计划内生育或流产,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生育妇女,且户籍属性亦不属于外省市农村户籍或自给口粮,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Conditions:

If it is in birth control or abortion, and give birth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with regulated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Females can enjoy the childbearing living allowance and maternity medical expenses subsidies if they can meet one of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1.Childbearing women who haveShanghaiurban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also pay the urban social insurance and establish a personal account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2.Childbearing women who do not have Shanghai urban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not belonging to the rural household registration of other provinces,or self-sufficiency in food,but pay the social insurance as required and establish a personal account.【受理主体】 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受理网点。

【办理地址】 详见附件1。

【咨询电话】 12333。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步骤】 生产(流产)后,携带下述材料至邻近社保中心申请生育生活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费补贴。

【所需材料】

1.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中心领取);

2.生育妇女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

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军人或外籍人士提供《军官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存折为:上海银行、建

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硬卡为:招商银行、中国建设、民生银行;存折或硬卡为: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

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由生育妇女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准生证》,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或流产日期,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因特殊情况在外省市或国外生育、流产的生育妇女必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生产情况证明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产情况证明应有难产或顺产相关信息、盖对外行政公章有效)。在国外生产的生育妇女需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章有效。④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需携带经市或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办事处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再生育子女告知书》的签发日期必须早于分娩或流产日期

第四篇: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该给谁?

[ 张绍明 ]——(2009-2-15)/ 已阅4842次

生育津贴该给谁?

武汉 张绍明律师 ***

【案情回放】 今年年初,收到顾问单位送来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该单位一名女员工王某辞职后向江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单位支付2008年1月在职期间生育小孩的生育津贴和哺乳期内的护理津贴8664元,由于生育保险武汉市2007年才启动,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是支付给单位还是支付给个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后是否还需要支付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和单位员工都需要了解的问题.一、生育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生育保险最近几年才在全国铺开,为什么要有生育保险,她起源何处?

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走出厨房,走向社会,成为职业女性。职业女性既要从事社会生产,又要担负起人类自身再生产的任务。她们在怀孕、分娩、育婴期间,因部分或全部不能参加劳动而减少或失去收入,同时又需要增加医疗保健费用支出。此外,她们不仅要在身体和精神上承受负担,甚至还可能有生命或伤残的危险。如果再让她们因为怀孕生育而失去饭碗和工作,则显得明显的不公。

随着妇女参与社会生产人数的增加,生育保险逐步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重视。1919年,第1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保护生育公约》(第3号)。1952年,第35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对生育补助金作了专门规定,随后又通过了《保护生育公约(修订)》(第103号)和《保护生育建议书》(第95号)。1975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女工机会均等和待遇平等声明》,其中明确规定:由于生育是一种社会职能,所有女工应有权根据《保护生育公约(修订)》(第103号)和《保护生育建议书》(第95号)规定的最低标准享有充分的生育保护,其费用应由社会保障、其他公共基金或通过集体协议承担。2000年,第88届国际劳工大会为了促进劳动力中的所有妇女享有平等和母子的健康与安全,又通过了《保护生育公约》(第183号)和《保护生育建议书》(第191号)。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根据自己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实力,制定了相应的生育保护措施,以保障本国妇女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在全世界165个建立社会保险体系的国家和地区中,已有135个建立了生育保险。它充分体现了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对促进妇女就业、进一步改善妇女的就业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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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生育保险,使职业女性在生育子女时,能够保证正常的生活和医疗保健需要,并避免因生育而导致失业,从而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这既有利于维护劳动力再生产,也有利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也是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较晚,生育保险制度建立更晚。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并且在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以行政法规的方式首次对女职工生育权利进行保护。随后,1998年9月4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这些也只停留在行政法规和规章层面。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规定,为制定生育保险相关法规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1994年12月14日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

[1994]504号),但当时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体制的建立比生育保险更加紧迫,生育保险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1996年11月21日,位于西北的银川市制定了第一部有关生育保险的地方规章《银川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1997年,劳动部提出《生育保险覆盖计划》,随后,1997年辽宁省制定出《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但其他各省并未按计划跟进,2005年至2007年期间,各省市生育保险地方法规才大量出台,2006年10月3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173号令),生育保险自2006年12月10日起才在武汉市施行,比银川市整整晚了10年。

三、生育津贴该给谁?

通过对生育保险制度建立的起因不难发现,她是为了保障职业女性不因生育而减少收入。在国营企业此事很好办,但随着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要私营老板给不干活的女职工发工资,就必须有法律层面的保障,生育保险就是这样一项制度。生育保险的保障性决定了她不可能与产假工资同时获得,也就是说,女职工不可能从怀孕生育中获利,既得单位发给的产假工资,也获得社保部门的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领取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的主体是缴费单位而不是职工个人。这在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173号令)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武汉市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报流程: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单位提供收据(盖财务章)和账号,每月11-24日到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四、生育期间待遇:不损害原则

既然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单位支付了产假工资就无需再向个人支付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但实际情况是,各单位支付的产假工资往往较少,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这就损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假工资支付多少合理,本律师认为,应该以“不损害女职工利益”作为判断标准,也就是说,该女职工上班拿多少工资,产假期间应发给多少工资。本案中,王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800元,单位给她发的产假工资的325元,补发1425元产假工资比较合理,其申请仲裁要求给予8664元的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按照她的诉求,在生育期间她不但没有任何损失,还因此获利8664元—2400元=6264元。有违生育保险建立的宗旨,也无任何法律上的依据。

第五篇:生育津贴

今天花了好长时间回复了一个宝妈的帖子,感觉一路走来不易,我们两口子都是外地户口,在上海生孩子还是要办理不少手续,从怀孕到生完孩子办好生育金(双方户口外地或一方外地户口),我把帖子内容复制分享给那些户口外地的宝妈宝爸们!大致从怀孕到办理好生育金有六个步骤,我是按照倒着的顺序回复的帖子,从六到一就是正常的办理顺序,希望能帮到你们!一:生育金领取需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要),办理地点是你居住地的区(上海的大区,比如长宁区)社保中心。

1.出生证 2.妈妈的身份证 3.街道办事处生育金审核表 4.妈妈的一张银行卡 5.结婚证 6.出院医学生育证明四联单(其中一联的社保联)7.男方身份证(如果是宝爸去办理此手续时需要)8.委托书(如果是宝爸去办理此手续需要)

二,街道办事处的生育金审核表办理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你居住地或居住证所属街道办。1.夫妻双方户口本(包括首页和各自的那页)2.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3.出生证 4.一孩生育证明或再生证明(既准生证)5.居住证,暂住证,居委会居住证明(三个有其一即可)6.结婚证 7.出院医学生育证明四联单(其中一联的街道办事处联)8.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小本),特别说明,在办理小卡时,如果你已经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过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卡(粉红色),这时就不需要提供这个流动人口育证明。如果没办理过这个登记卡,就要这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出生证(你要生的医院)需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要做的!1.夫妻双方户口本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出院医学生育证明四联单(其中一联)4.孩子的名字 5.出生证明申请表

四,在医院生孩子,必须建立大卡,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生育小卡(上海是一本封面黄色为主的小册)。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户口本。4.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孕检初检报告单(你居住证或暂住证所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如果一方户口在上海的就在所在街道办卫生服务中心,如果女方不是上海户口,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

五,生育小卡(最好在20周内,超过20周就不好办了)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地点:居住证或暂住证或一方是上海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1.女方身份证 2.流动人口生育卡(街道办事处办理)特别说明:这时就建立好小卡了,并且你的生育信息就被录入了上海生育数据库中了,同时要给你做初孕检查,然后你就有初孕报告单!

六:流动人口生育卡(粉色卡),办理地点:街道办事处(居住证,暂住证,如果一方是户口在上海就在其所属街道办)。原件和复印件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小本,如果一方是上海户口,只需要提供另外一方即可)4.准生证(一孩生育证明或再生证明)5.男方生育证明(初婚生育或再育的三级证明,村,乡,县或居委会,街道办,区的三级)6.居住证或暂住证(如果一方是上海户口,另一方必须提供)7.居委会开的孕情卡(孕情单,有居委会盖章的),并在居委会登记特别说明两点∶ 1.以上六个步骤,倒着过来就是你正常的生育手续,其中任何一个证件资料都不能少。2.提到的居委会,街道办,区,最好是按照一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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