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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岗位工作标准(范文大全)

出纳岗位工作标准(范文大全)



第一篇: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出纳岗位工作标准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部出纳员的岗位性质、引用标准、管理上级、业务范围、工作任务、职权、职责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部出纳工作岗位。

2、岗位性质、管理上级和业务范围

2.1、公司出纳在财务部会计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的具体工作。

2.2、业务范围: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财务印章、空白支票、编报有关资金报表。

2.3出纳员的核心工作是资金的管理使用。

3工作任务

3.1、遵守《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会计法》要求对公司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管理。

3.2、办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各项业务往来。逐笔顺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末及时与银行对帐,双方资金余额不一致时,要做“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余额调节。

3.3、负责银行帐户的管理。不得擅自外借公司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3.4、办理现金收款业务。现金收入来源:产品零售、废旧物资变卖、处置固定资产收入、其他临时性收入款项,收入款项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3.5、现金收入必须登记收款收据。

3.6、使用现金支付款项要用备用金支付,备用金不足时,应填写《备用金申请单》,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副总批准后提取。

3.7、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能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和公款私存。

3.8、逐笔顺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现金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月末进行现金盘点,帐款不一致时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更正。

3.9、对审批手续齐全的各种支付款项办理现金或银行付款业务。

3.10、妥善保管各种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空白支票及财务印鉴。

3.11、办理到期承兑汇票的银行进帐或承兑付款事项。

3.12、按时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3.13、按照审批后的职工工资表及时发放工资。

3.14、及时督促业务人员及其他有借支款项的人员报帐,报帐后下欠款应在当月工资中扣还,长期不上班无工资扣还的要及时上报。

3.15、负责公司代扣款项在工资中扣还落实。

3.16、及时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

3.17、负责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作好银行贷款卡的年审和保管工作。

3.18、负责对有关银行结算费用和存贷款利息的审核。

4职权

4.1、在财务账务处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财经纪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条款,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

4.2、有权对不符合会计法规或公司制度的有关票据及手续不齐全,票据不真实等拒绝报销。职责

5.1、对因现金保管不符合规定,造成公司损失负责。

5.2、对因不按程序安排,导致相关票据不真实,票据手续不完整而给予报销负责。

5.3、对因对空白支票、承兑汇票、印鉴保管不力造成公司损失负责

5.4、对因承兑汇票到期或者过期没有及时办理负责。

第二篇:计财部银行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302.195-1999

计财部银行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1999-10-10发布1999-11-10实施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山东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202.03-1995《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的。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刘相荣

修订:

审核:

审定:

审批:

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1998年12月 10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302.195—1999

计财部银行出纳岗位工作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银行出纳岗位的责任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财务银行出纳岗位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职责与权限

2.1 素质与要求

2.1.1清正管财,廉洁奉公;守法护法,坚持原则;严谨负责,一丝不苟;热情服务,耐心解释。

2.1.2具备三年以上的财务工作经验,中专及以上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1.3熟知银行结算办法并能熟练选择结算方式,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并且具备深厚的打算盘、用电脑、填票据、识票币等基本功。

2.1.4 热爱银行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习惯。

2.2 职责与权限

2.2.1 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2.2.2按照会计制定,填制和审核银行收付款凭证及银行余额调节表,并据此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2.2.3 负责保管好支票、有关印鉴、各种有价债券及单位的重要权益凭证和贵重物品。

2.2.4 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

2.2.5对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要负责提供银行凭证、帐册及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2.2.6银行出纳调离本岗位,要将经管的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凭证、帐册、印鉴收据、支票和未了事项、办妥交接手续。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银行结算

3.1.1 结算纪律

3.1.1.1 不外借银行帐户、支票及其他票据。

3.1.1.2 不签发远期支票、空头支票。

3.1.1.3 正确填制银行支票及其他结算凭证、不弄虚作假、套取现金。

3.1.2 支票签发与保管

3.1.2.1 经办人申请领用获准后,出纳员于当日签发支票。

3.1.2.2支票须按编号顺序签发,加盖印鉴后,应注明签发日期、用途、金额,并在支票领用薄上登记,经办人签字。

3.1.2.3 对逾期未用的支票,应在支票签发后10日内收回,分别予以注销作废,并加盖

作废章。

3.1.2.4 支票、印鉴应于每日工作完毕存入保险柜,不得遗失。

3.1.3 结算原则

3.1.3.1 每日应结算的收付事项,须于当日办理完毕。

3.2 正确编制银行凭证、登记日记帐

3.2.1每日根据银行结算凭证及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付记帐凭证,摘要清晰,会计分录正确,印章齐全。

3.2.2 根据审核完毕的记帐凭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结出余额。

3.2.3 银行日记帐月末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次月20日前编制余额调节表,未达帐项的清理不得超过2个月,存款完整率为100%。

3.2.4 每月的记帐凭证次月2日前汇总整理。

3.3 接受各级有关部门对出纳工的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3.4 保管有价证券

3.4.1 建立有价证券备查簿、登记其名称、号码、金额等,保证其完整无损。

3.5及时纠正外部检查的有关业务技术错误。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财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按月检查与考核

4.2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的每一项。

4.3 考核标准为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九九九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4.4 考核结果与当月奖金效益挂钩兑现。

第三篇:计财部现金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302.194-1999

计财部现金出纳岗位工作标准

1999-10-10发布1999-11-10实施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Q/118—302.194--1999

前言

为适应不断改革发展的企业工作要求,更好的规范岗位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标准,根据山东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原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302.272-94《计财部现金出纳岗位工作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118-302.272-94。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史磊

修 订:史磊

审 核:

审 定:

审 批:

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1999年10月10 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10-10批准1999-11-10实施

Q/118-302.194-119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118—302.194—1999

计财部现金出纳岗位工作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财务现金出纳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财务现金出纳岗位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2职责与权限

2.1素质要求:

2.1.1具备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中专以上会计专业理论水平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1.2熟知现金结算办法并认真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办理现金结算业务。

2.1.3熟悉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基础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2.2责任

2.2.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保证现金的正常运转。

2.2.2办理厂内日常现金零星收支结算业务。

2.2.3按时提现金,并保证每日有足够的现金。

2.2.4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2.5编制现金记帐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清点现金,达到帐实相符。

2.3权限

2.3.1 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款项拒绝办理.2.3.2 有权对不符合支款程序的事项拒绝办理.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现金结算

3.1.1 结算纪律

3.1.1.1不准私自挪用现金,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3.1.1.2不准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3.1.1.3严禁用转帐凭证或编造用途套取现金.3.1.1.4不准保留帐外现金.3.1.1.5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批准的库存现金金额,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3.1.2现金与现金支票的保管.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10-10批准1999-11-10实施 Q118/-302.194-1999

3.1.2.1现金支票领用后,及时提现金如不用应放入保险柜内.3.1.2.2现金出纳要保管好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发生短缺要负责赔偿.3.1.2.3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只能由现金出纳一人掌管使用,不能随意转交或告诉他人.3.1.3结算原则

3.1.3.1每日办理的结算业务,需于当时办理完毕.3.1.3.2按规定限额支付现金,超过使用范围一律不付现金.3.2正确编制现金凭证、登记日记帐。

3.2.1每月根据现金报销凭证发票及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付款记帐凭证、摘要清晰、会计分录正确、章记齐全。

3.2.2根据审核完毕的记帐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结出当日余额,符合记帐规则。每日打印出微机帐页.3.2.3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每日与库存现金核对,准确率为100%。

3.2.4.每月的记帐凭证于次月2日前汇总整理完毕。10号前送审计科审计.3.3接受各级监督部门对出纳工作的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与考核.4.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责任和工作内容与要求部分.4.3考核结果与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兑现。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999-10-10批准1999-11-10实施

第四篇:出纳岗位工作

(一)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核算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一、现金和银行

1.办理现金支出,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必须经过会计审核、财务经理签批,方可办理款项收支。单笔202_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才使用现金方式支付。

收付款后,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日常周转金不得超过5000元,如有超出,需缴存银行。不允许私自坐支收到的现金及支票,要及时送交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超过202_元的支付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收到支票需及时填写支票进帐单并送银行,不可延期送票。

办理汇款,注意帐号的填写,严禁发生汇款错误的事件。

签发支票时应注明收款单位、用途、金额、日期,并经财务经理签批后方可使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3.每月5日之前收取上月末对帐单,核对并编制调节表,做好后交给会计。

二、记帐和报表

1.认真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流水账,保证日清月结。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支票要作好备查账登记。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流水账,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末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登记完毕将凭证转会计处记账。月终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有关未达账应做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星期要填报资金收入及支出的明细表。

2.每日盘存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到账账、账表、账物相符。总经理可派人抽查、核对资金情况。

第五篇:出纳工作标准、职责、权限、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和要求

出纳工作标准、职责、权限、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和要求

职责

1、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2、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月结日清,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

3、善保管现金、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

4、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权限

1、根据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手续。岗位要求:

1、具有相应政治素质和政治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没有会计舞弊、业务技术较大差错记录。

2、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中专及以上财经类专业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4、了解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相关大企业管理知识,了解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

5、按规定参加并完成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综合考核合格。

6、身体健康,能胜任会计岗位的工作。

7、符合回避事项要求的。工作内容与要求

1、在部长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调节表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企业与银行存款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月结日清,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县)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善保管现金、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7、完成财务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与考核

由财务部长按该工作标准、职责、权限、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内部考核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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