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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玉山居读后感[范文]

补玉山居读后感[范文]



第一篇:补玉山居读后感[范文]

《补玉山居》读后感

很少会在读完一本书写读后感,今天停下来写,一是因为之前一直有提高自己文笔的想法,而每天坚持写一些东西是提高文笔的一个基本途径;二是因为今天罗老师的一席话也让我深有感触,让我觉得有必要开始每天坚持写一些东西以提升自己的文笔。罗良针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课上就同学阐述的实践经历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也指出他们在表达时的一些不足之处,并鼓励我们将自己所要表达的想法、经历尝试着写下来。因为说与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过程,有些人可能说的时候头头是道,但一旦要求他将刚刚所说的话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他可能会觉得很难、力不从心;有些人则是能够妙笔生花,将他人所未能注意观察的细节描写的十分生动形象,这些人可能不善于表达,但是那些真正能够一语中的人却常常是文笔非常了得之人。因此,训练提高文笔需从写开始,当然也需注意说的锻炼。

《补玉山居》是严歌苓的又一作品。从同学那儿借着看了《小姨多鹤》和《一个女人的史诗》两本书之后,就喜欢上了严歌苓的作品。她从女性的角度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女性角色,这样的角色不同于以往作品中看到的角色,她所描绘的角色更加真实,更能够凸显人性矛盾的一面,每一个都那样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充满生命力。陆续看了严歌苓的一些作品,有 《第九个寡妇》、《花儿与少年》、《雌性的草地》、《无出路咖啡馆》、《少女小渔》等,感触颇深。这次的《补玉山居》也是一样。

补玉山居是主人公曾补玉开的一家旅店的名称,由一个名叫周在鹏的作家客人所提。小说以补玉山居为主线,从客人到山居住宿开始,将多次到山居旅居的客人串联起来,并将他们的故事娓娓道来,又以补玉一家人的生活结束小说。小说描绘的人物主要有周在鹏、冯焕和孙彩彩、温强和李欣、夏之林和季枫、张亦武和文婷,这些人都是多次在补玉山居住宿的客人。当然小说描绘的人物还有补玉山居的老板谢成梁和老板娘曾补玉。整本小说18万字,将这些人物描绘地有棱有角,你永远不会将人物混淆,这是我非常佩服作家的一点。现在的人有太多的共性,缺乏自己的个性,作者却能将那么多的人都描绘的个性鲜明,实在是不易。这样的文笔需要多少积淀啊!

曾补玉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村的农家儿媳,勤劳肯干,有一定的主见,发现山村的旅游资源之后,开了家小旅店,用自己的一双手养活了一家老小。谢成梁作为补玉山居的老板,虽是个退伍军人,却不贪图城市的享乐,宁愿回到小山村,做个勤劳的山里人,帮着补玉打理旅店,不过旅店大事小情确是都听着补玉。周在鹏是个三流作家,在无法靠写作谋生,债台高筑之时,下海经商,年老之际确是个著名的作家兼编剧。他在试图逃脱外面世界的压力时来到了补玉山居,当然这样做的不知他一个,只是相比那些寻求刺激的野鸳鸯来说,他的动机相对单纯些罢了。除他之外,小说所描写的人物虽都是成对出现,却并非那些想避人耳目逍遥自在的野鸳鸯,也当然不会是那些人,若是那些人,整本小说该是怎样的无趣,又或者作者会从其他角度来描写这样的人物。

冯焕也叫冯瘫子,是个半身不遂的残疾人,百分之七八十的肉体已经死去,剩下的只是思考的大脑。这样一个残疾人,却也是个精明的投资者,依靠自己的努力积累财富,是一个对金钱由着浓厚兴趣却又同时在寻找生命意义的人。作为一个半身不遂的残疾人,他需要人照顾,按摩师、医师、私人助理等;作为一个亿万富豪,他的私人助理总是在不断更新,然而却没有一个能够让他满意。直到

他遭人恐吓,考虑雇佣私人保镖,遇到孙彩彩,他知道那是一个真心真意为他好,而不是为了钱才与他打交道的人。但是他并没有诚实地告诉孙彩彩一切,孙彩彩在他的不信任之下气恼的离开,丢下这样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孙彩彩是一个单纯的农村女孩,学体育,身材比较高大、壮实,心却很细,一人身兼保姆、按摩师、司机数职,将冯焕照顾地舒适周到,使得他能够专心投资。但是老板的不信任让她绝望,最终离开了冯焕。

温强和李欣,两人并无太多交集,若说有,则是一种互相牵挂,没有结果的依恋。温强原先是部队的连长,在李欣作为驻军医生下到部队时认识了她,喜欢却未向其表达。李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子,虽早已订婚,却仍有很多的追求者,温强便是其中的一个。两人在部队是有一些相互了解,并约定转正后再见。转正后的第一次再见,温强已结婚,却还是抵挡不住心中的那份喜欢,给了李欣一个追求者的吻。第二次再见,李欣也带着受过伤的疲惫身体从海外归来,两人一同去了补玉山居,有了一段旅行的记忆。没有第三次再见,第二次的相见让温强有些失落,不愿意再见李欣。然而他们最终没有再见并不是因为彼此不想见对方,而是彼此错过了再见的机会。

张亦武和文婷,这是一对在疯人院结识的老恋人,张亦武以自己石刻大师的身份和才能得以多次从老人院出走,并带着文婷,一个一直想做乖老人不让儿女操心的老妈妈,到补玉山居度过那么多的惬意时光。住旅店的人一般都不愿意用自己的真实姓名登记,他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无非是想将过去的时光忘却,或是逃避现实世界的纷纷扰扰,因此猜测客人的真实身份或是偷听客人的电话在曾补玉看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了,以她的话说,宽松的登记制度不能使她知道客人的底细,她也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保全这个来之不易的小旅店了。而张亦武在不愿意被人知道他和文婷的真实身份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不愿意真名被人提及。他认为外面的世界太不堪,不配提他的真名,他要让自己的真实姓名在不被污染的情况下被提及,要将自己的真实姓名保护好。这样的理由,让我有些震惊。是啊!我的姓名在不知情的情况被污染了多少次,它是那么一文不值,却又代替着我出现在我所有该出现和不该出现的地方,若是能将它珍藏起来或是换一个名字也好。

夏之林和季枫,这两个人是一对冤家,货真价实的冤家。他们的本名都不是夏之林或是季枫。夏之林原名叫林伟宏,夏之林是第二次易名后的名称和身份,他是一个研制毒品的天才,他所建立的制毒、贩毒网络使得警察束手无策,同时又有着超人的胆量和精湛的演技,更换名字和身份后的人物角色他总是能够演绎得那样逼真、活灵活现。季枫原名叫赵益芹,也是第二次易名后的名字,她原本是一个怀着灰姑娘梦想进城的乡下女孩,却因为与夏之林的一段纠缠,在三十岁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吸毒者、一个找不到女儿、女儿不认同的母亲、一个贩毒者的帮凶,最后为了寻求自由与解脱,亲手将夏之林-这个将她引向罪恶的恶魔、一个讲道理的坏人、一个毁了她一生的人杀了。从他们的故事,你会认为谁说生活不精彩呢,他们远比小说所描绘的更加惊心动魄,更加无法预测。

18万字,11个主要人物,各自有自己的欢喜和忧愁。看着他们一段段的人生路,我在想我的人生路是什么?

在晚上的时候看了一期《职来职往》,这是一档求职类的综艺节目,与《非你莫属》相比,我觉得它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求职会更有帮助,因此坚持每期都看,而没有在清华的博士李一舟在《非你莫属》串红之后选择《非你莫属》。《职来职往》每期一共四位求职者,老实说,这次的四位求职者都不靠谱,第一

位原先做过服务员、售票员、性格开朗、语言富有感染力,求职岗位是销售类,但却完全不具备销售所需的一些技巧,只是觉得自己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便来了。第二位一个普普通通大学表演系的男生,将自己声音识别度高作为自己的优势,希望做一名艺人或是演职人员,自述自己因为没钱而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达人老师们从专业角度测评,否认了声音识别度高的优势,也没有发现他的个性,希望他在没有外在资源的情况下,发掘一项内在资源、一技之长。第三位是歌手兼导演王可儿,月收入几十万,有一个二十几个人的团队,自豪能够用五百块钱拍出最好的片子,谋求一份导演的职业,不具备作为一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在达人们给她的建议中,我觉得若是你能够拍出一个好片子钱不是问题的建议是最好的,何苦执着与用最少的钱拍最好的片子,而不是注重片子质量的提升,用更多的钱拍更好的片子呢?第四位求职者,经历三次高考,历时9年,选择均是与医学相关专业,因发放药品出错待业在家。四十岁的人经济来源依然是父母。当问及是否自己做饭时,不自己做饭的理由以父母太强势,不让做饭。播放的短片呈现了他现在的一天:九点多起床,十点多洗漱完毕,准备好午饭出发去网吧,在网吧发几份简历、听听歌、写歌词、看看电影,下午两三点回来,回来之后看看电视,晚上九点左右睡觉。求职的岗位是文字校对人员,专业技能考核不是很好。虽然最后还是找到了一份工作。父母陪着他一起来到了现场,两个老人低着头,像犯了错的孩子一样不敢吱声,不敢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这位先生除了经济来源来自父母外,比较内向,不愿意与人共同,不能集中注意力,至今还未结婚。实在是想不明白,四十年的人生,为什么活成这样?虽然我还不知道四十年后的自己会在哪里,但是自己养活自己是一定的,父母也一定会在享受天伦之乐,而不是还在为我奔波。四十年,将一段人生活成这样,我为那逝去的时间不值?虽然我不知道其中缘由,但是无论如何,一个人怎么会让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呢?

一本书和一期节目,让我重新审视:我想要的生活是怎样的?我将怎样达成这样的生活?先将答案想清楚,刻在心中,然后好好努力。

第二篇:《沙田山居》--读后感

《沙田山居》读后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读余光中先生的《沙田山居》真是神览山水之美心味文笔之仙。在这篇散文中比喻之形象语气之和缓音调之压韵文字之传神情感之含蓄可堪称一道风景。余光中先生是著名的乡愁诗人无论诗还是文都充满了乡愁之味。这篇散文呢也是写乡愁吗通读全文只觉景之美言之精并不存一丝乡愁的透露。是寄情于景含蓄之笔也许 《沙田山居》的特色是语言而不是文法。于是在此就不分析文章的布局了只谈谈文章中情与景的糅和共同来识破这含蓄之笔。“山外有山最远的翠微淡成一凫青烟忽焉似有再顾若无。”这一句写远景实际是乡愁的一处体现。写“山外山”“最远”二词就写出了乡愁的层层与绵亘之远之久。“忽焉若有再顾若无”又写出了乡愁的平凡不需记起但又不会忘记的情怀。“那便是大陆的莽莽苍苍了。”这里是一明一暗二笔合写乡愁。明之处“大陆”。诗人出生在大陆正处青春年少的21岁时被迫离开故土漂泊于台湾、香港、美国、欧洲等地所以“大陆”一词显然表明了诗人对故乡的思念。暗之处一个逗号。本来这句话可连写但诗人偏偏在中间隔一逗号将其分为两段这一隔便起了强调作用。强调了后段“大陆”。读时也会感到语气明显加强。这一逗号也包含了不少情感可以看出诗人在写此句时情感猛地向上一提。正犹如余老傍窗而坐抬头远望大陆的海岸线让他心头一亮可“莽莽苍苍”一词又只好让诗人发出无可奈何的叹息。“十八个月也就是说重九的陶菊已经两开中秋的苏月已经圆过两次了。”这一句更是明写。选择重阳节与中秋节菊和月这是最坦白的乡愁的寄托。至于写陶渊明与苏轼两位文豪则是侧写。通过写其人实际是写其作。抒发了诗人对中国大陆文化的眷恋与追求。“山色如环困不住浩淼的南海毕竟在东北角缺了一口。”这一口正是诗人瞭望故土的镜头是乡愁之潮的出海口。写远行海轮扬起的白帆正是诗人乡愁的寄托。是让白帆将乡愁带去大陆的情怀。“到了夜深......只留下一阵阵的潮声起伏永恒的鼾息撼人的节奏撼我的心血来潮。”“潮”是乡愁这一句借夜景的海潮写诗人内心起伏的乡愁。再比如后文中的写火车片段开往大陆的火车也是乡愁的寄托。鸣笛的震响振动着诗人的心魄则更是将火车比喻成乡愁与故土的纽带振响了诗人乡愁的脉搏连结着诗人与故土。若是文学大师我想应将文中的每一字仔细揣摩这每一字都包裹着一份乡愁。

第三篇:《山居岁月》读后感

我喜欢宁静的山庄,也喜欢湛蓝的天空,更喜欢被淡雅清香的花丛包围。以为,这都是天边想象似的,当我领略了普罗旺斯的无限风情之后,原来那份早在心底渴望的,它们一直存在、都存在,并且是那样独一无二。

——序

热情地浏览着文字里的这一番真真切切,眼前就不知不觉地蔓延显现。《山居岁月》是我阅读的书物中认为很棒的那种。很有特点、极富诗情画意,能让你过目不忘,并且恨不得希望自己灵魂潜入到作者描述的境地里。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奇迹,欣赏作者的视角和思想,感叹轻松自由的语调、生动热情地描述。这“独一无二”似乎就有了很多重的价值意义。

普罗旺斯有着世间独一无二的景色。

“白天,西北风一起,把漫天的乌云卷得无影无踪,天空澄明如镜,只剩下一片深邃的梦幻般的蔚蓝,宛若一张天然的明信片;夜里,风把星星擦拭得分外明亮,群星在夜空里熠熠生辉,有种难以置信的清澈之美。普罗旺斯的气候呈现出独一无二的魅力。无论春夏秋冬,每当我们走出户外,走进那闪亮的晨曦之中,整个乡间如同水洗般明净,让人顿觉神清气爽。心情自然格外明媚……”

读着书中这几句话,你们是否与我一样的感受呢?我已经在其中了。天空透彻清亮如镜,想到了某个“小镜子”,也是亮闪闪地,无法不被吸引。那蔚蓝的明媚之色,是喜喜所向往的蓝吧,蓝得自由无束、蓝得浪漫随意。星星那么明亮,亮出生机自我,我们不用翘首以待为此守护,因为每天夜晚都可以与真正的星空拥抱。这繁星啊想必也是我们为之倾心而入的“繁星”呢,似乎(佳思琪糖们~一个劲儿在点头)听到了赞同的感叹声。

这独一无二的景色、这独一无二的文字、这独一无二的每个朋友……

普罗旺斯有着世间独一无二的情调。

乡村的人们有着对饮品的挑剔和所谓的至尊钟爱,像咖啡或甜酒等。咖啡都很熟悉,那么今天就随着书中的文字感受下神奇的“普罗旺斯基尔酒”吧。

“村子里有自酿的葡萄酒,酒吧则耀眼推崇。可刚开始不容乐观,不仅仅是色泽,重要的是口味把握不好。没有添加辅料的原酒是直酸,恨不得酸到九霄的那种。为此,当地的青年人不断地运行脑部发动机,起初是往酒里对上薄荷浆、大茴香,要不然加点白兰地,可调出的一回比一回难喝,直到最后想起对上黑加仑甜酒后,情况终于改善了,调试几次确定要对上三勺左右,味道就堪称无比完美了。后来的日子可想而知,不但很畅销,而且风靡整个国家。”

众所周知欧洲很多国家钟爱葡萄酒,法国自不在其外。特别像法国南部普罗旺斯这样的乡村城市更是如此,种植成片的葡萄园是每户人家的骄傲,以此为生以此为乐。乐观幽默的性情注定不肯始终如一,总喜欢变幻点特色、搞点新花样什么的。那么,有着普罗旺斯的特色酒就轰轰烈烈地酝酿而生。我都能想象得出他们夸张而神采的表情,或者他们还会说:“瞧啊,你到过的一些国家品过很多种葡萄酒,它们也起过花花流流的名字,可你们能分别记住它们的口味吗?怕是不能吧,因为没有特别之处。尤其是行外的客人,估计都感觉类似。可我们的酒绝对让你铭记在心,因为它是那么与众不同,就算你的舌头又笨又厚,也会不自控地爱上我们的基尔酒的。”

除了美酒,若少了花色岂能算情调满满。你们一定要脱口而出了,对!是薰衣草,并且是一望无际如紫色海洋般的。

按照标准的说法,薰衣草既是草也是花,可我更愿意认为它们就是一种优雅清纯的花。你们可以想象到在很多漂亮的明信片中,紫色花海是画面中永远的主角。既然如此,来一探究竟薰衣草真正的价值。

“薰衣草是普罗旺斯高扬的旗帜,当地人为此建立专门的薰衣草博物馆,每年还在各地举办大小花展和花节,并且还有着专业的薰衣草法定产区管理体制,培养优秀品种等。在研究薰衣草的品种时,研究人员也是煞费苦心,培育出很多新品种,除了大家所熟悉的紫色薰衣草以外,目前又培植出“贵族”——至纯至正的蓝色狭叶薰衣草。当然,被采摘的薰衣草有很多利用价值,最常见的是提取精华液。它不仅气味独特,而且在美容扶护上有了很适宜的位置……“

怎么样?我的小伙伴们,是不是和我一样惊呆了。薰衣草可不仅仅是个“花瓶”,它不单美,更重要它有很多价值。香味独特不是那种直冲冲地,让你留恋神往好像还夹着几缕淳朴的乡村气息。精华液有听说过它的妙用,尤其对皮肤护理上特别好,除斑、除皱,还除痕。说到这里,我想起多年前,我姨妈不小心把脸碰伤了,留下很大的疤痕,那么漂亮的人非常沮丧,她的朋友从法国带来的薰衣草精华液,一瓶都没用完,脸上的痕就全消了,脸比原先更滑静。并且研究人员还将它引用到很多食品上,例如在葡萄酒里用上相应的比例,居然能治好几种曾经无法治愈的疾病。神奇地让我的嘴巴快掉下来了。

普罗旺斯有着世间独一无二的另类。

普罗旺斯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好玩事情,在我看来就是另类,另类地让人向往、另类地让人开心、另类地让人无法不爱上它。当地人爱开玩笑,如果你的面皮很薄那就对不起喽,你要准备纸巾吗?可是他们意念很单纯,你非要想多了就没办法了。

他们好串门子,如果你没有准备好迎客或者还没有晚睡的习惯,那么我只能对你耸耸肩、两手摊开了(这是他们的惯用演绎)。他们喜欢美食,做出的花样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搞不了的。他们喜欢酷车,帅帅地溜上一圈又一圈,站在旁边只有惊叹和胆颤了。

他们不喜欢惟命是从,只喜欢忠于自己的思想畅所欲言。还有什么呢?恐怕太多太多了,恕我无法全部表达完他们的无尽另类。

这本书精彩地展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风情国家,作者用独一无二的语言表达着自己的心声,他在感叹着他眼中、他心中的那些“独一无二”们,却全然不知他的文字多有魅力,也是那么独一无二。所有的这些,让我深深地陶醉在他用心绘制的精彩世界。我想谢谢他,就用我的这篇读后感来表达吧,还想说:我很喜欢——独一无二。

第四篇:山居岁月读后感

《山居岁月》大家读过这本书吗?下面小编整理了《山居岁月》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篇一:《山居岁月》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角是丹尼·包尔,他有三位朋友,一位是刚刚从蛋里孵出来让他养大的猎鹰——惊风,一位是孤独单生的黄鼠狼——男爵,还有一位是在小树林里遇到的小浣熊。

丹尼·包尔不喜欢纽约的生活,只买了一把小刀和一根绳子来到了山中,这令我无比的惊讶,他一个人来到了山中,连火都不会生,连房子都不会造,他只会钓鱼。他在失望中看到了一所房子,他走了进去,看到了一位年迈的老人,那老人教他生火,造房子。在他正在寻找造房子的木材时,她突然发现了一颗参天大树,但这棵树已经很年迈了,已经不怎么坚硬了,但当他正要放弃这棵树时,他突然灵机一动,丹尼·包尔突然自言自语的说:“唉!我可以挖一个树洞呀!这样不是又方便又温馨吗?”他用刚挑好的木头做了一把铲子,卖力的挖了起来,而且还分了一个厨房和一个食物储藏室,还做了一张床和许多生活用具,另外还做了一只弓箭。这时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只老鹰,他好像是叫它鸭子鹰的,据说它会吃小鸡,但鸭子鹰嘴里叼着食物却没吃,丹尼·包尔就肯定它有了刚刚孵出的小鸭子鹰,于是丹尼·包尔就跟着鸭子鹰跑,跑啊跑,来到了悬崖,果然有三个小鸭子鹰在巢里张着嘴巴,于是“我”趁着鸭子鹰转身时抱走了一只小鹰,我把小鹰取名为惊风,在回树屋的路上,我把一只鹿给百发百中的射到了,于是我用鹿皮做了一个被子和毯子。我的鹿肉炖起来的香味引来了一只黄鼠狼男爵,还在树上发现了小浣熊。但好景不长,一家报社的记者拍了丹尼·包尔的照片并报道了他的事迹,有关丹尼·包尔消息传开了。他的爸爸本来想带包尔回家的,可他看到了丹尼·包尔这样幸福的生活让他惊奇不已,于是他们一家十口人从此在这山上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篇二:山居岁月读后感

这周,我看完了由美国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国际大讲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与《鲁宾逊漂流记》差不了哪去。都是独自一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生存,只不过鲁宾逊是在一个孤岛上,而《山居岁月》的主人公是在一个森林里。

这本书主要讲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的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他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鱼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扇贝和山慈菇果腹。

群居在舒适,安逸的城市中,我们既丧失了一种来自本能的生存意志,也错过了无数来自生命深处的感动。同学们,读读这本书吧,让你们学会生存!

篇三:《山居岁月》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完以后我发现我的感触很深,对我很有启示。

《山居岁月》的作者是美国的珍·克雷赫德·乔治,她是一位热爱自然、以写作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作品多达一百部以上,而且得过许多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讲得是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朋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个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读过这本书后,我明白我们不能够向困难屈服,朵勇于挑战困难,战胜困难,还需要有独立、有计划才能够在摇摆不定的社会中长久地立足下去。

希望这本书能够成为大家一顿“丰盛、美味”的精神大餐。

篇四:《山居岁月》读后感

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山居岁月》。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男孩子,他离开了在纽约的家去克斯奇山林里寻找他曾祖你留下的牧场。他的爸爸以为他坚持不了自己生活的日子,第二天就会回家。可是他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像一棵小树在那片森林里扎下了根。最后山姆学会了在森林里独立的生活。

我很佩服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山姆在山林里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都自己克服了。比如:他没有食物,他用自己做的鱼钩钓鱼;他没有房子,他就用木头盖房子;他没有朋友,他就到悬崖边捉了小猎鹰当他的助手 …… 最后他坚持不懈地克服了所有困难,成了森林的主人。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些人也和山姆一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科学家坚持不懈地去做试验,有的科学家因为试验失败而变成了残疾人,可他们还在坚持做试验,直到做成功才罢手;在灾区辛苦工作的救援队,他们一直坚持不懈地找人。不管多么艰难,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们还是奋力地寻找被困者;还有在运动场上得金牌的运动员,他们也都是经过不懈地练习,才赢得胜利 …… 这些人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

《山居岁月》里的山姆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我以后做事要学习山姆坚持不懈的精神。日月读后感二泉映月读后感我的沧桑岁月读后感

第五篇:山居岁月读后感

山居岁月读后感1

在现实生活中,到野外生存是每个男孩都有的梦想,可是困难又常常使人失去信心,没有勇气去面对大自然、征服大自然。

但有这样一个男孩,靠着仅有的一些工具(如小刀等),却在森林里生活,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家。很多人以为他疯了,可他认为不过是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已。这个大胆的男孩叫山姆,是《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

山姆的野外生活丰富多彩,他去河里洗澡,带“惊风”(猎鹰)外出散步,为自己做衣服……他建造了一间屋子,与他的伙伴惊风生活在一起。这自由自在的生活令人向往,但却充满了险恶与挑战。

成功总是付出很多,别看简陋的木屋一点也不惹人眼,其防备功能简直无懈可击,它是山姆经过好几个月的努力才精心建造起来的。山姆身上的穿着,包括上衣、裤子、内衣、手套、皮靴等,也都来取材于森林里动物的皮毛。这些皮毛制成衣物,在工厂中需要消毒、裁剪、缝合等好几道靠机器完成的流水线工序,而山姆竟用最原始的方法——手工,最简陋的工具——小刀、针线等,也制作得那么合体。这不仅让我感受到他对大自然的喜爱,还感受到他追求梦想的执着与毅力。

“风雨过后是彩虹”,山姆终于拥有他在森林里的“家”,这是他心血的结晶。所谓“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他的这种对梦想追求的精神,正是我们一般人所缺乏的。每个人都有梦想,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固然它会给你激励和鞭策,使你走向成功。但是,它也像是一座吊桥,稍不留神就会跌下去,让你与成功失之交臂。

我们要追求梦想,就要克服一切困难,坚持不懈地去实现它,让我们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的“山居岁月”。

山居岁月读后感2

《山居岁月》是校讯通奖给我的书,由于我家的书真是太多太好了,开始我还真没看上这本看上去不怎么起眼的书,终于,这个暑假里,我家的好书全部都被我给“啃光”了,只剩下《山居岁月》这本书了,我就读了起来,我发现这本书不愧是书目评选中银奖的特级书,因为它实在挺好看。

《山居岁月》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开自己的家,来到了一座大山上面,目的是去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的葛博里农场。临走之前,他只带了一些打火石和钢片、绳索、小刀还有斧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在鹰巢中捕到了一只小鹰,并取名为“惊风”,后来是这只惊风给山姆弄了不少食物,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吃饭,一起打猎。他又认识了动物朋友黄鼠狼男爵和浣熊杰西。当然,路途中山姆遇到了重重困难,遇见了很多陌生人,有的甚至要来找他,把他带上广告部去,把这个“野人男孩”拍下来,这对于吉姆是一件多么丢脸、愚蠢的事情呀,所以他就必须找个地方生存下来。于是,山姆就把一棵参天大树砍成了一间非常舒适的“树屋”,自己住在里面,并且学会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他的衣服是鹿皮做的,内衣裤是用兔子皮做的。最后,“城市来了”,是指爸爸妈妈兄弟姐妹都来住在树屋里,题目真好!

读了这本国际小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只有学会独立生活的'本领,长大后才能有所成就,还要勇敢地面对身边的陌生人。就象文中的山姆,它面对的困难并不是遥远的路途,而是如何在野外生存下去,在那么多困难面前,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坚持在野外生活了一年半,这是多么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再想想自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怎么能行呢?以后一定要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什么都依赖家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3

书,是几个世纪以来传播信息的工具;书,是通往新时代的桥梁,它几乎无处不在。

在书组成的海洋里,我“阴差阳错”的选上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小主人公山姆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祖父留下的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些打火石和钢片,这就是这次出行所准备的所有东西。这对山姆来说,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他是要像树苗那样在森林中,独立地生存。

一个男孩,一些简陋的工具,一个人独自闯入一个连大人都不敢进的深山老林,竟然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活了下来,从“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水中钓鳟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找贻贝和山慈菇果腹,如何设下陷阱捕捉动物……”你觉得这是一个16岁儿童能做到的事情吗?从城市来的一个“乳干为臭”的小男孩,自从住进了森林,他变得谨慎、机敏、勇敢。他不为生活的一点一滴而烦恼,所以他认识了真正的寂静,认识了大自然的神秘,听出了大自然美妙“音乐”。

如果你会问:山姆一个人在山上难道不寂寞吗?那我告诉你: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就是大错特错,因为他养了一只猎鹰,叫“惊风”,有自己的邻居黄鼠狼“男爵”,你说有他有这些“小伙伴们”还会举得无聊吗?

春去秋来,他在寂寞与欢笑中,度过了两年。“野外生存”不再是一个虚幻的想象,它就像一个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们,让我们这些没有勇气的我们,深深感到自己和大自然的差距。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找到真正的大自然!

山居岁月读后感4

《山居岁月》是校讯通奖给我的书,由于我家的书真是太多太好了,开始我还真没看上这本看上去不怎么起眼的书,终于,这个暑假里,我家的好书全部都被我给“啃光”了,只剩下《山居岁月》这本书了,我就读了起来,我发现这本书不愧是书目评选中银奖的特级书,因为它实在挺好看。

《山居岁月》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位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开自己的家,来到了一座大山上面,目的是去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的葛博里农场。临走之前,他只带了一些打火石和钢片、绳索、小刀还有斧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他在鹰巢中捕到了一只小鹰,并取名为“惊风”,后来是这只惊风给山姆弄了不少食物,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吃饭,一起打猎。他又认识了动物朋友黄鼠狼男爵和浣熊杰西。当然,路途中山姆遇到了重重困难,遇见了很多陌生人,有的甚至要来找他,把他带上广告部去,把这个“野人男孩”拍下来,这对于吉姆是一件多么丢脸、愚蠢的事情呀,所以他就必须找个地方生存下来。于是,山姆就把一棵参天大树砍成了一间非常舒适的“树屋”,自己住在里面,并且学会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他的衣服是鹿皮做的,内衣裤是用兔子皮做的。最后,“城市来了”,是指爸爸妈妈兄弟姐妹都来住在树屋里,题目真好!

读了这本国际小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只有学会独立生活的本领,长大后才能有所成就,还要勇敢地面对身边的陌生人。就象文中的山姆,它面对的困难并不是遥远的路途,而是如何在野外生存下去,在那么多困难面前,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坚持在野外生活了一年半,这是多么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再想想自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怎么能行呢?以后一定要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什么都依赖家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5

过野人般的生活?不不,谁吃饱了撑的去过那种生活?在家里多好,过着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

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梦想去到深山老林里生活、去探险,可没有一个人做到了,最大的问题就是:到深山里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小山姆不仅把这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住的是奇特的树屋,吃的是野生动物的肉和野生植物的根之类的东西,穿的是动物的皮毛。他还拥有了一只自己的猎鹰呢!这真是不可思议!可他居然做到了,还在深山老林里生活了一年!这不禁让所有人都感叹:一个年仅14岁的孩子,竟然有如此强的野外生存能力!

这和现在生活在蜜罐里的孩子形成了多么鲜明地对比!如果让21世纪的孩子到深山老林里生活,他们能活下来有几个?看看人家小山姆再想想我们自己,小山姆到深山老林里后能有一间破屋,而我们到深山老林里后却只能处处为家,小山姆能有许多的食物,我们只能饿肚皮;小山姆被鹰啄伤了,没流一滴眼泪,而我们稍微擦破点皮就哭爹喊娘。和山姆一比,我们就好像温室里的小花,娇生惯养,经不起风寒,简直是不堪一击。我们一定要向山姆学习,要有坚强的性格,绝不能当温室里的小花,要当一个全面发展的小学生!要当一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小学生!

山居岁月读后感6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听他父亲说从前有一个农场,可是因为父亲去当了水手,所以那地荒废了,农场里长满了树木花草等,变成了很多动物的繁衍地。主人公带上了一包火柴、一把小刀、一套衣服和五角钱进行了野外求生。他是如何去进行野外求生的呢?先是去图书馆阅读众多关于野外求生的书籍,之后去到葛期拉山野外求生的技巧,并结识男爵,洛西等许多动物,结识惊风(猎鹰)。中间又和人交流,十分有名,最后家人过来,野外求生到此结束,只能到十六岁才开始新的海上历险。

我觉得这本书十分适合我的口味,那一千多种野外求生技巧可都有写出来。例如,那种大头鱼其实非常容易钩到,可为什么其他人摆多大的钩鱼阵都钩不到呢?因为那根本没到大头鱼吃饭时间。鱼钩怎么做?其实非常简单。一条丝绑着一个小铁丝,弯成钩,不需要鱼杆用手拿。纸笔怎样做?把一些老树皮拔下来就可以了当纸,用一根树枝当笔,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大半了,我就先说到这里吧,再见。

山居岁月读后感7

暑假里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完以后我发现我的感触很深,对我很有启示。

《山居岁月》的作者是美国的珍·克雷赫德·乔治,她是一位热爱自然、以写作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作品多达一百部以上,而且得过许多奖项,深受文坛和大众的推崇。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讲得是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朋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个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读过这本书后,我明白我们不能够向困难屈服,朵勇于挑战困难,战胜困难,还需要有独立、有计划才能够在摇摆不定的社会中长久地立足下去。

希望这本书能够成为大家一顿“丰盛、美味”的精神大餐。

山居岁月读后感8

有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山居岁月》(珍.克雷赫德.乔治),只因书中的故事情节太精彩诱人。

阅读的过程中,我一次又一次深深地被书中的主人公所感动。掩上书本,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叫山姆的纽约小男孩以及他在森林里度过的日日夜夜。山姆在五月的一天舍弃了舒适、安逸的城市生活,独自去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农场,仅凭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他开始了野外求生的生活。

在大森林中,山姆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他挖开森林中一颗巨大的杉树的树洞做树屋,躲避风雨。山姆认识森林中很多植、动物,并了解它们的生长习性、形态特征以及功效。他把平时自己勤奋学习到的诸多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成功找到各种各样的食物。在森林里,他曾被滂沱大雨浇成落汤鸡,他曾被饥饿折磨得肚皮贴着腰背,他曾被暴雪困在山上迷失方向……但是他没有放弃,通过认真观察,善于思考,勤于动手,山姆掌握了野外求生的种种技能与方法。形如书中所写:“我可以说是完全靠天过活,所以对天气的变化了如指掌。没有一朵云逃得过我的视线,没有一阵风躲得过我的预测。我知道暴风雪来自何处,连形状和颜色也如数家珍。”他学会了看云、听风声预测天气变化情况,从而避免再次被暴风雪围困。读到这里,我深深敬佩山姆,因为我和他的年纪相仿,我想如果让我独自在森林呆上一周我会不会倒下。

我一直无法想象山姆是如何度过孤独的日子,直到我读到下面这段话,我终于明白了。书中写道:“我在暴风雪的峭壁徘徊,白日聆听鸟语,夜晚静闻风雪声。尽管风在呼啸,积雪崩塌,严寒侵袭,我照常吃饭、睡觉、吹笛子,和惊风(一只鹰)闲聊,过得轻松、温暖,享受冬天与世隔绝的难忘经历。”暴风雪封锁了大山封锁了森林,却封锁不了山姆的心。屋外暴风雪呼啸、屋内小山姆照常吃饭、睡觉、吹笛子、和鹰说话,他在困难面前的从容、淡定深深影响了我,让我明白,不管遇到任何困难或者突发情况都要从容面对,要尽量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把书捧在胸前,我想到了自己学习生活的小细节。想想平时我写语文作业遇到不懂写的字,都不愿意详查字典;做数学题遇到难题,思考时间不到三十秒,也不愿多读几遍题目深入思考就马上跑去问妈妈了。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间,我也不会自己煮东西吃,喜欢拿着零花钱到外面买零食充饥。比之于山姆,我觉得很惭愧。我决定要像书中那小男孩那样,遇到问题多观察、多思考,尽量自己解决学习上碰到的难题。还要学会做家务,多下厨,跟妈妈学煮饭做菜,掌握基本的生存技能。

这本书虽然不算厚,可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很多,它可激励我们做一个勇敢、坚强、机智的好人。

山居岁月读后感9

《山居岁月》是美国自然故事家,珍·克雷赫特·乔治写的,讲了一个小男孩,在野外独立生存的故事。

五月的时候,他的爸爸对他说他的祖父有一片庄园,在大森林中。他踏上了寻找庄园的道路。一把小刀、一捆绳子、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的全部家当。在路行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好心人,教他打火的比尔、给他地图的图书馆阿姨……就这样,他在野外生存了两年。他再外野有了朋友,那只鹰——惊风、熊——杰西、黄鼠狼——男爵。他遭遇了暴风雪、饥饿,完全可以在野外生存一生,而我们呢?可能也就一个月。

我们在家都是“小皇帝”“小公主”,那体验过独立生存?在家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看看我们,再看看山姆,我觉得很惭愧。如果把我们放到山区,是饿死、冻死、被野兽吃掉?山姆吃的是核桃、烤鱼、熏鹿肉,我们呢?鲍鱼、海参、鸡翅,山姆会从树皮中提练盐、氨基酸。我们呢?需要了拿钱就去买,山姆到了冬天要储存粮食,而我们呢?天天浪费粮食。

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做。靠人、靠天、靠祖先,不算是好汉。我们以后一定要这样做。

山居岁月读后感10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它非常好看,让我回味不觉。

它讲的是主人公——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去克斯奇山寻找他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他这次出行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对山姆而言这不仅是一次寻找他曾祖父的农场的旅行,更是一次在森林里长久地、独立地生存下去。跟随山姆探入野外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不再是一种虚幻的想象。他在森林还认识几个朋友:猎鹰惊风、浣熊杰西、黄鼠狼男爵、教师邦杜他每天吃草根、喝河水,日子那是过得一天比一天好。但最后因为城市的到来,他不得不告别他的独居生活,他的山中传奇,和他的父母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的作者准确的利用山姆告诉我们该如何才能真正的在野外生存下去,作者还描写了许许多多关于的动物的样子、行为等等。在故事的结尾,作者描写了许许多多的记者来找山姆,问他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他的朋友——邦杜也告诉他城市即将来临,最后他的父母的到来又使他回到城市去了。

读了这本书,我也非常非常想跟山姆一起到克斯奇山去冒险、生存、独居。但现实是残酷的,因为人类四处破坏环境,现在这座山可能都已经消失了,就算是现在还在,十年后可能也消失了。我希望人类不要再破坏环境了,让我们的子子孙孙还能看见绿色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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