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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乐乐团购店合作协议

啪乐乐团购店合作协议



第一篇:啪乐乐团购店合作协议

啪乐乐商城开店合作合同

甲方: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其他联系方式(QQ、MSN、Skype):

乙方:狂团网联系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QQ、MSN、Skype):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之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长期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网站“狂团网()”发布团购信息等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需延长请另附书面申请)。

2、合作背景及性质:

甲乙双方以本合同实现网络推广及团购销售的共同合作,并在保证产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乙方提供网络平台宣传甲方产品并提供甲方产品在网上销售的途径。甲方负责涉及到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发布的信息内容及真实性等所有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合作方式:

1、甲方利用乙方的“狂团网()”团购网平台,开设团购店铺销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

2、乙方作为“狂团网()”团购网站的运营商,向甲方提供稳定的技术服务和推广服务。

4、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

在乙方网站“狂团网()”进行团购销售,由甲方负责发货或

提供服务,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的产品或服务单价为__ 元(包邮),乙方

承诺此次团购活动购买产品或服务数量(真实交易数量)下限为件

(次)。乙方可自行在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单价的基础上,增加一定金额作为服

务费用。由此形成的价格作为提供给消费者的最终单价。

2、甲方提供

在乙方网站“狂团网()”进行团购销售,由甲方负责发货或提

供服务, 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给消费者的最终网站单价__ 元。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每个产品或每次服务__ 元的提成金额。

3、限时团购期结束,如购买数量达到或超过限定的团购交易数下限,即代表成功团

购,在截至日期后的_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百分之五十的交

易资金,产品有效期结束后即优惠券有效期结束后,乙方与甲方进行团购款最终结

算把余款付清。

4、甲方应得金额=消费者真实购买的产品总个数或服务总次数*第四章第1条中甲方提

供的产品或服务网站单价。

(1)甲方应得金额 = 消费者真实购买的产品总个数或服务总次数 *(每次团

购产品或服务的单价金额 –第四章第2条所制定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每个产

品或每次服务的提成金额)。

(2)消费者真实购买的产品总个数或服务总次数是网站记录的消费者购买的产

品总个数或服务总次数减去在未成团前消费者取消购买的产品总个数或服

务总次数

同时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自觉履行为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义

务。

5、团购结束的第2天乙方应把消费者订单交给甲方,甲方在团购成团后即发货给消费

者,或消费者可凭短信(打印票据)取得甲方的服务。

6、限时团购期结束,如购买数量未能达到限定的团购交易数下限,本协议自然终

止。甲乙双方不需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负责给已付款的购买者退款。

7、甲方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信息必须全部属实。产品或服务信息不属实,给乙方

网站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一并由甲方负责。

8、甲方承诺,因为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和客户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

无关,由此给乙方网站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一并由甲方负责。

9、甲乙双方合作期内,甲方和乙方共同制订在乙方网站“狂团网

()”上的营销策略和内容编辑。

10、乙方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网站平台,拥有网站及网站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11、甲乙双方合作期内,甲方和乙方共同制订在乙方网站“爱团团()”上的营销策略和内容编辑(包括广告宣传等),由甲方提供产品、公司相关资料图片等。

甲方有义务免费修改一次推广内容,如需多次修改需另外收费。

12、乙方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网站平台,拥有网站及网站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5、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

1、保密条款。甲乙双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双方合作方式、价格等具体内

容;双方均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属于双方的技术、商务等机密,除所有权方声明许可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依法律规定)外,不得披露或使用。否则,违约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知识产权。除非在此明确许可或授予,本协议并不涉及任何技术转让,在乙方团

购网站里所包含和涉及所有权利、产权和利益属于乙方独自所有。

6、违约责任及义务:

1、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因故调整内容、取消广告发布或调整广告发布时间,须提前

一周与乙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2、双方承诺在签约期内将严格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单方面不履行

本合同约定义务,按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额支付守约方。

7、合作期限、终止、变更与解除

1、合作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合作期满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续签合同。

3、合作的变更,需通过双方正式书面文件确认后方有效。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政策因素使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则协议自动解除。

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函件、电子数据、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必

然部分。

9、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战争、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即自行解除。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凡因签订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均由合同

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

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企业法人(签约代表):企业法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管乐团合作协议

管乐团合作协议

甲方:~~~~~~~~~~~~~~~~~~~~~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 中学管乐队训练工作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有偿服务、互助双赢的原则,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年 月 日开始,除开节假日和停课、考试周时间,每周 下午 点 分—— 点 分;

2、甲方负责管乐队的组建、乐器的购置调拨,训练人员、地点、时间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安排1—2名音乐教师全程参与训练,做好服务和监督;

3、甲方根据协商,按照标准支付乙方授课费;

4、乙方负责甲方管乐队器乐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和曲目训练,认真填写“管乐团训练记录”,“管乐团训练记录”包括上课教师名单即每次课应到教师(不得随意更换教师)、训练进度和内容安排。乙方教师不得迟到、早退;

5、乙方在培训排练时需认真教授每一位学生,不得在课堂上为小课招生做宣传;

6、甲方付给乙方课时费为平均每位老师 元(乐队指挥除外),每次课为两个小时,每位老师的路补为每次 元。本月的课时费和路补费在下月1号以前以现金或者汇款方式结算;

二、: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作;

2、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违章行为,另一方有权提出协议终止,违章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3、如因国家政策、上级指令等不可抗据的因素,双方可终止合作,但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三、其他约定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负责人签字(甲方): 负责人签字(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乐乐团

2010“无锡市十佳(优秀)大学生社团”评选活动 候选社团推报材料样本

乐乐团发展介绍

社团简介

社团名称:乐乐团

学生社团性质:群众性学生社团 所属部门:校院团委 人数:25人(暂时)

活动宗旨:丰富校园文化,推广小品和相声艺术 社团口号:分享喜悦

组织架构 团长:茅帅

副团长、秘书长:张黎 执委会:王兴 财务部:刘叶飞 会员部:周星群 外联部:徐靖淞 组织部:杨峥 宣传部:周燕

社团活动

乐乐团第一次“分享喜悦”演出——梦的开始专场 2009年11月30日

乐乐团第二次“分享喜悦”演出——平安夜专场 2009年12月24日

乐乐团第三次“分享喜悦”演出——“春的呼唤”专场 2010年3月25日

乐乐团第四次“分享喜悦”演出——哈皮一夏 2010年5月25日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本协会的正式名称 第二条 协会性质

乐乐团是由在校的小品和相声爱好者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学生社团,由在校党委、团委领导,隶属学生会。具有群众性及非营利性的特点。第三条 协会宗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崇尚社会道德风尚;

2.丰富校园文化,推广小品和相声艺术。第四条 协会口号

本协会以 “分享喜悦”为口号,以正途发展小品和相声!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机构设置及职能

1.乐乐团为一个独立的社团组织,协会设立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下设有学习部,会员部、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六个部门,学习部设教导员,其他各部设立部长一名(秘书部设立秘书长)。

2.培训部隶属团长管理和负责,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分别隶属一个副团长管理和负责,财务小组由秘书部负责管理,直接对团长负责。

3.各部门有若干委员和会员,以协助协会活动的顺利开展。第六条 会长及各部门的职责

1.团长 领导全体成员开展工作,制定计划,组织活动,负责大型活动的策划,对外代表本协会。

2.副团长 协助团长做好协会的组织工作,包括召开会议,监督财务等;团长因公缺勤时,由副团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其工作对会长负责。3.秘书部 协助团长做好日常工作,负责各部门上缴的工作报告等资料的归档,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

秘书部下设一个财务小组,设有组长一名;主要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经费的开支和账目管理。

4.学习部 负责对培训部的成员进行培训,负责活动期间的文艺汇演。所有进行学习的成员要严格遵守本章程。

5.会员部 负责协会的招新工作,负责对新会员介绍本协会,负责会员的退会和其它与会员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活动开展时负责通知会员参加。

6.组织部 负责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并且在活动结束后把相关的资料交到秘书部处存档;负责执行协会内部会议的决定,与其它部门合作做好活动的策划书。

7.宣传部 负责协会活动的一切宣传工作,对内负责协会活动的各项宣传及有关报道(组织并编辑向校刊、校报有关宣传栏目报道稿件),并且对重要的活动进行录制及加工,对外负责设计海报、派发传单等工作,发挥宣传作用提高本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力并及时宣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宣传部下设有网络小组和摄影小组。网络小组负责协会网站的设计和整理,负责编辑协会的优秀理论成果在网上刊登;摄影小组负责各项活动的拍摄工作,并在活动结束后把照片和录像交到网络小组或宣传部处以进行本协会的宣传工作。8.外联部 负责与校内外各部门、领导的日常沟通,与其它高校相关学生社团密切沟通;负责对社会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公关工作以及协会与其它部门的对外联络事宜;负责为协会活动的顺利开展进行拉赞助、筹集经费。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制度

第七条 协会成员(包括会员和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有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得到小品和相声知识培训、学习的权利;

2.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优先获得本协会编辑、出版的信息资料,优先获得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的服务;

4.有自由加入学校其它协会的权利; 5.有辞职和自由退会的权利;

6.协会干部有在干部会议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7.对外联部以外的干部和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为活动拉赞助,并按照规定得到奖励的权利;

8.成员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 成员(包括会员和干部)的义务

1.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和名誉,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2.按时按照学生社团的规定交纳会费;

3.各部门干部的工作要对协会负责,在合作中要坦诚相见,和睦友好,为整个协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4.协会干部要按时参加每一次活动和会议,如果不能出席的要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并要说明理由;

5.协会成员有遵循本章程其它规定的义务; 第四章 会员制度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条件 1.必须是在校学生; 2.承认和执行本章程;

3.志愿加入本协会,并按照入会程序要求得到准许;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协会内部讨论通过;

3.缴纳规定的50元会员费后,发给会员作为会员资格的凭证;

第十一条 退会的有关规定

1.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协会;

2.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内部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3.协会成员有违反学校规章规定并且情节比较严重的,经协会内部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章 干部制度 第十二条 协会干部的素质要求

1.协会干部要求德才兼备、心地善良、做事有耐心和责任心、善于合作、并要配合其它干部的工作;

2.要对小品和相声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的了解,能领导协会成员进行活动和工作,能与别人分享工作的苦与乐;

3.协会干部不能谋求私利,不能损害协会的名誉; 第十三条 干部的选拔

1.本协会定于每学年进行招新后2—3周的时间内进行换届工作,面试人员由上一届的协会干部组成。有意要竞选干部的成员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申请书。其中,由于团长和副团长职位工作的重要性,这两个职位还要再经过一轮的面试产生。

2.普通会员可以竞选部长以下的职位,理事可以竞选部长或以上的职位。

3.干部选拔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拔有责任心和有能力的干部,以有利于协会的发展。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活动经费的来源 1.学院提供的奖金以及其他奖励; 2.会员入会交纳的会费; 3.外联部拉到的赞助; 4.社会各界人士的捐助; 第十五条 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要遵循节约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2.活动前必须制定详细预算,并报秘书部批准,不得超支20%;

3.财务小组要做好每次费用的记录、保存好票据;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和整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学生会的工作;

第七章 大型活动、会议与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 有关大型活动的规定

1.对于每次活动,组织部都要做好详细的策划书(包括活动的简介、人员安排、经费预算等);

2.宣传部要做好活动的海报和传单的派发等宣传工作; 3.外联部为活动拉赞助;

4.财务小组要做好经费的审核工作,尽量做到不超出预算; 5.学习部在活动前要做好表演人员的培训工作; 6.会员部要及时通知会员准时参加活动; 7.在活动中,摄影小组做好摄影工作;

8.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有力的整体,共同把活动搞好; 9.网络小组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网上报道;

10.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组织的工作人员写一篇总结交到秘书部处。同时,财务小组进行经费的结算。

第十七条 有关会议的规定

本协会的会议分为部长会议、各部门会议、全体会议。1.每次开会,要求到达的协会干部要按时到场; 2.秘书部要登记出勤情况和做好会议记录;

3.每次开完会后,协会干部都要写一份会议的总结,并交到秘书部处;

4.每学年,部长以上干部集中开会不少于两次,以商讨协会的工作进程和工作计划;

5.各部门会议的召开应在部长会议之后的一周之内召开; 6.全体会议的召开在有应由全体成员决定的要事的情况下召开;

第十八条 有关考勤的规定

1.每次大型活动和会议的召开秘书部都要做好考勤的工作,对无故缺席的干部给予相应的惩罚。

2.协会干部应按时参加活动和会议,如有要事而不能出席的要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并说明理由。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 有关奖励的规定

1.秘书部为每个协会干部建立干部档案,记录每次活动的工作表现,以此进行干部工作考核,作为评选优秀协会干部的参考条件;

2.对优秀的协会干部进行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3.对能够及时向协会提出宝贵意见的干部或其他会员,并且该意见对协会的工作有改进作用的,都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4.对联系到著名小品和相声演员、小品和相声团体或收集到对协会有利的信息和资料的,按照具体情况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5.对成功拉到赞助的外联部干部给予奖励。以个人名义拉到赞助的(两个或以下)给予8%~12%的奖励;以团体形式拉到的(三人或以上)给予10%~15%的奖励;(注:在建会初因资金较为缺乏,均分别采取8%和10% 的奖励率)

6.对非外联部的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拉到赞助的,按规定得到与外联部同样的奖励;

第二十条 惩罚的有关规定

1.对协会干部的处罚有:警告;通报批评;留会察看;除名。

2.协会干部在活动中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警告,三次的通报批评,五次的留团察看,在察看期间观其表现决定撤消惩罚还是除名。

3.协会干部受到学校处分以上的,给予在协会除名的惩罚。4.私自动用团中财务者,赔偿损失并除名,而且通报处理。第九章 公章的使用规定

1.公章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滥用;

2.公章平时归秘书长保管,必须经会长或副会长同意才可以使用; 3.财务小组的经费支出要列成账单,并有公章的盖章才生效;

第十章 有关章程修改的规定

随着协会工作的深入,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也要与时俱进,因此,在有必要对章程进行修改时由临时组成的章程修改委员会进行修改。章程修改委员会由部长以上的干部和平时表现积极的委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 章程修改的程序 1.提案 2.开会讨论 3.投票

4.通过或否决 第二十二条 修改程序的有关规定

1.章程修改提案的提出可以在各项会议中由协会成员提出,在当次会议投票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讨论,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通过则纳入以后的会议日程;

2.章程修改委员会对提案提出修改的条例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可以对提案的说法进行改动或补充,以使修改后的章程更加完善;

3.由出席章程修改会议的成员进行投票,采取不记名投票。修改的条例要经过会上三分之二或以上的票数通过才有效。

社团经费

财务纳入1250 财务支出750(全部费用由团员自觉缴纳)

社团人员

茅帅、张黎、王兴、徐靖淞、周星群、刘叶飞、常杰、陈东方、侯玮、杨晓、孙一帆、杨峥、周燕、邢斌、颜伊心、张梦园、朱泰龙、李子恒、陈振宇、梁伟、赵梦宇、左良媛、范宏宇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章

(学生会)意见及本社团所在社联会 签章 学校团组织意见及

第四篇:乐购 框架协议

TESCO乐购(特易购)框架协议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乐购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由甲方拟投资建造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商业用房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列明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所达成的主要条件,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或双方合意的延展期限内)根据本协议所列明的主要条件,本着诚信原则协商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正式合同”),并在正式合同中商定有关房屋租赁的具体细节。

第1条租赁物业及租赁用途

1.1甲方已依法取得位于[]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将在该地块建造名称为[]的建筑物(以下称“建筑物”),该建筑物地上[ ]层,地下[ ]层,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主要用途为商业用途。甲方同意将建筑物

[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地下二层]商业用房建成后出租给乙方用于开设大型综合超市。

1.2 甲方建造并出租给乙方的商业用房共[]层(见附件一),预估的总计租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物业”),其中:[]层预估的计租面积约[]平方米,[]层预估的计租面积约[]平方米,[]层预估的计租面积约[]平方米。

1.3 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无偿向乙方提供地上停车场[]个专用机动车停车位(具体位置见附件一)供乙方使用。该停车场由乙方负责管理。

第2条工程进度安排

2.1甲方同意于[]年[ ]月[ ]日之前就建筑物办理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可开设大型超市的商业网点规划批复文件、及经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市政或水务部门通过的污水排放证或污水纳管证明。甲方应按时办理并向乙方提交上述文件协助乙方根据本协议第6条办理取得商务部的批复。

2.3甲方同意于[]年[ ]月[]日前,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交付条件将该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租赁物业的交付条件应包括下列:

(1)甲方已取得开发建设该建筑物所需办理的全部许可及批准,并完成本协议附件二“工程配套要点”中甲方负责的全部工程范围;

(2)甲方就该租赁物业按政府相关法令规定办理取得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报告、建筑结构工程验收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主体工程验收报告,以及主体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建筑物整体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登记证明;并且

(3)乙方按照本协议第6.1条规定从中国国家商务部取得在该租赁物业开设经营超市所必须的批准文件。

2.4甲方应于乙方在租赁物业内正式对外营业日之前办理取得建筑物及租赁物业之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租赁许可证。

2.5甲方同意于取得租赁物业房屋所有权证后的一个月内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第3条租赁期限

3.1 租赁物业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期限从免租期结束日后下一日开始计算,如乙方在免租期结束日前开始营业, 则以乙方正式对外营业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届满,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2自租赁物业交付日起,甲方授予乙方[180]天的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可在租赁物业内进行装修且无须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并可在通知甲方后启用租赁物业营业。

第4条租金与其它费用

4.1乙方在租赁物业内正式对外营业之日或免租期结束后的下一日,两者先届至者为租金起算日。在租赁期限内,租金(含物业管理费)应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支付(一个“租约年”指自租金起算日起向后推算连续十二个月的期间):

(1)第一个“租约年”内每平方米面积每天[]元人民币;从第一个租约年开始的前[]个租约年的租金保持不变;从第[]个租约年开始至租赁期限届满,每[]个租约年的租金在前一个租约年基础上递增 [] %。

(2)租赁期限内,乙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实行先付后用,且乙方应于每三个月之首月10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次租金。

4.2 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定金,该定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后将转为租赁物业预付租金。

4.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下述约定向甲方预付租金:

(1)乙方于正式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个月的租金金额减去根据本协议4.2条约定乙方支付的定金金额作为预付租金;

(2)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之实际交付日后的15日内,乙方向丙方支付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个月的租金作为预付租金;

(4)预付租金自租金起算日起抵作乙方第[一]个租约年[]个月应付之租金。

4.4乙方可依自己的费用对租赁物业进行物业管理。除此之外,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中已包含物业管理费用,乙方就使用该建筑物内之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无须另行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支付物业管理费。

4.5租赁物业之最终计租面积以双方确定的计租范围(具体见附件一框定的范围)在的套内面积为准(以下简称“最终计租面积”)。在确定最终计租面积之前,乙方按照本协议第1.2条预估的总计租面积[]平方米计算支付租金,如最终计租面积与预估的计租面积存在误差时按下述约定处理:

(a)若最终计租面积其增加部分未达到预估的总计租面积5%(不含5%)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租金计算标准按最终计租面积重新计算租金;并及时补足此前支付之不足部分;

(b)若最终计租面积其增加部分在预估的总计租面积5%以上(含5%)的,对5%以内的增加部分的面积,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4.5条(a)的约定重新计算并补足租金;但对其他增加部分的面积乙方有权使用并不予支付租金。

(c)若最终计租面积其减少部分未达到预估的总计租面积5%(不含5%)的,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4.1条约定的租金计算标准按最终计租面积重新计算租金;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退还先前多支付的租金,或允许乙方将此部分在将来的租金或应付费用中加以抵扣;

(d)若最终计租面积其减少部分在预估的总计租面积5%以上(含5%)的,乙方有权选择:(ⅰ)单方面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租金等款项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或(ⅱ)向甲方请求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租金金额一半金额作为违约金,并甲方应据此及时退还乙方先前多支付的租金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最终计租面积及本协议第4.1条之标准计付租金。

第5条协议效力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5.2如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或双方合意的延展期限内),非因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仍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本协议应自动失效,并本协议失效后三天内甲方应退还乙方依本协议第4.2条约定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除双方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他方当事人请求任何损害赔偿。

第6条批准文件

6.1 乙方负责在[ ]年[ ]月[]日之前(或甲乙双方合意的延展期限内)从中国国家商务部取得在该租赁物业开设经营超市所必须的批准文件。甲方应对乙方取得上述批准文件提供必要协助,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提供有关协助。

6.2 如乙方未能在[]年[ ]月[]日之前或甲乙双方合意的延展期限内取得第6.1条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按下述约定处理:

(1)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有关文件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取得上述批文的,甲方应在乙方给予的三个月改正期内进行改正;如甲方在改正期内未能改

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要求任何违约金、未来租金损害赔偿或损失追偿。

(2)因乙方原因未能办理取得上述批文的,乙方应在甲方给予的三个月改正其内进行改正;如乙方在改正期内未能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本协议根据本条约定终止后,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已向甲方支付的款项,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要求任何违约金、未来租金损害赔偿或损失追偿。

(3)如非因甲乙双方原因,而是因有关政府原因等使乙方未能取得相关批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无须向甲方赔偿任何损失,且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7条转让、转租及其它

7.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经营大型超市的实际需要,将该租赁物业部分营业场地转租予其它第三方使用,而无须另行征得甲方同意。

7.2 乙方在通知甲方后有权将本协议或正式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乙方之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拥有乙方的主体所直接或间接拥有的任何企业),而无须另行征得甲方同意。

7.3甲方同意在本协议及/或正式合同签订后以及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拟将该租赁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8条竞业禁止

在本协议签订后以及租赁期限内,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前,甲方不得在建筑物坐落位置方圆[5]公里范围以内建造、出租或出售房屋(包括本建筑物内的其它场地),用以经营沃尔玛、家乐福、欧尚、联华、易初莲花以及任何其它经营业态与乙方相同或相似的单体营业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大型综合超市。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甲方不履行或擅自终止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根据本协议第4.2条约定已支付之定金,但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请求任何违约金或赔偿。

9.2乙方不履行或擅自终止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根据本协议第4.2条约定已支付之定金,但甲方不得再向乙方请求任何违约金或赔偿。

第10条其它规定

10.1 就本协议而言,除文义另有所指,“乙方”指乙方和/或其受让人,“甲方”指甲方和/或其受让人。

10.2双方一致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社会公众、传播媒介或其它无关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10.3若本协议的约定与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10.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由甲乙双方于2008年[]月[]日在中国[ ]签订。

(以下无正文)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五篇:淘宝店合作协议

淘宝店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代销甲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乙方经甲方同意代销甲方产品并用于互联网销售,代销商品以在甲方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二、代销商品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代销价格为代销商品吊牌价的X折,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权前提下,乙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代销商品吊牌价的X折。

2、如甲方调整代销商品吊牌价格,甲方需提前X天通知乙方。

三、销售返点

1、甲方按照每个自然月为一个销售返点结算周期,以乙方在该时间段内的拿货总金额为返点计算依据,给予相应的销售返点(详见下述返点比例),返点金额将直接存入乙方在甲方网站的会员账户;返点金额可用于结算乙方货款,但不计入下个自然月的拿货总金额。

2、返点比例:

a、乙方拿货总金额达到5000元(含),甲方返还乙方拿货总金额的5%; b、乙方拿货总金额达到10000元(含),甲方返还乙方拿货总金额的10%; c、乙方拿货总金额达到100000元(含),甲方返还乙方拿货总金额的15%;

3、返点总金额为实际销售金额,退货商品不计算在内。

四、活动支持

1、在元旦、情人节、五一、十一、圣诞节、店庆等节日庆典,甲方会提供满就送、满就包邮等促销活动,具体活动细节甲方会在节日前7天提供具体说明文档,乙方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

2、乙方可根据网店自身发展需要向甲方申请活动相关库存及价格支持,甲方需慎重考虑乙方申请并酌情处理。

五、代销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可出具相关的质检报告。

2、甲方用于互联网传播的商品图片均为实物拍摄,因拍摄灯光或显示器不同等问题可能造成的商品图片与实物有一定色差,此种情况不属于商品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提供过多处理。

六、付款及对账

1、乙方采用双方约定之方式将代销商品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甲方将在次月初提供本月度乙方批发商品销售详情及销售总额等相关数据信息,默认发入乙方电子邮箱。

七、发货及物流费用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代销商品发至乙方指定地址,乙方指定客户签收默认为乙方签收。

2、在没有特殊声明的情况下,代销商品的物流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八、退换货

1、乙方签收之日起7日内,在商品吊牌及包装完整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接受乙方的退换货要求。

2、因代销商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退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产品的图片及相关文字信息,但不得以双方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承认甲方产品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相关权益只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未经甲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甲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甲方版权并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有遵守和维护甲方产品市场价格及公司、产品形象的义务。

4、乙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甲方产品。因此而造成甲方版权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终止协议,甲方监督乙方清除相关数据后需同意协议终止。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拥有所提供产品的版权,并保证其合法性,保证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知悉乙方代销商品销售价格、促销活动等与甲方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甲方的销售要求(具体要求双方可另协商),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的代销资格。

十一、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技术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本协议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乙方(身份证):

甲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月**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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