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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萍诉中牟县交通局行政赔偿纠纷案(五篇)

王丽萍诉中牟县交通局行政赔偿纠纷案(五篇)



第一篇:王丽萍诉中牟县交通局行政赔偿纠纷案

王丽萍诉中牟县交通局行政赔偿纠纷案

(《公报》2003·03)

原告:王丽萍,女,44岁,下岗职工,住河南省开封市西郊乡。

被告:河南省中牟县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耿鲜明,该局局长。

原告王丽萍因与被告河南省中牟县交通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发生行政赔偿纠纷,向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原告诉称:2001年9月27日上午,我借用他人3台农用小四轮拖拉机,用拖带的两轮拖斗运送31头生猪。路上,被告的工作人员以这3台车没交养路费为由,提出扣车。尽管我声明车上装的货物不能停留,请求把生猪卸下后再扣车,被告的工作人员却置之不理,强行摘下拖斗后驾车离去,致使拖斗内的生猪因自然挤压和气候炎热中暑,共死亡15头,给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500元,其他损失1700元。我向被告申请赔偿,被告不予理睬。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我的一切经济损失。

原告王丽萍提交如下证据:

1.张军明、王老虎的证言,主要内容是:9月27日上午,王相林、王新春、张军明、王老虎四人驾驶3台农用小四轮拖拉机帮忙给王丽萍送猪。车走到西吴村南约一公里处,遇到中牟县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所的5名工作人员查养路费。我们说明是农用车,没有养路费。这些人坚持扣车。这时王丽萍说:“你们稍等一会儿,让我们把猪送到党庄村,回来就办理养路费手续。”这些人仍不同意,强行把车发动着开走,我们就在后面追。追到后黑訾村正东路口,我们又和他们协商,让他们开走两台车,给我们留下一台,等我们把猪盘到党庄村,他们再开走这一台。他们不同意,强行把3台小四轮主车从拖斗上摘下开走了。当时正值11时,天气很热,现场没有树荫,生猪在拖斗里挤成一团现场就死亡两头。

2.马书杰的证明,主要内容是:9月27日,开封实业公司来我的养猪场收猪。由于收猪大卡车不能开到小店村;收猪的人通知王丽萍,让她把猪送到我的养猪场。王丽萍送猪到了离我的养猪场二里多路时,3台小四轮车被中牟县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所的人开走,装猪的拖斗被摘下放在路边。拖斗一头着地,车身严重倾斜成45度角拖斗内的生猪挤成一团,加之当时气温高达30多度,现场没有树荫,没有水,猪受热严重,当场死亡两头。我叫来一辆农用车,帮助王丽萍先把剩下的猪抬上农用车,再从农用车上抬到两层高的收猪车上,这时又有十几头猪奄奄一息。收猪车开到开封生猪中转站卸车时,13头猪死亡。其余16头猪因受惊吓严重,浑身充血,上海客户看了后拒收,只好在开封市贱卖处理。

3.霍小换的证明,主要内容是:那一天上午十点多,马书杰让我去帮忙往收猪车上盘猪。我开车去了那里,才知道是小店村一个女人的猪。当时天气比较热,我看到有的猪身上都热红了,就赶紧把猪从小四轮拖斗上倒在我的车上,然后再倒装到收猪大卡车上。装车时,我就看到有一头猪死了,被扔在地上。有些猪快死了,我们把它装上了收猪车。

4.开封市郊区动物检疫站证明,主要内容是:9月27日下午3点40分,我站接到开封市西货场中转站张宝红的报检电话,就派吕合星、刘献忠二人到场检疫,发现中牟县王丽萍拉来的29头猪里,有13头已经死亡。经询问和检疫,认定这13头猪是热死的。我站随即给其他猪出具了检疫合格准予运出的证明。

5.开封贸易实业公司张宝红的证明,主要内容是:9月27日,王丽萍卖给我公司活大猪16头1777公斤,每公斤价格是6.60元,卖猪款共计11720.20元,当时付清。

6.刘毅写下的欠条,内容是:收到王丽萍死猪13头,每头死猪30元,共欠390元。

7.收条,内容是:2001年9月27日,王丽萍收到卖猪款11720元。

8.何东刚的证明,内容是:从2001年10月15日至12月27日,王丽萍租用我的出租1

车到中牟县办事往返20趟有余,每趟费用80元,共计费用1700元左右。

9.2001年9月27日的《郑州晚报》,其上刊登当日白天郑州地区最高温度是24℃。

10.王丽萍的赔偿申请书以及中牟县交通局收到该申请书的收条。

被告辩称:(1)我局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六条、《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查扣了行政相对人王书田、王老虎、张军民驾驶的3台没有养路费缴纳凭证的小四轮拖拉机,同时为三人出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暂扣车辆凭证》。我局工作人员是依法行政,行为并无不当。(2)原告雇用小四轮拖拉机运送生猪,与小四轮车主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小四轮车主有义务把原告的生猪安全运抵目的地。小四轮未交养路费上公路行驶被查扣,如果因此使原告受到损害,那是车主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原告应当向车主要求赔偿。原告起诉的损害结果与被告的依法行政行为没有直接关系,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中被告的代理律师又提出:(3)原告用狭窄的小四轮拖斗运猪,每个拖斗内装生猪10-11头,运输途中肯定会挤压,不是拖斗倾斜才造成挤压。扣车时正值秋高气爽,气温不足24℃,扣车地点是通风透光的旷野。在这样的环境下,原告说生猪因中暑死亡,证据不足。再有,扣车地点离原告要去的生猪收购点不足200米,原告本应能设法把生猪送到收购点,却在3个小时以内不采取任何措施,眼睁睁地看着生猪死去,坐视损失扩大,不可思议。(4)原告在党庄村把生猪卖给开封贸易实业公司,所有权已经转移。运抵开封后的生猪死亡,与原告无关,原告不能就此请求赔偿。

被告提交如下证据和执法依据:1.1997年7月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内容是:“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施行前,仍实行现行的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公路养路费必须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公路养路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发给公路养路费收讫标志;公路养路费收讫标志应当放置在车辆的明显位置。没有公路养路费收讫标志的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2.1995年9月6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内容是:“不按规定缴纳或逃缴、拒缴公路养路费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扣车辆,待其接受处理后,立即放行车辆。”

3.1994年6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内容是:“对漏、拖欠、拒缴、抗缴养路费及未审验的车辆,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养路费征稽机构可以暂扣车辆及牌证,签发《公路养路费违章车辆(证)暂扣凭证》及《交通行政现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自被扣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机构接受处理。”

4.《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征通字第16-18号)。

5.《暂扣车辆凭证》(扣字第16-18号)。

6.询问王书田、张军民、王老虎等人的笔录。

7.《交通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结字第16-18号)。

8.张春香、张秀菊、杜秀花的证明,内容是:9月27日下午,第二稽查队外勤李庆伟送来征收半年养路费的3张单子,每张720元,让我们内勤人员开票。次日下午来了几个人,他们把每车720元的养路费交了,当时没有提出任何问题。我们随即给他们办理了车辆放行手续。

9.胡广玉的证明,内容是:9月27日,中牟县农用车养路费征收站暂扣的3台小四轮,停在我负责的停车场,次日这3台车放行。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中牟县人民法院调查询问了马书杰、张军明、王老虎、王相林、王新春、吕合星、刘毅、张宝红等证人,各制作调查笔录一份。各证人讲述的内容,与他们给原告出具的证明内容一致。证人刘毅证明,其以每头30元的价格买下13头因受热而死的猪,是用于喂养自己的十几条狗。经庭审质证、认证,中牟县人民法院认为以上证据内容客观真实,且能相互印证,足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根据以上证据认定的本案事实如下:原告王丽萍是开封市金属回收公司下岗工人,现在中牟县东漳乡小店村开办一个养猪场。2001年9月27日上午,王丽萍借用小店村村民张军明、王老虎、王书田的小四轮拖拉机,装载31头生猪,准备到开封贸易实业公司所设的收猪点销售。路上,遇被告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查车。经检查,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以没有交纳养路费为由,向张军明、王老虎、王书田3人送达了《暂扣车辆凭证》,然后将装生猪的3辆两轮拖斗摘下放在仓寨乡黑寨村村南,驾驶3台小四轮车离去。卸下的两轮拖斗失去车头支撑后,成45度角倾斜。拖斗内的生猪站立不住,往一侧挤压,当场因挤压受热死亡两头。王丽萍通过仓寨乡党庄村马书杰的帮助,才将剩下的29头生猪转移到收猪车上。29头生猪运抵开封时,又死亡13头。王丽萍将13头死猪以每头30元的价格,卖给了开封市个体工商户刘毅。同年11月22日,王丽萍向县交通局申请赔偿,遭县交通局拒绝,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交通局赔偿生猪死亡损失10500元、交通费损失1700元。

原告王丽萍此次销售的生猪,平均每头重110公斤,每公斤价值6.6元。

中牟县人民法院认为:

原告王丽萍认为被告县交通局的扣车行为给其财产造成损害,在向县交通局申请赔偿无果后,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受理。

行政赔偿是一种国家赔偿,只有在符合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国家才会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解决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是首要问题。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侵权行为主体,是指谁实施的行为有可能引起行政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侵权行为主体的主要有:1.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个人。

原告王丽萍指控被告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扣车使其遭受财产损失。县交通局是行政机关其工作人员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的规定,县交通局符合侵权行为主体这一要件。

二、行政违法行为,是指什么性质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以及第五条第(1)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有“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国家才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仅包括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还包括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领域合理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明显不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构成滥用职权。

张军明、王老虎、王书田驾驶的小四轮拖拉机未交养路费而在公路上行驶,被告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据此事实作出暂扣车辆的决定。由于行政相对人张军明、王老虎、王书田或者本案原告王丽萍都对暂扣车辆决定不存异议,故本案对这一决定的合法性不予审查。

准备暂扣的小四轮拖拉机,正处在为原告王丽萍运送生猪的途中。无论暂扣车辆的决定是否合法,被告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准备执行这个决定时,都应该知道:在炎热的天气下,运输途中的生猪不宜受到挤压,更不宜在路上久留。不管这生猪归谁所有,只有及时妥善处置后再行扣车,才能保证不因扣车而使该财产遭受损失。然而,县交通局工作人员不考虑该财产的安全甚至在王丽萍请求将生猪运抵目的地后再扣车时也置之不理,把两轮拖斗卸下后

就驾车离去。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在执行暂扣车辆决定时的这种行政行为,不符合合理、适当的要求,是滥用职权。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5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当确认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的行为违法。

三、实际损害,是指违法职务行为只有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才会引发国家的行政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损害”,是指人身自由的损害、生命健康的损害以及财产的损害,而且这些损害应该是实际发生的损害。

原告王丽萍的15头生猪因长时间受热受压而死亡,这个实际损害足以构成请求国家赔偿的理由。

四、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职务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可以让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联系。

原告王丽萍的15头生猪因长时间受热受压而死亡,是被告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暂扣车辆决定时实施了不合理、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暂扣车辆的行政决定是县交通局工作人员自主执行的,因执行措施不当造成的后果,自然应由县交通局承担。

综上,原告王丽萍因被告县交通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给自己造成了财产损害,起诉请求赔偿,其诉讼请求合法,应当支持。扣除出卖死猪得款390元,王丽萍遭受的经济损失是10500元,县交通局应当赔偿。王丽萍请求赔偿交通费1700元,但其提交支持该请求的相应证据无法核实认证,故对该部分请求不予支持。本案证据足以证明,15头生猪是因小四轮车被扣后,长时间在倾斜的车斗内挤压受热而死亡;扣车地点离生猪收购点远远超出200米,王丽萍在离开车辆运送的情况下,无法保证生猪安全;出售生猪必须经过检疫,王丽萍把生猪卖给开封贸易实业公司,如何履行检疫手续,如何成交,财产所有权何时转移,是双方约定范围内的事务,他人无权干涉;到了开封后发现的死猪也属于王丽萍所有。县交通局关于王丽萍应当向小四轮车主索赔,生猪因中暑死亡证据不足、王丽萍不应坐视损失扩大以及对运抵开封后死亡的生猪没有索赔权等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据此,中牟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3月19日判决:

被告县交通局于2001年9月27日上午扣押原告王丽萍借用的3台小四轮拖拉机车头造成王丽萍的生猪死亡的行为违法。

被告县交通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赔偿原告王丽萍经济损失10500元。诉讼费430元,由被告县交通局负担。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比例原则的精髓之一就是在比较公益与私益的大小之后——取大而舍小。通常情况下,公益大于私益,但并不绝对,也有例外。例如本案,三个人未交养路费,每人需交720元,合计2160元。这是国家应该获得的利益。原告的31头生猪按照贱卖的价格是每公斤6.6元,按每头猪110公斤计算,合计22506元。这是原告至少应该实现的利益。两相对比,私益是公益的十倍有余。孰大孰小,清晰明确。采取强制扣押行为,必然会导致间接相对人的损害结果发生,这样的因果关系,正常理性足以判断。执法人员明知损害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已经构成间接故意。在公益与私益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利大者优先,而并非——公益优先。在本案中,执法人员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置是合乎情理和法理的:

1、在时间、人员和其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派执法人员跟随欠交养路费的车辆,待其运送生猪完毕,再行扣押。

2、当上述条件不具备之时,宁可放过欠交养路费的车辆,使税费流失,也不能强行扣押。“可以暂扣车辆”(言外之意:“也可以不暂扣车辆”),其实法律已经留出了裁量的空间。这种情况可以归入——执法不能的范畴。这不仅不是玩忽职守,而恰恰是真正领会了法律的本来意图,以国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从而真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第二篇:王丽萍个人总结

姓名:王丽萍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91年4月 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工2011-2班学生 职务:化工学院权益部副部长 个人小结

2013年8月20、21日,内蒙古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张继伟、吴辉、陈亚飞、郭蓉、张兆蔚、我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骆驼山镇中河村举办了“我的中国梦,幸福内蒙古。关爱空巢老人,关注留守儿童。”为主题的大学生“三下乡”活动。

本次活动中,我们慰问了三位老人,五个留守儿童。20日当天我们一行六人,首先慰问了行动不便的老人,一一向他们介绍了我们本次活动的目的及宗旨:我们以“我的中国梦,幸福内蒙古”为主题,积极响应校团委的号召,从校区实际出发,做一些爱心帮扶公益活动,为孩子和老人奉献一片爱心,让他们感觉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我们带着八宝粥、大米一一慰问了各位老人,他们对于国家和学校的关注表示衷心的感谢。认真的倾听了老人对于生活的认识和感慨,使我们对于生活有了更多的认识和更深的体会。他们生活的环境并不好,年纪也都在八十岁以上,但是他们的生活态度很积极,拥有乐观的心态,可是毕竟年纪大了生活也有很多的不便,做饭、洗衣服等日常生活全靠他们自己,如果生病或者身体不舒服,连吃饭穿衣都成了生活中的重大难题,即使有米有面也不一定能吃上饭。因此,无人照顾成了他们生活的首要问题,他们对于我们的慰问感到非常高兴,和我们说:“国家的政策一年比一年好,给予他们的生活补贴逐年增加,感谢国家政策对于我们这些孤寡老人的照顾,也感谢你们学校对我们的关心和关注”他们还说:“生活每天都是一样的重复,日子每天过的很漫长,独自一人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也没人和他们说说话,我们和他们说说话,比什么都好”他们还和我们说了年轻时的具体生活经历和当时的生活状态,与如今的生活条件相比差别很大,现在的生活在以前连做梦也没有想到,对于国家以及学校的关怀充满感激。他们的真诚和慈祥使我们感动,和他们的倾心交流也使我们感到如今生活的不易和父母的艰辛,使我们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21日那天看望留守儿童,共五人,他们都是六七岁的孩子,在看到我们的时候欣喜异常,我们为他们买的书包和各类科普书籍,给他们辅导作业,讲故事,对她们进行孝敬父母,尊老爱幼,保护环境,勤俭节约,长存感恩之心等道德方面的教育,使他们从小就明白爸爸妈妈为他们在外打拼的不易,教他们好好学习,将来也像我们一样考大学,为国家做贡献。我们还帮助孩子们解决成长生活中所面对的心理问题,对她们进行一定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他们很认真的听我们为他们讲述学习的历程和乐趣,讲述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学习过程及所学的课程种类,虽然有些东西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总是在问为什么,什么是……。说到理想,他们争先恐后的说着自己的理想,有的孩子希望每天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能让爸爸妈妈一起接她放学,有的孩子说他的理想是成为和我们一样的大学生,有的孩子说他的理想是当警察,抓更多的坏人……辅导作业时,亲切的称呼我们老师,认真的听我们讲课,虚心的学习,我们教他们英语、音乐等各类科目,使他们对学习有更多的乐趣,更加热爱学习,对知识拥有更多的好奇心和认知感。

通过本次“我的中国梦,幸福内蒙古。关爱空巢老人,关注留守儿童”的大学生“三下乡”活动,使我对于生活和学习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体会。经过和老人们交流使我感到生活的不易和艰辛,通过他们对于年轻时生活的经历,使我感到我们如今生活条件的优越,时刻提醒自己珍惜现在的生活,而他们独自生活也使我感到特别的不安,父母为我们付出的太多太多,我们应当让他们安享晚年,而不是自己独自生活,虽然他们衣食无忧,但是精神生活却几乎没有,每天看着日升日落,对于生活也没有太多的乐趣。说起儿女,他们总说他们都忙,然而一句忙,表现出了年迈的父母们对于儿女的无尽的思念和永远没有怨言的付出。他们对于我们的理解对我们而言好像很理所当然,而我们给予他们的回报又有什么呢?仅仅有吃有穿就够了吗?作为儿女的我们,心中的感受又是如何呢?对于父母的付出,我们能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吗?不能。他们无私的付出都是为了我们能够拥有更好的未来,过上更幸福的生活,而看着他们现在的样子,真的是在时刻的提醒着我们,对于父母应该使他们过上怎样的生活,是我们作为儿女的应该思考的问题。这次“三下乡”活动,老人们的生活让我感慨颇多。而孩子们纯真的笑脸和真挚情感也使我思绪万千。从小在父母都不在身边的环境下,随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别的同学有爸爸妈妈接送,而他们也许都是自己回家,生活中的种种不便,使他们从小养成了一种自立自强的生活习惯,而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的孩子们与他们相比,似乎幸福的多一些。从他们的话语中就能体会到,连爸爸妈妈接送上学,都成了孩子们的“理想”。可想而知,他们在没有父母的陪伴下生活,对于孩子们的成长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然而,现实的无奈我们也只能给予孩子更多的希望,让他们明白父母的选择也是为了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拥有更好的学习条件。使他们明白爸爸妈妈的不容易,也鼓励他们更要好好学习,争取实现自己的理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三篇:李某诉王某等分家析产纠纷案

李某诉王某等分家析产纠纷案

案情简介:

李某与王某于2009年5月13日经本院调解离婚,但王某不接受法官有关财产分割的调解,李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王某辩称,对于与李某的离婚经过无异议。原告写过书面承诺,称共同财产王某占70%,原告占30%。

李某的承诺内容为:其与王某结婚七年来白手起家创建了现在的家,创建家的过程中70%的经济来源依靠王某。其与王某即将退休,两人又患有心脏病,为防止两人身故后子女为财产发生争执,特立此据为凭。

一、李某身故后,全部财产由王某所有。

二、如不幸王某走在前面,两人全部财产中的70%由孩子继承,余下30%由李某支配。

三、李某如再离世后,其财产由孩子平均分配各继承50%。

四、如孩子对李某与王某不尽孝道,两人则对财产另行安排。

专业律师认为:从《李某的承诺》内容看,主要针对李某与王某遗产的处分,且与王某已离婚,该《李某的承诺》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根据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本案中,无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李某与王某在系争财产中的份额应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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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三八报道王丽萍

庆祝“三八”温情四部曲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百花争艳。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义井镇中心小学以“温馨四步曲”为主题,开展了系列活动纪念“三八”妇女节。

3月8日早晨,在学校工会的精心组织下开始了温情曲的第一步。以冯校长为首的几位领导早早的在校门口迎接每一位女老师,他们没有提前通知女老师们,而是想给每位女教师一个惊喜,你看,第一个早早来到学校的依然是我们的苗老师,只见冯校长上前迎接了苗老师送上了一句:“苗姐您辛苦了,祝您永远年轻漂亮!”的祝福语后,接着又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了苗老师,当苗老师还在感动校长的祝福及拥抱的同时,校长又送上了一袋奶,以及一张全体女教师的集体照作为留念。之后以同样的方式迎接了每一位女教师,就是这样一句祝福,一个拥抱,一袋奶,一张照片,义井中心小学以特殊的庆祝方式在“三八”这天早晨拉开了帷幕。

3月8日下午4:30,全体女教师在多媒体活动一起庆祝“三八”,温情曲第二部就是冯校长对女教师的深情表白。她说:亲爱的姐妹们,是缘让我们相识,是真让我们相聚,是情让我们相依,我们一起牵手,我们一起走过,我们一起追忆,我们一起梦想。愿我们以快乐为友,以健康为伴,享受教育,享受生活,幸福每一天!这一席感人肺腑的话,让泪水在姐妹们的眼睛里打转,同时送给了校长最热烈的掌声,因为大家不会忘记冯校长也是女人,今天也是她的节日,我们同样把祝福送给最亲爱的冯校长。温情曲第三部是由王丽萍老师主持全体女教师进行联欢,首先是以苗红芬老师为代表的低年级组为我们表演了“三句半”逗得大家捧腹大笑,接下来是“二人组合”马玲玲主任和娄曼丽老师身着艳丽的服装为我们表演了“恰恰舞”以及“共度好时光”等广场舞,只见她们脚步轻盈,对每支舞蹈都是轻车熟路,跳得太棒了,这时我们爱唱爱跳的冯校长和几位老师早已按捺步住内心的喜悦上前一起跳了起来,接下来校长还唱了一首动听了老歌“走过咖啡屋”······最后一项活动就是我们的温情第四部曲发慰问品,伴着音乐,伴着祝福,礼品送到了每位老师的手中,真所谓礼轻情意重,每位女老师的心理都是沉甸甸的收获和满满的祝福。四部曲在不知不觉中进行完了,大家意犹未尽,感谢学校领导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女教师们在活动中充分感受到了节日的喜悦和快乐。

这次庆祝活动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现了义井镇中心小学的精神风貌,丰富了女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有利于老师们以更充沛的精力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紧张的教育教学中去,为义井镇中心小学的跨越式发展积极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我们坚信,这个“团结、进取、拼搏、奉献”的团队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定会写出美丽的新篇章!

第五篇:王丽萍--三明市第三技工学校

“汽车电控技术”课程实践教学研究

一、“汽车电控技术”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关系

理论课程是学生掌握好本学科以及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也是从事实践的基础。“汽车电控技术”课程理论性较强。主要表现在涉及到机械、电子、液压、控制、微机以及传感技术等多学科领域。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发现,理论知识对于相当多的学生而言存在一定的难度。而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对于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而言是必备的,也是区别于高职类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实践课程的主要作用在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在实践环节对理论进行总结和提高。汽车专业的专业课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类型:一是理论为主,如汽车理论,发动机原理等;二是实践为主,如汽车检测技术,汽车维修工程的等;三是理论实践并重,如汽车构造、汽车电控技术等。其中的第3类的课程中理论和实践所起的作用又有所不同。拿汽车构造和汽车电控技术两门课程进行比较发现,汽车构造相对而言更强调实践,而汽车电控技术更加强调理论。即作为应用型本科教学所开设的“汽车电控技术”课程,应当同时强调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十分重要,与汽车构造课程相比,理论显得更为重要。因此,“汽车电控技术”课程的实践环节应当首先是为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所服务的,一定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在实践中,要强调理论的指导作用。

二、“汽车电控技术”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中所做的改革与探索

(一)模拟实践教学

所谓模拟实践,是指该“实践”活动,并非以真实的汽车电控系统为实践对象,而是通过多媒体、专业教学软件等来完成的实践活动。对学生所进行的模拟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多媒体演示教学以及模拟拆装、检测、诊断两个部分。

多媒体演示教学在日常理论教学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将多媒体演示教学作为实践环节的第一环有很重要的意义。也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首先,多媒体演示教学对于学生复习和巩固理论知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这一环节引入了电控喷油系统、电子点火系统、ABS、AT、SRS等主要电控系统的工作原理的动画演示。系统地模拟拆装。电控系统中所涉及到的技术、原理和结构都是很多的。很难进行系统的、完整的总结。但是。通过多媒体演示环节,帮助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最重要的知识串联起来。

其次,多媒体演示教学可以很好地发挥作为连接理论和实践环节的纽带作用。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活动。而在多媒体演示教学中,理论中包含着实践,实践中又蕴含着理论,起到了很好的理实一体化的效果。另外。多媒体演示环节可以充分地调动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

在完成多媒体演示教学后。我们并未直接让学生进入到现场拆装实践环节。而是组织学生进入汽车专业机房。人手一台电脑,在电脑上利用汽车教学软件模拟实际情况,对汽车上最重要的结构复杂的发动机和自动变速器等汽车部件进行三维模拟装配。使复杂的汽车拆装过程,变成简单地通过鼠标或键盘进行工具使用、设备拆装等模拟实际的操作演练。避免了学生刚接触拆装时错误的拆卸与装配导致零件损坏和丢失的现象,也避免了错误装配后重新拆卸带来的大量时间的浪费。

如软件对自动变速器模拟装配包括以下方面:行星齿轮总成装配;C2总成装配;差速器总成装配;C4总成装配;c1—C3总成装配;变矩器总成装配;总体结构装配。先完成前面6项部件装配,在正确掌握部件装配技术后进行第7项的总成装配,完成自动变速器的全部装配过程。

1显示了自动变速器C2总成装配界面,要求学生把界面两边的C2总成的8个零件进行装配,经过重复装配后,学生能一次性快速按照“分离活塞—自动弹簧—卡环—膜片弹簧—压板—离合片—压板—卡环正确顺序进行装配就代表学生已经掌握了C2总成装配技术,可以进行到下一个部件的装配训练上来,否则继续重复该部件的装配工作。

通过在计算机上人机交互式模拟装配各部件,游戏式的模拟训练让学生自得其乐,轻松掌握基本拆装技能,既提高了学习的趣味性,又节省了由于实际装配而造成器件损坏、丢失的大笔经费。以一台自动变速箱为例,由于装配不当或器件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不等。当然模拟拆装不能完全代替现场实物拆装,它是理论教学到现场拆装实践的一个过渡阶段。

(二)现场实践教学

在进行完模拟实践环节后,学生就可以进入实践教学的现场环节中。同诸如汽车构造、发动机结构原理等课程的实践环节一样,本课程的实践教学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本文主要介绍在“汽车电控技术”课程中所做的有益的探索和结论。

相比于汽车构造等课程,本课程更加强调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因此,在实践项目的设置中让理论知识始终贯穿于整个实践环节。如01N自动变速器电磁阀N90故障,使用解码器仅能简单地得知电磁阀可能有问题,并不能帮助学生了解到为什么电磁阀N90的故障会导致不能换4档。在这时,就应该让学生知道电磁阀控制着离合器K3的油路,离合器K3驱动行星架,而行星架则是作为4档时的驱动部件。并且,通过这样的讲解过程,让学生能够举一反三,最终达到熟练掌握的目的。

“汽车电控技术”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除了让学生加深理论知识、掌握工作原理、了解工作过程、提高动手能力以外。还应该让学生对电控以及电路部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因此,我们对本专业实验室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实验室除了具有足够台套数的电控发动机、自动变速器等供学生进行拆装实习外,还配备了电控发动机、自动变速器、ABS、全车电路等多媒体试验台架。这样学生在实验室里既可认识电控系统的构造,又可通过多媒体教学实验台架了解电控系统的实际工作过程,并进行电路的分析以及故障设置和检测。

(三)实践课程设置方面所做的探索

虽说本课程课时在逐渐增加,但是,仍然有很多老师感觉到实践课时太少,没法满足实际教学需要。针对这个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有效利用现有课时,使其效用最大化。如上文所述的模拟实践过程以及实验台架设备的添置,都使得学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多的知识。此外,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如在学生的实践报告中增加了分析思路以及心得体会两项内容。

二是精选实践教学内容,严格控制实践教学质量。很多老师感到课时不足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汽车电控系统设计的面很广。要想做到面面俱到,的确需要大量的课时。而不同于一般本科教育,应用性本科教育是培养基层技术人员。教师授课应围绕专业需要构建的知识点。所授知识以能解决实际问题为度。因此,在实践教学中主要以电控发动机、自动变速器、防抱死系统为主,其他电控系统为辅。虽然汽车电控系统种类繁多,但都有其共性的方面,通过对典型电控系统的掌握,可融会贯通,这样既有利于对课程内容重点和难点的把握,又节省课时。

三是尝试开放实验室教学。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满足一部分学生进一步学习的愿望,开放实验室教学。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申请可以进入实验室进行自主的实践活动。这种尝试自实施以来,获得了较好的效果以及受到了广大学生的欢迎。通过开放实验室教学,学生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从事实践活动,对学生掌握所学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培养专业兴趣产生了十分良好的效果。

结束语

首先,我要感谢的是上级领导,给我如此好的学习环境,是他们的辛勤劳动和认证的态度增长了我的学习兴趣。

其次,要感谢教授,他渊博的学识林我敬佩,不仅促使自己抓住本论文的研究方向,而且对论文的内在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这样在写论文的方法上有了一个清晰的思路,更重要的是再如何获得知识的理念上有了崭新的认识,并有了长足的进步,学习态度上有很好的转变。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安排也很合理,使我得到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从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对我目前和以后的教学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在今后的教学中,要突破“为教出发”、“为教服务”的地“老师讲、学生听”的单一教法,改变教学结构、内容、进度要求统一化、固定化、同步化的传统方式。实现四个转变:变传授知识为培养能力;变教学生学会为教学生会学;变“一刀切”为因材施教;变单一的传授知识为传授知识的同时注意动手能力的培养。进一步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使自己在教学中创造更好的佳绩,为我校的教学再上一个台阶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特别感谢校方的领导他们是我永远的精神支柱和坚强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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