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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篇: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五、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 1

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1)借据(2)工资结算单(3)报销单(4)差旅费报销单(5)领款收据。

(三)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2.现金溢余。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某某个人或单位)”账户;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账户。

第二篇: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内控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内容

(1)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第三篇:库存现金自查报告

**农村信用社库存现金专项检查情况的

报告

省联社财务部:

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库存现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联社于202_年**月**日至**日在理事长等五位联社领导的带领下,抽调机关各部门成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对全辖**个营业网点开展了库存现金专项检查,采取了核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帐簿报表、相关登记簿、会议记录、规章制度执行等方式进行,检查面为100%,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库存现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现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联社理事长***任组长,监事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及机关各部门为成员。第一组由监事长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社;第二组由主任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网点;第三组由副主任***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社。并统一检查的口径和范围,做到全面检查,充分暴露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检查内容

1、检查营业部、各信用社、分社等网点的内外库、柜员尾箱、自动柜员机等全部业务经营中的现金。看是否存在白条顶库、长期超库存现象或账款不符的现象。

2、“四双制度”、查库制度、三人值班制度的执行、安全日志、值班交接登记簿记载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单人值班、不按时值班守库的现象;现金调拨是否按程序操作,是否有网点自身调运现象,柜员尾箱交接是否清楚。

3、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及灭火器材、自卫工具的运行状态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正常运行或已损坏的现象。

4、检查对账制度的执行情况及重要空白凭证等有价单证帐实核对。是否存在长期不对账或账实不符的现象。

三、检查情况与问题

本次检查未发现现金账款不符、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账实不符、重要账户内外帐不符等问题。但也存在部分网点领导与员工安防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业务操作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现金管理方面:一是超库存限额保管现金。主要表现在***信用社超库存限额5万元,其原因是该社安装有自动取款机现金需求量相对较大,检查时存在超限额现象。二是个别网点负责人现金查库不及时,未达到联社要求的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四次的查库制度。

(二)重要空白凭证方面:如****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大额支付凭证没有按顺序使用,存在五张大额支付凭证错号使用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根据检查所反映的情况与问题,联社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研

究,分析了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增强全员合规、安防意识。要求组织员工学习现金管理和相关规则制度及案情通报,增强每一个员工的合规与安防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按照业务操作制度、稽核处罚制度和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县。

三是加强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常态化,按照业务经营与监督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网点的检查与辅导,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网点负责人要抓好对业务经营与日常管理的检查,明确登记簿签名均由责任人签字,不得相互代替,及时消除隐患与漏洞。

四是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减少现金库存占用和提高资产的占比,要求各网点结合自身的现金收付情况合理压缩库存现金占用量,对于超限额部分应及时联系入库或上缴。

五是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按照省联社和县联社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管重要空白凭证,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的购、领、用、销(销号)、存、销(销毁)手续。

六是切实加强帐务核对、严格落实对账制度,防范操作风险。通过这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了内控制度的

执行力度,有效防范了现金资产的安全隐患,为信用社稳健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四篇:库存现金限额申请

库存现金限额申请

尊敬的集团公司领导:

我公司的日常开支中有以下经常项目需要用到现金: 1:单位预借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或出差回来报销的差旅费。

2:业务费报销和领用。

3:单证人员外出办理领事认证或办理产地证等费用报销。

4:单位的日常零星支付。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规范现金管理,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将库存现金降到最低限度。我公司申请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每日现金库存最高限额拟定为5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即解缴银行。

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

公司总经理意见:

签字: 公司董事长意见:

签字:

浙江**********有限公司

202_-12-22

第五篇:库存现金超限额

16、库存现金超限额 常见表现形式

单位库存现金数额,超开户银行核定的该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库存现金限额。定性依据

1.1988年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发[1988]288号《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2.202_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银发[202_]4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保留10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各开户银行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处理、处罚依据

1988年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发[1988]288号《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百分之十到三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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