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9号文库

核电站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核电站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篇:核电站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核电站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84年9月5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核站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中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家《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负责做好核电站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标准。

第三条 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核电站基本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行使检查、监督权,建设单位应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第四条 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在核电站基本建设过程中,分别提交核电站的选址阶段、设计阶段、反应堆首次装料前阶段和试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提交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独立文件,编写时应保持其完整性。

第五条 核电站选址阶段、设计阶段、反应堆首次装料前阶段和试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分别在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制、施工许可证颁发、反应堆首次装料前和投入正式运行前六个月报送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各100份),同时抄送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接到报千书后,应及时提出意见,报送国家环境保护部门。

第六条 选址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在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与参考核电站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编制。这个阶段评价目的是从保护环境出发,判定选厂址的适宜性,并根据厂址的主要环境特征对核电站的设计提出环境保护要求。

第七条 设计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根据选定厂址的就在调查和实测的环境资料,以及拟建设核电站有关环境保护的设计资料和确定的核电站设计废弃物质的排放限值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个阶段的评价目的是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庆能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谁,从设计上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得到落实。

第八条 反应堆首次装料前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性能、质量、指标和效果以及进一步获得的环境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个阶段的评价目的是检验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批准核电站废弃物质的排放限值。环境保护设施还没有建成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准装料试运行;强行试运行的,要追究责任。

第九条 核电站投入试运行后,应根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环境监测资料以及存地问题和解决的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的目的是检验环境保护措施能否达到国家规定的三废排放和环境质量标准,确定应当休取的补救措施,试运行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予验收,不得投入正式运行。

第十条 在核电站的建设过程中应防止对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污染和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竣工后应修整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周围环境,搞好环境绿化。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种堆型的陆地固定式核电站。

第二篇: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缩短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周

第2条 第3条第4条 第5条 第6条 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 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各事业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直属及附属机构和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 “各单位、各部门”)的基本建设工程实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定义与分类

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在所有权或使用权归本公司的场地上,按照一个独立的总体设计兴建的一项独立工程,或若干个 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工程项目的总体。

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实施是指项目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从

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各阶段。

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按建设性质及规模和重要性分类原

则,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 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按规模和重要性分为大型(投资额≧ 100万元)、中型(50万元≦投资额<100万元)、小型项目(投资额<50万元)。

第三章 机构与职能

基本建设领导小组作为矩阵型专业管理组织,负责公司的 7条常规性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职责为:

(一)在总裁班子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 组织、监督等管理工作。

(二)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建 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决 定,拟定基建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证基建顺利进 行。

(四)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基本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五)做好基建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规范工程管理。

总裁办公室作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市级)内和总部常规

性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及具体组织实施部 门。总裁办公室基本建设职能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建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执 行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程 和规范。

(二)编制公司基建总体规划和基建计划以及基建工 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和设计管理。

(四)在基本建立领导小组的督导下,负责工程项目招投 标管理、商谈和签订施工合同及施工协议。

(五)负责检查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协调解决项 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的问题, 确保工程能按时、按 质、按量完工。

(六)负责定期向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及预算 完成情况。

(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台账管理 工作。

(八)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准备、现场验收以 及隐蔽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基建设备的订货并组织安装调试。

(十)负责非标设备的委托制造和安装调试。

第8条 各事业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所在行政区域(市级)外的

本事业部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工作,子公司所有基本建设项 目由所在其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

第9条 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工作施工计划与方

案在施工前一个工作周报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备案。

第10条 公司各单位基建项目的财务工作由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部

负责。职责为:

(一)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落实和资金管理。

(二)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财务 规定。

(三)按合同条文规定,拨付工程材料备料款、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工程完工费用。

(四)负责组织公司基建决算工作。

第11条 审计部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施工与管理的审计工作。

第四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12条 基建工程计划管理

(一)编制公司年、季、月度基建计划时,视生产发展的需 要和人力、物力、财力的可能而进行。

(二)编制计划的内容和要求:

1.计划的编制工作,每年11月底前统计、编制完成下年 度基建计划,纳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下达执行。2.季度计划的编制工作按批准的项目进度,于季前20天编制 完成,纳入公司季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

3.季度计划的编制必须做到资金、物资、场地、力量、图纸 五落实,措施得当,要求具体,准确可行。

4.编制计划应规定出计划期内的基建项目、规模、施工进度 和完成时间,临时基建计划在每月20日前进行调整。5.基建计划要做到四个同步:即与生产技术准备同步;与人 员培训同步;与设备订货及安装同步;与生产能力的增长同 步。

第13条 设计管理

(一)凡属基建计划和预算内的基建项目,由所在单位归 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设计所需信息资料,报经分管领导批准 后,组织或委托设计。

(二)所有设计均应本着“适用、经济、适当考虑美观的设计 原则”控制规模和标准,防止超支和浪费。

(三)设计项目完成日期,必须满足计划开工日期,保证基建 投资完成。

(四)加强与施工配合,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及 时出具技术通知单和图纸会审纪要,保持设计的完整性、正确 性。第14条 基建施工管理

(一)基建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合同或协议已签订。

2.工程项目施工图纸会审交底完成,会审纪要下发。3.施工场地能满足开工要求,三通一平(通电,通水,道路通、场地平)已完成。

4.工程预算书和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

(二)基建施工检查人员,以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为准则,对照施工图纸,进行分部、分项严格检查。

(三)加强对工程项目隐蔽部分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做好检查 记录。检查时,要求设计人员、预算人员参加,重大工程由公 司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检查。

(四)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要经常进行质量检查,所用材料 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方可投用。对劣质材料坚决清 退出场。

(五)办理工程收方签证,参加验收工作,清理施工资料。第15条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每项工程竣工后,由基建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竣工验 收。

(二)竣工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执行。第16条 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

(一)各项工程都应该抓好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要求按国家的有关规范、规程、条例及《安全环保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17条 本办法执行情况由总裁办公室负责检查,每年一次。第18条 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19条 本办法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第20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铁路基本建设、技措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铁路基本建设、技措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铁道部1983年11月8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铁路新建、扩建、改建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基建、技措项目)对环境产生的破坏和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铁道部颁发的《铁路环境保护工作条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建、技措项目在计划、选线选址、设计、施工和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各个程序中,必须充分注意保护好环境,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第三条 承担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在选择大中型基建项目的建设地点或在原有地点改建、扩建时,必须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在编制线路方案研究报告、枢纽总图报告及工厂选址报告时,应根据拟建地点的气象、水文、地理、土壤、卫生、生物、人口及老污染源等自然和社会条件,在对该地及其周围地区进行综合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报基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初评报告,按有关规运送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如认为选线选址不合理或影响环境严重时再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初评报告和环境报告书的内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编写,线路工程侧重于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对沿线的地质、水文、自然资源、自然保护区等可能产生的影响。铁路枢纽、工厂等工程侧重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污染。

其它基建、技措项目的环境影响初评报卷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编报。

第四条 基建、技措项目凡有污染物排放的,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排放的污染物要符合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排放标淮。

第五条 从国外引进的项目,要同时引进国内没有的、尚未过关的污染防治设施,使防治污染技术达到当代先进水平。

第二章 计 划

第六条 各单位在编制基建、技措项目的各阶段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必须把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一并纳入计划。

第七条 各单位在编制基建、技措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必须有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内容。

第八条 计划任务书的审批: 1.由铁道部审批的基建、技措项目计划任务书,部内主办业务局在办理审批时,应有部内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

2.由部厲单位审批的基建、技措项目计划任务书,主办部门办理审批时,应有本单位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

3.基建、技措项目计划任务书,没有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内容和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的,主管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批准。

第九条 基建、技措项目的计划任务书经批准后如对坏境的污染、破坏有所变化时,仍应履行第八条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三章 选线选址

第十条 新建线路工程选线时,应尽量避免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破坏,注意有利于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的保护和恢复。

第十一条 基建、技措项目所选的厂、段等地址,要满足下列要求: 1.有利于废气、粉尘、恶臭等污染物的净化、扩散; 2.有利于废水等污染物的处理、排放; 3.有利于固体废弃物储存、利用;

4.与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等有适当的防护距离,并不得在上述地区的全年主导风向的最大频率上风侧修建,确保其不受污染:

第十二条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城市和目前环境污染已经严重的地区,一般不得新建、扩建对环境增加污染的单位。

第四章 设 计

第十三条 设计工作是执行“三同时”规定的首要关键环节,必须把保护自然环境、防治工业污染纳入设计内容。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在编制基建、技措项目的初步设计时,其总说明书中必须有环境保护篇章(节),应阐明:环境保护设计依据;保护自然环境、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处理工艺和达到排放指标;防治污染设施的种类、构造和操作规范›绿化设计的概况。

根据国家要求,环保概算应当单独编制,目前如有实际困难,可暂由各有关专业根据单价指标估列,汇总列入总说明书中。

各有关专业的防治污染的工艺设计按现行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办理,并应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环塊保护机构和定员。第十五条 设计中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要考虑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髙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把污染物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2.采用能够使资源能源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产品、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新工艺; 3.采用无污染、少污染、低噪声、节约资源能源的新设备; 4.采用技术先进、效率髙、经济合理的净化处理设施;

5.充分回收利用厂、段的余热和可燃性气体。积极推广联片供热,集中采暖; 6.采用清污分流、闭路循环、一水多用、污水等技术措施,提髙水的重复利用率; 7.对废弃物中有用物旗分离回收、深度加工、综合利用或交付其它单位使用,使其转化为新产品;

8.对污染、扰民严重的电镀、热处理、铸造、锻压等车间,工点要打破行业、地区局限,合并设置,并切实搞好集中后污染物净化的噪声治理。

第十六条 在确定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方案时:应有本单位环境保护部门或环保人参加。编制的设计文件,应有本单仁环境保护部门或负责环保工作员签署意见,并总工程师负总责。

第十七条 部及部属单位的主办部门在审批基建、”技措项目的设计文件时,必须有下级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并充分听取其意见。

第十八条 基建、技措项目的设计文件,没有环境保护篇章(节)和有关专业的防污染设计时,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并退回原设计单位,限期补报。

第十九条 基建、技措项目的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如在防治污染的工艺流程,处理实施的种类、构造、能カ等方面需要修改时,应重新征求原批准单位环保部门的意见。

第五章 施工和生产准备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安排计划时,应将防治污染设施纳入施工计划,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交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防治污染设施的资金、材料、设备挪作它用。

第二十一条 凡对环境产生污染的主体工程而无防治污染设计的,施工单位有权拒绝施工。

第二十二条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设法防止对建设地点周围环境产生不应有破坏和不良影响,要把对植被的破坏减少到最小。在临近城镇居民区、风景游览区、温疗养区等地施工时,对所产生的粉尘、噪声、震动、恶臭等应进行妥善处理,达到国家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有关标准。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时,应负责修整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周围环对受到破坏的植被要进行修复补救,绿化环境,以防水土流失。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的规定或实际需要,在建设过程中筹建本单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人员,掌握防治污染设施的使用技术,制定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投产后能正常运转,达到设计要求。

第六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 基建、技措项目验收时,必须有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并由其签署意见。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在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必须对防治污染设施的构筑物、设备逐项验收,凡有条件运转的,应对其效果进行检查、测定,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不予验收,不予投产。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污染物,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有害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废气、废水、粉尘、煤灰、废渣、热污染、放射性物质、震动、恶臭、电磁波福射等。

本办法所称基建、技措项目,系指对环境产生破坏、污染、影响的基建、技措项目。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各项规定的单位,其主管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而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新的法务、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的法令、规定办理。

第四篇:田湾核电站环境保护简介(范文)

史上最快最全的网络文档批量下载、上传、处理,尽在:http://shop63695479.taobao.com/ 田湾核电站环境保护简介

核能是清洁的能源,它在节省煤、石油和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费的同时,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排放对大气的污染。核能之所以成为清洁能源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核电站在开发能源时始终坚持高安全标准和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的基本政策之一,电站在生产、维修与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保障机组的安全运行,确保废物管理和环境管理系统的正常运作,按照ALARA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废物产生量,减少资源消费,保护环境、保护公众。

田湾核电站自开工建设以来始终坚持“遵守法规、安全运行、减少排放、节约资源、持续改进、保护环境”的环保方针,不断建设和完善放射性废物处理,为保持电站环境保护的持续改进,按照ISO14001标准,在核电生产、维修、经营活动范围内,建立、实施统一的环境管理体系。

一、田湾核电站的环境影响

核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核辐射影响和非核辐射影响两方面。核辐射的环境影响,是由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造成的;非核辐射环境影响,主要应考虑普通工业和生活废气、废水、垃圾问题,以及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热污染、资源消费等环境问题。

核电站潜在的核事故对环境构成潜在的核辐射影响,这当然也是核电站环境保护必须考虑的问题。但出于核电站内部管理分工的考虑,核事故的预测、预防和后果缓解,多纳入核安全管理体系考虑;而核事故辐射后果的监测,则纳入环 1 保管理问题考虑。

下图是田湾核电站三废控制流程示意图:

非辐射环境影响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业废气

主要是辅助锅炉房废气。(2)废液与废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餐厅、淋浴、卫生间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作复用(绿化、洗车等)。

—电站所有厂房的含油污水:送至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油污回收利用,其余废水达GB8978-88的一级排放标准排入海中。

—电站常规岛温排水和其它含化学品的工业废水:要求按照分类处理后排入指定的海域。

(3)生活与工业垃圾

按规定收集,并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处理。(4)电磁辐射污染

主要应考虑高压输电装置及线路在厂外环境中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对其进行达标验证监测。

(5)电站的泵站海水取水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国内外众多电站的运行证明,取水对海洋生态未发现有不利影响。(6)散热系统运行的影响

田湾核电站是一座滨海电站,采用直流循环海水冷却方式,以海州湾为最终热阱,温排水只对小范围海域有有限的温升。(7)厂区外噪音

要求不超过相应国家标准规定。核辐射环境影响

电站正常运行(包括可预见的异常工况)期间的核辐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放射性气态流出物排放

田湾核电站的气载放射性流出物在排到大气环境之前,经过一系列的净化系统处理。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包括氢燃烧系统(KPL1)、放射性气体处理系统(KPL2)、贮槽排气处理系统(KPL3)和空调、加热、冷却及通风系统。每台核电机组配备一套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预期电站以气载放射性流出物形式排到 大气中的放射性惰性气体、碘和气溶胶均大大低于我电站的申请排放限值。流出物还受到在线监测仪表和取样分析测量的监控。(2)液体放射性流出物排放

田湾核电站的放射性废液经一系列净化系统处理,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主要包括:特种下水收集系统(KTT)、液体废物处理系统(KPF)、液体放射性废物贮存系统(KPK)、凝气器净化过滤废水监测系统(LDL)、废液中和系统(GCR)等。并经严格的监测(在线监测及逐存储槽取样分析)后排入大海。预期电站液态流出物的排放,除氚以外,其它放射性流出物核素均大大低于我电站的申请排放限值,氚的排放量也低于规定控制值。(3)放射性固体废物

田湾核电站在正常运行和维修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数量的高、中、低放射性固体废物。对这些废物将严格按分类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包括:液体放射性废物固化系统(KPC)、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KPA)、固体放射性废物贮存库(KPE)。

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产生的中、低放浓缩液、废树脂、废过滤器芯子等经水泥固化固定封装在混凝土容器中,放在专门的储存厂房内暂存,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中、低放过滤器芯子则视情况经水泥固化固定封装在混凝土容器中,或经压缩封装在200升钢桶内;有放射性污染的擦拭物、个人防护用品、塑料布、拆除的保温隔热材料和建筑材料、废检修工具、废设备通阀门、废通风过滤器,经压缩储存在200升钢桶内,并放在专门的储存厂房内暂存。从堆内拆除的不锈钢电离室、中子和温度测量元件等,为高放废物,它们装在专门的屏蔽容器中,暂存在反应堆厂房内,待适当时间外运至处置厂。田湾核电站剂量目标值

根据国家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并为田湾核电站将来工程留有适当的余量。对一期工程申请建设的两台机组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以及所有活动对公众中任何个人(成人)造成的有效剂量目标值规定为0.08mSv/a。

下图是居民在生活中受到的天然辐射剂量比较示意图:

二、田湾核电站的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田湾核电站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根据国家标准GB6249-86《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程》和HAD103/04《核电厂运行期间的辐射防护》的规定,对田湾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排放情况、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和放射性物质排放对居民的照射剂量进行监测和自我监督管理,确保田湾核电站生产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严格贯彻落实“同时设计、同时建造和同时运行”的原则,在废物管理和辐照剂量管理方面遵循ALARA原则,履行电站对公众和审管部门的环境监测承诺。田湾核电站的环境监测首要考虑的是涉及辐射环境的辐射监测,同时也要结合电站实际情况和需要,有选择的进行涉及非辐射环境影响的监测。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A.测量核电站正常运行和事故运行期间,电站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和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浓度,以评估核电站周围环境的放射性水平。

B.发现核电站周围地区的放射性水平的异常变化,及时查找原因,追踪非计划排放时的放射性核素的来源,并及时纠正。

C.事故应急状态下进行快速事故应急环境监测,为应急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D.验证核电站正常运行期间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物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为向公众解释关于核电站对环境辐射的影响问题提供支持材料。

E.验证核电站正常运行期间向环境排放的非放射性物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为向公众解释关于核电站对环境非辐射的影响问题提供支持材料。

F.为正常运行的公众剂量评价、事故时的事故剂量计算提供气象资料。G.废水及海水中的非放核素的测量。

环境监测的运行和管理

田湾核电站环境监测运行和管理采用制度化和程序化模式。田湾核电站在每年年初会制定出本公司的环境保护指标,并将该指标纳入到各责任处室的考核范围之中。

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对电站核安全、辐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了严格的、高安全标准的且与国际接轨的要求,这为搞好电站的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为了落实国家标准和电站指标,田湾核电站还建立了一系列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田湾核电站已经编制并生效了13份环境管理程序和37份环境监测技术程序。这些程序已经全面覆盖了目前所有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范围,使得环境监测工作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环境监测人员配备和培训

田湾核电站环境监测共有工作人员20名,他们是一批高层次、高素质的专业环境监测人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有员工中都经过了公司的入厂培训、基本安全授权培训、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等,并持有公司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部分员工还参加了《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的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的内审员资质证书。另外在保健物理处里还有国家级 6 专业人员为环境监测提供技术指导。

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后每年还要经过基本安全授权复训、岗位专业技能复训。岗位专业技能复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同时,环境监测人员还参加必要的外部资质认证培训、资质认证和技术交流。环境监测人员的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基本满足现阶段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的需求。

环境监测设施和设备

田湾核电站环境监测的设施包括:环境监测实验室、外环境γ辐射固定监测站(十个)、气象观测塔(三个)、环境监测车(一台)、环境取样车(二台)、电站循环冷却水和安全厂用水总排出口自动采样装置等。

环境监测楼位于连云港市开发区,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院内包括环境监测实验室和相应的辅助建筑在内,共有建筑面积约为2000m2。环境监测楼主要包括如下六个功能块:

1)样品预处理实验室 2)放射性化学测量实验室 3)放射性物理测量实验室 4)非放射性化学测量实验室 5)

监测数据信息管理中心 6)

工作人员办公室

环境监测大纲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田湾核电站编制了《环境监测大纲》并报国家环保部批准生效实施,该大纲中详细规定了环境监测的范围、项目和内容。核电站环境监测的范围、项目和内容的确定是以关键核素、关键照射(及转移)途径和关键人群组分析为基础的。田湾核电站环境监测的范围为:陆上环境γ辐射水平的监测范围为50km,陆上环境介质放射性监测范围为20-30km,重点在10km以内;海洋监测重点为排放口周围3km范围内的海域和4km范围内滩涂。

田湾核电站环境保护实施情况

田湾核电站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以及公司的管理程序,切实做好放射性流出物排放前的取样、监测、控制工作,所有记录保留完整可查,坚决杜绝 7 放射性流出物超标排放事件的发生。确保1号、2号机组所有的排放均符合排放要求,且排放总量低于排放管理目标值。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田湾核电站依据“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GB11216-89)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建立了包括人员培训、样品采集和处理、仪器刻度和检验、样品测量分析、标准参考物质使用和数据处理等一系列质量保证措施。并积极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通过比对相互验证测试结果,及时发现系统误差,保证测量分析结果的量值溯源性。田湾核电站的环境监测部门202_~202_年连续获得核电公司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称号,环境监测QC小组于202_、202_年连续两年荣获“中核集团公司优秀QC小组二等奖”。

从202_年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装料开始,田湾核电站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了核电站周围50公里范围内的环境监测,根据202_年至今的监测结果显示,核电站运行后,电站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量远远小于国家标准,未对电站周围辐射环境产生影响,与电站运行前辐射水平基本一致。

三、田湾核电站的环境整治和绿化

由于田湾核电站的建设,原扒山地区的地形地貌己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标高57.6m的扒山头被开挖成7.6m标高的平地,临近的洼地和滩涂被回填成5-7.6m标高的平地。对山体开挖形成的高约60m的边坡已进行了喷浆保护处理,并在标高66m处的大平台平整后建造观景式的建筑小品,且有公路直通该平台,公路两边和山坡也进行了绿化。

回填的洼地和滩涂在临海侧设立了护岸及海堤,从而防止了水土流失。田湾核电站建设虽然改变了原有的山地地貌,但形成的是平坦的海滨地貌,在完成电站全面的绿化后,整个厂区已形成了一个新的优美的环境

田湾一期工程可绿化的面积约35万m2,田湾核电站制定了详细的绿化规划,并且己经开始实施,规划是根据厂区内的功能分区情况制定不同的绿化方案,突出重点地区,兼顾一般地区,重点绿化地区是南大门、上下班主干道、展览中心、出线走廊、停车区以及办公楼区。

绿化工程除种树,植草外,还建造有各式水景喷泉,以达到美化环境、不同区域有不同景观的目的。田湾核电站厂区整个绿化工程是一次规划,分批实施,目前已经实施基本完毕,整个厂区处在三面绿色植物环绕,一面临海的优美环境中,田湾核电站已经成为一个美丽的、花园式的电站,并成为连云港船山地区的一个新的旅游亮丽景点!

四、田湾核电站的环境保护宣传

为贯彻国家及省、市领导关于做好核电科普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核电公众宣传工作,普及核电知识,让公众了解核电、认识核电,宣传核电作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能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的建设,田湾核电站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公众调查和宣传活动

202_年3月1日至3月8日期间,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在连云港市核应急办公室及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连云港分站等部门的支持下举办了核电科普宣传和公众问卷调查活动,在连云港市各区、县进行了十二个站点的宣传和问卷调查活动,包括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开发区、连云区墟沟街道、连云区宿城乡、连云区高公岛乡、连云区板桥镇、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以及山东省日照市等。

本次宣传活动围绕“核电科普知识”、“田湾核电建设”两个专题,采用八块展板十六个展面的展览方式,配合专职讲解员的生动讲解以及各个专业领域专家的现场咨询答疑,利用图片、漫画等市民喜闻乐见的图版形式,生动形象地展示了核电的基本原理、核电安全知识,并介绍了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建设情况和二期扩建规划情况,同时还展示了核电作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新能源在我国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让市民在家门口就了解到核电是绿色清洁的能源。

此次核电科普知识宣传和问卷调查活动吸引了大批公众及各界人士前来参观,从六、七十岁的高龄的老人,到仅十来岁的孩童,都聚精会神地观看听取了讲解,连云港电视台新闻频道、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等多家媒体均对此次宣传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问卷调查对象涉及到工人、农民、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个体经营者、教师、学生、务工人员等不同学历、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各层次人员;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对核电是安全、清洁能源的认识,对本地区环 9 境质量现状满意情况,对核电与水电、火电区别的认识,对核电站扩建项目对本地区环境质量影响的认识;对江苏电网的电源结构的了解,对核电站扩建工程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扩建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等。

为配合此次宣传和调查活动,在进行宣传和问卷调查的同时还发放了由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编制的《核电知识科普知识》以及《田湾核电站》等宣传小册子,通过对什么是核能、核电站的组成、核电站的优点、核电站的安全保证、放射性与核辐射以及核电站在世界、我国的发展等核电科普知识以及田湾核电站的具体情况介绍,使参与的公众对核能和田湾核电项目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在活动现场,连云港各界人士十分关注田湾核电站的建设,问了很多问题,如一期核电站的建设与运行、扩建项目的具体情况等。从现场情况来看,通过多年的核电宣传工作,公众已经对核电站有了大致的了解,消除了恐惧心理,增加了对发展核电的理解和支持。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公众再一次认识到核电是清洁、安全的能源,核电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开展“院士田湾行”和“核能科普知识”讲座

202_年3月20日至21日,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还和中国核学会在连云港市联合举办了“院士田湾行”核能科普宣传活动。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子核物理学家钱绍钧,中国科学院院士、核反应堆工程与安全专家、原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原子核物理和核武器专家胡思德,中国科学院院士、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欧阳予,中国工程院院士、核反应堆及核电工程专家叶奇蓁等两院院士和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教授马栩泉应邀参加了本次活动。3月20日下午,院士和专家们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干部员工、消防战士、武警官兵、保安人员和承建单位员工作了一场精彩的核能科普报告会。3月21日下午,院士和专家一行又在淮海工学院为连云港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人民团体,驻连部省属单位,金融单位和淮海工工学院师生总计2500人作了精彩的核能科普知识报告。

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

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田湾核电站都会结合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和核电站的生产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外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使环境保护的理 10 念更加地深入人心,并积极与市、区环保局联合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环保纪念日的公众宣传活动。附件为202_年六五环境日田湾核电站宣传活动照片,田湾核电站在此次活动中联合连云港市环保局与连云区环保局在新浦步行中街与墟沟核电大楼对面分别举办了一次“全员参与环保,共创和谐田湾”为主题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安放展板、人员讲解、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介绍了田湾核电与环境的相关科普知识。通过详细的讲解使广大的公众对核电站有了基础的、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并对世界环境日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广大市民感到受益非浅。活动中,我们制作了大量关于田湾的宣传板报,给热心关注田湾的群众细心介绍、耐心讲解,消除了他们心里上对核电恐惧的阴影,使他们认识到了发展核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了核电能带给国家和人民巨大的利益以及核能是清洁安全的能源这一理念。

积极开展质量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及环境管理体系三合一的体系认证工作

为了提升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软实力,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理念,创建友好型企业,彰显社会公信力和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结合中核集团公司202_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要求,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于202_决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并逐渐向国际先进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靠拢。旨在通过建立健全三个管理体系,审视我公司在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三个领域的管理状况,集中、全面地分析我们自身存在的漏洞和差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管理。

202_年7月24日江苏核电有限公周开始启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三体系的认证工作,目前“三合一”体系认证工作已进入体系试运行阶段,并且已经开展公司“三合一”体系监查(内审)和环境合规性评价工作。通过“三合一”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使田湾核电站在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等各个方面更上一个台阶。

环境保护工作是田湾核电站一项长期、基础而又重要的工作,作为核电站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在电站的建设、运营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田湾核电站环境保 护工作的开展与进行,使全体员工和广大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更加的深入,我们在加大对环境监测、保护的同时,更要提高环保宣传的力度和广度,面向全人类,树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呼吁所有的人都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各项活动中来。真真正正地达到全民保护环境,全民享受环境,让我们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气更净,人更美!让我们全体行动起来,“全员参与环保,共创和谐田湾”,积极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为早日把田湾核电站建成一座安全、清洁、经济的能源基地做出贡献!

第五篇: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的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维修项目等。

1.3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内容。

1.4本办法制定原则为实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全过程是指自编制项目立项申请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方位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经济和技术指标实行全面的目标控制。2.项目前期工作

2.1由市场部负责项目论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或方案论证。2.2由市场部负责办理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报建及土地征用等手续。

2.3计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及要求详见《长庆事业部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2.4所有项目未经立项及设计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2.5项目立项后,由市场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

2.6对所有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的要求: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

2.7所有实施项目必须按报审投资计划。3.招投标管理

3.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及《长庆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2招标范围:

3.2.1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组织招标,在公司委托后可由事业部组织招标; 3.2.2 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市场部组织招标。10万元项目由市场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3.2.3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以外,均实行招标。

3.2.4招标前图纸审查及交底。市场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及交底,在确认图纸中内容明白无误后,进入招标程序。

3.3项目评标须采用评分制,建立统一评分标准。

3.4招投标组织工作。由长庆事业部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通常由长庆事业部有关

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人员组成。

3.5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及标书编制,评分标准的制定,标书的发放和保管,投标单位资质核查,评标会的组织,并确定合理的标底。3.6评标。

3.6.1招标评委由招标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或邀请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6.2新建、改扩建项目招标评委包含项目经理部成员。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超过五分之二。

3.6.3在评标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7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或转包。如需将工程非主体部分分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注明。

3.8维修项目中超过2万元的项目,在基地服务部明确计划内容、费用后,提交市场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4.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4.1项目的划分:原则规定新建项目以有独立设计文件、并能独立发挥能力的地面建设工程为项目,其它建设项目以单项工程为项目。

4.2为保证已确定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事业部将依据项目的划分,成立以下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4.3公司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成立项目经理部,由事业部抽调各单位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实施,项目经理由事业部任命;

4.4事业部投资维修项目由基地服务部下设基建办公室组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基地服务部确定项目负责人。

4.5项目经理部、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4.5.1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以及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采办等全面控制与管理。

4.5.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中乙方预算的初审及工程拨款与结算的办理。

4.5.3负责项目管理,行使甲方管理权,做好项目实施工程中各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在投资、质量、工期等方面达到合同要求。协调施工单位、监理、政府建设职能部门关系。

4.6项目经理及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代表是甲方项目建设现场的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协调、控制,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管理目标。5.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5.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完成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与中标单位依照中标通知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合同审查审批手续。5.2合同应重点突出建设工程的三大指标控制,即质量控制(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供应

物资质量)、工期控制(设计周期、施工工期、物资采办供货期)、投资控制(概算控制、预算控制、物资设备采办供货资金控制)。

5.3 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条款,凡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按约定的处罚条款执行。签订合同要有依据,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工期明确,合同条款齐全、清晰、准确,不可有模棱两可的词句和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5.4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允许擅自修改、撤消有效合同。6.施工管理 6.1施工准备

6.1.1开工令办理。由施工单位提交书面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审查并确认已达到开工条件后,报市场部签发开工令。

6.2施工管理。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程序施工;严密组织施工队伍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每个环节的技术资料、档案等都必须符合存档规定,做到真实齐全准确。详见《基本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细则》。6.3施工过程中变更的管理。由于设计、施工或施工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设计图纸变更、现场施工变更或施工材料代用,均应由上述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监理核实后,报市场部。市场部与设计单位会商批准后方可实施。原则上变更部分不得突破项目投资。

6.4施工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对施工的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督。

6.5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提出书面申请,市场部将组织公司或事业部各单位进行验收。7.项目投资管理

7.1由市场部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费用。项目工程费用要专款专用,严禁计划资金列支计划外工程项目。

7.2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根据项目工程量和合同要求,乙方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可申请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并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持甲方、乙方、监理等已签字的已实施工程预算书到事业部相关部门办理预付款及进度款。

7.3结算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结算及办理转资手续。7.4决算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向市场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说明项目完成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

况,进行工程成本与投资效果分析,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等。

7.5 结算、决算资料审计手续办理,在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经过工作量核实后加注初步审减意见,由市场部核准。

7.6维修项目审计移交事业部纪检监察部办理;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由市场部送交公司审计部办理。

151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9/2735972.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