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学校定于6月18日来学校办理毕业手续,到时候有些资料要统一交给学校!
1、泉州信息学院就业状况调查表(需盖公章,用人单位评价不要体现实习生三个字)
2、泉州信息学院工作情况反馈表(需盖公章)
3、泉州信息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表(不需盖章,手写就可以)
4、学生个人顶岗实习工作周记
(1)周记总共要交16张,每周写一张,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2)附件1要写
(3)附件2里面内容要填写,其中 实习单位意见(需盖章,写同意接受),家长意见也要签名,协议书《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4)附件3写个人姓名,和签时间
(5)附加
4、实习检查记录表实习学生情况(良好),实习单位以盖章为准,检查情况:叫一个人写对你的评价,检查人和日期(暂时不要填写)
(6)附件5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考核意见: 里面要写对你的评价和评等级(优,良,中,差),实习单位要盖章和校外指导老师也要签名。
(7)附件6 泉州信息学院顶岗实习报告 : 要写3000字的实习报告,格式要求按照顶岗实习报告撰写要求(可用A4纸打印出来)
以上资料,已交齐的同学无需再交,没交的同学都要交齐。
5、就业协议书:
甲方(要填用人单位的情况,看内容填),乙方(要填自己的情况,看内容填)
用人单位意见:(盖用人单位公章)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认识代理机构意见:(盖用人单位所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是人事局的就业指导中心)(备注:主要是负责管理毕业生档案的,如果没有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章的话,这份协议书是无效的)
背面还有甲方(用人单位)也要盖章,乙方(本人要签名和写日期)
就业协议书总共有四份,只要交给学校一份就可以了。
盖好章的同学可以提前交过来,这样毕业那天办理手续来会比较轻松的。
第二篇:2012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2012届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一、填写实习鉴定表要求:
1、请毕业生按照要求填写好实习鉴定表的自我总结;
2、填写实习鉴定小组意见;
3、带教老师指导意见;
4、实习单位意见并盖章;
5、实习单位给出实习成绩;
6、毕业生返校以班为单位上交实习就业管理办公室。
二、填写中期检查表要求:
1、请毕业生在返校前,请实习单位的企业指导老师给出实习表现,并签字盖章。
2、请毕业生返校后,找到自己的的(班主任)即实习指导老师签字。
三、填写毕业生跟踪调查表的要求:
1、请每位毕业生认真填写表一;
2、请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填写并在制定的地方盖章;
3、请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认真填写表三,其他同学不必填写;
4、请每位毕业生填写表四;
5、请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认真填写表五,其他同学不必填写;
6、请各毕业生班级的班干部回校后召开座谈会,并且认真填写表六。
四、毕业生顶岗实习手册填写要求:
1、认真填写顶岗实习周记内容;
2、填写顶岗实习综合报告,要求实习指导老师签字;
3、校外指导老师评价项目表填写;
4、学生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的填写(顶岗实习单位评价需要盖章;校内指导老师需要签字)。
五、学费交清(离校前)
六、所有成绩均需通过。
七、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以及论文的电子稿和纸质稿都要求上交;以后不予补办,请大家理解支持。谢谢!
实习就业管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
第三篇: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1.考生对照所报考专业的毕业条件,课程(含实践、毕业论文)全部合格,即可进行毕业申请(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6K纸张)、蓝底两寸照片两张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籍证,交到人文院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并填写毕业申请表、本科直报审批表(独立本科段考生必须填写)。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须填写课程免考单并附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或相关证书原件。助学点的考生申请毕业请与助学点老师联系。
3.对于系统中没有合格成绩的课程,须提供相关课程的合格试卷、单科合格证或相关转籍证明。
4.考生在籍期间出现姓名或身份证更改的情况,必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带个人图像信息)。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申办毕业手续者,不得申请变更姓名。
5.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次毕业手续办理。
6.毕业生领回毕业证书后,发现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每年的8月10-20修改为当年6月毕业证书差错;2月10日―20日修改上一年12月毕业证书差错)内,考生须持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有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考籍证等,到人文院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考办审批同意后,进行统一修改。逾期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错误,均不能再进行更正。
第四篇:本科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本科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已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管理》专业考试计划,考完规定应考的所有课程(本科包括毕业论文,非经济、管理类加考课程)。
2、考生所有合格课程的成绩均在《商务管理》专业准考证号中(如在不同准考证中的成绩或在外省考的成绩,上半年应在5月1日之前、下半年应在11月1日之前在我省办理了转考、免考、合并手续),请查看本网“关于自学考试转免考办理须知”。已用于办理毕业手续或已转出外省的成绩,不能用于毕业申请。
3、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4、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已通过广东省高教厅学历认证。
5、无违纪记录(如有违纪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才能申请毕业)。
二、毕业申请流程:
考生自行点击考试管理系统:http:///selfec/未登陆过本网站的同学请点“忘记密码”,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自定6位数并牢记)、再确认密码,点击“更改密码”成功返回登陆,登陆过系统的请直接登陆后按如下步骤操作:
1、点毕业管理→点毕业申请→选专业(C020226)→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选择加考条件→选主考学校(深圳大学)→点毕业预测→选初审市县(0300深圳深圳市)→点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选C020226→选考生类别(自考)→查询考生毕业→点打印设置(删除页眉和页脚中的内容)→设置页面(左右
15、上下10)→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再打印背面(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克或以上的A4纸打印“一式两份”,需正面、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交所在单位填写“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公章。
提醒:背面→单位鉴定栏以下项目不要填写
三、需提交材料
1、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须正反二面打印、务必确保纸张及打印质量)。
2、准考证、身份证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验原件(退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提交专科或以上的毕业证书,验原件(退原件、交复印件1份)。
4、非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毕业证书”还须提交学历认证证明(退原件、交复印件1份)。
四、毕业审定费: 30元/证。
五、领证须知:
1、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办理毕业证的办证回执”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出示经公证处公证的代领委托书。
2、一般在 10月份 领取毕业证书,领证时请阅读领取毕业证“通知”,请认真核对毕业证书数据信息,数据有误的请按本栏“毕业证信息更正问题”通知办理更正手续。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自考办
二○一○年六月二日
第五篇:毕业生手续办理须知(模版)
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位毕业生:
1、毕业生在领到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校对各栏的正误,有错误及时到相应的部门咨询改正。(注:《就业报到证》有误咨询相应学院就业辅导员或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口迁移证》有误咨询校保卫处;录取研究生、专升本和“两项计划”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录取我校研究生的既没有《报到证》也没有《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相关的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到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具体就业单位报到(若用人单位规定具体报到时间,请按规定的报到时间去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注:报到证抬头开的是哪里,就到哪里报到,档案就在哪里。报到证上的有效期可适当延长)
3、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及时到需落户地方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或到就业单位咨询办理集体落户手续。
4、未申请暂缓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将在7月上旬由学校统一整理后寄往协议书所签订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暂未签约的毕业生档案寄往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届时请于档案交寄两周后(一般为7月下旬)持报到证到协议书所签订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查询档案是否已收到。
5、党、团关系的接转请向所在学院学工办有关老师咨询。
6、未落实工作单位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继续在本地区或跨地区择业。2012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对已就业的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的,在本市范围内调整就业单位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调整的,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省市调整的,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办理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①就业报到证;②毕业证书;③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同时带上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由新接收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7、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可在学校就业网上下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经学校审核后至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8、若《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或在办理落户过程中碰到问题,毕业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