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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助学方案(通用16篇)

最新学校助学方案(通用16篇)



方案的评估和反馈应该及时进行,以便进行调整和改进。方案的制定需要对各种可能的影响和变化进行预估,以做好应对准备。一个好的方案不仅需要在纸面上好看,还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取得好的效果。

学校助学方案篇一

为了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公司帮扶体系,体现公司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平安矿山,鼓励职工子女努力学习、追求上进,接受高等教育,真正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凡我公司干部职工子女当年考取高等院校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励资助范围。

受助对象必须是在我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在职在岗人员,其子女当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均可申请(本规定中子女是指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直系亲属)。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三)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者,给予资助1000元。

三、奖励资助申报程序。

凡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职工,需携带被录取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入学通知书及有赡养义务的直系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向公司工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奖励资助条件者,方可领取金秋奖励助学金。

学校助学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成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局倡导对贫困学生开展“一对一捐资助学献爱心”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建立长效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培养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牢固为民意识,增强团结、友爱、互助观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品质,树立××队伍崇高形象。

为切实加强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得到有条不紊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政治部,由×××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的各项事宜。

1、助学活动以本单位统一组织,以个人对口资助进行开展。

3、助学费用的固定标准:承担所扶持小学生每学期报名所用部分学杂费„元;中学生每学期报名所用部分学杂费„元。参加助学活动的人员,在每学期开学前将资助学杂费交到政治部,由政治部统一送达被扶持学生所在学校或以其它方式送达。

4、其它资助活动:局机关每学期对的扶持学生时适开展1~2次集体慰问活动,由参加助学活动的人员共同承担活动费,每次活动人均承担费用不应超过××元。其它时间,由个人根据实际需要自由发展。

5、资助时限:扶持资助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个人外调或其它原因确实产生困难的,由组织安排后来人继续扶持。

学校助学方案篇三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一、活动主题。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

二、活动内容。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20xx年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1、资助对象:20xx年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比较贫困的职工子弟(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1)特困职工子女(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边缘);(2)残疾学生或孤儿;(3)待岗、单亲困难职工子女;(4)老、弱、病、残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困难职工子女。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助学程序。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几点要求)?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学校助学方案篇四

为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进一步把“金秋爱心助学”这项品牌工作扎实开展好,县帮扶援助困难职工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按照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整合内外资源,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资助范围和原则。

(一)资助范围:

已经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书(不含研究生、军事类院校军校生、专升本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此次资助范围:

1、在汤困难企业中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的困难职工子女;。

2、本人或配偶身患残疾的困难职工子女;。

3、机关、事业单位中因本人或直系亲属大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

4、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原则:

1、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对今年已受其他机构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避免重复救助;。

3、优先资助特困劳模和单亲特困家庭的原则。按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优先资助特别困难者。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子女和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同等条件优先资助。

三、资金筹措和资助方式。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助学资金,努力形成社会化助学的大格局。一是要充分利用政策,积极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落实相关的教育政策;二是要广泛联合社会力量,积极与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联合,共同开展好“金秋爱心助学”活动;三是继续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建立助学基金,单位资助款在5万元以上、个人资助款在2万元以上的可以建立冠名助学基金;四是基层工会可以从专项帮扶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进行资助;五是可协调银行贷款、贴息贷款或以无息信用借款等形式予以资助;六是利用帮扶体系,发动党员干部采取对口资助、团体包干等办法资助。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内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自行资助;效益好的单位除资助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以外,还要主动资助其他单位的困难职工子女;有助学意愿的单位和个人无资助对象的,由县帮扶领导小组提供资助对象并协调资助。筹资和资助标准参照往年情况,原则上一个单位筹措3000元资助一个困难学生。也可根据今年本单位实际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四、资助程序。

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学校证明和录取通知书,以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享受低保的同时附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对拟资助对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填写《20“金秋爱心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报县帮扶办核实、审查,由县帮扶办审核确定后发放助学资金。

凡有以下3种情况不予资助:

(一)申报内容填写不实或与证明材料内容不符合者;。

(二)涂改证明材料和伪造证明者;。

(一)申请表及规定的证明缺项者。

五、时间安排。

7月初为组织动员、协调、制定方案阶段,同时开始宣传发动、募集资金、了解特困职工子女就学情况;7月28日前由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上报资金筹集情况和计划资助人数;8月3日开始为调查核实、确定资助对象阶段。按照高招录取进度,同步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于8月15日前上报县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下旬全县举行“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全面开展资助活动;8月31日活动结束。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由县帮扶援助职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助学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推动这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团委、妇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加强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避免重复资助,扩大资助范围。要按照“五清”的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同时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今年的助学活动重点照顾政府救助覆盖不到和政府政策已经覆盖但生活仍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各单位要把助学与就业相结合,党政主导与动员社会助学相结合,资金助学与落实助学政策相结合,做到拾遗补缺。同时要建立健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档案管理系统,跟踪帮扶,真正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三)认真排查,严格管理。要通过扎实细致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档案管理系统。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逐步走访,选出确实需要求助的对象。并在醒目位置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的发生。县帮扶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资助全程接受举报。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今年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对于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及时报到县帮扶办。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和培育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学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务于9月1日前将助学活动情况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一并报县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助学方案篇五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我省2024年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吉财教[2024]733号)要求,结合我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24-2024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学校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组长:李晓元。

副组长:安建光姚立平。

成员:陈智仲刘宗彬胥晓丽李久霞于艳华。

徐凤佟国华谢英辉张亚娟高志玲。

姜雪武文斌刘丽倩李博飞李海珠。

张莉莉王霞。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

1.奖励标准、名额。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名额,依据每年上级文件下达的指标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后两年)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达85分以上;

(6)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

3.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

1.奖励标准、名额。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依据上级文件下达给我校的指标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后两年)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须为我校界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学年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80分以上;

(7)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

3.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定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1.资助标准、名额。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24元。国家助学金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分两学期发放。具体名额依据每年上级文件下达给学校的指标确定。

2.评选对象及条件。

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生(后两年),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须为我校界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

(四)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是由吉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优秀的学生。

1.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分两学期发放,奖励人数以上级文件下发的指标为准。

2.评选对象及条件。

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75分以上。

三、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

9月26日-9月30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各项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表(见附件)。

(二)班级测评及公示阶段。

10月10日-10月12日,各班对本班级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书面测评报告,阐明测评结果及班级意见,并完成班级内公示。

(三)各系审议阶段。

10月10日-10月21日,各系评定领导小组结合班级测评结果,对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议,确定本系拟上报人员名单,并完成本系内公示。

(四)学校审核公示阶段。

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和各系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杜绝虚报、漏报。各系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助学金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激励措施。为做好此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2024级学生、2024级学生)。

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位列前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不及格门次不超过一门。

6、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

7、已注册,取得学籍;。

(三)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为学生会成员或班级干部,责任心强,能挑重担。

6、在班级有一定威信,工作能力得到任课教师认可。

(四)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对象是在国家、省、市大型比赛(社会活动)中获奖并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

对于受校纪处分,有抽烟、酗酒、交往不得体、擅自外出租房和晚归、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等不良行为的学生,一律取消以上各种评选资格。

1、各班召开奖助学金评选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评选奖学金的意义、种类、金额和具体条件。理解各项规定的具体内涵,做到人人知情,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效果。

2、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写清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上一学年以来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及平时表现等。

3、民主测评。各班级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确立推荐名单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通过率要达到60%以上。

1、12月初,进行宣传教育、受理申请、评审、公示。

2、公示结束后学校进行资金发放。

学校监督电话:***。

学校政教处监督电话:***。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4年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4〕19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93号)、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绵师院学字〔2024〕73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4年国家奖助学评审工作事宜做如下安排,请按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组长:李彦平(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何佳莲(学办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

成员:王怀玉(院党总支书记、兼职辅导员)李晶(专职辅导员)。

廖美英(兼职辅导员)、黄佳源(学生代表、学生分会主席)。

邹雪明(学生代表、团总支学生第一副书记)。

杨力(学生代表、团总支学生第二副书记)。

各班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班级困难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承担,班级辅导员为该班国家奖助学评审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评审指标及对象。

(一)今年学校为我院下达的国家奖学金指标为: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7人;国家助学金213人(其中4500档名额(特殊资助类型)39人,2100档96人、3300档29人、4500档49人)。各班具体指标待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之后公布。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2024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除享受已有的生活补助外,应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三、申请条件。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文明,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24-2024学年无违纪行为。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一)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同年级)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排名/排名范围(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人数)总人数×100%。

在参评学年度(2024-202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年限。参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在该班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24-2024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奖励由学生工作部(处)认定(见附件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该班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申请学生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学字〔2024〕32号)文件相关要求,并通过困难认定,在当前学年(2024-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评定等级依次享受国家助学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违反校规校纪的;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房屋的;购买高档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的;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四、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2、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将汇总申请情况,根据分配名额按照1:3比例设置候选人,候选人按年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组织现场答辩并打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最终等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将评议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版)》(见附件4),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中午12点。

2、各班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及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下午5点。

3、学院公示。学办在汇总各班级评审结果后,在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汇总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三)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版)》(见附件5),报所在班级。

2、班级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分为2100元/生·年、3300元/生·年、4500元/生·年三档、4500档名额(特殊资助类型))。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3日上午12点。

3、学院公示。各班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办在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五、公示要求。

国家奖助学金应实行“网络+现场”双公示制度。

现场公示地点:机电工程学院二楼公示栏;网络公示为各班级群和学院网站。

国家奖助学金网络公示、现场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以下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

2、纪委在线举报系统:http:///;

六、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填报要求。

1、各班须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获得同学认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填报要求仔细填表。所有表格中的“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所获奖项规范填写(见附件2)。

2、辅导员填写部分须参照对应样表,结合学生现实情况如实填写。

(二)时间节点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

学院将于10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须于10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国家助学金。

学院须于10月1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归档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3)辅导员参与班级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布置会的情况照片;

(4)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开展情况概述;

(6)班级申请困难认定同学基础材料;

(三)网上提交、审核。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结束后,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需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核和提交: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上报——学办主任(分管书记)审核、公示、上报——学工部审核、公示、上报。

七、工作纪律。

国家奖助学金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热情,坚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信念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各班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八、其他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须至少参加一次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感恩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活动;学院适时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参与学院实验室卫生保洁服务等其他工作。

2、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不少于2024字的个人先进事迹(见附件11)并提供本人7寸生活照一张。学院将其先进事迹存档;同时,学院将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2024级同学宣讲个人优秀事迹。

学校助学方案篇六

根据《区教育发展基金管委会关于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的通知》,我校认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也是落实敬业爱生的具体表现。让所有困难家庭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组长:

xx。

组员:

xx。

李如根:全面负责。

张雁:(。

1

)认真了解和组织家庭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帮困助学申请表》。

2

)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吕鸿林:根据区基管委办公室给予学校的帮困费受助生配额和受助生额,

按每年学杂费的。

3%。

10%。

提取奖助学基金。

1

认真了解和组织家庭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帮困助学金申请表》。

2

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或出具相关的单位证明。

3

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和区基管委办公室给予学校的帮困费受助生配额和受助生额,

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4

学校行政会讨论,最终审批后,依据市教委有关文件,予以减免。

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行为有偏差的困难家庭学生。

形式:

1

)发放学习用品、生活用品。

2

)组织学生联谊活动。

3

)给予资金补助。

对象:体育拔尖的学生、品德良好且成绩合格的学生。

形式:

1

)对在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发放奖学金和奖品。并且张榜表扬。

2

)对在学习考试中成绩良好的同学,

发放奖学金和奖品。并且张榜表扬。

xx。

xx。

第九中学。

学校助学方案篇七

1、将大队部的“我给予我快乐”爱心志愿活动和“献给父母新年祝福的话”为主题的孝敬教育活动结合起来。

2、用我们队员省下的零分钱,购买爱心新年卡,献上冬日里的一份真挚爱心。

3、在爱心贺卡上写上给父母新年祝福的话语,让孝心通过孝行在心底扎根。

4、通过活动提高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挖掘他们的潜能,努力建设一支有活力、有能力、锐意进取、团结合作、乐于奉献的少先队大队干部队伍。

1、12月2日,中午大队部进行大队委员会议,共同策划商议活动方案。由大队委员进行爱心助学卡义卖活动的宣传,五、六年级大队委员撰写爱心助学倡议书,通过活动宣传在本中队内招募活动爱心志愿人员。

2、12月3日-------12月5日,义卖活动宣传准备阶段。大队委员先向各辅导员汇报活动意义及活动思路,协助辅导员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上交本中队队员名单。

3、12月8日:通过周一升旗仪式,大队宣传部通过广播向全校队员爱心助学倡议。

4、周一张贴爱心助学卡活动的宣传海报。辅导员利用晨会课时间在中队内进行爱心助学卡活动的宣传和活动注意事项。

5、12月8日中午11:50,义卖志愿人员开会,进行分组和义卖培训。

6、12月9日:中午11:40-------12:30爱心助学卡义卖活动。地点:中幢门厅前。分成六个组,一个年级一组,每组三人进行爱心义卖活动。

7、12月10日汇总,向团市委上交爱心助学义卖的爱心款。

一、活动目的:

1、六年的小学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难忘的,通过隆重而有意义的毕业典礼,表达毕业生对母校老师的感谢之情。

2、通过毕业典礼,对学生进行一次感恩的教育,教育学生立足今天,脚踏实地,朝着自己的理想奋进!

二、活动主题:xx区潘家小学20xx届学生毕业典礼。

三、时间:6月30日8:00。

四、地点:学校报告厅。

五、参加人员:中层以上领导、六年级任课老师、学生。

六、活动议程。

1、宣布活动开始。

2、校长致辞。(不超过3分钟)。

3、学生代表六(3)张君彧发言。(不超过3分钟)。

4、表彰。

(1)胥校长宣布全面发展学生。

(2)秦校长宣布优秀学生和学习积极分子。

(3)杨校长宣布孝雅小标兵和诚信小标兵。

5、三个节目。(不超过10分钟)。

六(3)(4)朗诵《明天,我们毕业》。

六(1)(2)歌曲《隐形的翅膀》。

歌曲《我相信》。

七、注意事项。

1、席位卡:周黎洪;活动落实:周黎洪。

2、座位安排:赵敏华。

3、主持人:吴林轩,赵一鼎;指导:吴文明。

4、摄影、新闻:李永清。

5、音响:吴文明。

6、各班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学校助学方案篇八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学校助学方案篇九

为深入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2024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

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

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

3、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对致力于工会爱心助学事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助学氛围。

4、各级工会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时要严格档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实清楚、跟踪抽查便捷。要按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24]36号)文件标准建立独立的助学档案。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建档主体、规范建档程序,建全查询使用制度,做好助学档案保密和备案复核工作。对全总新规定中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一律不准建档资助。

5、各级工会要加强对2024年省总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专项资助活动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专项档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学生上一学年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思想汇报、成绩单等)和寒暑假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及新学年助学申请通过帮扶系统上传,同时纸质资料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审核。

6、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9月10日前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24年各县市“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学校助学方案篇十

尽可能具体的写出策划名称,如“*年*月**大学**活动策划书”,置于页面中央,当然可以写出正标题后将此作为副标题写在下面。

二、活动背景 :

这部分内容应根据策划书的特点在以下项目中选取内容重点阐述;具体项目有:基本情况简介、主要执行对象、近期状况、组织部门、活动开展原因、社会影响、以及相关目的动机。其次应说明问题的环境特征,主要考虑环境的内在优势、弱点、机会及威胁等因素,对其作好全面的分析(swot分析),将内容重点放在环境分析的各项因素上,对过去现在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并通过对情况的预测制定计划。如环境不明,则应该通过调查研究等方式进行分析加以补充。

三、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

四、资源需要:

列出所需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包括使用的地方,如教室或使用活动中心都详细列出。可以列为已有资源和需要资源两部分。

五、活动开展:

作为策划的正文部分,表现方式要简洁明了,使人容易理解,但表述方面要力求详尽,写出每一点能设想到的东西,没有遗漏。在此部分中,不仅仅局限于用文字表述,也可适当加入统计图表等;对策划的各工作项目,应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绘制实施时间表有助于方案核查。人员的组织配置、活动对象、相应权责及时间地点也应在这部分加以说明,执行的应变程序也应该在这部分加以考虑。

实情自行调节。

六、经费预算:

活动的各项费用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周密的计算后,用清晰明了的形式列出。

七、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内外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的会给方案的执行带来一些不确定

性因素,因此,当环境变化时是否有应变措施,损失的概率是多少,造成的损失多大,应急措施等也应在策划中加以说明。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注明组织者、参与者姓名、嘉宾、单位(如果是小组策划应注明小组名称、负责人)。

注意:

3、如有附件可以附于策划书后面,也可单独装订;

4、策划书需从纸张的长边装订;

5、一个大策划书,可以有若干子策划书。

一. 比赛宗旨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我付出,我收获

二. 比赛目的

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大学生道德素养

三. 比赛主题

本次背诵比赛以背诵“弟子规”为主题,通过本次背诵比赛丰富大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大学生道德素养。

四. 比赛时间

xx年1月27日星期三晚上19:

五. 活动地点

艺术楼一楼演播大厅

六. 参赛对象

艺术学院xx届所有新生

七. 比赛承办方

主办方:咸阳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学生会

承办方:艺术学院学习部

八. 活动安排流程及要求

1. 艺术学院xx届所有班级每班选6名学生代表班级参 赛。

2. 各班参赛选手,必须提前将自己的班级,姓名,电话由各班组织委员统一交到学习部部长刘*(***)手中。(限制时间为1月25日晚自习)

3. 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分钟到后台准备,不得乱跑,不得大声喊叫。

4. 按照划定的区域,按照班级【艺术设计1~6,美术学1~4,绘画1~2,舞蹈1~2音乐学1~5音乐教育1~2,美术教育1~2】的顺序,先后入场就座。

5. 1月25日18:各班班长在艺术楼329抽选入场顺序。

6. 比赛按班级进行,每次上场六名同学,参赛选手先到题箱抽题,做完自我介绍之后,按照所抽的题目,背诵相应的段落文字。等待本班同学背完之后,一起鞠躬;从舞台另外一侧下场。

7. 评委在各班背诵完之后,给出打分结果。

8. 打完分的表,由指定的人员负责传递,交予汇总小组。

9. 由指定的人员负责评分表的汇总工作,要准确无误的记录各班的成绩。在大会结束前,及时公布比赛成绩。

1. 按照成绩,排出名次和奖项

九. 参赛事项:

1.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能十分熟练地背诵“弟子规”

2.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声音洪亮,吐字清楚

3.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按照抽到的题目进行背诵

5. 比赛期间,不得携带小纸条;否则,视为该选手所在的班级放弃本次比赛

6. 上下场的秩序要安静整齐有序

8. 参赛者的着装大方得体,形象好,气质佳

9. 所有xx届的班主任必须到场,参与评分

十. 评分标准

1. 声音洪亮,衣着整齐,吐字清楚 3分

2. 背诵熟练程度 1分

3. 班级整体形象好,参赛选手之间配合默契 3分

4. 参赛人员上下场安静且整齐 2分

5. 班主任出席比赛 2分

6. 总分2分

十一. 奖项设置

经所有评委评分之后,在指定的人员汇总之后,评出如下奖项:

1. 一等奖:1名

2. 二等奖:3名

3. 三等奖:5名

4. 团体奖:4名

5. 优秀选手奖:2名

共计15个奖项

十二. 嘉宾和评委

艺术学院的领导、辅导员,xx届各班班主任,艺术学院主席

十三. 比赛通讯稿的征集

针对本次比赛,征集通讯稿。所有xx届大一新生都可以参与。

十四. 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总负责人:张**

学校助学方案篇十一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生活的日益富足,给城市居民带来便捷生活的同时,也使越来越多的人们逐渐变的冷漠。为了引导我们的孩子们走出自我,关心他人,走出家庭,面向社会,让助人为乐的精神滋润孩子们的.心灵;让重温革命历史的远足行动磨砺孩子们的意志,让富有积极意义的校外实践活动开阔孩子们的视野,让充满正能量的集体活动增强孩子们的凝聚力,枣庄十五中七年级十七班家委会计划开展携手枣庄民建“思源”助学工程关爱留守儿童手牵手暨立志远足山亭行活动,方案如下:

1、了解山区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让我们的孩子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学会感恩。

2、搭起城乡孩子友谊的桥梁,培养孩子与人交往协作的习惯和能力。

3、培养孩子们乐于助人的情操,体会给予的快乐,同时切实解决山区学生的实际困难。

4、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新时期优秀青年。

5、警醒孩子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1、瞻仰山亭区烈士纪念碑,为烈士敬献花圏

2、学习入团誓词

3、与山区孩子互赠书信、贺卡,交流感情

4、向山区小学生捐赠衣物、图书和学习用品

5、与山区孩子互动,开展趣味运动会

6、与山区孩子同吃一顿饭,体验他们的生活

7、参与山亭区城头镇青少年犯罪教育警示基地

1、向全班同学和家长发出活动倡议书。

2、与山区小学联系,确定人数,沟通活动内容

3、与城头镇检察室联系,确定活动时间等相关事宜

4、前期踩点,规划活动路线

7、征集、整理捐赠衣服、图书等物品

8、确定参与人数,确定车辆

2024年12月20日(周六全天)

1、7:50在十五中校内集合,8:00准时出发。

2、9:00到达山亭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花圈学习入团誓词、合影

3、10.30到达山亭白龙湾小学,活动内容有整队、手拉手仪式、互换贺卡、

合影留念、趣味运动会、一起共进午餐

4、13:30准时点名出发,14:20到达山亭城头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5、16:00准时返程,预计17:30前到达十五中学校,活动结束。

学校助学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开展20xx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20xx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

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

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

3、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对致力于工会爱心助学事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助学氛围。

4、各级工会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时要严格档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实清楚、跟踪抽查便捷。要按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xx]36号)文件标准建立独立的助学档案。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建档主体、规范建档程序,建全查询使用制度,做好助学档案保密和备案复核工作。对全总新规定中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一律不准建档资助。

5、各级工会要加强对20xx年省总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专项资助活动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专项档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学生上一学年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思想汇报、成绩单等)和寒暑假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及新学年助学申请通过帮扶系统上传,同时纸质资料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审核。

6、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9月10日前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xx年各县市“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学校助学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保证我市范围内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扶贫办、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决定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大型助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市“大爱株洲金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待定。

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长杨胜跃。

成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由吴安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七个工作组:统筹综合组、资助对象审核组、资金募集发放组、助学活动材料组、助学活动会务组、助学活动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三、工作原则。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二)统一部署,分类实施。

(三)建档立制,追踪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资助引路,育人为先。

四、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三年级的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资助。

1.孤儿;。

2.烈士子女;。

3.城乡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5.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两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乡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8.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9.“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独生子女、农村两女一户子女。

(三)资助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左右,资助人数视募款数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20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根据《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月30日前)。

2.学校初审。申请人所在学校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且排序;组织家访核实实际情况,如实填报《2024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7月15日前)。

3.同级复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区域内申请学生资料,汇总信息,按照量化测评数据进行排序,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直属高中学校申请人资料。(7月25日前)。

4.录取核实。录取工作开始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申报名单到本级教育考试机构核实考生录取信息,遴选拟资助对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联合会审。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会审所有申报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联合会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会审新增申报材料(8月1-3日)。

7、市资助办抽查复核。对五县市、直属高中上报的拟受助学生进行抽查核实。从全部申报名单中随机抽查10%的受助学生进行家访。发现有不实情况对申报学生、审核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财产信息比对。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对资助对象家庭财产信息进行核对。(8月4-8日)。

9.入户调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晚报记者及志愿者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调查核实。(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联合终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联合审核,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报主办单位领导审批。(8月8日-9日)。

11.媒体公示。在株洲晚报分批公示拟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举办发放仪式:发放助学资金。对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8月22日)。

六、资金筹集。

全市计划筹措资金约400万元。

七、资助发放仪式。

时间: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点:市委大礼堂。

八、参加仪式人员。

(一)出席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出席代表。

城区受助学生及家长360人;五县(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资助专干20人;捐赠单位代表10人;直属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办单位干部职工30人;媒体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10人(共约450人)。

九、资金发放。

(三)确定20名受助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资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24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仪式议程。

2、株洲市2024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株洲市2024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

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仪式议程。

一、活动时间:2024年8月22日(周二)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市委大礼堂。

三、参加活动的领导:市里主要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仪式主持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雄。

五、仪式议程:

8:30开始播放音乐,循环播放《让世界充满爱》,9:00活动仪式开始。

1.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建之同志代表主办单位介绍助学活动情况;。

2.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胜跃同志宣读助学文件;。

3.举行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仪式;。

4.受助学生代表发言;。

5.捐赠单位代表发言;。

6.省教育厅领导讲话;。

7.市委书记毛腾飞同志讲话;。

会议结束,播放音乐《真爱》。

学校助学方案篇十四

20xx年10月31日7:30至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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