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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水管理制度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



第一篇:施工用水管理制度

施工用水管理制度

1.目的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现场施工用水的安装使用、维护及费用支出进行管理的职责、编制要求和其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工程现场的施工用水、消防用水的管理。

3. 职责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用水,编制施工用水方案。经常对本单位施工用水供水管线及设施进行检查。教育员工,提高节约用水的意识,爱护施工用水设施,并按谁使用谁维护、谁损坏谁修复的原则进行管理。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施工用水的申请和送水

4.1.1 本工程施工用水取自市政自来水。

4.1.2施工单位事先编制施工用水方案,说明用水量、用水点布置等,经项目经理部审查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

4.1.3 施工单位在用水之前,必须将专业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的资质证明交给项目经理部审核后,上报用水管理小组。

4.1.4 施工用水单位进场或施工场地迁移后,正常情况下提前48小时提出用水申请,正确填写《施工用水/消防用水申请(拆除)表》,由项目经理部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4.1.5 施工用水申请获得批准后,施工单位用水方可进行施工用水设施的布置、安装和调试。

4.1.6 施工用水单位安装的供水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做到安全、牢固,不影响其他单位施工和交通,并符合文明工地的有关要求。

4.1.7 施工用水单位负责的供水管线及设施等安装完成后,送水前应该在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建管处工程部及用水维护小组进行复查。施工用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施工用水单位填写《停(送)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部审查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核,经建管处工程部批准,用水维护小组人员会安排时间,到现场进行送水前的检查,合格后送水。

4.2 停送水和施工用水设施的迁移、停用、转让、拆除

4.2.1 施工用水单位因工作需要,须临时停水时,应提前72小时填写《停(送)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部审查后,上报监理单位。

4.2.2 施工用水单位因施工结束或施工场地迁移,需迁移、停用、转让、拆除施工用水设施时,应提前72小时填写《停(送)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部审查后,上报监理单位。防止水源使用点无人管理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如果施工用水单位没有及时提出施工用水停水申请而又无人管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原用水申请的施工单位承担。

4.2.3 施工单位因工作需要、需申请主管道停水时,应提前72小时提出停水申请。

4.3 施工用水设施的管理

4.3.1 施工用水单位在已经送水的管道上进行施工或检修工作的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对于水源引接点至施工单位水源阀门施工、检修工作,由施工单位向用水管理小组提出工作票的申请。

4.3.2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用水设施或在供水主干网管道上开叉、钻孔,接驳管道。

4.3.3 所有施工用水管道上方严禁车辆和机械碾压或堆放重物。

4.3.4 为确保施工用水水压平衡、稳定,施工用水单位必须经过用水管理小组批准,否则一律不得在供水管道上安装抽水泵直接抽水。

4.3.5 施工用水管道通过道路时应加设套管保护。

4.3.6 冬季各用水单位应对辖区内的施工用水管道、阀门采取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并定期检查。

4.3.7 未经许可禁止在供水主干网管道中心两侧2米范围内使用机械挖土作业。

4.3.8 若因施工工艺要求和安全因素需施工用水不间断供水时,施工用水单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水管理小组。

4.3.9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或意外造成施工用水设施损坏,相关责任单位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项目经理部、用水管理小组报告。

4.3.10施工用水单位在施工用水设施发生故障或管网泄漏,及时汇报项目经理部、用水管理小组。

4.3.11 施工用水单位应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供水管网及设施的维护和保护,以保证施工用水设施的正常运行。施工用水单位因处理缺陷需停水而影响其它施工用水单位用水时,必须及时向用水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在得到用水管理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消缺工作。

4.3.12 施工单位需要转供水,转供方和被供方应友好协商。施工单位有义务向本工程其他施工单位提供用水的方便,严禁向本工程施工单位以外的其他用户转供水。

4.3.13 安装、操作、维修或拆除用水设施必须有专业人员完成,资格等级应同工程易难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3.14 各施工单位每月一次对责任范围内的用水管道、用水设备及保温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4.3.15现场用水的管理、收费应遵守建管处规定用水的有关规定。

4.3.16施工单位现场用水,不得出现长流水现象

4.4消防用水

4.4.1 现场施工消防用水取自施工用水主干网。

4.4.2 现场各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由施工用水单位自行负责维护管理。具体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4.4.3 消防栓只作消防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4.4.4 消防栓由维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消防栓四周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停放车辆,以保证火警时消防栓能顺利投入使用。

4.4.5 禁止在消防栓上接驳非消防用水管路。

5.本制度中出现的各适用性表格,以建管处汇编提供的为准。

第二篇: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管理制度

一、现场临时用水设计

(一)施工现场临时给排水设计

1、水源:业主方提供的市政自来水与降水工程的水源。

2、市政水源:从生活区市政给水引一路供水至施工现场。供水管道采用PP-R管材,管道入水口处安装闸阀及水表等控制水流与计量的装置。

(二)施工现场临时给排水设计

1、施工给水系统

根据平面布置图,结合设计规范要求,从甲方指定市政供水管网接至现场内供水点,通过加压泵提供高层供水。

2、施工用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主要处理施工用临时卫生间,采用φ110排水主管。男卫生间内设3个大便器及3个小便池,女卫生间设2个大便器。所有污水进入已建好化粪池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排入市政下水管道。

在工地周围设明沟,雨水、废水和施工积水的排出等直接排入明沟内,然后分别进入沉砂池、沉淀池及隔油池,经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进入市政下水道。

由甲方提供的分支接口为现场施工用水水源,利用现场施工用水量进行计算,施工现场输水主管采用DN100镀锌钢管沿围墙内侧铺设,然后分支进入各栋号楼主体垂直向上布置。各楼层输水管采用DN32管。

地面需水点输水管选择: a搅拌机分路采用φ20PP-R管; b钢筋房对焊机采用φ16塑料软管; c输送泵采用φ20PP-R管; d现场生活用水采用φ20PP-R管。

3、楼层用水竖向设置

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甲方提供条件,输水主管自然水压力无法满足建筑物上身部分施工用水的要求,必须在底层地面设置蓄水池利用离心泵二次供水,以满足建筑物上身部位的施工用水。

4、施工现场雨污水排放设置

施工现场沿建筑物周围设排水沟,排水沟端部设置集水坑。

现场大门入口、临时马道处设置截水沟,以防止雨水散排影响文明施工。

5、用水管理措施

施工用水的排放,严格按场内设施排放,禁止高处往低处乱排、散排。每周清理污水管线及排水管线一次,防止管道堵塞,影响现场文明施工。加强对水表的管理,需要用水时由专职用水管理员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用水,指定用水接口,安装水表后才能使用。水表底数应立即请甲方代表确认,每次抄表时应陪同甲方代表共同查看,共同签字确认。每月核对月总表与各分表的计量数据。

严格检查表后管路的渗漏情况,如发生渗漏,应立即处理,并报甲方代表验收。

用水管理员每天应检查水表的工作状况,查看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立即停止用水并通知甲方,然后共同对坏表与新表进行确认。

加强对作业用水工人的教育,宣传节约用水,制定严格的浪费用水的处罚条例。

二、管道连接与安装

1、供水管道采用给水聚丙烯管,采用热熔连接,安装应使用专用热熔工具。

2、热熔连接应按下列步聚进行:

①热熔工具接通电源,到达工件温度指示灯亮后方开始操作;

②切割管材,必段使端面垂直于管轴线,管材切断一般使用管道切割机,必要时,可使用锋利的钢锯,但切割后管材断面应去除毛刺。

③管材与管件连接端面必须清洁,干燥、无油。

④用卡尺和合适的笔在管测量并绘出热熔深度,热熔深度应符合要求。

3、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法兰盘套在管道上。

②PP-R过渡接头与管道热熔连接步聚应符合相关规定。

③校直两用对应的连接件使连接的两片法兰垂直于管道中心线,表面相互平行。

④法兰的衬垫,应采用耐热无毒橡胶圈。

⑤应使用相同规格的螺栓,安装方向一致,螺栓应对称坚固,紧固好的螺栓应露出螺母之外,宜齐平。螺栓螺帽宜采用镀锌件。

⑥连接管道的长度应精确,当紧固螺栓时,不应使管道产生轴向拉力。

三、饮用水管道清洗、消毒

1、饮用水给水管道在验收前应进行通水冲洗。冲洗水流速宜大于2m/s冲洗时,应不留死角,每个配水点龙头应打开,系统最低点应设放水口,清洗时控制在冲洗出口处排水的水质与进水相当为止。

2、生活饮用水系统经冲洗后,还应用合20~30mg/L的游离氯灌满管道进行清毒,含氯水在管中应滞留24h以上。

3、管道清洗消毒后,再用饮用水冲洗。

四、安全施工

1、管道连接使用热熔工具时,应遵守电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防潮和脏物污染。

2、操作现场不得有明火,严禁对给水聚丙烯管材进行明火烧烘弯。

3、给水聚丙烯管道不得作为拉攀,吊架等使用。

4、直埋暗管封蔽后应在墙面或地面标明暗管的位置的走向,严禁在管上冲击或钉金属等尖锐物体

第三篇: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河南霞蓝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篇: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关于捣固焦炉建设项目 施工现场的用电及电费收缴规定

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安全高风险的行业,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是施工中潜在性危险点最多的危险源,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容易被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所忽视,很可能酿成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等恶性事故。为此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强制性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用电管理,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用电存在潜在性危险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力在使用过程中,不容易被人们意识到或能够及时发现,并又有一定危险性的因素,而安全用电知识往往不可能普及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和每一个管理人员,特别是普工、临时工、农民工等等。随着技术进步,原来手动操作的工机具,都被电动工机具所代替,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从大型的起吊机具,到手提式的电动工具,有固定的电动机械和移动的电动机具,电焊、照明等等,处处都要使用电力。如电力使用不当,立即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漏电就可能造成人身触电(电击)伤亡,短路造成设备损坏或火灾等恶性事故。

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对以上潜在性危险认识不足或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等原因是用电事故发生的根源。施工现场的不文明施工,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和作业人员素质不够是导致用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施一般比较简陋,使用期限短,而且随施工的进展,供用电设施和用电负荷也在不断的变动,有时因工程需要而经常要搬迁,改变原有接线和供电方式,降低了安全用电的可靠性。2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管理

2.1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2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或专业电工)的职责。

2.3施工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施工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2.4施工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责任人。

2.5施工用电单位的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人员(专业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2.6施工单位为保证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配备一些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措施,加强一般作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和施工前用电安全交底,一般作业人员禁止乱动电气设备。

2.7施工单位应加强用电负荷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过负荷造成设备损坏,甚至酿成火灾。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于明显的危险点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但对潜在性的危险点则必须通过科学技术措施加以防范,具体要求做法如下:

3.1施工现场的变电设施和配电设施

一般施工现场均设置专用的配电变压器或小型变电所及相应的配电设施,这些变配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规范》的要求。对于这些变、配电设施的操作,检修等工作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3.2施工现场的架空配电线路及电缆线路

施工现场的供电线路由架空配电线路和电缆线路组成,安装应符合《规程》和《规范》要求。但由于某

些施工单位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力,临时性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屡见不鲜,电缆线路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随地敷设,任其车辆碾压,为图方便用铁丝绑扎电缆,甚至将电缆接头浸泡在水中等等,都造成事故的隐患。

施工现场的开挖和回填较为普遍,不文明施工给直埋的电缆线路构成很大的威胁,将电力电缆挖出、挖断时有发生。为此施工单位、工程承包单位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共同关注,做好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避免施工现场电力电缆的人为损坏,要求直埋的电缆距离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并应盖砖保护,过马路应穿钢管保护,沿线应有表示牌。

3.3供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

用电设备外壳的可靠接地,是防止漏电伤人的有效技术措施。一般施工现场设有专供施工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N-S系统),为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也就是将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彻底分开,以确保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可靠接地。另一种目前普遍采用的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简写为TT系统)此供电方式采用三相四线制。为确保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金属外壳绝对不允许接在工作零线(N线)上以防止工作零线断线,中性点位移造成电气设备外壳带电,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就地打临时接地桩或直接接到系统的接地网上,作为重复接地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自然体接地,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0Ω,保证可靠接地。

3.4防雷保护

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独立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如烟囱、水塔、冷却塔、大棚等,施工机械如塔式和门式起重机等大型机具,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装置。防雷保护装置应有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距离建筑物和系统接地网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根据以上要求,本项目部在专题会议上要求对冷却塔施工中的中心塔吊和曲线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的接地,用扁钢直接与专用集中接地装置连接,以保证可靠接地。

3.5常用电气设备

施工现场的常用电设备一般比较简陋,而且在各个工地上重复使用。从严格意义上的完好率比较低,所以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供、用电设备电气性能的监管,严禁带故障运行。

3.5.1对于配电箱和开关箱要求有较好的密封性、基本防尘、不漏水、操作方便、外壳接地可靠、进出电缆排列整齐无破损。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箱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漏电保护开关必须能正确动作,并在校验周期以内使用。表计、指示灯指示正确。

3.5.2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断器的熔断电流必须与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最大负荷电流相匹配。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或者以大代小。

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对I类电气设备(如手持的电动工具)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接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3.5.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极为普遍,如使用不当,极有可能造成人员因电击而伤亡,为此必须加强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定期测量绝缘电阻,并在试验周期以内使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相配合,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设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并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因故离开现场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软电缆,移动时不得手持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3.5.4电焊机是施工单位最普遍的用电设备,而且使用环境相对较差,如因使用和维护不当,电焊机内部绝缘损坏,电源的高压电穿到低压侧,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电焊机必须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定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电阻值,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电焊机一次测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其长度不宜大于5m,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3.5.5起重机械是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具,使用不当可能造成重大事故,为此,起重机械新装或异地安装后,必须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起重机械电气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塔式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轨道式起重机的电源电缆和自动卷线装置(电缆卷筒),应有专人检查和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起重机械上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轨道式起重机的轨道同时起到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的作用,为此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装置,当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加装一组接地装置,轨道接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起重机械在机上或地面附近应有电源开关或紧急停机按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可及时切断电源。

3.6特殊环境里的安全用电

在易燃、易爆、腐蚀和特别潮湿的特殊环境里用电作业比正常环境里危险性大得多。为此,需要采取对应的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的电气设备。

在易燃、易爆的环境里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需要填写“动火工作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腐蚀环境下,应选用防腐型的电气设备,并具有较好的密封性。户外线路和配电装置应选用耐污型绝缘子,电缆不宜有中间接头。

在特别潮湿环境里用电作业,极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为此应避免雨天露天用电作业,如一定要作业必须做好防雨措施,保证用电设备不受潮。严禁将破损或有接头的电缆浸泡在水中,架空敷设,临时或移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要有防雨措施,并可靠接地。

3.7照明

施工现场的照明均为临时照明,相对固定的时间随施工时间而定,容易发生乱拉乱接现象,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规范安装,专人负责及时维修。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压不得超过36v;(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v;(3)行灯应有保护罩;(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的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7)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用聚光灯、碘钨灯取暖和烘烤易燃物品。

由于施工用电点多面广,并具有潜在性危险,在施工现场从管理人员到具体作业人员时时刻刻都要重视施工用电的安全。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关键,增加资金的投入是安全用电的根本保证。

4、施工单位电费收缴程序及规定:

①、电能科每月从供电局取得实际电耗和电费。

②、电能科每月从各单位的计量表中算出实际电耗,再根据实际电耗的多少分摊相应的部分损耗,算出各施工单位电耗和电费。

③、电能科制定统一表格,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④、电能科每月向财务借款统一支付供电局的电费。

⑤、项目部在支付工程款时将扣除施工单位所消耗的电费。

5、施工单位用水管理

各施工单位本职为了节约用水,特制定本规定

①施工单位的用水全部由电能科现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协调,

第五篇:施工用水申请报告

施工用水申请报告

广元市利州区安居工程建设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清江幸福家园(一期)项目,项目地点在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赤化村三组,本公司己于本月初进场,至今施工用水还未接通,为不影响本公司的施工计划和该项目的施工进度,特向贵单位申请现场施工通水

请予受理。

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图纸审查报告的申请

广元市利州区安居工程建设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清江幸福家园(一期)项目,项目地点在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赤化村三组,本公司在领到贵单位提供的该项目施工图纸(一套)后,积极组织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组对施工图纸进行核查,其中发现部份疑问,为了不产生与图纸审查报告重复提问,现特向贵单位申请,提供图纸审查报告一份,以便接下来的图纸会审工作顺利进行。

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施工图纸申请报告

广元市利州区安居工程建设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清江幸福家园(一期)项目,项目地点在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赤化村三组,本公司截止目前为止只领到贵单位提供的该项目施工图纸一套,因现场技术资料的编制准备和现场施工的放线准备工作同时进行,施工图纸就不够使用,现特向贵单位申请

.按合同约定再次提供完整施工图纸,以便接下来的工作顺利进行。

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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