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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2_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2_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第一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2_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渝环发„202_‟33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202_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现将《202_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1—

202_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_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和环保中心工作,努力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市第九次环保大会要求,紧紧围绕“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等全市环保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全力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重庆环保,全面落实胡锦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业务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全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环境新闻宣传。二是党政领导干部可持续发展教育培训。

深化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二是强化环境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环境宣传教育协调机制。—2—

搞好四项活动:一是重点抓好“直辖十年看环保”暨“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二是继续开展重庆环保世纪行活动。三是深入实施“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四是做好区县环保工作有关负责人专题培训活动。

(一)环境新闻宣传

1.围绕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展专题新闻报道,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力度。

2.围绕“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以及“十一五”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等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做好环保先进典型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深度报道,增强环境新闻的立体感、纵深感。

3.以庆祝重庆直辖十年为契机,组织实施“直辖十年看环保”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采访报道活动,集中宣传直辖以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4.按照重庆环保世纪行年度主题,制定新闻采访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切实推进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解决。做好五年来重庆环保世纪行活动总结工作。

5.建立完善新闻协调机制。坚持新闻发布制度,规范并强化新闻发布工作。

(二)环境社会宣传

—3—

1.开展“直辖十年看环保”暨“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策划实施大型环境文化公益宣传和群众活动,全面展示重庆直辖十年环保工作成就。

2.深化“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在巩固原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绿色社区”评选范围和影响力,力争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启动“绿色机关”创建活动试点工作。

3.开展第二批重庆市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认真总结重庆首批环境友好企业创建经验,优化创建标准,完善评选程序,做好第二批市级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

4.启动“环境圆桌对话”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责任意识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为解决热点环境问题进行有益探索。

5.用好环境宣传平台,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充分运用公众环境信息屏、显示屏及“重庆环境”网站等宣传平台,向公众提供环境信息、宣传环保政策、传播环境文化。办好《重庆环保通讯》、《环保参阅》,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环境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平台。

(三)环境教育培训

1.加强党政干部环境教育。深化党校环境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举办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

2.推进青少年环境教育。一是启动第五批“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二是开展环境教育课件大赛。三是联合市教委组织环境教育师资培训。四是编写环境保护地方教材。

—4—

3.强化环保从业人员培训。一是举办区县环保局长及环保工作有关负责人专题培训。二是组织环保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三是开展环保业务技能培训。

三、能力建设

1.出台《重庆市“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初步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的环境宣教工作机制。

2.加快实施世界银行——重庆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系统项目。进一步建立、完善公众环境信息发布系统,出台《重庆市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整体提升全市环境宣教能力。

3.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整合环境宣传力量。一是建立全市环境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的联系,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宣教”格局。二是建立和完善局系统环境宣传教育协调机制,形成全局系统宣传教育“一盘棋”。

4.启动环境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强与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推进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2_‟37号)精神落实,提升全市环保宣教机构、队伍、和能力水平。

主题词:环保宣教要点通知

抄送:重庆市委宣传部,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宣教司。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2_年4月25日印发—5—

第二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_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北部新区分局:

现将《重庆市202_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202_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_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攻坚年和决战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环保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各项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为环保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2_—202_年)》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根本,以改善环境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推进创模攻坚工作开展和创模指标达标为重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建设环境文化,努力构建全民参与,着力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工作

深化开展创模新闻宣传。在主流媒体开设创模专题(专栏),加大创模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宣传。定期对创模重点工作进展、重大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开设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反映市民关心的创模重点、难点工作和热点问题解决情况。

大力开展创模户外宣传。广泛运用T型广告、站台广告、车身广告、电梯广告、社区广告、显示屏等丰富多样的宣传载体和平台宣传创模,提高覆盖面。

深入开展创模宣传“十进”活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创模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覆盖面达90%以上。

扎实开展创模系列专题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以创模为主题的全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环保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环保歌曲传唱和创模文艺作品巡演活动,“创建国模、感动你我”招贴画设计、摄影和诗歌创作比赛,创模“八大工程”(指标达标)盘点活动,次级河流整治效果回访活动,网络媒体看重庆创模集中采访活动。

积极开展重庆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切实发挥重庆环保世纪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创模工作开展。

(二)突出做好各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宣传

认真做好“十一五”环保工作成就和“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宣传。着力宣传改善环境质量、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理论和实践,全面展示“十一五”全市环境保护的成果与经验。大力宣传全市“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和措施,描绘美好愿景,营造推进环保事业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突出做好“十二五”总量减排的宣传。大力宣传污染减排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展,弘扬治污减排先进典型,倡导节约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重点做好环保“四大行动”、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环保专项行动等环保工作的宣传。着力宣传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形成利于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的浓厚氛围。

加强环保民生的宣传。高度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投诉,围绕解决过程开展宣传,推动老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妥善解决,赢得市民的满意和支持。引导公众客观认识和正确对待环境问题。

(三)加强环境新闻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认真开展全国环境新闻宣传试点工作。利用各种平台,深入报道环保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深化媒体合作,强化环境新闻宣传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定期举办环保新闻发布会(通报会),深化全市环保系统新闻发言人培训,提升环保新闻发言人能力与水平。

进一步加强环境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环境舆情研判体系,提高分析研判和引导能力,有效引导环境保护热点话题。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体宣传优势,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重庆记者站作用,积极反映重庆环保工作成绩和经验,加大重庆环保对外宣传力度。

(四)丰富环境社会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加强市和区县,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联动与合作,以“3.2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等重要纪念日、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宣传活动,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整合资源,形成环境宣传教育的合力与声势。

积极开展互动宣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环保公开日、体验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参观环保工程、体验环境执法、座谈环保工作等,就重大环保措施出台、重要环保工作开展等征求市民意见建议。

加强环保民间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五)深化全民环境教育,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积极争取环保部将重庆作为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在环保部指导下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学校”和“环境友好社区”创建试点工作。

巩固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加强环境教育地方教材编写和使用,开展环境征文比赛等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环境教育活动。建立“环保进党校”长效机制,将生态环保知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常规培训内容。探索建立党政干部环境教育基地。提高环保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质量。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配合环保部实施省级环境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重庆市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市级和主城九区环境宣教机构达到国家标准。

积极开展交流与培训,提升环境宣教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环境信息屏、显示屏、环保网站、环保内刊等各类环境宣教平台的建设和运用,丰富环境宣教载体和手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环境宣传教育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环境宣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围绕“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实现,认真谋划和安排部署环境宣教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和支持,保障环境宣教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突出实效

要细化工作安排,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将各项活动部署到单位和人员,落实责任,确保执行。要统筹安排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层层推进,逐步掀起宣传的高潮。要合理安排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相互造势,形成合力。要针对不

同层次的社会人群和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环境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机制,强化能力

要以“十二五”环保规划实施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契机,不断探索研究环境宣传教育的新思路和新手段,大力推进环境宣教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理顺宣教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环境宣教能力建设,为扎实开展新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保障。

第三篇:关于印发《202_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_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_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办[202_]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做好202_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2_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和地方各级环保宣教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健全机制,凝聚力量,努力为“十一五”时期环保任务的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加快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环保新道路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宣传教育 要点 通知

抄送: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附件:

202_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_年,在环境保护部和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环境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宣传教育任务,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_年是实施环保“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全年的环境宣教工作至关重要。202_年环保宣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1

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宣传环境保护对于更加注重民生、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重要作用,突出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工作部署,突出宣传推进污染减排的新举措和新成效,着力创新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善于统筹媒体和公众参与的力量,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要点如下:

(一)全面总结“十一五”宣教工作,规划好“十二五”目标任务。总结“十一五”时期全国环保宣教工作的经验,适时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根据环境保护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谋划好“十二五”宣教工作的思路和目标任务,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十二五”时期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

(二)着力抓好新闻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抓好环保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出台、重要节日的新闻策划和宣传报道,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两会”和对外宣传渠道,深入报道环保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逐步形成有利于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的浓厚氛围。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发言人培训,完善各级环保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信息发布规范,增强舆论引导的艺术性和主动性。

(三)切实加强舆情报送和期刊审读工作。及时、准确收集环境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畅通反馈渠道,为各级领导掌握舆情信息、积极应对媒体,顺利推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建立期刊审读管理制度,出台审读办法,规范运作流程,提高期刊质量。

(四)创新形式和手段,组织好宣传活动。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为契机,着力创新宣传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全国性宣传活动。积极探索运用媒体和影视方式,宣传环保事业发展的历程和在探索环保新道路、推进历史性转变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增强宣传的艺术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出版、报刊改革工作。按照中央部署,会同有关方面,积极稳妥推进环境科学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于202_年年底前按时完成改制任务。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报刊改革的准备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按照理顺关系、合理布局、提升质量、提高效益的目标,稳妥推进部属环境期刊的改革。

(六)加强宣教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级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要求,积极会同有关方面落实资金,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方面的理论课题研究,为丰富生态文明内涵、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探索环保新道路提供理论支持。

(七)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支持部省协作共建“两型”社会地区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指导地方开展好以环境友好型学校、社区、企业为抓手的绿色创建活动,组织好绿色中国人物评选和表彰活动,抓好面向社会的环境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动环境教育立法,加强NGO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公众团体有序参与环保行为,激发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热情。

(八)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环保实际,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未成年人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教育。加强与各级文明办和社会团体的协调配合,整合动员更多资源力量,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的思想内涵、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

第四篇:202_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晋环办发[202_]25号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2_年全国环境宣

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2_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202_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2_】20号)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宣传教育要点转发通知

抄送: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2_年3月6日印发共印16份

第五篇:202_重庆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

202_重庆市学前教育工作要点

202_年,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41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_‟46号)要求,加快推进并全面完成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处理好大力发展公办与积极扶持民办、扩大资源与提高质量、加快发展与加强规范的关系,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科学保教质量和幼儿园规范管理水平,初步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一、加快建设步伐,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全市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360所,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7%。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指导渝中区做好教育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

2.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机制,积极引导各类幼儿园面向区域内幼儿,提供有质量的、收费合理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65%。做好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3.落实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认真落实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和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虚报冒领和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补助资金。严禁用财政性资金建豪华园、重点园。防止造成新的资源闲置和浪费。

4.积极扶持民办学前教育。进一步落实民办学前教育发展扶持政策,推动民办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5.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健全幼儿园资格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办园。重点规范小学附设幼儿园办园行为,小学不再新办附设幼儿园,已有的小学附设幼儿园要逐步独立建制。禁止小学和其他任何机构举办学前班。化解大班额。规范优质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发展的办园行为。推进幼儿园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6.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系统一期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和系统二期运行工作,建立学前教育市、县(区)、园三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幼儿园动态监测机制。

7.加强质量监测和管理。研制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标准,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加强对区县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抽查一批一级幼儿园。

8.实施城乡幼儿园帮扶共进计划。指导区县开展幼儿园学区化管理试点,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促进学前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

9.规范保教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纲要》和即将颁布的《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幼儿园设施设备标准》,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重庆市幼儿园一日活动细则》,继续开展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专项工作,规范保教工作,提高保教质量。研发基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实践资源包,为教师提供指导用书。

10.加强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行政管理片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健全市、区(县)、园三级教研指导网络,提高教研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重庆市学前教育专家资源库。

三、加强师资建设,着力提高保教工作水平

11.制定《重庆市幼儿教师编制标准》,完善并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指导区县核定教师编制,逐步配齐配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人员。严格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2.加强培训。实施幼儿教师“国培计划”,完善市、区、园三级培训制度,以《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和《3—6岁儿童学习与 发展指南》为重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13.加强督促检查。依据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

14.启动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合格区县评估验收工作。

五、加强社会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15.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和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果和优秀园长、教师等先进典型。面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保教观。

16.加强载体建设。建设重庆市学前教育网,编印《重庆市学前教育工作信息》。

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推动工作创新

17.针对当前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推动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18.启动《重庆市学前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

19.加强学会工作。充分发挥幼教专委会的专家资源优势,开展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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