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物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暂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检查行为,促使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开展,确保生产安全,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本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要同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经常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用电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重点部位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区域设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巡视。
4、加强对各使用部门、单位使用配电房、变压器、水泵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年检等工作的管理。
5、杜绝违章用电及使用电器设施的现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
6、做好用电设备、照明灯、插头开关等各种用电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成隐患长期存在,或对隐患没有进行整改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由此而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制度
1、不得违章用电,不得使用严禁使用的(电热杯、热得快、电热取暖等)电器设施。
2、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和更换电源,不准用铜丝或
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如需要必须请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
3、工作时间以外没有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必须切断工作场地所有电器设施的电源。
4、电器设施或线路发生故障或老化,及时报11185请相关人员检修或更换。
5、电器设施、电源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报相关部门,经专业人员核准后方可使用,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7、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周检查一次用电安全工作,对重点部门或部位如墨子巷、集贤路、开发区邮政枢纽楼、纺织南路等配电房不定期抽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人营业、生产现场、供电设备是否有超负荷和过热等异常现象。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标识是否齐全。
4、有无违章用电、有无违章使用电器设施,用电设施是否完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5、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是否锁闭,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
6、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是否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份是否外露。
7、每一至二年按供电部门要求做好变压器的年检工作,并请供电公司专业人员、专用仪器对高压进线电缆等进行测试、检修。
第二篇: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应制定规范的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规范员工用电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人员进行电气操作或电气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
3.2其他部门须配合工程部的安全用电工作。
3.3工程部及时向客服部反映停电缘由,客服部须及时通知业主停电事宜。
4.内容
4.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
4.2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路的,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
4.3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4.3.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4.3.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4.3.3应有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设施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5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设施,包括需检修设备设施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的设备设施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4.6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4.7装设接地线。将检修的设备设施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8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挡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9电气操作及维修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组织措施:
4.9.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工程主任,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9.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为工程部经理,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9.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9.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9.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9.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相关记录
《工作票》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为了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检查行为,促使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开展,确保生产安全,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本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要同于日常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经常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用电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自己职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重点部位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区域设安全责任人,建立安全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巡视。
4、加强对各使用部门、单位使用配电房、变压器、水泵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年检等工作的管理。
5、杜绝违章用电及使用电器设施的现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
6、做好用电设备、照明灯、插头开关等各种用电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成隐患长期存在,或对隐患没有进行整改的,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由此而造成事故的,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制度
1、不得违章用电,不得使用严禁使用的(电热杯、热得快、电热取暖等)电器设施。
2、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和更换电源,不准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如需要必须请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
3、工作时间以外没有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必须切断工作场地所有电器设施的电源。
4、电器设施或线路发生故障或老化,及时报11185请相关人员检修或更换。
5、电器设施、电源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必须报相关部门,经专业人员核准后方可使用,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7、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周检查一次用电安全工作,对重点部门或部位如墨子巷、集贤路、开发区邮政枢纽楼、纺织南路等配电房不定期抽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人营业、生产现场、供电设备是否有超负荷和过热等异常现象。
3、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标识是否齐全。
4、有无违章用电、有无违章使用电器设施,用电设施是否完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5、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是否锁闭,是否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
6、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是否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份是否外露。
7、每一至二年按供电部门要求做好变压器的年检工作,并请供电公司专业人员、专用仪器对高压进线电缆等进行测试、检修。
物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3
1.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任何部位不准私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需改变用电源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2.使用多项电源插座不准平放在桌面上或地面上,必须钉挂在墙壁上或放在计算机操作台二层,防止金属异物落入插孔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3.各类电源插座周边不准存放易燃、可燃物,使用各类电源插座时插孔出现被烧痕迹,应及时请电工维修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4.在多项电源插座上需插接的全部用电设备耗电量必须与电源插座额定电流相匹配,禁止超负荷使用。
5.使用多项电源插座时必须一次性插接在墙壁上,严禁将多项电源插座二次插接在上方多项电源插座上。
6.严禁将无插头裸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上用电。
7.导电电源线严禁从行走地面和门窗缝直接穿过,防止带电导线破损断裂,漏电引发事故。
8.分布在小区室外的电源闸箱接点,必须封闭防水加锁,防止儿童触电。
9.严禁在台灯下堆放压盖纸张或其他可燃物,防止灯泡过热或台灯质量问题短路引燃。
10.计算机上和周边禁止堆放杂物、书报、纸张、烟缸、水杯,操作计算机时不准吸烟。
11.各种充电器材必须放置在无可燃物位置,保持干燥通风,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检查,清除灰尘,保证器材电源及线路无故障,下班断电停止使用,禁止超24小时无人状态继续充电。
12.电源开关、插销、插座、照明灯具,严禁带病使用,一经发现故障应立即请电工维修。
第三篇:物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物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需临时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强电主管批准,核实具备用电各项条件后,方可进行接引电源。
2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和维护,应由正式电工担任,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北京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关于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3工作现场需要临时停、送电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停、送电通知单》。4一个施工现场只许一个电源,如需一个电源以上时,工地内应分区管理,施工现场的用电计量应设总计量。
5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7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警告标志。
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9变(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10在靠近带电部分进行作业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11临时用电工程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12施工用电结束后,应由施工现场核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临时电源。
第四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本厂用电安全是本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三、为做到安全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5.本厂后勤部门每月对大楼用电电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员。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七、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八、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九、任何部门和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第五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2011年11月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二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teniu.cc www.teniu.cc)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