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婚育证明及公示证明格式
婚育证明
李成,1979年10月22日出生,2010年8月30日结婚,系初婚,未生育过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 位 电 话:
单 位 地 址:
年月日
公示证明
李成,1979年10月22日出生,2010年8月30日与边月改结婚,系初婚,未生育过子女。
边月改,1969年7月5日出生,1992年9月2日结婚,婚后于2000年9月收养一女孩,2009年4月7日二人离异,养女判随男方。2010年8月30日与李成再婚,婚后未生育过子女。
该夫妻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 12项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经办人:
单 位 电 话:
单 位 地 址:
年月日
第二篇:婚育证明及公示证明格式
婚育证明
李成,1979年10月22日出生,2010年8月30日结婚,系初婚,未生育过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 位 电 话: 单 位 地 址:
年 月
日
公示证明
李成,1979年10月22日出生,2010年8月30日与边月改结婚,系初婚,未生育过子女。
边月改,1969年7月5日出生,1992年9月2日结婚,婚后于2000年9月收养一女孩,2009年4月7日二人离异,养女判随男方。2010年8月30日与李成再婚,婚后未生育过子女。
该夫妻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 12 项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经办人: 单 位 电 话: 单 位 地 址:
年 月 日
第三篇: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
原我辖区(单位)XXX,男/女,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户口迁出前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登记结婚,系初婚,婚前婚后未生育,未抱养,未捡拾过子女。
特此证明!
国有企事业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
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
第四篇:婚育证明格式
婚育证明
兹有XX省XX市XX号居民XXX(男/女,身份证号:______)与XX省XX市XX号居民XXX(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于X年X月X登记结婚,属初婚,X年X月X日政策内生育一子XXX(身份证号:______),未发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经办人:
XXX计生办
X年X月X日
联系电话:XXX
第五篇:最新婚育情况证明
婚育情况证明
兹证明:XXX,男,系XXX省XXX市XXX县XXX镇人,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于XXX年XXX月XXX日与XXX结婚,XXX女为北京市XXX区XXX街道居民。女方为初婚,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特此证明。
经办人: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
(公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说明:此证明样式仅为一份证明的样式,请申请人按照此格式回户籍地出具。村(居)委会盖章加盖村(居)委会公章,留下经办人的姓名和办公电话。乡镇(街道)计生办要在证明中签署诸如“情况属实”、“同意办理”之类字样,加盖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留下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