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用电报装手续
武汉供电局如何办理用电报装手续(详见图)
1、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包括用电申请书的发放和审核、供电条件的勘查、供电方案确定及批复、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供用电合同(协议)签约、装表接电等多项业务。
2、武汉供电局在各区均设立了供电营业厅,客户办理用电报装手续,请到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办理。
单位报装最好亲自安排本单位员工去武汉供电公司报装,不要听信于一些个人可以帮忙代办,找关系帮忙等等托词,到时候可能会适得其反,影响单位的用电时间和费用,单位实在是没时间去跑也可以找一些比较大的电力公司,签订合同后再要他们代办武汉供电局的电力报装业务。
报装申请工作要求:
1、《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用户申请新装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
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2、检查客户资料的完整性,客户资料应包括: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报装单位名称、申请报装项目名称、用电地点、项目性质、申请容量、要求供电的时间、联系人和电话等;
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
对高耗能等特殊行业客户,须提供环境评估报告、生产许可证等;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非企业法人的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政府职能部门有关本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
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设备明细表、变配电设施设计资料、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
3、允许同一城市内高压新装业务异地受理,异地受理客户的用电报装,需准确记录客户的联系方式。
4、辖区接到异地受理的高压新装申请后,应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办理后续工作。
5、须核查该单位法人所代表的其他用电单位的电费缴费情况,如有欠费则须在缴清电费后方可办理。
6、须了解客户相关的用电大项目前期咨询、其他地点有无用电等服务历史信息,是否列入失信客户及其所属集团客户的信用情况,形成客户报装附加信息。
7、必须生成申请号并预留客户编号,编码规则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营销管理代码类集》规定。
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生产武汉配电柜、高压开关柜、配电箱、箱变、变压器等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公司注册资金一亿元,所生产的设备运用于多家知名企业,并通过国家资质检验。
湖北盛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武汉供电局电力报装、电力增容、电力改造、电力工程施工、维修等电力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叁仟万元,公司参与了多个大型电力工程的施工和安装工作。手续,请到所在区域供电营业厅办理。
第二篇:用电报装流程、手续
新建居民小区用电高压报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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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二、客户须知
1、您若需办理新建居民小区用电业务,请到供电营业厅申请。
2、您在申请用电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用电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用电地点、项目性质、申请容量、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供电时间要求、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②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③用电设备清单;
④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
⑥规划平面图;
⑦政府立项批复文件及规划选址意见书;
⑧项目可研报告、生产工艺及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
⑨如客户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您在图纸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前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③电气设备技术资料。
4、您在申报工程竣工验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电气工程一、二次接线图等工程竣工图及说明(工程竣工图应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 ②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③主设备(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直流系统等)安装技术记录; ④具备资质单位出具的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报告(含整组试验报告); ⑤具备资质单位出具的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含常用绝缘、安全工器具); ⑥主设备的厂家说明书、出产试验报告、合格证; ⑦隐蔽工程施工图纸及试验记录; ⑧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⑨值班人员名单和上岗资格证书;
⑩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记录。
5、请您在以下工程施工前3天,通知供电公司进行中间检查:
①接火电缆线路电缆敷设工程;
②一、二类客户受电电房接地敷设工程;
③一、二类客户进线总开关调试;
④多电源切换开关调试和闭锁装置调试。
6、电力公司自受理申请后,单电源15个工作日内、双电源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答复;受理客户受电工程文件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单电源10个工作日内、双电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图纸;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业务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回访。
7、相关费用:
①天津市物价局批复的10kV供电公建项目容量收费标准:1280元/千伏安;(津价房地[2005]77号)
③ 天津市物价局批复的负荷控制装置费收费标准:19834元/套;(津价商[2005]203号)③对于其他高压供电设施工程,依据预算基价标准据实编制的工程概算收费。35kV及以上供电设施概算编制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特别提示:
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1年,逾期注销。供电方案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修改或废除。因故确需修改,必须征得供电公司和客户双方同意。客户对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1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协商确定。
第三篇:用电报装
新建居民小区用电高压报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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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1、您若需办理新建居民小区用电业务,请到供电营业厅申请。
2、您在申请用电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用电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客户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用电地点、项目性质、申请容量、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供电时间要求、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②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③用电设备清单;
④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
⑥规划平面图;
⑦政府立项批复文件及规划选址意见书;
⑧项目可研报告、生产工艺及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
⑨如客户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您在图纸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前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
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③电气设备技术资料。
4、您在申报工程竣工验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电气工程一、二次接线图等工程竣工图及说明(工程竣工图应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 ②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③主设备(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直流系统等)安装技术记录; ④具备资质单位出具的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报告(含整组试验报告); ⑤具备资质单位出具的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含常用绝缘、安全工器具); ⑥主设备的厂家说明书、出产试验报告、合格证; ⑦隐蔽工程施工图纸及试验记录; ⑧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⑨值班人员名单和上岗资格证书;
⑩供电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记录。
5、请您在以下工程施工前3天,通知供电公司进行中间检查:
①接火电缆线路电缆敷设工程;
②一、二类客户受电电房接地敷设工程;
③一、二类客户进线总开关调试;
④多电源切换开关调试和闭锁装置调试。
6、我们自受理申请后,单电源15个工作日内、双电源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答复;受理客户受电工程文件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单电源10个工作日内、双电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图纸;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业务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回访。
7、相关费用:您若是双电源或多电源用电,根据“皖价服[2004]223号”文应缴纳高可靠性费用;
友情提示:
1、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1年,逾期注销。供电方案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修改或废除。因故确需修改,必须征得供电公司和客户双方同意。客户对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1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协商确定。
2、小区居民生活用电和独立门面的商业用电应实行供电公司的“一户一表”,执行供电公司“一户一表”建设标准;开发商应与相关部门协商资产移交事项;临时施工用电申请报装时,应同时提交正式用电需求说明,并在临时供用电合同到期前6个月,办理正式用电申请手续。
第四篇:用电报装指南
用电报装指南
尊敬的客户:
欢迎您来我公司咨询或办理用电报装业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快捷”的报装服务!
在报装过程中,您可以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受电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单位,同时欢迎对我们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时限进行监督!
◆我们承诺在以下时限内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报装服务:
1、提供供电方案的时限:从受理用电申请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对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资料审核的时限:从受理之日起,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对受电工程启动中间检查的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起,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4、对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时限:从接到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5、装表接电的时限:从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电力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非居民电力客户不超过
5个工作日。
◆在办理报装业务时,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在进行报装申请时,请携带好《用电申请书》和相关资料(详细资料目录请咨询柜台人员)。
2、受电工程的设计应按照确定的供电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式两份送供电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据以施工。
3、应依据经供电部门审核的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受电工程施工期间,在隐蔽工程覆盖、填埋前,应主动申请中间检查。
4、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应选用先进、节能、安全性能好的国家定型设备,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完整(国标)出厂试验报告,国家明文淘汰的电力设备不得进入电网使用。
5、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部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以便供电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6、请对供电部门提出的设计审核意见、中间检查意见和竣工检验意见予以重视,及时修改设计方案,整改工程缺陷,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供用电安全。
第五篇:报装接电手续
为规范、优化办电程序,简化报装接电手续,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受理用电申请(一)受理用电申请的部门
1.各供电局的客户用电服务中心。2.“95598”客户服务代表。(二)受理用电申请的方式
1.客户用电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用电申请。
2.“95598”客户服务代表受理客户电话、传真、网络申请。(三)填写用电申请
客户申请用电必须认真详实的填写格式统一的《客户用电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件。
1.居民客户申请用电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房产证),并提供复印件。
2.其他经营性用电客户须出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房产证,并提供复印件。
3.租赁客户申请用电须提供《用电担保合同》,并由担保人在《客户用电申请表》上签字。
4.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用电只须填写《客户用电申请表》。
5.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用电,应提供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6.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二、确定供电方案(一)制定供电方案的部门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供电方案,由用营部牵头组织确定。
2.非专线用电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由相应的供电局提出供电方案。(二)审批供电方案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的供电方案,由用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批。2.非专线且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高压计量客户的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供电方案由用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批。
3.低压计量的用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供电局组织相关人员审批。
(三)确定、审批供电方案流程及时限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填写《用电汇签单》,连同《客户用电申请表》转用营部。用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15日内确定供电方案,并组织汇签审批,并将确定的供电方案和经过汇签的《用电汇签单》转相应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2.非专线315KVA及以上和高压计量户,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当日打印乙种《用电汇签单》,连同《客户用电申请表》转方案员,方案员会同供电局主管配电的副局长、配电专工、营业主任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5日内提出供电方案。在营销MIS网上,经供电局配电专工、营业主任、主管配电、营业副局长、局长汇签后,由方案员打印汇签的供电方案连同乙种《用电汇签单》上报营业用电部,营业用电部组织计量所、调度所在3日内进行汇签审批,并将审批的供电方案和经过汇签的《用电汇签单》转相应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3.低压计量专用变且需确定供电方案的客户,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当日将《客户用电申请表》转方案员,方案员会同供电局配电专工、营业主任、主管配电副局长等相关人员现场勘察,3日内提出供电方案,在营销MIS网上经供电局主管配电、营业副局长、局长在2日内进行汇签审批,并将审批的供电方案转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4.非专用变低压计量且需确定供电方案的客户,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当日将《客户用电申请表》转方案员,方案员在2日内勘察并提出供电方案,在营销MIS网上经供电局配电专工、营业主任在2日内进行汇签审批,转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5.供电方案确定后,由确定方案的责任单位当日将供电方案书面或网上传递到用电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把经过审批的供电方案当日通知客户。
三、审查工程设计(一)审查工程设计的部门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工程设计,由计划部牵头组织审核。
2.非专线以下客户办理新装、增装、变更用电的工程设计由供电局组织审核。(二)审查工程设计流程及时限
1.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方案员接到用电客户的工程设计后,转计划部。计划部在7日内将《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反馈给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2.非专线以下用电客户,方案员接到用电客户的工程设计后,转供电局局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在3日内将《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转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三)高压供电客户在送审电气工程设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和说明: 1.受电工程设计说明书。2.用电负荷分布图。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8.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9.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0.配电网络布置图和自备电源及接线方法。
(四)低压供电的客户在送审电气工程设计时应提供负荷组成、用电设备清单及电气工程图纸。
上述设计资料需提供一式二份,确定方案部门一份,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一份。
(五)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及时将客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有关资料和《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反馈给客户,客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局按程序进行复审。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客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可不予竣检验收和接电。
四、工程施工
(一)客户电气施工设计经审查合格后,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填制《电气施工许可证》,用电客户方可施工,供电局负责对客户受电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在受电工程施工期间,进行中间检查。(二)中间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
2.检查施工设备、工具、试验仪器。
3.检查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进网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无进网合格证的输变电设备、材料。4.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检查有关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6.检查工程是否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全部电气装置进行外观检查。
8.检查施工人员的进网工作证件、安全记录、管理制度等。
对于中间检查发现问题,填写《电气工程整改通知单》,并监督客户整改。
五、工程验收
客户受电工程竣工后,填写《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交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客户须提供工程设计审查时所提供的相应资料,专线及专用变客户须提供电气设备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安全工器具试验记录、电工进网作业证等资料。低压客户须提供用电设备清单和电气工程图纸等资料,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应将《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转有关部门。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由计划部牵头3日内组织竣检验收,其他客户由供电局牵头2日内组织竣检验收。
(一)验收范围:电气工程所涉及的送、受电装置。
(二)隐蔽工程验收:对电缆接地装置预埋件、暗敷管线等隐蔽工程,审查在施工过程的中检查形成的记录,并作为竣检验收的资料。(三)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
1.受电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原审定的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2.各种电气设备试验是否合格。3.隐蔽工程是否合格。
4.全部工程是否符合安全运行规程要求。5.各种记录、图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齐全。6.安全工器具是否齐全,是否经过试验。7.审查作业电工,运行值班员的资格。
(四)竣检验收后,填制《客户电气工程竣检验收单》连同竣检验收的全部资料转客户用电服务中心。
(五)各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必须建立《客户用电申请表》、《供电方案》、《用电汇签单》、《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客户电气工程竣检验收单》的传递登记簿。
六、装表接电
(一)10KV及以上专线客户和高压计量户,竣工验收全部合格,供电局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后,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将相关信息在营销MIS网上转计量所,计量所装表人员打印《内线工作任务书》,2日内完成装表,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送电,并在《内线工作任务书》上填写接火送电日期,在网上准确录入表底、CT、PT倍率等计量信息,传客户服务中心。
(二)低压计量户(除单个居民户外),在竣检验收合格后,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供电局客户用电服务中心将相关信息在营销MIS网上转营业员打印《内线工作任务书》,2日内完成装表接电,网上录入计量信息。
七、原始资料的保存
(一)《供用电合同》由客户服务中心保存。
(二)《客户用电申请表》、《供电方案》、《用电汇签单》、《电气施工设计审查单》、《内线作业任务书》、《受电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客户电气工程竣检验收单》、审核后的设计图纸和竣检验收等用电原始资料由供电局信息审核员装订、长期妥善保存。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营业用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