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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电专业岗位职责

临电专业岗位职责



第一篇:临电专业岗位职责

临电专业岗位职责

一.现场临电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操作,两人以上进行操作的,操作时严格执行《电气安装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工程安装标准》。

二.上岗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当班时严禁喝酒,要经常巡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认真登记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四.电工等级必须与本工作要求、技术等级相适应。

五.热爱本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六.按市建委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临电要求,认真登记管理台帐和内业资料,确保达标。

七.(项目部、分公司)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用电检查,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复查。

八.电管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九.考核并负责总结,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负责现场配电箱线路的安装、拆除,有安全保护措施。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花家地热力项目经理部

2010年10月15日

第二篇:临电申请书

申请书

致:济南市供电局 尊敬的领导你好:

由济南鹏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修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梅格彤天电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的梓化二线,已经施工完成,下一步要进行验收接火等一系列工作。该项工作完成后将1-8号杆移交给贵局管理。根据济南市新材料产业管委会的安排,要求三家单位工地出形象,出进度。济南修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园区内临时用电工程已经施工完成且所属的总包单位已经进场施工,需要尽快完成验收及接火通电。希望贵局统一安排协调,多多给予支持。感谢!

山东梅格彤天电气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

第三篇:电梯临电协议书

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离退休干部住宅楼工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总承包单位: 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总承包单位: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专业分包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施工用电安全,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及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源。

2、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的电源箱应设置第一级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漏电保护装置,并经甲乙双方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并单独签定电气设备设施移交单后,交由乙方使用。

3、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专用B箱(含箱内专路专闸)时,甲方应同乙方单独签定电气设备设施移交单,该移交单经双方对电源验收合格交接签字后生效。

4、甲方负有对乙方安全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责任,对发现乙方用电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用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有义务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停电并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乙方严重违章行为有经济处罚的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00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2、乙方需要B箱时,应将用电设备及负荷量上报甲方,负荷超过50KW及以上时;应上报用电管理方案交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或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并经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线。

4、乙方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本方的用电单位或个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用电安全。

5、乙方应执行两极漏电保护的规定并定期对漏电开关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使用的交流电焊机必须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6、乙方的电气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不得使用各种多用塑制插座。

7、电气机械设备在操作人员离开时应拉闸断电,闸箱上锁。

8、乙方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9、乙方使用220V及以上电压照明设备,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4m,室外高度不得低于3m。现场使用的流动碘钨灯必须使用全封闭式灯具。在室内灯具高度低于2.4m和在潮湿及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小于36V安全电压照明。

10、乙方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安全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11、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使用移交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乙方专业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附:《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盖所属公司章)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临电检查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供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装配、施工、运行及维护做到安全可靠,确保用电安全。

二、检查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三、检查范围:

施工现场、临建办公区及生活区、施工人员宿舍

四、检查内容:

1、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资料:

(1)是否按规定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2)有无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3)有无定期检查记录表;(4)电工、电焊工作业人员等是否持证上岗;(5)有无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等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采用TN-S系统,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各级电箱设置位置、高度、稳定性、电箱接线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一、二及配电箱是否采用防护棚形式进行防护,电箱前是否设置绝缘垫、二氧化碳灭火器、防触电等警示标志,三级配电箱是否设置防雨措施。

5、配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是否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登记备案产品。

6、防触电、短路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7、外电线路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护。

8、施工现场施工配备必要的电气测试仪器,电工是否每天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9、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内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用电设施的现象,宿舍内是否使用36V安全电压,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现象。

五、检查周期及时间安排:

临电专项检查拟定与每季度首月第一个周周检(周一)同时进行,具体时间监理提前一天通知。

检查顺序:青岛建安信息中心→青岛安装能源中心→青岛城建航站区市政工程

六、检查参加单位与人员 检查组织负责人:孙式辉

监理项目部参加人员:安全总监孙式辉、安全员任理想、安全员刘磊、安全员綦卫超 建设单位参加部门及人员:安质部、工程部相关人员

施工总分包参加部门及人员:各总包项目经理、总工、各总包及专业分包安全负责人等

七、问题整改与落实: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项目部以周检、月检记录形式下发,明确整改完成的时间节点,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问题的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就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附照片)上报监理,监理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第五篇:临水临电管理制度

临电检查管理制度

为保障安全可靠用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详见附件),结合本项目施工现场特点,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每周三进行现场临电巡视检查,巡查时间为上午9:00点,集合地点为现场安全部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中建一局项目部提前通知),每日巡检各分包单位自行组织。

二、巡视检查各施工单位临电负责人必须全部参加(人员名单详见临电巡视检查记录表),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检查,有事请假必须经过中建一局安全部批准,否则一律按未参加检查处理,并且每人次处以100元罚款(罚款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中建一局项目综合办)。

三、临电电工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随意调换,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施工作业期间必须在现场。

四、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全程参与,不得做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五、检查过程中必须边检查边记录边整改,若问题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必须在24小时内整改完成,并以前后照片对比的形式上报机电部。

六、检查中若同一问题连续发现三次,根据具体情节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各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参加检查,直到一周内再无此类问题发生,则可按照原指定人员进行正常巡检,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若超过2天未解决,根据具体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现场将对违章单位进行停电整改的处理,直到问题解决并验收通过后恢复供电,由此产生的工人窝工及工期延误等后果由违章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八、如施工单位临电负责人员需更换则于每月25日上报本单位下月临电负责人证件复印件(验原件)、电工值班表以及联系方式。

九、项目部按照现场施工需求配置相应二级箱及日常维护。各施工单位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且转接箱、开关箱等相应自施配电箱由各施工单位自行提供及日常维护(项目部监管)。对于配电箱要求详见附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各施工单用电前向项目部申请电源接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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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严禁私拉乱接及各施工单位开关箱直接接入二级箱供电的情况发生。

十、巡视检查重点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不使用不合格的电箱、设备,不满足现场安全用电的电箱、机具先整改通过验收后方可使用,如多次整改仍不满足要求,则必须立即清退出现场。2.不满足使用使用要求需要修复的电箱、设备必须移至现场西侧材料堆放区进行处理维修,不得搁置在现场。

3.电箱及用电设备本体及周边严禁堆放、悬挂任何物品。

4.电箱和用电设备应无任何损坏,开关顺畅。电源线应绝缘良好无破皮(要符合三相五线制),否则立即进行整改,若无法整改应予以清除出场的处理。5.电箱及用电设备应摆设整齐,临电线路敷设规整,否则立即进行整改,若无法整改应予以清除出场。

6.电线不能拖地,过路的电缆电线必须做相应保护措施(如:挂绝缘钩、扣木盒、穿管道等)。7.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8.所有配电箱内必须有回路标识、系统图等。9.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插排;

10.现场照明设施均应按照标准化图集制作且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1.生活区空调,照明及充电装置必须做到人走关闭的要求,如检查中发现此类现象的发生则予以工人宿舍所属单位500元罚款。

十一、详见附件,现场所有临电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实施。

临水检查管理制度

一、临水设施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

二、各施工单位对各自区域内的施工用水设施负责检修维护。

三、严禁私自使用消防管的水,一经发现则每人次处以200元罚款(罚款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中建一局项目综合办)。

四、为有效节约水资源,避免浪费,各施工单位应爱护现场用水设施,做到随用随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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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龙头,如若不关水龙头导致浪费水资源,一经发现则每人次处以200元罚款(罚款当天以现金形式交付中建一局项目综合办)。

五、各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接上下水管道。

六、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单位生活区临水设施完好,不得向检查井、洗碗池内投掷杂物,保证排水管道畅通。若发现井内、池内有杂物堵塞管道的现象,应及时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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