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品房预约转让协议(范文)
商品房预约转让协议
编号:
预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8*8888**8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编:310053
预约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
预约买受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及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预先就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
件将其开发建设的 ****项目的彩虹豪庭组团(以下简称“****”)的商品房合法转让给乙方,及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预约转让给乙方的本协议房产基本情况
1.1本协议房产为“ ****** ”第【幢】【座】【单元】
【层】号房(以下简称:“本协议房产”)。
1.2本协议房产用途为 住宅,属 框剪 结构。
1.3本协议房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证号为****用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12月 31日至 **** 年 12月 30日。
1.4本协议房产暂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5本协议房产配臵一个车位,车位号为
1.6本协议房产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在开发建设阶段。
第二条预约转让价款
2.1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领取本协议房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按建筑面积的固定单价元/平方米计算总房价款,总房价款为元人民币(暂按预暂测筑面积平方米计算)。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提出变更前述固定单价之请求。
上述总房价款已包含本协议第1.5条述及的为本协议房产配臵的车位价格。
2.2乙方为表示自己购买之诚意,自愿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壹佰万元,作为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购买本协议房产的担保。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保证金等额抵作购房价款。
第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3.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为:甲方取得本协议房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2甲方应在取得本协议房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签约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与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本协议房产出卖给乙方;乙方则应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到指定地点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与甲方签订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届满前,甲方不得将预约转让给乙方的本协议房产另行转让给他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4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甲方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将本协议房产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认购的本协议房产或本协议项下之权益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人(直系亲属除外),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将本协议房产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第四条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
4.1 甲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不按本协议约定与乙方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或是存在本协议第三条第3.2和3.3款所述违约情形的,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4.2 乙方存在本协议第三条第3.4款违约情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该等违约金从保证金中等额抵扣。
4.3如果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未能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一致导致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将本协议房产另行出卖给第三人,并应当将乙方已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5.1除保证金全额抵作房价款外,剩余房价款应于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一次性付清或办妥银行按揭相关手续。
5.2《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商品房的设备、装饰标准和平面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双方确认的标准为准。
5.3该商品房应交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物业维修基金),由甲方根据相关规定代收代交。
5.4 甲方向乙方寄发书面通知或函件的收件地址,以本协议中的地址或者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的变更后的地址为准。若甲方发送给乙方的通知无人接收或者乙方地址变更又未书面通知甲方,造成甲方通知签约之函件无法送达给乙方,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5有关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协议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则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6.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二篇:限价商品房转让协议
限价商品房转让协议
甲方:古南街道村社(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电话:
乙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限价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因村征地拆迁,甲方具有购买限价商品房限价资格)甲方位于清水村四社临江缘小区的限价商品房一套(以下简称商品房)。
二、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三、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四、商品房总金额为共元()。其中限价部分每平方元,共元(),由乙方按房产开发商的规定自己交款给开发商,剩余的元(),乙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该商品房购买所有权转移后,甲方承诺全力协助乙方完善选房、过户等相关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如有拖延或借口不配合乙方选房及过户,视为违约,甲方赔偿乙方贰拾万元人民币。
六、具体交房时间以开发商定的交房时间为准。
七、协议签订后,如果乙方不愿购买该商品房,甲方不退还乙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的元()现金,如果甲方以各种理由不愿转卖该商品房,甲方必须赔偿乙方贰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1份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均具有同等效力。附甲方收到乙方现金收条一张。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三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协议专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人):
乙方(受让人):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转让及原因】甲方同意将其与签订的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已经按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且房屋已经交付,但由于该合同债务履行方原因未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下的全部债权转让与乙方,作为甲方对乙方因其他原因产生的债务的清偿。
第二条 【债权总金额】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债权总金额为元。
第三条 【债权转让通知】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人。
第四条 【债权转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应当按《商品房
买卖合同》向本合同受让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义务。
第五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合同争议】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
不成向。
第七条 【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商品房认购合同转让协议
商品房认购合同转让协议
出让方(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下称丙方):
甲乙双方就购买位于房产,面积平方(实际面积以售楼部为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已实地察看了该房屋并明白甲方目前中拥有《诚意金预约单》,合同上标明认购单价为¥元/平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产并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下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于丙方监管。乙方承诺于办理甲方名下的《诚意金预约单》变更手续前将剩余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补齐至丙方处监管。在乙方取得开发商开具的《诚意金预约单》后的当天,丙方将乙方所下的定金转入甲方帐户。
3、甲乙双方约定于日至年月 陪同下到开发商售楼部办理甲方名下的《诚意金预约单》变更手续,逾期属于违约行为。若不能办理,本协议解除,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中介方退件退款。
4元/M2.5、甲方支付中介方佣金(含服务费)人民币元。
6、乙方支付中介方佣金(含服务费)人民币。
7、乙方于办理甲方名下的《诚意金预约单》变更手续前将人民币元整[即合同的转让费(差价款)]打入丙方帐户。在乙方取得开发商开具的预收款发票(收据)后的当天,丙方将此款项转入甲方帐户,甲方同意。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9、在乙方取得开发商开具的预收款发票(收据)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10、甲方须配合乙方去开发商处办理甲方名下的《诚意金预约单》变更手续。
甲方:乙方 :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预约协议--
(青岛)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编号:2
2010级新生预约协议书
甲方: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家庭地址: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路)号 宅电:家长电话:学校:班级:特长:
为了确保有一定特长的考生能够就读本科班(含专本套读)或普通高职专科班,满足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愿,圆莘莘学子的大学梦,就提前录取乙方之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符合基本入学的资格:
1.乙方户口所在地为甲方有招生计划的省份。
2.乙方在校模拟考试成绩为省内400分以上,艺术类考生文化分在300分以上,虚报分数者后果自负。
3.乙方在参加高考后的成绩必须高出当地专科录取资格线60分以上。
4.乙方按甲方规定填报志愿或直接申请本科学籍被批准的。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向甲方预交学费400元,请汇入甲方农行帐号:95599 8024 22034 84918,姓名:王淑云,并保留回执单(注:汇入其它帐号一律无效);也可请班主任或推荐人作为担保人代收,收款后签字,传真到学院招办盖章编号后传回,一式两份,学院招办留存一份,乙方一份,入学后凭银行汇款回执单原件和担保人签字学院盖章的协议书抵减400元学费。---注:签协议三天后可以通过学院招办电话查询:0532-82500388
2.作为对甲方提前录取的一种回报,也作为锻炼学生的一种社会实践方式,签定协议后乙方应作为甲方的义务宣传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宣传学校、协助甲方驻当地办事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三、甲方的义务:
1.免费义务指导乙方参加高考和选择热门专业。
2.邀请乙方到校参观,并提供优质服务,免费提供一天的食宿。优先参加学院组织的优秀生夏令营活动。
3.指导培训乙方成为特殊人才,优先加入《大学生创业成功训练营》,进入《特别人才库,供百强企业选聘》,优秀者提供5万元以内的创业基金。
4.在暑假期间优先提供社会实践或勤工俭学岗位,成绩优秀者入学后优先聘任学生干部。
5.按省招办规定,指导乙方办理专科入学学籍,符合本科标准的确保就读专本连读班。
四、其它约定:
1、若乙方达到当地普通专科录取资格线时,乙方需在本省公布录取线后10日内到甲方报到正式注册,过期学院不保证保留名额。
2、若乙方达不到我院普通专科录取线时,甲方帮助注册其它学籍(电大、双证专科、试点本科、高级技工等学籍,或协助注册其它大学学籍,费用由乙方自理。)选择何种学籍必须填写学籍申请表,确认后不得反悔。
五、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费,甲方违约加倍退还乙方所交费用或免费注册其它大专学籍。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没有编号和公章的协议无效。
甲 方(盖章):乙 方:
推荐担保人(签字):电 话:
电话:
二○一一年月日乙方:同学手机: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