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健康,规范公司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给全体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劳动和生活环境,树立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全公司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所有环境卫生事宜,涉及的所有部门及个人均需遵照执行。
3.职责
公司所有环境卫生事宜由总务部负责规范和实施,并定期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区域、部位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执行人和追踪人落实到位,按月计列入月度考核,以《奖惩条例》之规定落实有效措施,确保长效管理效果。
4.内容
4.1按照公司环境卫生保洁区域划分的范围及责任要求将内容及责任制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全日清洁卫生与设施的维护工作。
4.2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4.2.1所有环境卫生保洁区域划分的范围内,要求室内外地面、墙面及工作台、桌、椅应保持清洁、无灰尘茶渍、废纸、塑料袋以及杂件、杂物堆放等影响环境卫生。
4.2.2 车间、机房、工段岗位、仓库、食堂、宿舍、办公室等除另有规定外,保证房屋门窗玻璃洁净明亮,纱窗、窗帘、门锁的清洁无灰尘和完好无损。不得在公共场所表面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无意地损坏附属设备和装备垃圾入箱,不许乱倒垃圾。
4.2.3 全体员工应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衣服和床上用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和瓜果皮壳,保持良好习惯。
4.2.4 厂区主干道公共场所由专职清洁工全天候清扫保洁。车库内应按顺序整齐摆放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得错位乱摆放车辆。
4.2.5 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卫生间、浴室保持整洁无异味,地面无污水、杂物、卫生设施完好无损。
5.文件修改记录
第二篇: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规定。
一.卫生管理
(一)卫生责任区划分
1.办公区院外:大门口外两侧至主干道中心线为三包地段;其它场所由使用单位负责。
2.办公区院内:院内及局办公楼体(含门厅雨搭、房顶)的环境卫生的维护、保洁工作由服务中心负责。室内办公场所、窗户、空调格板、楼层、楼梯等公共设施的卫生维护和保洁按单位属地管理的原则(有物业管理协议的,按协议实施),无法按楼层区分的楼道及楼道窗户由其对应单位负责。
局机关各部门的公共环境及设施的卫生维护和保洁工作由服务中心负责(局长办公室的卫生保洁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使用部门有卫生维护的义务和责任。
(二)卫生标准
1.室内卫生
(1)室内卫生达到“六净一整齐”,即:墙壁净、门窗净、屋顶净、地面净、用具净、悬挂物净,花盆内无杂物,办公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无废旧物品,垃圾做到每天清除;电话机、电脑键盘、门把、开关整洁消毒,夏季使用空调前,对过滤网要进行清洗消毒;会议室和两人以上办公室禁止吸烟,会议室有禁烟标志和一次性水杯(使用公用茶具时有消毒设施)。
(2)洗手间有专人负责保洁,便池无废弃物、无明显尿渍,地面墙壁干净,不得堆放杂物。
(3)楼道、楼梯、门厅、墙壁定期清洁,痰盂每天清洗和更换用水。
2.室外卫生
院内卫生及时清扫维护,院内无垃圾和废弃物;按社区规定开展除四害活动,四害密度达标;车蓬、雨搭、夹道定期清洁,不存在卫生死角;墙面、门窗和百叶窗定期清洗并保持整洁;院内和大门口外三包地段符合卫生要求并通过各级创建活动检查和验收。
(三)垃圾管理
1.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做到及时清理,垃圾入池,垃圾筒(筐、池)外不得散落垃圾,院内垃圾池定期清理和
消毒灭害。
2.建筑垃圾由施工管理单位和局服务中心协商,确定临时堆放点,垃圾堆放规整,施工单位或施工管理单位要按时清理。
二.环境管理
(一)办公庭院
1.美化绿化庭院整洁美观,楼层、门厅、会议室、院内有花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大门两侧及有关活动场所有美化布置和时令花卉。花草树木养护及时,无杂草。
2.院容管理院内整洁大方,不准乱堆放物品和悬挂物(含房顶、雨搭、车蓬、窗台、空调隔板),不准乱拉扯电线绳索;宣传栏内容按时更新,宣传、公告等需张贴在公告栏内,宣传横幅悬挂在门厅和大门上方并要平展整齐,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确需张贴标语、宣传画时,活动结束后由张贴悬挂单位负责及时清除;地面积雪及时组织清扫;墙体除空调外无任何悬挂物,空调室外机安装高度要基本保持一致。
3.车辆停(摆)放停车线清晰醒目,自行车按规定位
置摆放整齐,机动车按指定的停车区域和车位停放;系统外
来访车辆、送货车辆需接待人登记后,由门卫指定车辆停放
位置,并要求司机不得远离车辆;出租车谢绝入内。两局车辆停车区域划分以大门中心线为界。
(二)楼内场所楼道、楼梯、门厅不准乱堆放物品,引导指示牌、警示牌、门(层)牌、办公标牌规范一致,不得悬挂和张贴其它物品;房间内张贴、悬挂物整齐划一。
。。所使用的房屋室内和房体外墙的环境管理及其车辆停放(含自行车摆放),由。。负责。
三.罚则
单位、职工要自觉遵守本规定,局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环境卫生检查,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精神文明考核内容,对多次违犯本规定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我局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在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试行稿)
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二条 在本公司区域办公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为本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及监管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生产、基建、绿化、后勤等有关科室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综合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治理、预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
第五条
矿区公共卫生区内应设置卫生责任区牌板、宣传牌板、警示牌板,明确责任和范围,宣传有关知识,提示员工讲究卫生,爱护环境。
第六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扩矿区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清洁。员工宿舍由住宿人自行清洁,应及时将垃圾堆放到指定的垃圾点或垃圾桶内,不得扔在门前、楼道内或堆放在宿舍门口。
第七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公共卫生间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清扫与保洁。各科室、队组使用的办公场所,例如办公室、班前会议室等,由各科室、队组负责,自行清洁。
第八条 在地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物垃圾和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综合办负责督导与监管。
第九条 井下施工、清理大巷或地面检修产生的垃圾,由其施工或检修责任单位负责清理,集中堆放在固定垃圾点。
第十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所随意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 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一条 矿区内的树木、花草应安排专人负责。需加强日常养护和修剪,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十二条 办公室内卫生由所在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用具、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时常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窗明几净;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篓(桶)内。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监督管理,每月不定期至少组织一次进行全面检查,进行评比排队,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并在全矿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分布在矿区(楼道)内的垃圾桶、垃圾篓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时倒运。各科室、队组办公区域内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综合办公室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不得乱堆乱放。
第十四条 在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由矿综合办负责对各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与考核,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消极、应付了事、影响正常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所有罚款全部用作环境卫生先进工作和成绩突出者的奖励资金。
第十五条 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视情节给与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
(一)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卫生责任区未建立值日表或责任区牌板,没有明确职责范围的每次罚款50元;
(二)不及时清理卫生,造成卫生混乱的每次处罚100元;
(三)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不归点,随意弃置的每次罚款100元;
(四)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五)员工宿舍卫生差、存放生产材料的每次处罚100元,连续三次以上的(含三次)取消住宿资格;宿舍内存放违禁和危险物品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取消住宿资格;
(六)私自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除照价赔偿外再罚款100元;
(七)办公室内文件资料、办公设备、文件箱柜、桌椅摆放不整齐,且随意 挪动位置的每次处罚100元;
(八)施工工地未设置护栏,施工过程垃圾未及时清理,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厂貌和公共环境卫生的每次罚款300元;
(九)在集团公司每月组织的“行政后勤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时,影响评比结果、造成罚款或批评的责任科室、队组和责任人,除承担集团公司相应的罚款外,矿上处以同等的罚款;
(十)对在矿上每月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排在后三名的科室、队组和个人在全矿通报批评,并处以对应的罚款;连续三次排在后三名的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 奖励规定。在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对成绩突出和工作积极的科室、队组和个人实行奖励与表扬。
(一)在矿上每月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排队前三名的科室与队组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二)在矿上每月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排队前三名的个人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
(三)对在矿上每月组织的检查评比中,前三名的科室、队组和个人在全矿予以通报表扬。
第十七条 本规定经矿委会研究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篇: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打造一个优美舒适、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办公区域范围包括:办公室、门卫室、会议室、生产车间、饭堂、展厅。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公共卫生区域、员工宿舍、卫生间、卫生责任区。
二、卫生要求和标准 办公区域:
(一)办公室、门卫室
1、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文件、配件等均应放置整齐、美观;
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堆积,对于一些易坏的物质,避免过夜发霉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办公环境,应该带离办公室;
3、保持室内网线、电线等线路整齐,不零乱,杜绝安全隐患;
4、设备、纸张要摆放整齐,因打印等产生的各种废纸、杂物要放入垃圾筐内,未用完的纸张应放回原处,不得造成浪费;
5、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尘土,窗帘整洁;
6、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服装、头发干净、整洁;
7、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闭电源等,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8、办公室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9、下班时,应整理干净办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于桌下,所有废弃物品必须投放于垃圾筐中;
10、办公区域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桌面、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沙发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12、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常运转和清晰;
13、行政专员监督办公室卫生情况,对于违反事宜给以批评。
(二)会议室
1、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把椅子摆放整齐和关闭电器电源;
2、会议桌,会议椅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水痕;
3、会议室物品使用完毕后要按原来位置摆放整齐;
4、未经同意,不得随便乱动会议室电器器材,以免造成不能正常工作。
(三)生产车间
1、物料陈列要进行分类和堆放整齐,按照易燃物资与火源隔离存放的原则;
2、生产车间要实现无尘土、无异味、干净整洁、明亮宽敞;
3、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戴安全生产工具;
4、车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堆杂物,对于生产废料要及时给予处理;
5、对于产品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故意破坏产品的行为;
6、下班后应先整理干净和摆放好物资,并关闭电源、水龙头、电焊气体瓶,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四)食堂
1、餐桌座椅摆放整齐、桌面清洁;
2、餐厅地板光亮,墙壁、天花板没蜘蛛网;
3、餐厅、厨房、走廊地面勤拖洗,保持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
4、剩余饭菜不得乱倒乱扔,应该倒在指定地方;
5、厨房里大件物品均放在固定位置,炉灶、菜台清洁光亮,炉灶无漏油、漏水、漏烟现象;
6、用过的餐具、炊具要及时消毒,并摆放指定位置,保持整齐、干净,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7、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8、厨房人员要按要求着装,佩戴口罩和帽子;
9、节约用电、用水、用煤气,做到及时关闭,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10、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入内。
(五)展厅
1、做到样品车整齐,无灰尘、无水痕;
2、保持展厅内明亮、清洁、无异味,空气清新;
3、不得在展厅内乱堆乱放杂物;
4、未经展厅负责人同意不得随便移动车位;
5、不得故意损坏车样品,造成损坏的需赔偿。环境卫生:
(六)公共卫生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道、生活区、公司大门口;
2、公共区域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和墙壁无泥渣、无涂鸦、无水痕;
3、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严禁在绿色植物花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4、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或样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5、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杂物,乱吐痰,影响卫生情况。
(七)员工宿舍
1、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上桌子上乱写、乱画、乱雕、乱砍、乱挖;
2、不得躺在床上抽烟,避免烟头点着蚊帐被子等易燃物料,产生安全隐患;
3、室内不准乱堆乱放,垃圾应及时清理,对于一些易坏易产生难闻气味的物质,应该及时清理;
4、休息时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5、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关闭,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6、室内应该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不得乱吐痰、乱扔烟头、乱放臭袜等。
(八)卫生间
1、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2、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3、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4、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5、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故意损坏卫生设施;
6、严禁把烟头扔到小便池内,以免造成堵塞;
7、不定时检查卫生纸使用情况,及时填补。
(九)卫生责任区
1、责任区地面打扫干净、无烟头、无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2、花池、绿地内无杂物
3、责任区的垃圾桶无溢出现象、只有少许垃圾、4、责任区打扫彻底、无死角
三、管理规范
1、各区域环境卫生由相应人员负责完成,但总体由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和给予评分;
2、违反以上相关规定或没有履行监督责任,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处罚50元,第三次起给予记过并处罚100元。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第五篇: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打造一个优美舒适、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
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公共卫生区域、会议室、卫生间、饭堂、员工宿舍。
二、卫生要求和标准
(一)办公室、门卫室
1、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文件、配件等均应放置整齐、美观;
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堆积,对于一些易坏的物质,避免过夜发霉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办公环境,应该带离办公室;
3、保持室内网线、电线等线路整齐,不零乱,杜绝安全隐患;
4、设备、纸张要摆放整齐,因打印等产生的各种废纸、杂物要放入垃圾筐内,未用完的纸张应放回原处,不得造成浪费;
5、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尘土,窗帘整洁;
6、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服装、头发干净、整洁;
7、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闭电源等,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8、办公室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9、下班时,应整理干净办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于桌下,所有废弃物品必须投放于垃圾筐中;
10、办公区域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桌面、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沙发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12、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常运转和清晰。
(二)公共卫生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道、生活区、公司大门口;
2、公共区域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和墙壁无泥渣、无涂鸦、无水痕;
3、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严禁在绿色植物花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4、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或样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5、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杂物,乱吐痰,影响卫生情况。
(三)会议室
1、会议结束后要及时把椅子摆放整齐和关闭电器电源;
2、会议桌,会议椅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水痕;
3、会议室物品使用完毕后要按原来位置摆放整齐;
4、未经同意,不得随便乱动会议室电器器材,以免造成不能正常工作。
(四)卫生间
1、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2、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3、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4、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5、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故意损坏卫生设施;
6、严禁把烟头扔到小便池内,以免造成堵塞;
7、不定时检查卫生纸使用情况,及时填补。
(五)饭堂
1、餐桌座椅摆放整齐、桌面清洁;
2、餐厅地板光亮,墙壁、天花板没蜘蛛网;
3、餐厅、厨房、走廊地面勤拖洗,保持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
4、剩余饭菜不得乱倒乱扔,应该倒在指定地方;
5、厨房里大件物品均放在固定位置,炉灶、菜台清洁光亮,炉灶无漏油、漏水、漏烟现象;
6、用过的餐具、炊具要及时消毒,并摆放指定位置,保持整齐、干净,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7、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8、厨房人员要按要求着装,佩戴口罩和帽子;
9、节约用电、用水、用煤气,做到及时关闭,杜绝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10、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入内。
(六)员工宿舍
1、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上桌子上乱写、乱画、乱雕、乱砍、乱挖;
2、不得躺在床上抽烟,避免烟头点着蚊帐被子等易燃物料,产生安全隐患;
3、室内不准乱堆乱放,垃圾应及时清理,对于一些易坏易产生难闻气味的物质,应该及时清理;
4、休息时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5、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关闭,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6、室内应该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不得乱吐痰、乱扔烟头、乱放臭袜等。
三、管理规范
1、各区域环境卫生由相应人员负责完成,但总体由卫生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2、违反以上相关规定,将予以相应惩罚。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处罚50元,第三次起给予记过并处罚100元。
四、本规定从202_年3月1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