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短期理财协议书
短期理财协议书
甲方(出资方):
乙方(操作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出资金,乙方出操作技术,就短期期货投资理财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二.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理财操作在(鲁证期货有限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资金帐号为();起始资金为()元。
四.甲方必须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理,由甲方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五.合同签订后乙方把《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帐号名称和密码告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在任意时间内查看并监控资金情况。
六.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小亏大赚,为双方尽能力赚取最大收益;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该帐户的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会遭受损失。
七.乙方拥有完全独立的下单买卖操作权,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甲方不得操作账户(包括乙方不知情时和事先未同乙方协商)。
八.在协议有效期及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本帐户信息以及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九.投资有风险,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要尽最大能力避免甲方的资金损失。
十.乙方承诺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资金的10%以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起始资金额10%以内时,甲方不得私自操作资金账户;如果协议期帐户的帐面亏损达到或超过起始资金10%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十一.协议到期终止时帐户发生利润时的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各得利润的50%。十二.协议到期终止时帐户发生亏损的处理措施:
1.亏损总额等于或小于投入本金的10%时,甲方负担;
2.亏损总额大于投入本金的10%时,甲方负担10%后,剩余的亏损额双方各负担50%。
十三.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帐户进行账目结算,结算后双方在协议到期后三个月内结清任何款项。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自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约定的帐户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资方)(签字):乙方(操作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短期佣工协议书
短期佣工协议书
甲 方(短期工组织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需要,为乙方提供短期佣工人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短期佣工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2012年6月 日起至2012年7月 日止。
二、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务工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由甲方发放务工人员工资。
三、员工工资的结算与支付:
1、务工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9-10小时的,每月出勤25天;工资报酬为每人每月1700元。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务工人员的薪资结算与甲方,甲方现场发放短期佣工人员的佣金。工资单交乙方存档做账。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7天内为乙方输送达到法定用工年龄、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务工人员赴乙方工作。
2、甲方负责短期佣工人员招收,简单的职前培训工作;教导短期佣工人员严格遵守乙方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绩效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甲方负责定期对短期务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短期佣工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短期佣工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短期工人员的思想工作。
4、甲方应负责对短期务工人员进行输送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5、甲方负责短期务工人员的录用、退工手续,负责处理短期佣工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6、短期佣工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乙方承担。
7、短期佣工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短期佣工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工作内容。
2、乙方应为短期佣工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短期佣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短期佣工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
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短期佣工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考核,乙方可对短期佣工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短期佣工人员的工资情况。
6、乙方对短期佣工人员实行每天8---1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短期佣工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短期佣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300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短期佣工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如乙方终止使用短期佣工,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六、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短期工协议书
短期工实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于2013年月日向甲方输送寒假工学生。實習至 2014年月日,共计两个月,共人。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如实反映立讯精密公司的情况,包括企业的简介、规模、工作及生活环境、员工福利待遇等相关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招工条件,以便乙方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招工简章为标准)招工简章附后。
2、甲方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期限内,全部安排完实习学生上岗实习,除体检不合格等不符合甲方要求外。
3、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安全的实习环境与劳动保护的企业,在实习期内,乙方学生享有企业实习员工的相关福利待遇(包括约定的工资、奖金、意外保险及相关权利)。
4、乙方学生在企业工作期间与企业发生争议,甲方有积极协助处理、协调的义务。
5、甲方要给企业协商于学生工资中扣除100元/月管理费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为实习学生备齐报到所需的各种证件。
2.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实习学生到达工厂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3.乙方要提供学生未做到约定日期时,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就业实习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实习协议可以解除。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之具体内容,但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在甲乙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时,本协议长期有效,直至账款全部结清为止本协议自行终止。
2、乙方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实习协议:
①、乙方学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②、乙方学生严重失职,无法完成实习生产工作任务,造成实习单位利益损害;
③、乙方学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
3、企业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实习协议:
①、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②、企业未支付实习生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和提供实习劳动保护条件。
四、补助方面:
关于返费方面:于学生在企业工作满一个月按在职人数付给乙方500元/人。学生在企业满2个月时再按在职人数付于乙方400元/人。若甲方发现乙方在输送实习生时,有违反法律法纪的行为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提前撤走学生将扣除乙方相应的补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定事宜:甲、乙、方本着友好互谅、共同协商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确定。
六、违法及管辖法院
本协议的解释及适用,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如有诉讼必要,双方皆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之法院为管辖法院。
備註:若短期生未達承諾實習期限提前返校,甲方將不支付任何費用.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短期借款协议书
短期借款协议书
甲方:北京培黎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庆南翔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短期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借款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短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甲方款项到位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据。该收据是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借款事项的确认依据。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起始时间自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甲方资金可分批到位。
第三条、借款年利率为8%,借款利息按季支付,由乙方于每季度终了后的三日内支付,甲方出具合法票据。
第四条、借款期满,如不续期,乙方于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本金,由甲方出具收据;期满如续期,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第五篇:理财协议书
财务咨询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一)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合同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帮助乙方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根据客户财务状况为客户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
3、投融资咨询:当乙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乙方直接融
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二)服务方式
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三)财务顾问费用
经双方,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财务顾问费人民币元整(¥),于协议签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批露)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以及转载从乙方网络获得的信息。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故意业务委托,并将尽量大努力维护甲
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批露)
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三、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
除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
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