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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维保单位: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维修保养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维护保养,经双方协

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养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

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

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维护保养范围: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他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四、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

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

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同时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水力警钤的报警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防火卷帘门:每月对卷帘门的远控及就地控制功能进行试验。

6、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五、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六、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此期间维护保养费为(¥元)。

备注:此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如甲方需要税票,我公司单独收取税金费用。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中标服务商乙方承担:

(1)自动报警系统:螺丝;垫片;少于50米的弱电电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

(2)消火栓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

(3)自动喷淋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

由于消防系统损坏,甲方承担的配件及材料费如下:

(1)除上述中标服务商承担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费以外的其它耗材;

(2)自动报警系统:各种自动报警消防设备(手动报警按钮、烟感、温感、消火栓按钮、模块、消防广播、声光报警器、消防电话);多于50米的弱电导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接线盒、主机内部损坏维修费由招标方负责。

(3)消火栓系统:各种阀门、消火栓、水带水枪、压力表、灭火器、镀锌钢管;

(4)自动喷淋系统:各种阀门、喷头、压力表、镀锌钢管;

3、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增设其它消防设施或因装修需重新安装消防设施,则按国家现行预算定额及乙方资质取费标准计算。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4.自动报警主机内部元件损坏需由厂家维修,其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及结算办法:

1、维护保养费支付:自合同签订后一个周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2、维护保养时需要更换新的设备、器材、材料等费用,经甲、乙双方核定,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相关采购工作,并负责组织安装调试。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维护保养及设备材料的、安装调度工作。

2、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3、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发现有问题的设备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更换或检修报告。

5、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6、当接到甲方报告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一般情况立即处理解决,如需更换材料或设备,应等材料及设备到场后在复杂情况下应在48小时解决,确因无配件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应急方案。

7、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有关规定,由于乙方的原因所产生的工伤由乙方自负。

8、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9、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10%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四川省泸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

日委托代理人:电话日

第二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公安部、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甲方将【生产建设项目】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便于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服务工程名称和地点:

1、维护服务工程名称: 公司生产建设项目。

2、维护服务工程地址、地点: *省*县*号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三、维护保养范围:

办公大楼、职工食堂、宿舍A/B、研发楼、总变电站、空分空压、循环水站等建筑工程的火灾、气体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消防系统、水消防系统,消防水泵设备,送风系统及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安全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系统,灭火器、消防箱(含消防水带、水枪、连接头等配件)、消防砂、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斧等的维护保养。

四、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本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严格按照双方认定的维保范围进行消防系统的维护服务,具体内容为: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定期对各种火灾、温感、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和集中报警控制器、显示盘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臵等进行维护。(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保障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月抽取不低于10%的火灾、温感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实验,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准确性、报警主机运行情况、联动请求的正确性,本合同期内全检并清洗一次。(5)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抽检全厂的10%,本合同期内全检一次。

(6)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同时出具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淋系统:

(1)每月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结合器、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准工作状态。

(2)每月模拟自动条件进行自动启动消防泵,进行主、备泵切换功能实验。

(3)每季度进行末端放水实验,检查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是否正常。

(4)每季度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实验阀放水,实验系统供水情况;测试水力警铃工作是否正常,压力电气信号是否正常。

(5)每月实验与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功能、信号反馈是否正确。

3、消火栓系统:

(1)每月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泵、高压稳压设备系统运行状态、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喷头、水泵结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栓、水枪水带的完好性,消防水阀有无滴漏现象。(3)未端放水每月抽检一次,抽检率达到10%,一年全检一次。(4)消防水炮每季度进行全检一次,并对活动部件加油保养。

(5)每半年对室内外消火栓、消火栓箱、消防水炮进行一次检测和防腐保养。(6)消火栓、消防水炮的检查保养应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移动式灭火器:

(1)每月检查灭火器的种类、数量、设臵位臵、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月按照总数的10%检查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等是否合格,必要时做喷射实验。(3)对使用后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4)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和处理。

5、防火分隔系统:

(1)每月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

(2)每月按照安装数量的10%试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3)每月按照安装数量的10%试验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并检查急落装臵是否正常。(4)每季度通过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6、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每月按照安装数量的10%试验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是否正常。

(3)对出现故障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灯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并做好记录。

7、泡沫灭火系统

(1)每月对泡沫发生器、泡沫喷头、泡沫比例混合器等进行外观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对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阀门、电源、水源及水位指示装臵等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2)每季度对泡沫系统管道、阀门进行检查,做好防腐除锈,保证管道通畅,阀门启闭正常。(3)每半年对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设备、设施、管道及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在使用或试验后,对消防泵、泡沫液管道、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管道过滤器等用清水进行彻底冲洗清除锈渣,并立即放空。

(4)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损坏及不合格的应立即更换,并使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时做好记录。

8、送风系统及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的工作环境、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按安装数量的10%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风机。(3)每季度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4)每季度通过消防控制室进行联动试验,检查送风机、排烟机、防火阀等动作及反馈信号是否正确。

(5)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9、消防沙箱、消防沙池:

(1)每月对甲方范围内的消防沙箱、消防沙池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消防沙箱、消防沙池的物资(消防沙、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斧)完好和备用状态。

10、其它:

(1)每月抽取10%的火灾、气体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实验,检查探测器的报警准确性、报警主机运行情况、联动请求的正确性,一年应全检一次,三年清洗一次;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抽检

全厂的10%,一年全检一次;末端放水每月抽检全场10%,一年全检一次;每月对送风、排烟系统测试一次;每月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检查一次;消火栓每半年检测和保养一次,每半年对阀门及接口处上油保养一次;对检测情况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处理。(2)每月定期派工作人员到现场,通过与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交流、查看消防主机打印记录和消防值班记录,了解上一个月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对出现的运行故障进行处理,对消防主机进行检查并记录。到建筑物内进行检查,了解消防设施有无被人为损坏或其他损坏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出具《月度检查报告》。

(3)保证消防物资完好性,做备品备件的准备,并定期进行保养。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对锈蚀的消防设施进行防腐处理。

(4)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安排工作,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5)除每月日常保养以外,保养的消防设施设备均每三个月须作一次功能测试。每月做好所有保养设备的表面清洁。

五、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的期限

消防工程维护保养合同的服务期限为壹年,即年 月 日0:00时至年 月 日24:00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六、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本合同期限内全部维护保养费为(大写:¥贰拾万零伍千元)。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中标服务商乙方承担:

(1)自动报警系统:螺丝;垫片;当次需更换的少于100米的弱电电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

(2)消火栓系统:油漆、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3)自动喷淋系统:润滑油、生料带、螺丝、垫片。由于消防系统损坏,甲方承担的配件及材料费如下:

(1)除上述中标服务商承担易损件及一般维修材料费以外的其它耗材;

(2)自动报警系统:当次需更换的多于100米的弱电导线、胶带、电线管、金属软管;接线盒、主机内部损坏维修费由甲方负责;

(3)消火栓系统:各种阀门、消火栓、水带水枪、压力表、灭火器、镀锌钢管;(4)自动喷淋系统:各种阀门、喷头、压力表、镀锌钢管;

3、维护保养期间甲方增设其它消防设施或因装修需重新安装消防设施,则按国家现行预算定额及乙方资质取费标准计算。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4.自动报警主机内部元件损坏需由厂家维修,其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甲方负责。但如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而引发的维修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及结算办法:

1、维护保养费支付:合同期内分4次支付,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后一周内,甲方凭乙方发票支付40%维保费;合同生效期之日起第6、9个月后一周内,甲方凭乙方发票分别支付15%维保费;合同期满甲方凭乙方发票支付剩余30%维保费。

2、维护保养时需要更换新的设备、器材、材料等费用,经甲、乙双方核定,由甲方采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相关采购工作,并负责组织安装调试(其费用的承担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套消防系统竣工资料,作为合同的参考资料,便于维护保养消防系统。合同期满后,全部资料如数归还甲方。

2、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3、甲方不得将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挪为他用,若因此发生损坏,其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4、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5、甲方需改造装修涉及到消防系统时,造成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损坏,甲方应出面协调,由改造装修工程方负责修复,乙方应积极配合。

6、消防控制中心,应确定24小时值班监控,建立设备运行登记薄,以便备查。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应及时处臵,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8、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按照《消防维保单位考核管理规定》(见附件1)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

1、遵守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维保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进场检查,编制维护保养方案。

3、乙方每次维修和月、季、年检工作完成后,应填写维护记录和出具月、季、年检报告,由

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分别存档备查。

4、在消防维护服务中,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原消防系统的电气、电子线路和零部件,需改动应通知甲方,在甲方认可同意后改动。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技术资料。

5、乙方应每季度提交季度消防系统工作状况报告给甲方消防主管负责人;甲方消防主管负责人应按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要求上报备案,以确保有关部门掌握系统运行状况。

6、乙方有义务指导甲方维护、指导相关人员掌握本消防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知识。

7、消防系统发生故障后,乙方接到甲方的电话,应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排除故障,及时查找故障原因,直至故障排除,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维修完成后及时向甲方出具《应急检修报告》。

8、消防系统发生重大故障,必须进行较大的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方做出反应后,乙方组织力量查找原因,迅速排故。

9、乙方应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维修处理,需要进行大修的,负责填写计划,并报甲方审批。

10、对其他检查应由甲方要求,可在重大事件前对消防系统进行常规检查,每次检查时间为1天,次数为每年不超过4次,检查完后向甲方提供定期检修/检测工作总结报告。

11、乙方在现场常驻人员不得少于3人,维护保养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专业技能,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12、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常驻人员不具备维护保养专业技能,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13、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在维修、调试工作时,尽可能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1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的10%赔偿损失。

15、在维修保养期间造成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因保养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6、乙方维修人员在甲方范围因工造成的伤害,甲方有义务出具事实证明,因施工不当或应其自身原因引起对第三者公众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例如:人身安全,财产损坏,其它意外伤害)涉及向保险公司索赔或直接受害人的索赔,均由乙方承担。

17、乙方未按要求完成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维修、巡检、检测责任,若发生火灾事故,在保护范围内,消防报警

系统及其它设备未发挥作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一份,报消防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双方权利义务结清后失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

第三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建设单位:大足石刻龙水温泉度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维修保养单位:大足石刻龙水温泉度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简称乙方)

甲方将联谊宾馆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养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联谊宾馆消防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大足区玉龙镇三教村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出具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四、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1年,即2014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4日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4、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2、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六、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补充条款。

建设单位(盖章):大足石刻龙水温泉度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43369152 地址:大足区玉龙镇三教村 签订日期:2014年 1 月 15 日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大足石刻龙水温泉度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大足区玉龙镇三教村

电话:***

签订日期:2014年 1 月15

第四篇:202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202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甲方的消防系统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保障该店设施、设备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消防法》及其有关规定和本市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店的消防系统检测委托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工程名称:

维保范围

维保面积(㎡)

二、维护保养项目: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联动控制台、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防火木门等系统。

3、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

4、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阀等。

5、自动喷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等。

6、防排烟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

三、维护保养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提供合同范围内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手续。在维保及修复过程中,如因以上资料不齐或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当故障维修需要甲方提供零配件或经费支持时,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在1个月内未能完成故障维修任务时,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将情况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维护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9、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10、有权核查现场维护保养人员执业资格。

11、乙方到场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免费提供乙方进行维护时的所需的水电气及登高作业工具等设施。

12、甲方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为

13、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间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14、维保单位在第一次进场维保前,应对合同维保范围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测试。如因甲方原因,现场不能进行测试,导致在后期维保过程中出现问题以及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对于测试所暴露出的问题,不在本维保合同维护范围之内。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从业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护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护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执业人员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3、出具真实、规范的维护保养记录,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维护保养机构印章。

4、及时向甲方出具维护保养记录或问题反馈意见书。

5、不得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

6、在维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对整个系统进行综合检查达到正常运行。

7、乙方委派____________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为

8、乙方应在每月将维保记录作书面报告给甲方存档。

9、乙方如发现设备明显故障和潜在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若需维修和更换设备、材料及时告知甲方。其维修更换材料费、设备费和大型器材的拆装搬运费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10、维保单位在第一次进场维保前,应对合同维保范围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测试。并出具测试记录报告,且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维保频次:____ 次/年,每____月至少一次。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维保费用:采用按包干价执行

按每年人民币:______圆整(¥:_______元整),此费用包括维管的人工费、技术费、检查费、差旅费、税金及安全费等所有税用。不包括设备材料费用,如发现设备、材料损坏,在无法维修的情况下,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视情况认定购买损坏的材料、设备;维保频次超过____次/年后,按____元/次收费。维修材料费在人民币:佰元(¥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人民币:佰元(¥元)的由甲方确认后承担。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按半年支付。即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半年界满后,乙方凭发票和维保记录,由甲方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款人民币大写:圆整(¥:整),下一半年依此类推。

3、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年,合同有效期满后如无续签,合同自动失效。

七、违约责任:

1、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在维护保养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或转包、分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检测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导致消防设施质量问题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4、如乙方完成维保工作并提供维保记录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护保养费用,每季度按未付款部分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履约不诚信不负责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和造成其他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因乙方维保不及时等原因被消防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6、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如发生意外事故(雷击、地震、山体滑坡等天气原因灾害以及晒水喷头自爆、电气短路或人为损坏等),由此引起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接甲方维修通知,如乙方不按时维修,三次不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须任何赔偿。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甲方对维保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更换或改造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更换或改造过程中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终止维保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仲裁机关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_______

/_______。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施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施共有4个系统,分别是: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2、消防系统的常年维护保养:共年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不得将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挪作他用,若因此发生损坏,在此期间造成的火灾损失及火灾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安排值班员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4、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5、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否则由此造成消防线路或设备损坏所需的维修费用及在此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责任由装修方承

一、项目名称:

担。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6、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进场后,乙方首先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检测不合格部分乙方应配合甲方整改,加以完善后方可进入正常维保阶段。

2、进场进行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安全。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每月巡检、每季度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6、乙方实行24小时排故制度。包括办公时间及非办公时间内,并不收取额外费用。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元(大写:整)。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7天内支付乙方预付款万元。

2)、按季进度支付维保款项。

3)、甲方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3、凡属于非我公司人员人为损坏以及雷击、漏雨等不可抗据因素所引起的设备损坏,其材料费、修理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4、在协议履行完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和检查情况制定维修方案,通报给甲

方。消防设备工作情况以乙方进场后双方检查后的结果为准,如需整改或恢复,其费用另计。维修方案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按时支付维护保养费,逾期不支付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协议。

3、如乙方未按协议要求对系统进行有效地维护保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在维修期间(包括更换设备、材料期间)因保修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非保养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责任。

5、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6、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7、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维修保养方案》

甲方:(签章)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维 修 保 养 方 案

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小区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小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靠现有的高科技联网平台,拟制定该小区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如下:

一、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消防工程的维护、维修范围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2.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3.消火栓系统、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5.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系统检测和维修过程中贵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配合,否则出现不可预知的损失我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及提供以上服务。

二、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月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2)每季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3)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2)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4)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二)、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季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5、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6、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每月对湿式报警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4、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5、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6、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8、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贵单位处理。

(四)防火分区

1、每周检查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的完好情况。

2、每季度手动或自动启停防火卷帘门试验.检查其性能。

(五)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七)其它

1、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2、检查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三、维护标准

1、系统正常工作。

2、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定的竣工图纸的要求,并且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3、发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二十四小时内检修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贵单位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详细的月检、季检及试验报告,以方便贵单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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