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重 庆 市 房 屋
买
卖
合同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 别 告 知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
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
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本合同所指房屋买卖,是指个
人或单位将已办理权属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进
行出售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交
易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本合同所指经纪成交,是指买卖双方通过合法的房地
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买卖意愿,自愿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
3、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或代理服务达成房屋
买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买卖双方出示工商营业执
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4、房屋买卖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法规较
多,当事人可向专业机构咨询。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可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
构查阅房屋是否在该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查封、预告等权利
转移受限制的情况。
5、本合同签订不等于产权登记。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
及时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在此期间可能出现房屋被司法查封、被征收等特殊情况,请买
卖双方务必注意交易风险。
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
机);【代理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
机);
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
机);【代理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
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
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坐落为:。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该房屋用途为(产权证记载的用
途):。
(四)该房屋由甲方以【买卖】 【受赠】 【继承】【拆迁安臵】【其他:】
方式取得。
(五)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或该房屋所有
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六)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 拨】方式取得。
二、成交价格
该房屋总成交金额为元整(大写:元
整),该成交价格包含该房屋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
三、购买方共有方式
乙方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为按
份共有的,约定的具体份额为:
四、成交方式
甲乙双方系通过方式达成该房屋买卖。
(一)自行成交。
(二)经纪成交。房地产经纪服务提供方名称: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五、甲方关于产权状况、出租情况及户籍情况的承诺
(一)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权属真实、清晰、合法,无任何权利转移受限制
情况,相关权利人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甲方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已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持有
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二)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权,抵押权人已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抵押权人
为:,抵押合同登记号
为:,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抵
押注销手续。
(三)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1、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2、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乙方为该房屋承租人】【乙方已知晓该房屋已出
租且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该房屋附着户籍情况为:;
1、该房屋未附着户籍。
2、该房屋已附着户籍,甲方承诺于按约定期限迁出户籍的,应当自承诺迁出之次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按日向乙
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六、付款方式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付款时间或条件:
(二)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4.(三)按揭付款。
双方同意,上述款项的支付通过【甲乙双方自行划转】【存量房交易资金专用账
户划转】。
七、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由【甲乙
双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
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八、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相关税费:
(一)由甲方一并承担;
(二)由乙方一并承担;
(三)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九、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在(约定时间或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以下手
续:
(一)甲方保证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
(二)甲方结清已经产生的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专项
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上述项目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方、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
具体情况进行验收;
(四)甲方将相关费用缴结票据交付乙方;
(五)移交房门钥匙;
(六)其
它:。
十、相关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上款约定时间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自退
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并按已付房价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
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
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
(二)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付款约定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应付房价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支
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
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上款约定时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
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累计逾期未付部分房价款
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甲方不
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未付房价款期限次日起至实际支付
未付部分房价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
(三)未按约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因甲方责任导致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退房书面
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
价款%的违约金;乙方不退房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
次日起至实际办理申请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因乙方责任导致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
自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房价款,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办理申请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
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
(四)。
十一、其他约定:
(一)甲方保证已如实介绍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乙方已对上述房地产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
房屋。
(二)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三)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各方准确联系地址,相关文书送达到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给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若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选择()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补充或变更相关约定,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方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登记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第二篇:房屋买卖合同(精选)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房价包含毛坯现状,水、电、气开工费等已交配套设施及房产证办理费用。自立约签字日起,甲方对屋内现有装修设施及附属设施,物品用具(同意送乙方),应全部按现状保管完好无损。
二、付款方式:
1、签订此合同时,乙方付定金人民币(¥元)。
2、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合同变更到乙方名下,并在房产部门办理完乙方合同备案手续时,乙方付清房款人民币。
三、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前结清此房的各项费用,将此房产及附属物产证实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各项费用付讫凭证及该房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交易费、安全鉴定费、工本费、契税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保证其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晰,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
债务纠纷,乙方买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纷,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双方在房屋买卖成功后,因房屋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将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鄂州市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甲方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换合同的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总房款:。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位于宜昌市号房屋安置毛坯房(建筑面积约㎡),以人民币(¥元)出售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条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元)。付款后,甲方将钥匙、房屋的相关资料交给乙方。余款元整(¥:元)待房屋过户后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付款方式,并作出如下承诺:
1、按政策规定,过户时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与办理房产证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时户主由乙方指定。
3、乙方付款后由甲方负责房屋内的通电、通水、通气。甲方办理完成产权、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乙方将余款付清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房产资料,致使乙方不能办理房产产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到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房屋装修款,另付原价的100%为违约金。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曲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购房款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房屋成交后,甲乙双方不能因任何原因终止合同。
4、房屋在过户以前,乙方应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法违规由乙方承担责任。
5、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一份。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甲方已向物业交纳垃圾清运和装修保证共计为1100元,如乙方装修结束物业验收不合格,此项费用就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简称甲方)
买方: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东阿县环球西路桥管处家属楼南楼二单元一楼东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结清房款。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及以后可能涉及赔偿金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金额的双倍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
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黄冈市华窑中扬柏岱斯蒂窑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买方:黄冈市华窑中兴窑炉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黄冈 市 黄州 区 沿江路46 号拥有的房产(办公),建筑面积为109.9平方米.(详见地地房屋权证第039394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人民币130000.00元整(大写 :壹拾叁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第三条甲方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后,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提供产权过户资料。
第四条甲方所交易的房屋因已租赁他人,租期至2012年1月31日止,交房时间应为2012年2月1日。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过户税费全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能通过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事谊,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定效力。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鉴证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