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代理合同标准格式
福 建 簪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委 托 代 理 合 同
()簪华律代字第号
委托方(甲方):受 委 托 方(乙方):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一事,委托乙方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二、乙方律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材料,如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经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①全权代为参与本案(事务)的非诉讼解决活动。
②诉讼中,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特别授权。
四、乙方代理费收取经双方商定:
1、讼争款项收回时,甲方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的百分之三十支付代理费,并在收到三天内支付,延期不付按未支付额每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2、甲方收回被欠款项最低数额为201712元,在此范围外乙方有权进行任何处分。但甲方收回上述款项后不再支付代理费。
3、在诉讼中和执行中,甲方不得与债务人达成任何还款协议,进行债权处分,如甲方单方解除本代理合同或私下处分债权。应支付乙方代理费8万元,并承担因索讨代理费的一切费用(含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商。双方得逞一致并以书面确认访客变更。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二审判决执行完毕、终止(判决、仲裁、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之日)止,非诉讼事务至所托事务完结止。
七、其他条款: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负责人: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 电话:电话:6369670
传真:传真:636967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元光北支行帐号:***858
第二篇:标准招标代理合同
CH--OI--0501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规范文本)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招标人名称: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受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
委托招标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甲方为顺利、依法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已通过【叁】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壹】 比选;【贰】比选失败后直接确定;【叁】其他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则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
三、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其中包括各项权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中标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依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代理合同的顺利执行。
二、声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投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四)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
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侓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一)拟订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入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十二)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1.项目负责人(1人)姓名: 身份证号: 2.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委派4名)①姓名: 身份证号: ②姓名: 身份证号: ③姓名: 身份证号: ④姓名: 身份证号:
四、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
三、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乙方的代理资格不满足该项目要求的除外。
五、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办理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2.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项目批文,技术资料、图纸等),包括向乙方介绍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3.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4.对乙方拟订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
预审文件)及其他各种文件提出修改、予以审核、批准或认可: 5.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6.依法确定中标人和签订承包合同;
7.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未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本合同前,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8.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或协助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9.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要求,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保证代理行为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和公正;
2.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
3.保证全面完成本合同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4.及时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和招标投标备案情况向委托人(甲方)报告,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5.与招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发出前应送甲方审查同意;
6.严格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招标投标情况的备案手续,上一步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标工作; 7.不得超越甲方委托范围开展工作,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 8.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因
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9.乙方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资料;
10.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乙方专有。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乙方也应至少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11.切实履行在《代理申请书》中承诺的事项(义务);
12.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之【叁】收取。
【壹】规定收费标准;【贰】规定收费标准上浮 / %; 【叁】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
(收费的依据为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公开比选的必须以乙方在《代理申请书》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为准,另行约定的无效)。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完成本工程招标备案合格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
分阶段或分标段招标的,完成一阶段或一部分标段可分批分期支付。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两次招标失败后,采用比选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签订并按规定备案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因招标代理机构的过错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乙方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按规定出售招标文件(不含所附的设计文件)后,不得再要求甲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费用或收取其他费用。
(五)代理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公告(招标信息)发布费用:
2.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等的费用: 3.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费用:
4.招标会务、资料、食宿、交通等费用,但甲方人员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开标、评标场地费及规费,包括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中应由招标人(发包方)支付的部分;
6.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及招标失败后组织比选等的费用(因招标人的过错引起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因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等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招标、评标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后,由其依法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追偿)。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1.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2.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消的;
3.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4.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相应资质的;
5.因招标代理机构的故意或过失,导致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 6.乙方被市场禁入的;
7.有证据证明招标代理机构损害(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7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但应报原备案机关备案。(三)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四)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除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同意甲方有特殊情况可自行完成的外,甲方应重新通过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无权收回;尚未支付的,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二)乙方违约: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全部退还并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金额赔偿甲方;乙方尚未收取的,则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三)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四)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可协商延
长合同履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
2.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 三 日内(如三日、五日)通知对方,若因延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二)如对合同的条文理解发生歧义,双方约定由《代理合同》规范文本制定部门作出解释(甲乙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三)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争端,双方同意采用下列第【壹】种方式解决争议:
【壹】双方自愿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名称,如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貳】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清算和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文的效力。
(四)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附 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双方也可以签订不与本合同相抵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和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二)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报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被认定为无效的,或错误确定中选人的,本合同自始无效。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 贰 份。其中,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供三份备案(备案后,项目审批部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留存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四)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条教与正文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正文为准。
(五)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和开户情况如下:
(六)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但补充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与补充条款之前的正文条款相抵触,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以正文为准。如无补充条款,则打上斜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下浮20%计取。
甲方: 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日
第三篇:标准-风险代理合同(空白)
四川广聚律师事务所
Guang Ju Law Firm.SiChuan.代理合同
风险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
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的全部事宜(包括诉讼方式和非诉讼方式)。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取证、提起诉讼、调解、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欠款;代为以其他非诉讼方式处理委托事项。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宾馆东楼一楼
网址:www.teniu.cc 电话:0812—3324888
传真:0812—3324888 email:pzh3324888@126.com
-1-四川广聚律师事务所
Guang Ju Law Firm.SiChuan.代理合同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丙方及本案其他当事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利益,保证甲方债权诉讼时效的延续性,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超过诉讼时效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乙方垫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货款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 %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宾馆东楼一楼
网址:www.teniu.cc 电话:0812—3324888
传真:0812—3324888 email:pzh3324888@126.com
第四篇:2021销售代理合同标准样本
2021销售代理合同标准样本2篇
2021销售代理合同标准样本1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达成条款如下:
1.合同当事人
供货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商品及数量
甲方委任乙方为_____________商品的销售代理人。乙方保证在协议期间销售上述商品不少于_____________(数量或金额)。
3.销售地区
以_____________地区为限。
4.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5.付款(选择下列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由方准备装运。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汇付佣金。
7.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三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8.广告宣传费用
乙方应负担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所有用作广告宣传的和必须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仲裁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按其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其他条款
(1)甲方不应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询盘均要转给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标的净值的百分之______为乙方保留佣金。
(2)乙方未能在______月之内向甲方寄送至少______(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则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
(3)对于双方政府间的交易,甲方有权按其政府授权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应干涉这种直接交易,也不应对此提出索赔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条款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销售货确认书为准。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供货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署
2021销售代理合同标准样本2
甲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了开拓市场,发展贸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任乙方为其下列商品的销售代理人事宜,达成如下销售代理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协议商品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保证上述商品由其独立生产,并对该商品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对该商品及使用的商标享有知识产权。协议商品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责。
3、甲方保证上述商品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及质量标准。
第二条、销售的地区
1、甲方许可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协议商品,乙方享有销售代理权。
2、在上述地区,甲方不得自行销售协议商品,并不得许可任何第三人销售协议商品。
第三条、付款方式
1、订单的确认: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交货期,在逐笔交易中确认。
2、第一笔交易在本协议签订之后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供应协议商品________(填数量);以后每笔交易的数量,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数量按期发货。
3、每一笔交易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订,但协议商品的单位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其他经销商出售该商品的出厂批发价的。
乙方按照商订的价格向甲方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每一笔交易的交货期由甲乙双方商订,甲乙双方应当严守交货期限,不得无故拖延。
5、每一笔交易的交货方式为:______选择填写下列方式的一种)。
(1)甲方送货;
(2)乙方提货;
(3)甲方代办托运。
运输费用由________承担。
第四条、广告宣传
1、_______________负担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
2、广告内容由_______________提供。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协议商品的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退货,并可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在乙方销售的地区,甲方自行销售协议商品,或者许可任何第三人销售协议商品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为_______________(填写金额或计算方法)。乙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4、甲方以高于向任何其他经销商出售该商品的出厂批发价的,向乙方出售协议商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损失额为高出的金额。
5、乙方在销售的地区以外,销售协议商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诉讼解决,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五篇:房产代理销售合同标准文本
(项目)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乙方代理销售位于区路同遵守。
完成总销售率的%;第阶段(自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个月内)完成总销售率的%;第阶段(自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
第三条 保证金及返还
1、签订本项目代理合同的同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金。
2、根据第二条第2款所列销售进程计划,甲方在每个阶段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实际售出面积)和(总委托可售销售面积)的比例返还乙方同比例的保证金。该返还保证金计算公式为:返还保证金=(实际售出面积/总委托可销售面积)×保证金(万元)。本合同代理期限内如乙方完成本项目总销售目标,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如未完成第二条第2款所列相应阶段的销售进程计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扣除剩余的保证金。
第四条 相关费用及承担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报纸电视广告的发布及制作、宣传资料、楼书印制等)由甲方承担。该费用根据双方确定的项目推广计划和费用标准确定,不超过总销售额的%。乙方按阶段提供计划后由甲方负责审核确定,甲方有权调整计划并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该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本合同代理期限内乙方工作人员的各项开支及销售部日常经营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办公耗材、饮用水、电脑及电话传真机购置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五条 销售价格
1.本项目的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并制定《可售房源销售底价明细表》《可售地下车位、储藏室销售底价明细表》(以下称底价表),经甲方认可,共同签章确认,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该底价表一经双方签章,即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低于底价销售。底价表的更新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调整,甲方拥有最终定价权。新底价表确定后旧底价表即宣告自动作废,佣金结算按新的底价表及相关条款执行。
3、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销售推广,乙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底价之上另行制订公开报价,并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予以执行。销售底价及价目表甲乙双方均承担保密义务,仅在有限范围内被有限人员掌握。
第六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实际销售金额高于底价的,乙方按照底价分成+溢价分成方式按套逐笔结佣。其中底价分成%,溢价分成%。底价分成=合同销售底价×%,溢价分成=(合同销售金额-底价)×%。
2、甲方签字确认并低于底价的客户,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对客户合同签订、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甲方支付元作为乙方服务费,乙方不再另外提取佣金,不计入销售业绩。
3、甲方用房屋(包括地下车位、储藏室等)抵工程款的客户,由甲方自行定价并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提取佣金,不计入销售业绩。
4、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给乙方代理佣金:
房屋售出以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在销售合同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房款缴纳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为准,乙方代理该笔销售代理活动业务即宣告完毕,即可获得该房屋(包括车位、储藏室等)的代理佣金。双方约定实行月结款制,每月的月初第3日前由乙方提交上一个月的佣金结算表,经甲方确认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的80%,剩余的20%待乙方完成总销售目标后10日内结清。
5、若乙方没有完成总销售目标,甲方暂扣的20%代理佣金在本项目代理期限结束后15日内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额的比例进行结算。
6、所售房屋办理产权过户前客户如果退房的,乙方应予返还甲方所支付的相应佣金。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购房款收款银行账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本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与银行签订的办理按揭协议等相关手续和文件;关于代理销售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售楼处的提供及装修,并提供办公家具(谈判桌椅、接待台、文件柜、办公桌椅)和空调。
3、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的统一销售业务,甲方处理关系客户的特殊情况也必须由乙方按既定流程统一办理。涉及到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进展,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派专人负责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最后审查及签章。甲方派专人收取房款,并向客户开具相应票据。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前期策划和推广策划工作。
2、乙方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的销售控制和销售执行,包括客户洽谈、合同签订、进行销售部日常工作管理、催收房款、办理按揭资料等。乙方负责将销售现场的管理制度、培训资料提交给甲方,甲方据此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建议。
3、乙方应每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本项目的销售进度、付款情况、广告效应、市场分析、以及销售推广中存在的问题等,以便双方共同根据情况应变和调整。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工作计划。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报上月销售情况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承诺,并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实际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乙方应信守甲方所确定的销售底价,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5、乙方应根据双方所确定的销售价格及操作方式与客户草拟购房合同,由甲方盖章签字确认生效,同时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期限及金额向客户催收购房款项和办理银行按揭,相关款项应直接划进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房屋交付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交付的,经甲方查实,扣除乙方该户房屋%的佣金。
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销售本项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乙方如擅自转委托于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如擅自低于本项目底价进行销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剩余的佣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十条 其它
1、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
年 月日_____年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