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9号文库

505法制副校长工作教案

505法制副校长工作教案



第一篇:505法制副校长工作教案

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教案

幕村小学202_-202_学年度

一、目的意义:

通过听取专题讲座报告,增强交通安全及知法守法的意识,吸取血的教训,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

二、活动场地:学校大操场

三、活动时间:本周三下午第二节课连同作业整理课

四、活动程序(时间以具体号令为准)

1.下午第一节下课后,及时在教室集中,班主任讲清有关要求,组织带队前往。

2.按升旗仪式程序要求进行集会,到指定位置列队席地就坐。

3.由法制副校长代表作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约25分钟)

4.由派出所代表作法制知识讲座。(约45分钟)

5.由学校代表总结讲话。(约10分钟)

6.班主任利用其他时间总结布置,要求学生上缴学习体会一份,由语文老师选出每班1——3份优秀者上缴备课组长参加学校评比。

五、横幅内容:幕村小学交通安全暨法制教育讲座(会场主标题)

六、活动要求:

1.由于内容较多、时间较紧,请班主任在组织上要求及时到位,其他人员认真配合。

2.要求全体教职工按时到指定位置就坐,认真听讲。

3.要求学生带好笔、笔记的本子,听讲过程中要认真,记好笔记,适时鼓掌,不得交头接耳,中途原则上要求不得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需班主任同意后经队伍后面轻声绕行,不得影响会场秩序。

202_年12月5日

第二篇:法制副校长教案

法制副校长教案 青少年普法讲座(202_-5)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和你们再次坐在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下面我接着上一堂课从如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征三个部分与大家作一些分析。不妥的地方,请大家批评

一、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保障未成人的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培养未成年人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重要法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具体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有关部门、单位及未成年人家长应尽职责和义务等。前一个问题是本部分的重点。

(一)、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依法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对未成年人进行 抚养和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对依法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等。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1、旷课、逃学;

2、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夜不归宿;

3、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4、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5、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6、盗窃财物,故意毁坏财物;

7、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8、观看、收听、阅读色情、淫秽的影像制品、书籍等;

9、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10、吸烟、酗酒;

11、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上述十一种行为是法律禁止未成年人去做的。为了自身健康成长,为了将来成为有用之才,成为栋梁之材,能为国家为人民多做贡献,同学们应该刻苦学习,力求上进,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二)、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1、法律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定义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有九项: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活动;

⑥多次偷窃;

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毒、注食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教育与矫治

①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②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③依法收容教养。

(三)、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1通过履行义务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通过履行下述义务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1)、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

公共道德是人们长期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自觉遵守的,对人人都有一定的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法律、法规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人们不遵守(一些必须履行的义务)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社会公德则属于人们自觉遵守的准则,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违反者则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就法律和公共道德来讲,只有遵守,社会才会有秩序,人们的生产生活才会有保障,人们的行为才会不至于受到法律的惩处和社会的谴责。

(2)、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自尊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会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或者讲自己约束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自尊、自律、自强均是保障自己不断进步、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的心里意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每一个人均应树立这种意识。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一个人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最基本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已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均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但这两种能力的形成需要不断的学习,这样才能使自己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正是长知识的时期,更要注意。

(4)、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不良行为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不良行为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这两类行为均是社会所谴责,对社会对自己一种危害的行为,也是违法或者犯罪的基础和前提。对这种行为除国家有关机关、社会团体治理外,还需要每个人自身的抵制,作为未成年人更需要自觉地抵制,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通过行使权利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过行使权利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通过行使下述权利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1、被遗弃、被虐待时有权请求有关单位保护;

2、发现自己或者对其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报告有关部门;

3、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保障自己同犯罪作斗争的行为不受报复。

以上我就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关问题和大家作了一些探讨,不妥之处请提出批评意见。我希望通过这次法制课,通过我们学校坚持不懈的法制教育,大家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最后,我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祝全体同学学业也有成,早日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

谢谢大家!

第三篇:法制副校长教案

春节、元宵节安全宣传教育

一、烟花爆竹的选购

1、选择供应商:消费者应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店去购买。因为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

2、选购产品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型,无漏药、浮药。

3、选购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等。

4、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安全引线是一种能控制燃烧速度外部裹有一层防水清漆的,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二、燃放

l、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2、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①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

②烟花的燃放不可倒臵。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③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即离开。

④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臵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⑤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

⑥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3、消费者还应注意: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思想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未成年的小孩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4、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臵。

5、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三、储存

建议家庭储存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并注意一是不许靠近火源;二是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三是不能被雨淋。

《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讲稿

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一、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二、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1.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3.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

三.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

防震自救常识

一、室内应急

破坏性地震从人感觉振动到建筑物被破坏平均只有12秒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千万不要惊慌。如果住的是平房,那么你可以迅速跑到门外。如果住的是楼房出不去,应立即关闭煤气和电闸,将炉火扑灭[参见备注1],躲到结实的床、桌下,或躲进跨度较小的房间,如卫生间或厨房,要注意保护头部,以防异物砸伤;要用口罩捂住嘴和鼻子,身体取低位;注意千万不要跳楼,俗语说:“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因为跳窗时人在地震过程中站立行走不稳,跳楼危险性极大;不要下楼梯,不要到处跑,不要随人流拥挤,这些地方容易崩塌垮掉、发生挤压踩伤。根据唐山地震震害调查结果表明,因跳楼或逃跑而伤亡的人数在六种主要伤亡形式(直接伤亡、闷压致死、跳楼或逃跑、躲避地点不当、重返危房、抢救或护理不正当等)中占第三位。

在学校,商店,影剧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可就地蹲在课桌、柜台、排椅下或柱子边、内墙角处,注意用手或其它东西护头,注意避开玻璃门窗、吊灯、电扇等悬挂物,决不可乱跑,否则将造成秩序混乱,相互压挤而导致人员伤亡。1970年我国通海大地震现场抢救时发现,大部分死亡者都在屋门口附近,表明地震时人们在外逃,来不及到达安全地点就被倒塌的房屋掩埋,无法凭自己的力量挣扎出来,其它震例也基本如此。

二、室外应急

在行驶的车上时,要抓牢扶手,低头,以免摔倒或碰伤;可降低重心,躲在座位附近,耐心等待停车脱险。

正在室外的人员,用合适的物件罩在头上(双手也行),跑到空旷的地方。注意避开高大的建筑物,特别是有玻璃的,还有像烟囱、水塔、广告牌、路灯、大吊车、立交桥、过街天桥等。在楼群中躲不开可以进入路旁大楼里,底层不容易塌掉,但有被埋的危险性。

地震时正在郊外的人员,应迅速离开山边、河岸及高压线、电线杆,以防滑坡、涨水等突发事件。

三、自救常识

如果被埋在废墟里,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移动身边可动之物,扩大空间。用砖块、木头等加固支撑住可能塌落的重物,以防余震。若在室内要用手中、衣服或衣袖等捂住口鼻,防止有天然气煤气泄漏或烟尘呛闷窒息。要保存体力,创造生存条件,等待救援。要相信自己,相信党!保持乐观自信!

撤退时,要把上衣脱掉,把带有皮带扣的皮带解下来,以免中途被阻碍物挂住。

四、互救常识

地震后救人,时间就是生命,救人应当先从最近处救起,此种做法可以节约时间,减少伤亡。要先救青壮年,救出一个青年,就等于增多一份救援力量;另外还要注意先救有呼声的,先救容易救的人。

营救他人时应先确定伤员的头部位臵,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的尘土,再使胸腹部暴露。如有窒息,应及时施以人工呼吸。在黑暗处呆的时间长的人,出来后要避免强光的刺激。长时间处于饥饿的人,不能一下子喂给过多食物。

震后初期的抢救工作,大多采取手挖肩扛,不可用利器刨挖挖掘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不要造成粉尘碎物飞扬,以致误伤和窒息被营救者,必要时可采取洒水息尘的办法。

五、家庭防震准备

政府发布地震预报后,居民须做好家庭防震准备,制定一个家庭防震计划,检查并及时消除家里不利防震的隐患。

1、合理放臵家具、物品

固定好高大家具,防止倾倒砸人;墙上的悬挂物要取下来,防止掉下来伤人;清理好杂物,让门口、楼道畅通;阳台护墙要清理,拿掉花盆、杂物;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2、准备好必要的防震物品

准备一个包括食品、水、应急灯、简单药品、绳索、收音机等在内的家庭防震包,放在便于取到处。

[备注1]地震的时候,关火的机会有三次:

第一次机会在大的晃动来临之前的小的晃动之时

在感知小的晃动的瞬间,即刻关闭正在使用的取暖炉、煤气炉等。

第二次机会在大的晃动停息的时候

在发生大的晃动时去关火,放在煤气炉、取暖炉上面的水壶等滑落下来,很危险,大的晃动停息后去关火更加合理。

第三次机会在着火之后

即便发生失火的情形,在1-2分钟之内,还是可以扑灭的。为了能够迅速灭火,请将灭火器、消防水桶经常放臵在离用火场所较近的地方。

防溺水安全教育

一、游泳小常识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泳。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另外女同学在每月特别期间均不宜游泳。

3、参加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4、被污染的(水质不好)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大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来说,凡是水况不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5、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二、游泳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应该相互关照、相互关心,而不应该相互嬉水,或捉弄对方。一起去游泳,如果有人提前上岸,要告诉同伴,一起去游泳应该一起回家。

2、凡是到天然游泳场所(如江河、水塘、水库)游泳,应该有家长、亲人的带领。特别强调初学者不要到野外去游泳。

3、要注意休息,不要长距离游泳,不要远离伙伴。如果感到身体不适,要告诉同伴并上岸休息,在岸上观看同伴游泳,留心他们的安全。

4、中小学生不游潜泳,更不能相互攀比潜水的时间谁更长,潜水的距离谁更远。这样做很容易发生危险。

三、游泳中的紧急情况及自救:

1、抽筋:是肌肉不自主的强直性收缩,水温过低或游泳时间过长,都可能引起抽筋,发生抽筋时最重要的是保持镇静,不惊慌。

2、一般处理办法。(1)如果发现有抽筋现象,应马上停止游泳,立即上岸休息,并对抽筋部位进行按摩。(2)如果在深水中发生抽筋,且自己无力处理,而周围又无同伴时,应向岸边呼救,千万不要慌张。再次强调:不管发生什么样的抽筋,都先向同伴或其他游泳者呼叫:“我抽筋了,快来人呀!”

四、溺水的急救:

发现溺水者如何将其救上岸。

方法一: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绳索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方法二:若没有救护器材,大人可以入水直接救护。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溺水者因为逃生潜意识会挣扎、会死死勒紧救护者,救护者应有充分准备、并避免。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件进行营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不能参加抢险等危险性活动。”这也是学校为什么要强调学生去游泳要由家长带领。

五、如何防溺水: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消防及交通安全教育

一、常见的几种消防器材。

1、室内消火栓:又称墙壁消火栓,是我们最常见的一中灭火器材里面里面放有用于扑救火灾用的水枪和水带。

2、应急照明灯:它是在火灾情况下,一旦停电,能够自动提供照明的消防指示标志,一般悬挂在楼梯和门的出口出。

3、灭火器:是用来扑救初期火灾的简易灭火器材,等会我会专门讲解灭火器的使用。它的种类有很多,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二、家庭安全防火。

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要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比如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燃报纸等易燃物品,因为火柴、打火机这些小东西使用时稍不留神就会引起火灾,所以每位同学都要做到不玩火,并劝阻其他的同学也不要玩火。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每个家里都使用液化气灶做饭菜,但是这些器具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火灾,所以一般情况下,同学们不要使用,如果遇到煤气泄漏的情况,同学们不要惊慌,先关上阀门,打开门窗,这时千万要注意不要打开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防止煤气发生爆炸,在阀门失灵或其他比较危急的情况下应找大人处理或拨打“119”报警。此外,电器产品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同学们的家中,尤其是冬季,电暖气是我们最经常使用的。近几年发生的火灾,多数都是由于电暖气使用不当造成的,因此在使用时不要将电暖气靠得可燃物太近,在使用过程中要养成 人走断电火灭的好习惯。

三、校园中火灾的预防。

在校园里要禁止玩火,不要焚烧废纸和垃圾等物品,学校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务必使安全通道保持畅通。冬季使用火炉取暖,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取暖设备的不牢固、没有燃过的炉灰过早收出倒掉等,极容易发生火灾。因此,要经常检查炉桶安装是否牢固,炉内炉灰要完全熄灭后在清除倒掉。此外大家要养成一个好习惯,就是进入公共场所时,首先一定要注意它的安全通道、疏散路线安全标志,一旦发生火灾就可以最快的速度逃生。

四、火灾自救常识。

发生火灾是一般都会伴随着浓烟,其实在火场上人员的伤亡大多是被烟给呛死的,这是,大家要用湿抹布捂住嘴和鼻子,这样是为了防止吸入有毒气体窒息,同时最好弯下腰或沿地面最下层爬出火场,这是因为烟气的密度要比空气的密度轻,会向上浮动,而空气向下沉。

当自己的身上被火点着时,大家不要惊慌失措地乱跑,否则很容易被烧伤,这时可以有两种方法处臵:一是迅速脱掉着火的衣服;二是就地打滚。

另外 “119”是火警专用电话,它的使用关系到大家的生命安全,大家不要因为好玩而随便乱打,在确实发生火灾是要及时拨达119报警。

交通安全教育

一、上学路上的安全 1.行走的安全常识

每位同学必须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2.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2)不打伞骑车。(3)不脱手骑车。(4)不骑车带人。(5)不骑“病”车。(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8)不平行骑车。

最后还要注意,在恶劣的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或积雪未化、道路结冰等情况下,也不要骑车。3.乘车安全

(1)上车前先看清公共汽车是哪一路,因为公共汽车停靠站,往往是几路公共汽车同一个站台,慌忙上车,容易乘错车。

(2)待车子停稳后再上车或下车,上车时将书包臵于胸前,以免书包被挤掉,或被车门轧住。

(3)上车后不要挤在车门边,往里边走,见空处站稳,并抓住扶手,头、手、身体 不能

伸向窗外,否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4)乘车要尊老爱幼讲礼貌,见老弱病残及孕妇要主动让座。(5)乘车时不要看书,否则会损害眼睛。上学和放学路上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据有关部门通缉数据表明,中小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最多的时候是在上学和放学路上,因此,必须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严格遵守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的规定。已满12周岁骑自行车的同学要在自行车上行驶,不能随意骑入机动车道或人行横道;不要载人,不要逆行,不要双手离把,不要相互嬉闹快速追逐,不要边骑车边听音乐。

●步行的同学要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低年级学生上放学时,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路队,戴黄色交通安全标志帽,路队应举路队旗。

●乘坐公共汽车的同学在上下车时不要争先恐后,更不能在车辆入、出站时尾随追逐车辆。乘坐时不能将头、手伸出车窗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

一、为什么要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根据调查表明,大部分因杀人而进少管所的少年犯的业余爱好是看武打录像、武侠小说和玩电子游戏,最羡慕的人就是武艺高强的武侠英雄。他们认为,打架时动刀子让对方流血便是英雄的表现。而许多犯偷盗罪的少年犯最向往的则是做一个有钱人。一位少年犯说家里父母很宠他,每月给他的零花钱有上千元,但和社会上一些人出入歌厅挥金如土的“潇洒”样相比,他觉得自己仍很寒酸,于是便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一起去偷。第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的讨论知道,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所以,我国相继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是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在青少年学法用法中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共八章五十七条,今天我们着重来讲解本法规定的未成年人九类不良行为,分析这些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它有什么危害,如何进行矫治。

二、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人们有很多行为,有的行为是符合道德和法律的,有的行为违背了道德和法律。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会对社会构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如辱骂他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盗窃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列举,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共有九类,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1、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2、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3、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法制副校长教案

石台派出所:化德元

202_年1月

第四篇:法制副校长教案1

法制副校长教案 第一课时:为了祖国的明天

王汉齐

教学目标:

1、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需要社会的广泛广泛关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提供一个良好、净化的社会环境。

2、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从而提出相应的措施。

3、青少年通过了解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一、引言

近年来未成年人发最率呈上升趋势,且显现低龄化,90年代末期于80年代后期相比,犯罪年龄平均降低0.8岁,这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

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犯罪方式团伙化。据统计,6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据统计,我国每100名罪犯中,有10名是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在广东,近几年抓获的形式犯罪嫌疑人中,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比率超过20%,据广东省少年犯管教所统计,近年来该所在押犯已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2倍多,达到2800人左右。未成年人犯罪正呈现出上升的势头。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但是令人担忧的是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成为社会的一大困扰。为了祖国的明天,让我们共同关心青少年成长,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吧,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二、青少年犯罪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

2、犯罪类型多元化

3、犯罪手段成人化

4、犯罪方式团伙化

5、贪婪性、疯狂性、反复性、多样性

三、青少年犯罪原因 A、是心理失衡

1、消费需求失衡

2、交友不慎

3、迷恋金钱、色情、盲目寻求刺激,性需求严重失衡。B、是家庭教育失误

1、亲情过剩,放任不管

2、管教严酷

3、父母自身素质差 C、是学校教育失当

1、片面追求“升学率”,将差生或放任不管或推向社会

2、素质教育不全,尤其是法制教育不力

3、疏导教育不够,教师只管成绩不问其他 D、是社会管理失控

1、不法分子引诱

2、不正之风困扰

四、易产生青少年犯罪五种家庭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据法制日报消息,就现阶段我国家庭易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来看,可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残缺性家庭

第二种类型是盲目溺爱、放纵型家庭

第三种类型是“严管”型家庭

第四种类型是父母有不良恶习的家庭

第五种类型是贪欲型家庭

五、做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公民

(可以通过阅读报纸和上网了解相关的法制知识)法制画报、法制日报、中国法院网等

六、启示

1、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遵规的好学生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陶冶情操、谨慎交友,学会自我保护,远离犯罪

3、遇见不法侵害要敢于斗争,但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允许的情况下要及时请老师和公安机关协助

七、观看中国首部预防青少年犯罪电影——《为了明天》 附影片介绍:中国首部预防青少年犯罪电影《为了明天》

影片在充分展现党中央三代领导核心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全面介绍我国青少年成长的环境,通过模拟再现若干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提示当前青少年犯罪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智能化的趋势,通过著名专家学者和领导访谈,分析社会转型期道德失范、代购加大、家庭残缺、交友不慎、鉴别能力低和心理偏差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以及青少年犯罪者既是侵害行为人也是受害人的双重危害性;影片以启发、交往的手法向青少年普及和灌输应知应会的法律常识,培养他们从小崇尚法制、遵纪守法的观念和习惯,明白小错不改、大祸之源,以强凌弱、害人害己,缺乏警觉、遭受残害,行为偏差、迷途难返等道理。使青少年观众们受到警示,树立自尊、自爱、自律、自警、自醒的精神,使家长与社会各界得到启迪,树立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推进全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第五篇: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

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校领导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和完善有关治安综合治理,遵纪守法的规章制度,堵塞违法犯罪的漏洞,减少治安问题,创建平安学校。

二、协助学校领导加强德育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法制教学计划,协助学校上好法制课,每学期为师生至少做一次以上的法制报告,在学生中开展遵纪守法的养成教育。

三、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制订学校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课程,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培养广大师生和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四、帮助学校开展劣迹生的帮助工作,确定帮教对象,建立帮教档案,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教育、转化、挽救工作。

五、协助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滋扰学校的案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六、协助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建、村委会等有关单位部门,依法管理和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维护校园治安、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

七、参加学校研究法制教育、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和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的校园会议和活动。

八、协助学校沟通与社会、家庭和有关部门的连理,促进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九、做好信息工作,对学校内外出现的危害学校治安秩序的情况和不安定因素,一经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研究解决办法。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feisuxs.com/wenku/jingpin/9/2731508.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