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安全管理应以教育为主
煤矿安全管理应以教育为主
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以罚代管”。管理人员遇到违规现象往往是罚完了事,这种做法未免过于简单,应该纠正。
诚然,就人的本性而言,每个人都具有难以克服和避免的劣根性。这种劣根性如果集中表现在安全生产中,主要是对人缺乏安全尊重、安全诚信意识差、重局部轻长远、忽视制度的严肃性、承担责任的主动性不强、不容轻易改变、对安全生产必然性认识不足、做表面文章等。就这些现象来看,如果不在安全管理工作上下一番工夫,而光靠罚款是行不通的,对于此类现象笔者认为应以教育为主,只有深入人心,才能控制住此类现象接二连三的不断出现,通过教育,使当事人不仅在思想上转变,而且在行动上能够更加积极、主动、自觉地遵章守纪,搞好安全。
美国哈佛大学管理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在研究中发现,按时计酬的企业员工,在受到惩罚和激励两种情况下所发挥出来的潜能的差距大约在60个百分点左右。由此可见,惩罚并不是理想的做法,激励和教育往往比惩罚效果来的好。现在有不少基层领导反映,安全工作很难抓出成效,尽管各级各部门非常重视,制定了很多制度,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往往还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个非常主要的因素就是我们的管理方法存在偏差,平时批评、处罚得多,引导、激励得少,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抵触乃至对立情绪。
目前以国家的形式来看,安全永远都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每次发生大事故,基本都是管理者管理不到位造成,试问,如果每个管理者都能把教育引导员工放在首位,让每位员工都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又能杜绝多少的安全事故呢?总之,煤矿安全工作应以教育为主,让每个人都能成为管理者,这样才能使安全生产目标最终能够在“堵”与“疏”的有机结合中得以全面实现。
三井综合队:孙立国
第二篇:安全管理应以教育为主安全演讲稿
大家好!
当前,有些企业领导发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难以见效,而对职工进行重奖重罚时就很快见效,尤其是听了对方四辩刚才的总结陈词,就给人一种错觉,认为安全管理应以奖罚为主,其实不然,我方觉得对方非但不能自圆其说,而且还有几处非常明显的漏洞。
第一: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主与次的问题而不是与非的问题。我方从未否认过奖罚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当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时当由奖罚来起辅助的教育作用。
第二:对方辩友一再说屡教不改,明知故犯等等,想以此来证明教育在某些方面的无能为力。在这里我想告诉对方辩友:为什么会有职工屡教不改,那是因为一方面奖罚不公,赏罚不明导致职工心里不平衡;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职工接受教育的能力有限,比如老师教育学生,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因为接受能力的问题没有考上大学,难道说没有考上大学是因为教育的失败吗?
第三:对方辩友一再说我们是经济人,所有一切活动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这句话很正确,我们的辩论都是建立在保证工人工资与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不是对方所说脱离经济基础的教育与奖罚,对方辩友见过哪一车间处罚犯错误的职工时让职工只干活不发生活费的。
第四: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我们辩论赛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够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吗,不就是为了能够使我厂的安全管理更加有效吗?否则的话厂安环科给每位职工开奖罚单不就行了。还举行什么辩论赛啊。据我所知,我们辩论赛的优胜队奖获得十分丰厚的奖品,按对方观点,你们参加辩论赛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奖品而来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么我们在场的每位受教育的职工将得到什么样的奖品呢?每人一瓶矿泉水?
刚才我方辩友已经从安全管理的定义,教育与奖罚的关系以及现代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作了论证,安全管理应以教育为主。下面我将作进一步阐述。
首先:我方认为奖罚与教育在安全管理中是相辅相成的,优势互补的。这就好比我们人类生活在道德与法律双重约束范围之内一样,绝大多数的公民都能在道德的范围内正常生活,一旦个别公民的言行超出道德允许的界限,就得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样,我们的职工大多数都能够在教育的前提下,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而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职工必须得启用经济杠杆,对其进行奖罚。
其次:奖罚与教育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奖罚是现象,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让他们意识到如果我这样做下去的话,不仅仅企业有损失而且我个人也有损失,这就体现出教育这个本质,能够使职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否则仅仅凭奖罚的话也只能是使职工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赚钱了。
第三:当生产一线出现安全隐患时,你是等领导在现场开奖罚单让职工去干活呢,还是让职工自己去积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请对方辩友要记主,当你开罚款单惩罚职工的时候,已经不是安全管理,而是出现安全事故了;当你奖励职工时,职工是如何有能力消除隐患的,那还是我方二辩刚才所讲的依靠平时对职工进行知识与技能教育的结果啊。如果职工没有相应的本领,你就是放100万在那儿也还是没有人能够解决问题啊。同时我还想请问对方辩友,在现代化安全管理过程中,你是希望有在事故出现之前对危险预知预控的安全教育呢还是希望有出现事故之后对职工的安全奖罚呢?
最后:对于奖罚这种手段,我方认为最好还是少用。为什么?因为它是一把双刃刀,用好了,达到了职工受教育的目的,用不好则起反作用。比如说,同样的险患,职工张三可以发现,而别人就有可能发现不了。如果是受到教育的张三,那么他肯定会立即去想方设法将险患消除,或告诉领导给予解决,相反,如果是受到处罚的张三,那么他可以不说或者他可以说我没有发现险患啊。请问对方辩友,对于后者说没有发现险患的职工进行什么样的奖罚呢?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我方观点:安全管理应以教育为主。
第三篇:城市绿化应以树为主
城市绿化应以树为主
一、在城乡绿化中,要把住“以树为主”、“以森林为主”的原则,几棵树一片草的绿化格局不宜提倡,其理论依据是:
1、同化效益低。据测定,温带阔叶林同化能力为1200克/平方米/年,而温带草原500克/平方米/年,草原的同化能力不足森林的一半。
2、净气效益低。净气以供氧为核心,供氧量的多少由植物的叶量和生物量而定。据测定,森林叶量大,生物量为34公斤/平方米,放氧量为31.2吨/公顷/年,而温带草原生物量只有1.6公斤/平方米,放氧量也只为7.8吨/公顷/年,草原放氧量仅为森林的四分之一。
3、观赏效益低。乔、灌木的花、果、叶、干多有观赏价值,而草坪草的灵感要素甚少,特别是单一草坪中的生物量多样性明显不高。
4、防噪、防风滞尘效益低。植物防噪音、防风滞尘均是依靠其叶、枝、干以及群体结构的作用。据测定,密植两行乔、灌木,可降低音4分贝一7分贝,而草坪草防噪效果极低。树木因有茂密的枝叶和高度空间,故有防风滞尘的作用,绿化区比空旷区降低浮尘50.1%,而草坪草类几乎无枝干,无力防风滞尘。另外,草坪草占地多、费用高。
二、应将常绿阔叶乔木逐渐引种到黄河以北地区。除东北地区外,有些常绿阔叶乔木可以引种到北纬39度地区,如北京就已有24年生的广玉兰大乔木和最大21年生的大叶女贞中等乔木,而且在寒冬二、三月份可观赏到这两个树种。
三、城乡绿化,特别是一些路段的行道树空缺率极高(30%以上)应及时补缺。
四、要研究公益林中的老树更新换代问题。老树不都是高龄,它的特征是:生长减慢、枯枝、秃顶甚至心腐、空腹等等。这种老树一是失去了观赏力和繁衍后代的能力;二是对环境的防护功能大减;三是虫蛀、心腐,利用率低下,故应及时研究实施老树的更新换代。非名木、古树的老树,要在自然成熟期内采伐更新,不能拖到过熟期,更不能拖到枯死。
第四篇:服务理念应以客人为主
服务理念应以客人为主:
1》想在客人之前
2》尊重顾客的独特性
3》绝不轻意说不
4》微笑亲情的服务
比如: 酒店金钥匙的服务宗旨:
酒店金钥匙的服务宗旨,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使客人获得满意 惊喜的服务。我们提供:从接待客人订房,安排车到机场、车站、码头接客人,根据客人的要求介绍各特色餐厅,并为其预订座位,联系旅行社为客人安排好导游,当客人需要购买礼品时帮助客人在地图上标明各购物点等等,最后当客人要离开时,在洒店里帮助客人买好车、船、机票,并帮客人托运行李物品,如果客人需要的话,还可以订好下一站的洒店并与下一城市酒店的金钥匙落实好客人所需的相应服务。
酒店金钥匙对中外商务旅游者而言,他们是酒店内外综合服务的总代理,一个在旅途中可以信赖的人,一个充满友谊的忠实朋友,一个解决麻烦问题的人,一个个性化服务的专家。
酒店金钥匙服务理念
1、酒店金钥匙的服务宗旨:在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为客人
解决一切困难。
2、酒店金钥匙为客排忧解难,“尽管不是无所不能,但是也是竭尽所能”,要有强烈的为客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为客人提供满意加惊喜的个性化服务。
4、酒店金钥匙组织的工作口号是“友谊、协作、服务”(Service Through Friendship).5、饭店金钥匙的人生哲学:在客人的惊喜中找到富有乐趣的人生。
第五篇:文化遗产应以开发为主 立论稿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在你们的理想状态中为我们建造了一座文化遗产应以保护为主的空中楼阁,但是回归现实呢?幻想终究是要破灭的。
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只有对概念的清晰界定我们才能展开一场有意义的辩论。那么,文化遗产是什么?首先,文化遗产可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实物文物。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那么,文化遗产的意义与价值便在于其所体现的社会性价值,在于文化的传承、发扬与发展。
我方的观点是文化遗产应以开发为主。下面我将从三方面来阐述我方的观点。
第一,从理论层面来说,开发是指对资源的发现与挖掘,以达到其利用的目的,而保护是指尽力照顾,使不受损害。也就是说开发是以一种积极地心态来对待文化遗产,我们对文化遗产的开发是基于它的利用价值,包括它在历史,艺术,科学,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价值,而不是片面的追求它的经济效益。而保护呢?它的目的显然是使被保护物不受损害就好了,是一种保守的,无作为的观念。
第二,从现实层面来说,破坏并不是完全由开发造成的,难道说在保护的过程中就没有破坏了吗?而且通过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可以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民众了解文化遗产,提高民众的素质,参与其保护工作。再者说一切事物的发展都要紧跟时代的主题,一切发展的思路都要与时俱进,因为,发展才是硬道理。
第三,从价值层面考虑,文化遗产所蕴含的艺术,科学,美学,经济等方面的价值是需要我们去挖掘与利用的。不开发,如何发现他的价值?如何利用他的价值?难道要让其价值被尘封在历史的尘埃中吗?
而反观对方辩友的立论,是一个在理论上矛盾,在现实上冲突,在价值上不可取的观点,这样的观点又怎么能成立呢?
文化遗产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其开发大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走开发——发展——保护——开发的良性循环发展道路,将是今后文化遗产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求人类倒退文明来保存自然的原始是荒谬可笑的,对文化遗产的开发要依托科学的管理理念,可持续的发展观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所以我方的观点是文化遗产应以开发为主,保护为辅,实现其独特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