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园网收费标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园网收费标准
为了普及推广网络在我校教学、科研及管理中的应用,维护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及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及时服务,依据中国教育科研网的相关政策及收费规定,参照兄弟院校的相关收费标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以及每个用户需要负担一定的合理费用的原则,现制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园网收费标准。
此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我校所属的机关、院系、研究所等单位,以及居住在我校的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校园网收费的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固定IP地址收费 所有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每月收取10元/IP地址使用费,访问国内信息按每个终端每月收取20元的包月费。访问境外网站按实际流量收费,收取标准为3元/MB。
二、拨号用户收费
1、电讯中心收取以下费用: 每个拨号用户交纳100元的校内电话安装工料费(8字头校内电话),电话座机费每户每月10元。
2、信息网络中心收取计时费: 访问境外网站按连通时间收取2元/小时,访问国内网站按连通时间收取1元/小时。
3、使用8220局电话上网的用户,信息网络中心的收费标准同前一项。另外,每个拨号用户需交纳100元的开户费,每月10元的IP地址费。
4、使用8字头校内电话上网的用户,信息网络中心将免收开户费和IP地址费。
三、校园网电子邮件用户每个信箱按100元/年收费,免收国际流量和国内流量费。
四、新入网用户的安装服务可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也可自己安装。校园网上门服务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
五、各类上网用户需预交运行费100元(多交不限),凡预交款用完的用户,如不续交,信息网络中心有权停止其上网资格。
六、收费标准从2001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校园网上门服务收费办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信息网络中心上门服务收费办法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及网络的广泛应用,用户在使用中的各种问题及计算机所发生的各种故障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同时参考国内兄弟院校的服务方法,现决定采取收取年维护费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
具体如下:
一、家庭用户
1、对新入网用户收取安装调试服务费100元(自己安装则免收)。
2、每年收取上门服务费100元整,上门服务10次。服务响应时间:对交纳年服务费的用户,在收到用户请求服务24小时内,派人上门服务。
3、对不愿交纳年服务费的用户,上门服务每次收费20元整。24小时内派人上门服务(先交费,后服务)。(2、3两种方式,用户自由选择)
二、单位IP用户
1、对新入网用户收取安装调试服务费100元(不含网络工程费)。
2、每年收取上门服务费200元整,上门服务10次。上门服务响应时间:对交纳年服务费的用户,在收到用户请求服务24小时内,派人上门服务。
3、对未交纳年服务费的用户,上门服务每次收费40元整。24小时内派人上门服务(先交费,后服务)。(2、3两种方式,用户自由选择)
三、上门服务内容:
1、由中心提供的MODEM及网卡的用户在使用中软件所遇到的问题。
2、为用户更新,升级或重装网络应用软件。
3、由于用户要更换机器,更换系统,增添新设备所引起的配置错误,软、硬件冲突等问题。
4、由于计算机病毒所引起的故障。
5、由于机器搬动,不当操作及电源故障引起的网络应用软件问题。
6、由于网络线路(非主干线路)所引起的故障。
7、服务内容不包括计算机的维修和系统软件的安装,如:WINDOWS98、WINDOWS2000或WINDOWS NT 等系统软件的安装。
附件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园网入网办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园网入网办法 我校各单位以及教职工和学生申请加入校园网的,需按下述管理办法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
一、用户入网资格上网用户需填报入网申请表,并经本单位(院、系、部、处)批准。
二、办理手续
1、用户持经批准的入网申请表,到信息网络中心,按校园网收费标准规定的项目办理缴纳费用手续,然后到财务处交纳现金或划拨经费卡。
2、信息网络中心依据财务处的缴款单,开设用户的上网口令及电子邮件信箱等。
三、交费规定
1、各单位或教职工因公使用网络,可使用经费本交纳开户费、流量费、计时费以及电子邮件信箱等费用。因私使用网络,需交纳现金。
2、使用经费本缴纳的流量,计时以及电子邮件信箱等费用,一律不退款,但当年结存可转到下年使用。
3、开户费为一次性交纳,一律不退款。
四、其它规定
1、凡预交款用完的用户,如不续交,校园网计费管理系统将自动停止其上网权限。
二00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二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个人事迹简介
1.建筑学院
李强
荣获: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建筑与文化》发表论文《试论城中村改造规划中控制性指标的确定——以西安市为例》(第二作者);入选华阳国际“双城四院”活动,赴广州、深圳、香港等地考察;深圳创意设计新锐奖(学生组)选拔赛暨华阳国际第八届双城四院方案竞赛优胜奖(全国第一名)。
担任:2015年09月起担任国内著名竞赛平台Akiact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负责人;2014-2015学年担任建筑学1201班班长。2.土木工程学院
唐佳铭
荣获: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获龙湖杯结构设计大赛三等奖;获全国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预赛)三等奖;获认证杯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优秀奖;获第五届mathorcup数学建模挑战赛优胜奖;获第二十一届粉体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一等奖;获第十届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三等奖;获第十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获第三届CAD土建类一等奖;获第十届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三等奖;获国家奖学金;通过英语六级。
担任:土木学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3.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杨婧
荣获:获得2013-2014国家奖学金;获得2013-2014“争先创优”一等奖学金;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一等奖;参加第十届西安高新“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参与第八届“认证杯”数学中国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获得第一阶段三等奖;参加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数学建模校赛,获得二等奖;环境学院表彰大会,授予“科技之星”的称号;通过英语六级。
担任:参与“环境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迎新活动”、“熊宁爱心社支教活动”、“环境学院元旦晚会并出席礼仪活动”等活动,影响显著;担任建环1302班学习委员。4.管理学院
申念衢
荣获:荣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十佳团支书”;荣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挑战杯”作品《历史文化街区对民族文化传承的调查分析(以西安回民街为例)》获校级三等奖;论文《由〈师说〉看当今二胡教学业怪现状》刊发于期刊《时代教育》;考取ISG国际中级侍酒师资格证;原创招聘文案“善建者行”被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采用,并作为卷首语收录于《2014年庆祝建行成立六十周年文字汇编》;获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夏之杯”征文比赛二等奖;文章《彼岸故事》发表于《读者》杂志(校园版);获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通过英语六级。
担任:担任管理学院2012级学生党支部书记、会计学专业学生党支部书记、会计1203班团支部书记;受聘于西安侨光琴行,任乐器培训中心二胡讲师。5.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赵莎
荣获:2014年9月所在社会实践团队获得“全国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称号;2014年10月获优秀学生干部二等奖学金;2014年12月获“司徒戎生”二等奖学金;2014年12月获得全国数学建模省二等奖;2015年3月获得美国数学建模三等奖;2015年5月获得全国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第一阶段三等奖;2015年6月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担任:2014年10月起担任院学生会秘书长;2014年9月起担任自动化1404班驻班干部。6.机电工程学院
杨帆
荣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冬季越野赛中获第一名、校运会3000米竞走中获一等奖、3000米长跑中获二等奖;组织并参加机电风华、担任校园歌手大赛主持人;获第四届全国绿色建筑创意邀请赛三等奖;“三下乡”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省级优秀奖;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奖;获得国家奖学金;“争先创优”一等优秀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担任: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广播站和笃实新闻网编辑。7.冶金学院
耿燕子
荣获:2014年10月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争先创优”二等奖学金;2015年5月在团学组织五四争先创优评比中荣获“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于2015年6月10日成为一名预备党员;获得校级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陕西省二等奖;全国文学联盟纳新海报设计大赛所在社团获得最佳设计奖,并获得1000元社团内部建设资金;社团联合征文大赛三等奖;获得第52届夏季“阳光体育”田径运动会女子3000米长跑第七名。
担任:担任西建大草堂校区南山书院朝云文学社社团负责人;冶金工程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干事;后勤服务中心(教育教学)信息员;化工1301班级心理委员;西建大电视台社员。8.材料与矿资学院
牛淼淼
荣获:2014年10月荣获国家奖学金;2014年荣获“外研社”杯英语演讲比赛二等奖;2015年10月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参与组织我校首届“陕西省高校社团发展论坛”、“星耀南山”系列晚会等。
担任:2014年10月起担任南山社联秘书长;担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山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长。9.理学院
郭致远 荣获:;2014年5月获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2014年11月获得国家奖学金;2014年12月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继续辅修建筑学并通过独立本科段金融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寒假学习德语并达到A1等级水平;2015年暑假在合肥微尺度物质国家实验室作访问实习研究灵敏力探测和磁共振力。
担任:2014年10月起担任班级组织委员。10.文学院
牛灵芝
荣获:2014-2015年获校级演讲比赛二等奖;获第28届校园歌手大赛“十佳校园歌手”荣誉称号;第52届校运会女子跳远第二名、100米栏第四名;2014年获“优秀班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获国学诗词比赛一等奖;南山书院宿舍文化节三等奖;获国家励志奖学金;2014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二等奖学金。
担任:团工委宣传部部长;汉语1302班学习委员;大学生戏剧社社长及青年实践社干事。11.艺术学院
刘一帆
荣获:在院刊、校网站上发展多篇文章报道;2013年获“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
担任:担任学院组织部长;新生班主任。12.体育系
邹航
荣获:;2014年10月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4年11月获国家奖学金;2014年10月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15年4月获全国艺术体操锦标赛和个人冠军赛“优秀辅助裁判员”称号;2015年5月获陕西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优秀裁判员”称号;2015年9月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担任:2014年10月起担任体育系秘书长;2014年9月起担任社体1202班团支书。
第三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
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
公派出国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简介
一、项目共性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申请人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各项目年龄限制均以申请时年龄为准。1.邀请函应具备的内容
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国家留学基金委外语合格条件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特别说明:
(1)西安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是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在此培训部取得英语高级结业证符合上述(4)要求。英语高级培训班一般在每年3月及9月开班,培训时常为一学期,我校在各期培训班开课前均会统一组织我校教师报名。目前,参加高级英语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可减免工程实践;有效期内获资助派出留学的,学校为其报销当期培训费用。(2)以上外语合格条件为项目申报时外语水平要求。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对交流访问项目(Exchange Visitor Program)管理规定的修订版,自2015年1月5日起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赴美留学人员须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3)BFT考试不适用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项目。
(二)留学单位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
(三)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CSC”)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分项目介绍(可按住ctrl键点击下列目录直接查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四)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六)国外合作项目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选派计划
(1)高级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3)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2.申请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岁;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选拔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15日。(2)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3月下旬。(3)留学资格保留期:2016年12月31日。4.特殊说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提供能够反映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
5.本项目可依托“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由学校或个人联系外方院校)申报派出,也可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报派出。
目前,与我校学科相关的“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包括以下CSC与国外有关机构合作奖学金项目,合作的高校或机构均拥有较高的国际声望。
具体选派办法、联系方式可登陆CSC网站“出国留学”专栏查询(2016年选拔简章预计在11月底发布)或前往人事处师资培训科查询纸质材料。
(1)CSC与美国东西方中心合作奖学金
(2)CSC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公共健康、纳米学、纳米科技、能源、环境、航天科学、海洋学、物理学、纯粹数学、应用数学、新材料、制造、农业、食品、土地资源、法律、工商管理、人类学和应用社会科学。
(3)CSC与美国莱斯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人类学、应用物理学、生物化学、生物工程学、化学、计算机与应用数学、地球科学、经济学、电子工程学、英语、环境科学、地质与地球物理学、历史学、材料科学、纳米工程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等。(4)CSC与美国乔治城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自然、公共政策、应用社会学、国际事务、国际商务和WTO相关学科
(5)CSC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能源、环境、人文及社会科学、科学及技术、社会及文化(6)CSC与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能源、环境、农学、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及公共卫生、海事及海洋学、纳米技术、新材料、工商管理
(7)CSC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1.工程学:能源、材料、航空航天方向;2.生物医学;3.医学及公共卫生学;4.信息及通信技术;5.生命科学;6.物理学
(8)CSC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计算机科学、工程学、数学(9)CSC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商学、教育、工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10)CSC与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商科、计算机科学、工程学、环境学、艺术学、人文科学、数学、心理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
(11)CSC与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1.环境及可持续发展;2.自然科学及工程学,包括机械学,化学,地质与土木工程学,材料科学,健康与生命科学,林学,农学与食品科学,基因组学,地球空间信息学,光学与光子学,海洋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工程学;3.分子生物学与细胞生物学;4.法语语言及文学;5.历史学;6.工商管理学
(12)CSC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工程学、自然科学、艺术学、教育学、法学、管理学、音乐学
(13)CSC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社会科学
(14)CSC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商学、工程学、环境科学、自然科学
(15)CSC与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法律、人文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学、艺术、大众传媒(16)CSC与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人文及社会科学、工商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工作学
(17)CSC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环境科学,含水安全学、毒理学;工程学,含生物医学工程学及环境工程学;社会科学,含公共政策学、社会学、地理学;同步加速器研究;自然科学,含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
(18)CSC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能源与环境、水和矿产资源、先进制造技术、先进材料技术、海洋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交通运输领域、通讯与信息技术、工程和建筑(包括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和公共政策改革、经济学和商学、应用社会科学,包括法学和世贸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卫生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等领域的基础研究。
(19)CSC与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奖学金(20)CSC与澳大利亚阿德雷德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物理、化学及地球学、人文法律创意艺术、工程与环境科学、社会与行为学、数学信息与计算机学
(21)CSC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能源、资源、环境、制造、信息、空间、纳米、新材料、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22)CSC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能源、资源、环境、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纳米、新材料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23)CSC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心理与认知学、物理与天文学、哲学、数学、法律与法律研究、语言与语言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工程学、教育学、地球科学、创造艺术、交流与文化、化学分子生物学、贸易与经济、建筑环境与设计等
(24)CSC与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工程信息技术、理学、艺术与设计、贸易与经济、法律教育、能源、资源、环境、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等
(25)CSC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工程、心理与认知科学、化学、物理、环境科学、材料科学、建筑、社会科学、社会工作学、创新艺术研究、写作、语言、文学、文化、历史、哲学
(26)CSC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能源与环境、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学、通信信息工程、经济学与企业管理、工程与建筑(包括城市规划)、法律及与世贸组织相关学科、人文学科学
(27)CSC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合作奖学金
主要优势学科:未来服务、工业及生产力、通讯与智能系统、健康未来、可持续性发展与建筑环境
(28)中国教育部与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合作奖学金
选派学科及专业领域详见2016年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访问学者科研课题清单
(29)CSC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合作奖学金
双方重点资助研究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0)CSC与英国UCL大学教育学院合作奖学金 优先支持教育学及相关社会科学专业(31)CSC与英国卡迪夫大学合作奖学金
优先支持建筑、土木工程、会计与金融、通信与传媒研究、法律、能源系统研究、催化化学、可持续性科学。如卡迪夫大学开设其他专业领域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人也可选择申请。
(32)CSC与法国索邦大学共同体合作奖学金
优先支持能源科学、材料科学、空间科学、历史学、地理学、人文与社会科学、语言学、建模和工程科学、地球科学、环境科学等(33)CSC与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合作奖学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生物学、化学、工商管理、经济学、地球科学(地理科学、地质科学和气象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文化学、法学、数学、计算机科学、哲学、物理学、政治学、社会科学
(34)CSC与比利时荷语布鲁塞尔自由大学(VUB)合作奖学金 优先支持人文、自然和生物科学工程
(35)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法语区)优秀青年学者合作奖学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汉语研究、法语和法语文化、法律、欧洲问题研究、国际关系、经济和管理、电子通信和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纳米技术、能源及环境保护、航空航天、物流和交通
(36)CSC与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合作奖学金
优先支持以下学科领域的研究:环境、经济学、商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和社会科学
(37)CSC与瑞典皇家工学院合作奖学金(38)CSC与日本早稻田大学合作奖学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建筑学、教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体育科学、亚洲太平洋学、国际信息通讯学、日本语教育学、信息生产系统、环境及能源工程
(39)CSC与日本北陆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大学合作奖学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知识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40)CSC与以色列巴伊兰大学合作奖学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生物学、计算机及应用数学、生物化学、生物技术、化学、物理学、卫星技术下的超导及环境监测等巴伊兰大学优势学科(41)CSC与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土壤、水资源与环境
(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2)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2.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岁;本科毕业应有5年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应有2年工作经历,博士毕业无要求。
(2)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选拔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第一批4月1日-15日,第二批9月1日-10日。
(2)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第一批5月,第二批10月。(3)留学资格保留期:2016年12月31日。4.特殊说明
本项目必须依托在研项目(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前三名)申请。
(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1.选派计划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2)访问学者:6-12个月。其中以团队形式派出的(含 CSC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科研团队、地方子项目)留学期限可为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2.申请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应有5年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应有2年工作经历,博士毕业无要求。
(3)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派出形式(1)个人(2)科研团队
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以“科研团队”方式派出,是指针对地方特色专业及人才需求,各地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名本项目人员组成科研小组,利用校际(单位间)科研合作渠道、以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为载体,赴国外进行专题合作研究,达到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对于申请科研团队派出的,基金委将组织专家以评“课题组”的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4.选拔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15日。(2)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7月。(3)留学资格保留期:2017年3月31日。5.特殊说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提供能够反映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
6.地方子项目
(1)我校和外方学校签订协议建立合作平台,通过西部项目实施并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陕西省教育厅资助派出的项目。
(2)目前与我校保持协议的有:挪威科技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罗马大学、法国波尔多建筑与景观国家高等学院等(具体学科方向详询82202083,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3)从2015起,地方子项目可以通过英语(符合CSC英语条件要求)派出(2015年前申报须满足目的国语言要求)。
(4)地方子项目的优点是:命中率高(学校和外方学校签署合作协议)、邀请函易于申请、有合作基础、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派出时应达到要求)、学科明确(单一)。
(四)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师申报)1.选派计划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24个月。2.申请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
3.选拔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0日-4月5日。(2)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5月。(3)留学资格保留期:2017年3月31日。
(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1.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2)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2.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须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
(2)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选拔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0日-4月5日。(2)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5月。(3)留学资格保留期:2017年3月31日。4.特殊说明
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须提供能够反映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
(六)国外合作项目 国外合作项目(含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和其他国外合作项目)的选派办法请登录CSC网站查询。
各项目具体选派办法请登录“CSC网站—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询,2016年相关信息预计在11月底发布;也可前往人事处师资培训科查阅纸质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teniu.cc
校内咨询电话:029-82202083 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第四篇:校园网收费
关于校园网认证计费的通知
校园网用户:
随着学校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为确保校园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费用分担管理办法“鼓励使用、合理分担、促进发展”的原则,依据河南省发改委批复的收费许可,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校园网用户兹定于2011年10月8上午10点开始对校园网用户进行认证计费。
一、计费标准:
网络包月费:20元/户/月(计费周期30天,不限时间、不限上网流量)
二、充值卡购买地点:
请开通校园网的同学于2011年9月26日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以下指定地点购买网络包月费充值卡:
南区:信息大楼东门外财务处卡务中心(中国银行隔壁)4号窗口 北区:综合楼(新闻传播学院教学楼)一楼财务处收费大厅3号窗口 该网络包月费充值卡面值20元,可一次多买多充,将按充值卡的充值次数顺延相应的计费周期。
特此通知,请使用校园网的同学相互转告,及时进行充值,以免影响你的正常上网。
黄河科技学院财务处
黄河科技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1年9月16日
第五篇: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教学工作要点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职能处(室):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从2011年6月30日开始至7月8日结束。为全面做好期末考试考场巡视检查的各项工作,根据西建大(2009)27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实行“考试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校教学督导、院(系)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为成员的考试巡视检查组,负责全校考试周所有课程考试的巡视、检查工作;继续坚持处级领导干部监考制度。为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考场巡视检查组人员组成: 主 考:刘晓君
副主考:姚继涛 赵会朋 何廷树 尹洪峰 成 员:
1.教学督导组成人员
武维善
耿维恕
王永平
王齐铭
冯润泽
李 峥
李树林
李树涛
周循
姚翰林
钱国芳
韩洪云
樊超然
2.各院(系)组成人员
建筑学院: 李志民
李岳岩
段德罡
郑红雁
崔永兵
李
敏 土木学院: 薛建阳
苗
吉
贾凤云
胡玉定
庞云龙
刘春燕 白福玉
环境学院:
石 辉
刘立忠 朱陆莉
仵红洽
王晓理
陈林波
申
健
管理学院: 闫文周蒋小侠
郑彦全
闫
燕
郑成华
任建国
周琳
材料学院: 肖国庆
杨
源
崔
捷
张军霖
高 云
尚晋谦 信控学院: 嵇启春
段中兴
刘 梅
张
莉
宋 阳
郝纪超
魏
茵
机电学院: 原思聪
雷 鹏
耿素花
沈
虹
王海波
周亮赵阿峰
王 凯
任斐然
冶金学院:杜忠泽
李林波
贾
青
孟令嫒
刘漫博
赵福才
孙 琦
艺术学院:蔺宝钢
芦彦波
路凤茹
张
蕊
屈
超
卢友锋
理学院: 冯小娟
施昕强
董社英
程文静
衡
阳
王旭东庞鹏飞
穆春娟
文学院: 曹 勇
周桂芬
王
欣
赵
青
范鹏飞
刘 雯
陈 政
体育系: 王德炜
吕永安
由文华
苏仕君
郑雪玲
尉庆国
3.教务处组成人员
谷坤文
张伯乾
刘利燕
倪立宏
王丽波
董福安
张 宇
袁广亮
薛小莲
于 伟
王 豪
张 光
孙永超
武福全
郭振宇
张 静
王运思
张 雪
程广平
赵 喆
王玉洁
程 浩
二、职能处(室)主监考人员
鲁 莉
邱必震
苌清丽
魏彦民
靳成锁
陈 荣
刘冠峰
庞丽娟
张卫华
罗增辉
刘永恒
陈向阳
卜长安 高旭阔
赵 蕾
张培学
许志敏
刘伟波
王云玲
王军超
王根明
三、考场巡视检查工作职责
各院(系)巡视人员应根据监考、巡视安排表的编排重点巡视本院(系)学生所在考场。教务处巡视人员巡视区域将根据考试科目和考场数量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巡视人员职责如下:
1.巡视时间为开考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巡视人员应不间断巡视所负责考场,严格检查考场纪律,监督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巡视人员应服从学校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严格履行巡视职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考试开始前15分钟,巡视人员应首先重点巡视所负责考场的 2 考前准备情况,检查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考场清场是否彻底、监考人员是否核对学生身份、考生是否隔位就座、书包等物品是否集中存放等。对存在问题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纠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或缺席、考卷未及时送达考场等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汇报(电话82202287、82205473)。
4.在考试过程中,巡视人员应重点巡视监考人员是否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对监考人员不规范的监考行为进行指正;巡查考场纪律,抽查学生证件,协助监考人员发现并记录学生违纪作弊行为。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巡视人员应着重巡视所负责考场的收卷工作,协助监考人员维护收卷秩序,确保考场秩序平稳,对不遵守考场纪律者可按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6.巡视人员应认真做好巡视情况的记录,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件,并及时向教务处汇报。
7.巡视结束后,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本科课程考核考场巡视记录单》并报送教务处。
四、院(系)考务工作职责
1.各院(系)应对学生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端正态度,诚实对待考试。告知学生只能携带装有学生证(考试证)、铅笔、橡皮、签字笔等考试必备用具的透明塑料袋进入考场,不得自带稿纸、书本、书包、手表、手机或其他电子通讯类工具。
2.各院(系)应做好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培训工作,使其熟悉学校考试管理相关政策,并要求其在监考过程中佩戴监考牌。严禁监考人员私自请人代为监考,如果因故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提前向院(系)请假,由院(系)另行安排。
3.各院(系)应加强对本院(系)学生、监考人员所在考场的巡查、监督、指导及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理等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