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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管理报表编报说明

9月管理报表编报说明



第一篇:9月管理报表编报说明

管理报表

1、利润表中调整项目如下:

1.1营业成本1-8月调减371,014.77元,为1-8月节水的工资及四金;9月营业成本调减42,187.89元,为9月节水的工资及四金;即1-9月营业成本合计调减413,202.66元,使得利润调减413,202.66元;

1.2管理费用1-8月调减1,447,759.00元,均为垫付总公司的费用;9月管理费用调减480,000.00元。即1-9月管理费用合计调减1,927,759.00元, 使得利润调减1,927,759.00元。

合计调整使利润增加2,340,961.66元。

2、资产负债表中调整项目如下:

其他流动负债1-9月调减2,340,961.66元,使得利润增加2,340,961.66元,其中包括与节水的内部往来413,202.66元(1-8月节水残疾人工资及四金); 1,927,759.00元为1-8月垫付总公司的管理费用。

3、管理费用明表中调整项目如下:

管理费用1-8月调减1,447,759.00元,均为垫付总公司的费用。9月管理费用调减480,000.00元,即1-9月管理费用合计调减1,927,759.00元。

4、现金流量表调整项目如下:

4.1 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增300,000.00元,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增

调整说明

6,016,925.00元;

4.2 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收到内部往来业务产生的现金-173.860.00元,收到内部往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累计调增88,105.585.00元;

4.3 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调减9,693,860.00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累计调增110,033,344.00元

4.4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调减480,000.00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累计调减1,936,259.00元(支付总公司1-8月的费用)。

4.5 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支付内部往来产生的现金调增 300,000.00元,支付内部往来产生的现金流累计调增36,025,425.00元;

4.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本期调减10,000,000元(本部解付银承),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本年累计调增50,000,000元(本部办理的银承)。

新疆蓝山屯河型材有限公司

202_ 年10月4日

第二篇:8月管理报表编报说明

管理报表

1、利润表中调整项目如下:

1.1营业成本1-7月调减315,657.13元,为1-7月节水的工资及四金;8月营业成本调减55,357.64元,为8月节水的工资及四金;即1-8月营业成本合计调减371,014.77元,使得利润增加371,014.77元;

1.2管理费用1-7月调减1,447,759.00元,均为垫付总公司的费用;8月管理费用未调整。即1-8月管理费用合计调减1,447,759.00元,使得利润增加1,447,759.00元。

合计调整使利润增加1,818,773.77元。

2、资产负债表中调整项目如下:

其他流动负债1-8月调减1,818,773.77元,使得利润增加1,818,773.77元,其中包括与节水的内部往来371,014.77元(1-8月节水残疾人工资及四金); 1,447,759.00元为1-8月垫付总公司的管理费用。

合计调整使利润增加1818773.77元。

3、管理费用明表中调整项目如下:

管理费用1-7月调减1,447,759.00元,均为垫付总公司的费用。8月无调整,即1-8月管理费用合计调减1,447,759元,使得利润增加1,447,759元。

4、现金流量表调整项目如下:

4.1 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增

调整说明

1,101,500.00元,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增5,716,925.00元;

4.2 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收到内部往来业务产生的现金21,587,745.00元,本年收到内部往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调增88,279,445.00元;

4.3 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调增21,587,745.00元,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累计调增118,279,445.00元

4.4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无调整,本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累计调减1,456,259.00元(支付总公司1-7月的费用)。

4.5 经营性现金流中本期支付内部往来产生的现金调增21,101,500.00元,本年支付内部往来产生的现金流调增35,725,425.00元;

4.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本期调增20,000,000元(本部办理的银承),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本年累计调增60,000,000元(本部办理的银承)

第三篇: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编报说明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

一、编制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国有企业,包括一级企业本部和属下全资、控股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含关停企业、托管企业、境外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即已办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登记或工商登记为企业法人的事业单位)。

二、报表组成

(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封面)

(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涉及企业名单

(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汇总表

(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

(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差额表)

(六)国有企业土地汇总表

(七)国有企业土地明细表

(八)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汇总表

(九)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十)国有企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结算项目汇总表

(十一)国有企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结算项目明细表

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封面)

(一)单位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二)单位地址:指企业注册地址或实际经营住所。

(三)组织机构代码:指各级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规定的9位代码。

(四)隶属关系:填写上级企业名单。

(五)单位状况:指正常经营、关停企业和托管企业三大类。

(六)所属行业:按国家统计局规定选择,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20个选项。

(七)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妥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八)财务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九)填表人:指具体负责填制本套报表的工作人员。

(十)填表人电话:指具体负责填制本套报表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十一)报送日期:指本套报表通过填表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审核完成的实际日期。

(十二)单位公章:盖上单位名称的公章。

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涉及企业名单(穗清企01表)

本表主要反映各填表企业具体名单及户数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

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汇总表(穗清企02表)

(一)本表为汇总表,只要反映企业总体资产负债及权益状况,由系统根据清产核资明细表自动汇总生成,表内第6、7、8、9栏自动计算。

(二)表间关系:

1.表内第2栏“202_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第5栏“评估值”的资产总额。

2.表内第3栏“202_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第7栏“202_年审计数” 的资产总额。

3.表内第4栏“202_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第5栏“评估值”的负债总额。

4.表内第5栏“202_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总额”=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第7栏“202_年审计数”的负债总额。

六、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

(一)本表主要反映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企业对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账务清理和清查的基本情况。

(二)指标解释

1.第1栏“账面值”:指202_年清产核资报送的账面值。2.第2栏“核实值”:指202_年清产核资报送的核实值。3.第3栏“审计数”:指按清产核资基准日202_年12月31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数。

4.第4栏“对比增减”:指基准日202_年12月31日经中介机构审计数与202_年清产核资报送核实值的对比增减值。

5.第5栏“评估值”: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202_年12月31日为评估时点,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出具的评估值。

6.第6栏“评估增(减)值”:指以清产核资基准日202_年12月31日为评估时点,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出具的评估值与基准日202_年12月31日中介机构审计数的对比增减值。

7.第7栏“202_年审计数”:若在填报日仍未取得中介审计数,则按企业决算报表填报。

(三)编制方法

1.表内第1栏“账面值”,以202_年清产核资报送的账面值填列; 2.表内第2栏“核实值”,以202_年清产核资报送的核实值填列; 3.表内第3栏“202_年审计数”,按清产核资基准日202_年12月31日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数填列;

4.表内第5栏“评估值”,按清产核资基准日202_年12月31日为评估时点、评估中介机构评估数填列;

5.表内第6栏“评估增(减)值”,等于第5栏“评估值”减第3栏“202_年审计数”;

6.表内第7栏“202_年审计数”,按202_年审计中介机构审计数填报。

7.本表金额单位:以元(保留2位小数)填列。审核公式:4栏=3栏-2栏;6栏=5栏-3栏。

(四)表内关系:

1.存货>=其中: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2.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

3.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 4.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5.应付职工薪酬>=其中: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6.应付福利费>=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应交税费>=其中:应交税金

8.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9.法人资本>=其中:国有法人资本+集体法人资本

10.盈余公积>=其中: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11、无形资产>=其中:土地使用权

12、资产总额合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七、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明细表(差额表)(穗清企03-01表)

此表由合并汇总层级企业根据审计报告抵销报表填报,无编制合并报表、无对外投资的企业不需填报本表。

八、国有企业土地汇总表(穗清企04表)

此表由系统根据土地明细表自动生成。

九、国有企业土地明细表(穗清企05表)

(一)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土地真实的基本情况。

(二)指标解释

1.本表的土地: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实施建设的土地、市政府明确作为资产注入的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市政府明确土地开发收益返还本企业的地块,以及已办或未补办出让手续的历史用地。

2.权属证为房地产合一的房地产物业,只填《国有企业房屋建筑

物明细表》。

3.表内第1栏“地块名称”:按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地块名称填列。

4.表内第2栏“地址”:按土地所在地填列。

5.表内第3-5栏“产权情况”:分别按“属本单位”、“属其他单位”及“产权不清”等面积数具体填列。

6.表内第6-8栏“出让金缴交情况”:分别按“缴清”、“部分缴清”及“未缴”等面积数具体填列。

7.表内第9-11栏“土地价值”:账面值原值按202_年经中介审计年报数填写;估值现状:指以现时土地使用性质进行评估的价值;改变现状:按照规划用途所指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后进行评估的价值。(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中第5栏“评估值”即为本表“估值->改变现状”的值)

8.表内第12-27栏“总土地面积用途情况”:分别按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出租用、闲置和其他等用途填列,“且只能在“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出租用”、“闲置”、“其它”中选择一项来填写。

9.取得方式:指出让、划拨、置换、租赁、其它等选择填列。10.本表金额单位:以元(保留2位小数)、平方米填列。

(三)表内关系:

1.总土地面积=属本单位面积+属其他单位面积+产权不清面积=缴清面积+部分缴清面积+未缴面积=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面积+出租用面积+闲置面积+其他面积,即3=4+5+6=7+8+9=13+17+21+25 2.土地价值->账面值->原值=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清查原值+

出租用清查原值+闲置清查原值+其他清查原值,即10=14+18+22+26

3.土地价值->估值->现状=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估值现状+出租用估值现状+闲置估值现状+其他估值现状,即11=15+19+23+27

4.土地价值->估值->改变现状=生产经营(含办公自用)估值改变现状+出租用估值改变现状+闲置估值改变现状+其他估值改变现状,即12=16+20+24+28

(四)表间关系

1.表内第10栏“土地价值->估值->改变现状”的值应按各企业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无形资产”等科目填列的土地)反映在清产核资明细表(穗清企03表)中的第5栏“评估值”中。

十、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汇总表(穗清企06表)

本表反映房屋建筑物的基本汇总情况,由系统根据《房屋建筑物明细表》(穗清企07表)自动汇总生成。

十一、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穗清企07表)

(一)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所拥有房屋建筑物基本情况。

(二)指标解释

1.表内第1、2、3栏“物业名称”、“地址”及“产权证号”:按房产证上名称具体名称、地址及证号填列。

2.表内第4-7栏“产权情况”:分别按照属本单位、属其他单位(名称)填列;若无产权号,请在第6栏填写“是”;并预计完善产权登记

所需出让金金额,填列第7栏。

3.表内第8、9、10栏“用地面积”、“建基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按房产证具体填列,若无“总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计算得出。4.表内第11、12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按照202_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并经审计中介审计数填列。

5.表内第13栏“重估价值”:按照202_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中介机构重估值填列。

6.表内第14栏“无偿占有单位”:若该房产有无偿占有单位,则具体填列无偿占有单位名称。

7.表内第15、16栏“是否抵押”、“是否冻结”:企业按照实际抵押、冻结情况填列“是”与“否”。

(三)表内关系

“总建筑面积”等于“用途(面积)”小计

十二、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附表1)(穗清企07-01表)

(一)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房屋建筑物现状及用途。

(二)指标解释

1.房屋结构包括: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和混凝土结构。

2.抗震设防烈度:依据有关竣工图资料填报,具体选项包括:六度以下、六度、七度、八度、九度。

3.安全状况包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局部危险房、整栋危险房、疑似严损房、疑似危险房。其中:严重损坏房、危险房以鉴定公司鉴定报告确定;无鉴定公司鉴定报告的,根据《房屋

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2_年版)进行判别,并选择“疑似严损房”或“疑似危险房”。

十三、国有企业房屋建筑物明细表(附表2)(穗清企07-02表)

(一)本表主要反映单位房地产未办理产权证情况。

(二)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须填写用地取得及建筑物竣工时间(以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961年填写“1961”),并分三种情形勾选或填写:

1.手续(资料)齐全未申请登记的直接勾选;

2.手续(资料)未齐全的逐一勾选已具备资料,因历史原因有其他代替文件的详细填写文件名称;

3.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的,按表格所列原因勾选,如属表格所列之外原因请另附详细说明并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十四、国有企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算)项目汇总表(穗清企08表)

本表反映企业实际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算)项目情况,由系统根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算)项目明细表》(穗清企07表)自动汇总生成。

十五、国有企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算)项目明细表(穗清企09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实际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算)项目情况。

(二)指标解释

1.第2栏“项目立项批复文号”:是指发改委等投资主管部门对该

项目工程的立项(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批号(以最后文件为准),按规定不需立项(核准)或备案的不填。

2.表内第4栏“立项设计建筑面积”:是指该工程项目工程设计面积。

3.表内第5栏“工程概算金额”:是指该工程项目设计概算。4.第6栏“财政批复预算金额”:是指该工程项目经财政预算核定的数额。如工程项目为财政投资(含企业举债投资,财政安排资金归还),按财政预算或投资评审批复结果填报;非财政投资项目,按企业决策批准的投资预算金额填报。

5.第7栏“工程结算金额”:是指该工程项目实际应支付的工程清算价款。

6.第8栏“工程决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编制的财务决算金额。7.第13栏“已付工程款”:是指本单位实际已支付的工程价款。8.第14栏“未支付工程款”:是指本单位尚未支付的工程价款。9.第15栏“已登记入账金额”:是指本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实际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以估价记账的金额。

10.第16栏“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算)主要原因”包括:立项手续不完善、报建手续不完善、工程概算资料不完整、拆迁补偿未完成、工程款未落实、结算凭证不齐、等候投资评审排期、其他(选择“其它”的另附纸质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等。

11.第17栏“市政项目”包括:市政道路、桥梁等。12.第18栏“办公用房”包括:企业用于办公的写字楼等。13.表内第19栏“业务用房”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

检法司部门的专业用房等。

14.第20栏“企业生产项目”包括:企业的厂房、仓库、码头、经营门店、宾馆、展馆等。

15.第21栏“其他”包括:其他工程项目。

16.第23栏“预计决算期”:企业完善已交付使用但未结算工程项目的预计决(结)算时间。

(三)表内关系

1.“立项设计建筑面积”等于“项目用途(面积)”之和。2.“工程决算金额”等于“资金来源”之和。

第四篇:错报报表税务情况说明

错报报表税务情况说明

市国税局市场管理分局:

因公司在今年的1月份填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报表时,因为当时的填报错误,导致202_年10月份至202_年3月份期间财务报表出现错乱。我公司财务人员当时没有及时发现,就已上传了网上报税系统。导致所上传报表数据均为错误,无法如实向税务反映真实财务情况。致使省局系统显示我公司多缴纳税款。发生错误后我公司及时到大厅申请更改了报表,原报表已经作废,正确报表已经上传,重新申报后此错误已消失。

我公司将引以为诚,完善财务系统,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杜绝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有限公司 202_年08月13日

第五篇:202_年农村综合改革统计报表编报说明

江苏省202_年农村综合改革 情况统计报表编报说明

一、江苏省对种粮农民补贴和“一折通”存折发放涉农补贴资金情况统计表

1.本表由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填报反映。反映本地区、本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及实施“一折通”存折发放涉农补贴情况。

2.本表反映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数据应与中国农民补贴网(一折通软件)数据核对一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填列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受益农户数是指应享受并已领取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农户(有可能是两项补贴都享受的农户,也可能是只享受粮食直补或农资综合直补某一单项的农户),故受益农户数不能直接简单的用粮食直补户加农资综合直补户;受益农民人数同理,历年资金结余指资金在专户中的累计结余。

3、实施“一折通”存折发放涉农补贴资金情况,要反映通过“一折通”存折发放涉农补贴资金的全貌,分别填列通过“一折通”存折发放农户数和发放资金总额(涵盖中国农民补贴网、一折通软件(单机版、网络版)或excel表格等形式归结的补贴),以其它单位办理的存折发放的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不作为“一折通”发放填报。

4、本表与去年表基本一致,全年一折通存折发放资金总额增加了今年的新增涉农补贴项目,因(去年表中)国有农场农工补助与农场税 费改革补助反映的是同一补贴,今年表中删除了农场税费改革补助一栏,原在一折通系统中反映的农场税费改革补助归到国有农场农工补助项目中。

5、一折通发放项目此表没列的,在此表“其它”项目栏中反映。

6、全年“一折通”存折发放资金总额

=c36+f16+f45+i21+i28+i31+i34+i44;c36=c37+c38+…+c52+f4+f5+…+f15;f16=f17+f18+…+f44;f45=f46+f47+…f52+i4+i5+…+i20;i21=i22+i23+…+i27;i28=i29+i30;i31=i32+i33;i34=i35+i36+…i43;i44=i45+i46+…+i52;

6、小数点保留2位。

二、江苏省国有农场改革有关情况统计表

1、本表由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填报反映。表中“上年数”填列202_年年末数据,“年末数”填列202_年年末数据。

2、本表按农场隶属关系填报,省属农场情况由省属农场主管部门填列,市县农场情况由各市县填列,均需附报各农场表。

3、表中“在职职工人数”栏填列农场在职职工总数。

4、“内部发包面积”指按照内部收费标准(如“基本田”、“生活田”收费标准)向职工发包面积。

5、“对外发包面积”指按照向场外发包或发租收费标准向社会及职工发包或发租面积。

6、“农场内部承包费收取总额”栏填列按内部收费标准向职工收取的农用资源承包费或租金数额。

7、“农场外包承包费收取总额”填列按向外发包收费标准收取的农用资源承包费或租金数额。

8、向农场职工兑付税改补助情况:核补金额:指省按202_年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时各地上报,经省同意并批复的补贴农工人数、补贴标准计算下达给国有农场补助农工的金额。应补人数:指农场当年应补贴的农工人数(扣除农工退休或减员等人数)。应补金额:指农场按应补人数补贴的金额。实补人数:指农场当年兑现补贴的农工人数。实补金额:指农场当年兑现农工补贴的金额。补发上年应补未补人数:指农场当年兑现上年应补贴的农工人数。补发上年应补未补金额:指农场当年兑现上年应补贴的金额。

9、补助农场资金情况,填列省财政安排的补助农场的资金总额及向农场职工兑付的补助资金因农工退休或减员结余部分用于农场的资金使用情况。应补金额+补助农场资金总额=补助资金总额(省级负担)。

10、补助资金总额,填列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总额。农场办社会情况支出总额,指农场办社会总的支出情况,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场办社会的补助资金支出。

11、“农场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栏填列农场出资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职工个人承担交纳的社保金不在其列。

12、“农场用于职工保障的内部统筹开支”指社会保险以外,农场用于职工的各项内部统筹(如场内医疗统筹等)开支。

13、表一涉农补贴中的“国有农场农工补助”栏应等于表二的向 农场职工兑付税改补助情况中的“实补金额”+“补发上年应补未补金额”。

三、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情况汇总表

此表以当年项目完工后决算数填列,不能以方案数填列。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情况汇总表分表

(一)和表

(二),由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县(市、区)填列。小数点保留2位。

1、表三

(一)填列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有关情况,填列到县,不需填报到乡镇及具体奖补项目名单;

(1)未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的地区,有关筹资筹劳栏目不需填列;

(2)第21列“省级资金”、22列“市级资金”、23列“县级资金”、24列“乡镇资金”按照当年投入100%填列;

(3)、第26列“村集体资金”、27列“社会捐助资金”、28列“其他”填列当年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4)、第20列“上年结余”填列202_年财政奖补资金(包括省、市、县、乡级财政资金)实际结余金额且已经滚动安排到202_年项目中;第29列“上年结转”填列202_年财政奖补资金(包括省、市、县、乡级财政资金)尚未拨付金额。

(5)、15=16+19+2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32=29+30-31(其中30=19)。

2、表三

(二)填列一事一议财政基本奖补项目有关情况;统计 栏目只需填报奖补项目数量及标准,不需填报具体奖补项目名单。

1=2+4+5+11+13+15+17+19+21+23,5=6+7+9+10 表

四、江苏省省定经济薄弱村化解债务统计汇总表:

1、此表由省定经济薄弱村所在县(市、区)填报,指的是202_年启动,202_年完成的第一批省定1011个村的债务情况,不包括目前启动的第二批其他薄弱村债务情况。

2、化解垫交税费债务数据填报县级合计数即可,不需要填报到乡镇和村。这个数据是国务院综合改办需要的,是中央分配化债奖补资金的主要依据。

3.“债务额”是指县市核定的纳入省级奖补范围化解的债务,与省核定债务数不是同一概念。省核定债务数是省根据县市上报债务和抽查情况,计算的理论债务数,分配省级奖补资金的过程数据。

4、此表没有“尚未化解债务”一栏。因为此次化解的是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债务,包括非公益性债务,省要求全部化解。5、3=4+5+6;7=8+9+10+11+12+13;14=3-8;2=7

6、小数点保留2位。

五、江苏省减轻洪泽湖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表

1、此表由濒临洪泽湖的泗洪、泗阳、盱眙、洪泽、宿城、淮阴县(区)填列。

2、小数点保留2位。

3、“其他”栏数据须用文字说明。4、4=5+7+9+11+13;1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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