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与 狼 共 舞大全
与 狼 共 舞
——读《狼图腾》后感
陆晓婷
第一次拜读《狼图腾》,是在七年前。看完这部倾注了作者半生心血的鸿篇巨制,对作者的评价是: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沥与血。对这部书的评价只用八个字概括:博大精深,鸿篇巨著。读后的感受:忧国忧民,激情澎湃。
今年寒假,带着重温旧友的心情,我再次拜读了这一文学巨著。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作者博大的心胸和作品的文学内涵,《狼图腾》真的是一篇值得一读的好书。
所谓“狼图腾”,就是相对“龙图腾”而言的。农耕民族汉族崇拜的是龙图腾,而身处内蒙古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崇拜狼图腾。而这本书,正是以此为核心,带领读者由好奇,到了解,最后融入其中。在此,我对情节稍加赘述:
文革时期,陈阵等一批青年被下放到内蒙古草原当牛、羊、马倌,每天与牧民同吃同住,生产劳动。而住在毕力格老人家的陈阵刚入草原不久,就孤身遭遇狼群。侥幸逃脱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狼。在毕力格老人的介绍指引下,他渐渐了解了 狼的习性,也更加好奇:为什么游牧民族会把凶残,吃人,祸害 畜群的狼作为精神象征呢?在亲自掏狼窝,杀狼,养狼崽后,他 明白了。狼虽吃羊,但也吃其他野生食草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防止草场沙化。狼极富战斗天才,他们为战斗而生,从小便利用各种计策谋求生存。无论是声东击西,诱敌深入,还是以逸待劳,欲擒故纵,他们总是与人进行智慧较量,并屡屡取胜。狼同时性格刚烈,崇尚自由。书中讲述了一只狼在受困时,甚至咬断自己前腿来得以逃命。狼的种种优良品质,让游牧民族大为钦佩,敬其为神,并不断学习他们的优点。可惜好景不长,生产建设兵团进军草原,农区人用它们的方式去管理草原。“盲流”也趁机介入。他们仗着武器,大肆杀狼,盲目扩大畜量,烧荒种田。农耕给草原带来了污浊,血腥,毁灭。终于,狼没了,草没了,草原成了隔壁荒漠,牧民失去了自己的家园。陈阵怀着对农区人深深的仇恨与对草原的痛心,回到了城市。
假如作者如果仅是如此,只创造了一个悲剧性故事,未免太肤浅了。作者在书中借陈阵之口,深刻分析了狼图腾的历史根源与发展。他引经据典,论述在黄帝创造龙图腾时,草原民族就创造了狼图腾。农耕民族的龙图腾充满羊性的胆小与懦弱,代表了 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缺乏进取与创造。而游牧民族崇尚自由,崇尚侵略扩张。每当中华文明因不思进取而陷入低谷时,总会有 身边的少数民族入侵,给我们补充一点狼血,重振辉煌。正是这种狼性与龙性的互补,让中国在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一个延续至今的文明国度。作者甚至还认为,欧美国家当今如此发达,真是因为性格中的狼性,让他们贪婪,敢于夺取,勇于创造。甚至于说,当今的一切发明创造,都离不开狼图腾在背后的支持。如此
新奇却雄辩的观点让人大开眼界,同时引人深思。虽然这种观念多了一些野性和桀骜不驯,少了一些正统和温文尔雅,却更多的给了我们一些激励和进取的读书时,我常反省自己,是不是我的身上,也充斥了太多的羊的懦弱,畏怯,而少了狼那股狠劲与霸气?我已多少次面对别人无理挑衅而忍气吞声?我已多少次面对别人的辱骂充耳不闻,还阿Q式地自我安慰?我又有多少次,面对竞争的机会,退缩不前,畏首畏尾,将机会拱手让人?就连平时谈话中,我在与别人产生分歧时,我也总是在“怕”着什么,而否定自己的正确见解,或不了了之。我到底在担心什么?我到底在顾虑什么?为什么我不能对自己肯定一些,坚决一些,对自己狠一些?我质问自己。这就是《狼图腾》给我众多启示的一部分,还有更多更多,在我心中汹涌着。
《狼图腾》真的是一本好书!我推荐给大家,都来读一读吧!
第二篇: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
最近,我们看了一部电影,他的名字叫舞蹈和狼。坦白说,我不喜欢这部电影的第一眼,因为它是一个小残暴的。但它真的特别的东西,我终于获得我的所有关注它。
这是由导演凯文·科斯特纳首次发行,未考虑如此受欢迎,但导演帮助这种电影变得强大。它关注人与人、人与自然、自然与自然。他一直让美国人是什么和什么是自然的。更重要的是,是否有生命或自然,导演总是问观众:有什么区别的生活?
在电影《印第安人虽然人,但也代表着自然,他们高于普通自然,低于真实的人。也就是说,他们代表也代表了自然,因此建立了一个方便的通信主任梯帮助英雄和天然的联系。然而,狼是自然、主题舞蹈与狼与自然是舞蹈。导演说高度的和谐,并想告诉我们,要彼此和谐的最好方法是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斗争。
邓巴和印第安人是友好而不是冲突。邓巴在和谐与狼人与自然之间,但也有一些和谐的体现,如,大量的水牛被杀,邓巴被美国军队在被送回到路上面对狼和印第安人,显示了矛盾。这里的印第安人代表自然,印第安人争取美国士兵意味着自然的反击。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可以知道,邓巴的方式做自然是绝对正确的。
此外,我们最容易认为是自然的,从多个角度阐述自然需要援助,而没有被摧毁,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救济后果,急救和毁灭,印第安人第一次出现是杀死开车到白马报复,然后保存这个原因,因为白色报复杀害他们的民族,印第安人代表自然,这是人类对自然的破坏。但后来邓巴加入印度人团队,从这一点上提出自然导演结合的观点。印第安人的历史文化,原始的生活习惯多年以后的今天,这是diiulio人们的注意力。为什么人类总是在失去只有怀念起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一些被遗忘的事情,一些应该同地球上每个人有diiulio弱势群体?所以,我们必须懂得如何珍惜,只有失去不再一个忏悔。
总之,为什么我们自己的一个简单的生活是,我们不珍惜和变得无味,只有当我们咀嚼它深深,我们可能很有品位的。生活的乐趣,以任何方式在于思维的即时转换。这部电影让我自己找到我自己的快乐。
第三篇: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观后感
电影《与狼共舞》是美国近几十年来的第一部西部片,导演凯文•科斯特纳大胆地选用了公认不受欢迎的西部片题材,并成功地复活了一个几乎濒临死亡的片种。这部影片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它一改以往的以白人的文化价值为中心而是从苏族部落的文化为切入点,真实在现了作为白人的邓巴中尉是如何融入到苏族中去的。这其中的深层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当时北美大陆上白人与土著居民的文化冲突和相互理解进行探讨和思考,所以说《与狼共舞》是最能体现文化人类学精神的西部片。
影片的前半部分是以白人邓巴的视角对当地的土著居民苏族人进行的一种探索,后来随着剧情的进一步发展当邓巴基本上融入到苏族部落之后,导演将白人世界与苏族人的世界在同一个平面上呈现给大家,让我们置身事外,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可以用更中立的态度来评价两个矛盾主体之间的思维方式以及他们之间的冲突,在这点上,韦伯的“价值中立”得到很好的体现。
一、语言—理解文化的向导
在文化人类学的调查方法中我们提到在调查的过程中和当地居民建立一个友好的关系是调查能够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前提。那么在电影中邓巴能够顺利融入到苏族部落中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学习苏族人的语言。其实在两方首次接触的时候由于语言不通又没有翻译者,是极有可能引起冲突的,当时邓巴想要拿武器,但是在他思忖之后放弃了,如果他拿了武器,那么双方之间的不信任的程度便会直线上升,所以在双方的接触中信任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了信任,也许在双方没有交流之前就会发生冲突,而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其实我们所说的语言不仅仅是口头表达的语言,它还包括肢体语言。在邓巴首次和苏族人的接触中他就用动作表示了野牛的概念,这是他们继续交谈下去的重要一步。在接下来的接触中,“握拳而立”起到了一个关键的作用,她可以说对苏族人的文化十分了解,尽管她已经对自己的语言有很大程度的遗忘但是她还能实现简单的交流,邓巴通过他学习了苏族人的语言,这样在交流上没有了障碍便很容易进行思想上的沟通。我觉得“握拳而立”在这个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和我们在田野调查的基本技巧中提到的报告人是非常重要的。不过这个选择报告人的这一步骤是由苏族部落的一位重要人物-----“踢鸟”进行的。
二、共同活动—文化融合的催化剂
苏族部落并不像当时的西方社会那样具有精细的分工,因为在这荒蛮的地带,根本无法耕种,所以苏族人无法过上农耕的自己自足的生活。野牛是他们食物的重要来源,所以野牛群来晚了就意味着他们的孩子就要饿肚子了,所以发现野牛的行踪是事关苏族人生存的大事。邓巴知道他们的所需,给他们送去消息的时候却冒着被那里的人民打死的危险。后来他和苏族的人们一块去打猎,在这个过程中他也发现了白人的残忍,他们仅仅为了得到野牛的皮毛和舌头使得野牛尸横遍野。其实同样是捕杀,但是目的不同,性质也就不同。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捕杀野牛是为了生存,而另一个却是为了金钱。在经过野牛的捕杀之后,邓巴获得了人们的敬重。在其后的部落之间的冲突中邓巴保护了苏族人,此时,他就俨然苏族人民的神。这样看来,通过在一起的生活,以及集体的活动,邓巴的融入过程是顺利的。所以说共同活动是文化融合的催化剂。在我们文化人类学的调查方法中的参与观察极其相似。
三、矛盾与冲突—文化融合过程中的火花
邓巴和“风中散发”的相遇以及帽子事件是矛盾双方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苏族人和邓巴之间其实是一直在互相试探的,彼此之间一直有敌意,而且“风中散发”的冲动,和邓巴所闻的野蛮人并无二样,在双方的逐渐接触过程中,邓巴发现了苏族人并不是和他同来这个地方的同伴口中所说的“乞丐”和“小偷”他们其实是善良的,而苏族人也渐渐发现邓巴不像其他白人一样的残忍。就在逐渐融入的过程中苏族人杀死了邓巴认为的俗不可耐但是确实是个好
人的同伴时才发现自己的价值观念和苏族人有着很大的不同。
第二个比较典型的事件是帽子事件,丢失的帽子对于邓巴来说,应该物归原主,在当时西方的权利与法律意识下是非常正常的,而对于那个捡到帽子的苏族人来说,这是他捡到的东西,这是他的战利品,在当时那种部落里,勇士的权利是不可以被挑战的。其实他们两个谁都没有错,只是文化背景的不同早就了这种冲突。
总的来说其实这种冲突并非像是像苏族人同红番人的斗争那样,他们之间的斗争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得以生存的食物,以及自己的姐妹同胞。而白人和当地的土著居民之间的斗争则是文化的斗争。
那个时代美国政府对待原著民的态度是“顺则招降,逆则清缴”,不管怎样都要强迫所有原著民服从西方价值观,以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其实这是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现代西方文明自从其发现新大陆开始就注定了他的征服的特性,这点可以在英国当时在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建立了它的殖民地有关。当他们登上美洲这块土地的时候对土著居民的征服可以看作是很自然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当地的土著居民是野蛮的,他们的文明是不入流的,这对于建立一个自由与民主,理性与法制是一种障碍,在他们看来他们的文化是至高无上的。
而苏族认为白人的行为是愚蠢的,他们那种以野牛为食,而且严重的信奉神灵导致了他们认识的有限性,他们认为有了足够的食物和安定的住所就够了,可是白人要苏族像他们一样生活,不许打猎,要去种地。白人要苏族人不允许有自己的信仰,连最重要的“太阳之舞”祭典都不可以举行。美国的西进就是伟大马背文化的灾难。
其实像这部片子中的矛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不少见,这种矛盾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认为只要两者互相做出让步便会化解矛盾,但是这其实真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因为不同人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活经验决定了他们的价值观。对世界的认知的差异深刻地影响了对来自陌生文明的事物的判断,例如我们难以想象一个来自西方经济理性社会的欧洲商人与一个来自狩猎采集型部落的战士在某件物品的所有权上达成共识;又例如一位以“契约精神”为判断依据的西方法官和一位受传统社会“价值理性”熏陶的乡村官员在同一个案件上产生了迥异的判决,却都认为各自的判决符合“真理”或是“天意”。在“真理”这些根本性问题上产生文化偏差的条件下,弥合文明间的冲突确实很难。
我不得不说这部影片中的主人公邓巴中尉是一位成功的文化人类学的调查研究者,对于文化震惊他能冷静地接受,并且敢于学习,最终他融入了苏族人的文化,这让我们以及那些西方文化的自大者能够以全新的视角看待这个问题,通过这类影片我们对文化人类学的调查研究方法更有了进一步的感受。我想这就是这部影片的价值所在。
第四篇:与狼共舞观后感
《与狼共舞》观后感
在《与狼共舞》这部片子中,以一个白人约翰邓巴中尉的经历为线索来真实的反映出边疆印第安人的生活,体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平原马背文化。本片通过感情上的失去而造成的痛苦和创伤来表达那段历史对人的伤害.进而唤醒人们对那段历史的反思。那是一段西进的历史,一段印第安人被屠杀的历史,也是一段先进文明替代落后文明的历史.影片没有否认先进替代落后的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却从人性良知的角度向我们提出质疑,为印第安人受到的伤害而报不平。结尾,尽现苍凉之美,风中散发在山谷的迎风呐喊,“与狼共舞,我是风中散发,你能把我当做你的朋友吗?你能把我当做你永远的朋友吗”...在皑皑白雪的山林,崎岖蜿蜒的小路,与狼共舞和他的妻子-握拳而立骑在马上,蹒跚艰难的行走,远处山峰那灵性的狼-我相信那就是两只白袜仰头长啸,最后字幕冷静的描述了苏族最后的结局,十三年后他们的家园被毁,野牛群也消失了,最后的苏族部落和当局签订了拘留地协议,马背文明湮没于历史长河中……
印第安人特有的文化是令人叹为观止的,他们在近千年与大自然的磨合过程中,形成了特有的与自然相处的方式方法和思想理念,他们没有先进的机械和高科技,他们更多的是体会自然的法则,顺应自然规律,其实以这种方式的生活才是对自然的尊重,才是对人类未来的尊重和爱护.然而白种人的入侵打破了千年的平静,他们不仅灭绝了印第安人,同时也灭绝了印第安文化,使最后一块人类和自然祥和共处的净土在地球上永远消失了.本片的意义就在于他以一个侵略者的身份,反思了所谓现代文明破坏这种和谐的罪行,又以主人公义无反顾的背叛,来唤起人类的反思------究竟我们在做什么,在我们破坏自然和谐和平衡的时候,真正受害的还是人类自我,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肉体上........计算机2班
吴剑斌
43号
第五篇:与狼共舞读后感
《与狼共舞》读后感
初一(3)郁菲儿 20 号
本来我对狼就抱有好感,今天读的一篇文章令我更相信、确定及 肯定了我对狼的态度。一匹名叫黑山的野狼从小被周同(一个男人)收养,周同的老婆 是坏人,黑山闻出来了,但是周同不知道。一次趁周同出差,他老婆 想杀狼灭口,砍伤了黑山的嘴唇,接下来的泥石流淹没了她,黑山不 计前嫌,奋力救人,受伤的嘴唇上血流不止。很长时间,终于露出她 的头发,这一幕却被赶回家的周同看到了,他一看,误以为黑山咬死 了他妻子,举起猎枪,“砰”…… 整篇文章结构严谨,结尾尤其悲催,黑山死得太冤了,那个女人 太坏了,周同太糊涂了,一切的一切,都掩盖不了黑山的忠诚。你可能会问我,黑山明知道那女人是坏人,那为什么还要去拼死 相救?这不是好坏不分吗?那我告诉你,黑山太忠诚。并且周同曾 和它说过,那女人是它的主人,不能伤害她。所以黑山牢记了这话,并把忠诚显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狼,在大多数人眼中,残忍、狡诈、贪婪。我能承认他们的确有 那么点,但是人类为什么不在给狼下定义之前想想自己呢?人何尝不 是那样呢?狼的杀生是难免的并且它们没有其他工具,当然不可能温 文尔雅地进食,再说,不残忍,如何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中赢得生存的 机会?人表面不残忍,心里却比谁都冷酷,不仅驯化动物,还异化动 物,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奴隶。狡诈,我认为可以视为狼的聪明。狼有 智慧,所以才会狡诈,它们也完全是为了生存,为了赢得生存的权利。多变的策略展现了它们聪慧的头脑,敏捷的反应。而人呢,似乎把智 慧放在了不正确的道路上,那才叫狡诈,那才叫阴险,那才叫卑鄙的 小人!贪婪,狼其实不贪婪,它们捕猎时有节制,从不过度杀生,适 当而止。人恰恰相反,就很贪婪,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什么都 想要,未了利益,为了财富,没有止境地猎杀野生动物。以这种素质,人还有脸称为“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