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订单



第一篇:种植订单

种 植 订 单

甲方:克旗禾丰有机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克旗禾生杂粮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建立莜麦种植基地亩,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合格荞麦生产用种(质量、要求、纯度≥96%,发芽率≥95%)种子价格为8.00元/公斤,每亩用种15公斤,甲方提供的荞麦种子款在回收产品时扣回种子款。

二、甲方保证用现金按市场价格收购乙方产品,甲方在乙方收割后10日内到乙方所在地进行收购。荞麦质量要达到国家标准,入更改收购地点,运费及装卸费用等有甲方负责支付。

三、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减产或绝收,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四、乙方负责落实荞麦种植面积,协助甲方做好技术指导和产品收购工作。

五、在甲方提供的种子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衣服那个不得退种子,甲方拒退种子款。

六、未预防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按国家规定到保险公司上保险。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年一签,有效期一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方协商,订出最低收购保护价格,荞麦收购价格不低于每公斤6.50元,收购质量执行国家标准质量,入市场价格不低于保护价,按保护价收购。如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甲方按市场价收购产品。核心示范种植基地种植的有机作物,甲方按高于市场价每公斤0.3元回收产品。

六、为预防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负责在财险公司按国家规定上保险,无论在什么自然灾害时,乙方保证偿还甲方垫付的种子款。

七、交售时间、地点、借款方式:收购地点时间为每年收获后30日内,乙方交售地点为克旗禾丰有机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结算方式货到检斤检质后现金结算。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付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法人签字:

第二篇:订单蔬菜种植协议

订单蔬菜种植协议

订单方:贵州群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种植方: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乙方位于石阡县

乡(镇)

村塑料大棚基地面积

分,与甲方合作种植蔬菜,供甲方收购销售,依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细则如下:

一、蔬菜种植品种:香菜

二、项目起止时间: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9月20日止。

三、产品收购价格

1、甲方收购产品时以人民币每公斤肆元向乙方结算,每天的货款甲方在三天内支付清楚。

四、产品收购规格

1、产品不分大小,在甲方技术员指导下进行采收,以甲方生产记录为依据,因乙方工人安排不足延误采收造成老化不能成为商品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带头采收,不得带有泥土、黄叶。

五、乙方生产资料如下:

1、基质肥(鸡粪、鸽粪、有机肥)每亩300斤

2、磷肥每亩100斤;

3、复合肥每亩100斤;

4、农药每亩40元。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提供乙方生产所需种子,以每亩五斤种子计算,单价每斤人民币9元,合计种子款人民币

元。种子款在产品收购的中后期,乙方以产品款抵扣回给甲方。

②甲方义务安排技术员指导乙方生产,播种,管理。③甲方拥有产品百分之百的回收权,甲方回收销售的收益亏损与乙方无关。

④产品包装、保鲜的费用与乙方无关。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完全同意在甲方技术员的安排下进行田间生产管理,如肥、水、病虫、采收、病早害防治等。

②乙方生产所需的农资,工人费用,水电费用等的支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③乙方不服从甲方技术员工作安排的,以田间生产记录为准,每次同意罚款人民币300元。

七、产品回收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产品另售给第三方,如有违约,乙方同意以所售货款的三倍赔偿给甲方。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如冰雹、洪水等造成失收的,双方的损失各自承担,互不追究。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在十天之内备好农货,整理土地。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第三篇:订单种植蔬菜合同书

种植蔬菜收购合同书

编号:()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县乡(镇)村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发展地方农业经济,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实现甲方经营目标,本着双方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有关—种植收购的合作协议,本协议包括总则,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补充条款及附则五部分。

一、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标的作物为、协议签订遵循双方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甲方为标的收购方,采取一口价格收购符合协议要求的。乙方作为种植农户负责种植亩,合格产品全交甲方。

第三条、标的物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货款结算。由乙方将所种植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货款结算现款现货为主,特殊情况在三日内由甲方现金支付给乙方。

二、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种子,并保证种子质量,同时提供免费技术指导,培训及咨询服务。

第六条、乙方须保证按甲方的要求落实种植面积亩。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指导人员的食宿(费用双方协商确定),配合甲方技术人员落实好的种植及维护措施。

种子成本费用元/亩,在乙方交货物货款中扣除。农膜成本肥元。

第七条、对符合本协议规定质量要求的进行分级挑选的,甲方须当场向乙方说明原因,经重新挑选整理并达到甲方要求后再进行收购。在收购价格方面,甲方按元/公斤的协议价格收购。

第八条、在甲方收购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做好收购前的采摘、分拣、包装及定点存放工作,存放地点由乙方免费提供。其包装物由甲方提供,乙方免费按包装标准装袋或是捆扎。为便于集中验收,由乙方将所种植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如因道路原因大型车辆不能通行需要转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承诺确保不向第三方倒卖及转让合同。

第九条、在收购时间和数量上,由甲方通知乙方当天的采收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确保当天的收购并组织包装、送至甲方统一的收购站点。

三、违约责任

第十条、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一方或双方非因不可抗力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协议条款,先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裁决,或向乙方所在人民法 1

院提起诉讼,如确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协议条款或拒绝收购,终止合同。如甲方选择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投入的种子农资款及按合同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如确属甲方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协议条款或终止合同。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补足乙方合同金额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于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质量严重不符或绝收,乙方负责返还甲方提供的种子、农资款,合同终止。

四、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反协商,在签署协议基础上增补如下条款,增补条款与前述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二)

五、附则

第十二条,本协议非因不可抗拒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补充条款中注明。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行政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第四篇:甘薯订单种植收购合同

甘薯订单种植收购合同

合同编号:FD-2017-0928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为促进我社优质新品种红薯种植规模,带动周边乡镇农民致富增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种植订单红薯收购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种植的红薯实行合同收购。

2、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乙方优质红薯种苗3500—4500棵/亩,其种苗费用 元/棵,共计 亩,元,在产品回收时一次扣除。

3、甲方负责对乙方红薯种植无偿提供技术全程跟踪指导,包括种植方法、除草药剂、收获等流程,提供红薯配方肥料注:。

4、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种植所有合格商品薯,质量标准要求,红薯外观光滑、无虫害、沟裂、无青头、无机械损伤、破皮,单个商品薯须在150克以上。合同收购保底价为 公斤(注,8月5日前交售),8月5日后随市场收购价,以开封收购价标准。

二、乙方负责:

1、乙方必须按双方确定的红薯品种,进行生产种

-1-植,并向甲方准确提供种植面积及地点等资料,乙方在种植时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对种植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交付的红薯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如不按甲方要求而造成的红薯品质达不到收购标准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由甲方提供薯苗种植出的红薯,出售给甲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组织。

3、乙方自行负责商品薯分级,挑拣、装袋、装车、过磅,甲方负责收购前验收抽查,如发现有病害、腐烂或单个重量不足150克红薯。甲方有权拒绝收购或要求重新筛选,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有轻微机械损伤或单个小于150克的,可另外装箱,以5折价收购。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有违约,不按合同收购红薯,应按合同亩数计算,每亩赔偿付乙方 元。

2、乙方如有违约,如将甲方委托乙方种植的红薯出售与其他个人或组织,按合同亩数计算,每亩赔付甲方 元,并一次性赔偿甲方其他各种运作费用 元。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管理的,由此造成商品红薯变形、病虫害或薯形超大,品质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购,并有权向乙方索赔种薯苗(元/棵,每亩 棵,共计 元)。

4、收购日期: 年 月 日前完成,春薯,夏薯。

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结束,结清款项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如遇双方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台风等)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五、其它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甲方:孟津县奋达种植专业合作社

代表:

电话:

开户行:孟津县民丰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80 3100 4000 0000 885

年 月 日

乙 方:代 表:电 话:开户行:账 号:年 月-3-

第五篇:优质稻谷订单种植合同

优质稻谷订单种植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种植地点市镇村组

为使我地水稻生产实现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力争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故此,天长市稻业经济合作社组织甲、乙、丙三方旨在共赢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业分工与合作

乙方依据甲方反馈的市场信息并结合品种的生态适应性因地制宜地选择好优良品种供给丙方种植,稻谷收获后由甲方负责收购、加工、销售。

第二条:品种认定与种植

1、由三方共同确认订单品种,并由乙方保质保量供给。

2、丙方在乙方自愿购买丰良优种子公斤或笑丰公斤,按1公斤1亩计算,每亩必须交售稻谷500公斤以上。

第三条:种植技术与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良种良法配套,丙方亦必须自学接受乙方技术指导。否则,造成产量及品质降低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所供种子必须保证纯度96%以上,发芽率80%以上,净度98%以上,水分13.5%以下。

3、丙方售给甲方的稻谷质量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条:收购方法及利益分配

1、丙方稻谷收获后,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时组织收购(无黄粒米)但丙方必须凭合同到甲方领取售粮卡,方可优先出售。甲方在规定期内敞开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和限量收购。

2、甲方收购丙方合同规定品种的价格按照由市场形成的一般杂交稻谷的价格为基数,原则上同等质量每公斤 上浮0.15元以上。

第五条:交货方式、验收方式和贷款结算

1、丙方在甲方规定期内将符合质量的稻谷自行运输、自备包装(费用自理)送往甲方收购场所,甲方将分批分品种收购,收购期一般不超过次年三月份。

2、验收方法:当场由甲方收购管理人员按质量标准验收丙方稻谷并入库,对发生质量异议的由公司质检科现场化验,如仍有异议再交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裁决。

3、货款结算方法:丙方交售的稻谷经验收合格后,凭公司的付款凭据和购种凭据或合同到甲方付款,甲方一 般在当日付清,最多不能超过2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条款履行义务,按规定质量、期限价格等敞开收购,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丙方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2、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种子和配套的技术,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丙方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3、丙方除享受甲方保底价格外,如同市、同质、同价必须出售给甲方而不得另行出售,否则按合同约估产量 的总款赔付甲方50%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担供相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但受损三方互不赔付。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早通知他方,并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受知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默认。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仍调解不成的提交合同仲裁委员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商讨达成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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