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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 租赁经营合同书(优质8篇)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 租赁经营合同书(优质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篇一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租赁柜台进行经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地址。

位置。

(可附图)。

柜台长、宽、高(米)。

经营面积(平方米)。

装修及配套设施。

其他。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年___月___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___年___月___日收回,租赁期共__年零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标准、租金总额、支付方式等。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

2.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柜台的用途。

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柜台的交付。

租赁柜台交付的时间、方式及验收: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租赁柜台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______方法使用租赁柜台。

第七条租赁柜台的维修。

1.出租人应履行租赁柜台的维修义务。双方也可以约定在租赁期内,租赁柜台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承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由于维修责任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维修责任方承担。

2.因维修租赁柜台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维修租赁柜台的除外。具体约定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租赁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害租赁柜台。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对费用、改善要求等内容进行约定。具体约定是: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租赁柜台的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柜台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诚信守法经营的权利;。

(4)出租人有查验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的权利;。

(6)出租人有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权利;。

(8)其他权利:____。

2.出租人义务。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交付租赁柜台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2)出租人有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诚信守法经营的义务;。

(5)其他义务:____。

第十一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2)承租人有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权利;。

(5)承租人有权就租赁柜台存在的瑕疵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其他权利:____。

2.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交纳租金的义务;。

(3)承租人有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出租人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义务;。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柜台的义务;。

(7)承租人有租赁期届满归还租赁柜台的义务;。

(8)其他义务: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4)其他责任___。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4)其他责任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___。

承租人(盖章)___。

住所:___。

住所: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电话:___。

电话:___。

身份证号码:___。

身份证号码:___。

代理人:___。

代理人:___。

电话:___。

电话:___。

邮编:___邮编:___。

签订时间:___签订地点:___。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篇二

(示范文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出租人)提供固定柜台(包括摊位、铺位、商位等)、相应设施以及物业服务,出租给其他商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租人)用于从事独立的商业经营,出租人收取租金和服务报酬的行为。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四、本合同相关条款中的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五、本合同由工商总局负责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租赁柜台进行经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租赁期共______年零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标准、租金总额、支付方式等。

第四条租赁柜台的用途。

第五条租赁柜台的交付。

租赁柜台交付的时间、方式及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租赁柜台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__________________方法使用租赁柜台。

第七条租赁柜台的维修。

1.出租人应履行租赁柜台的维修义务。双方也可以约定在租赁期内,租赁柜台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维修责任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维修责任方承担。

2.因维修租赁柜台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维修租赁柜台的除外。具体约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租赁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害租赁柜台。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对费用、改善要求等内容进行约定。具体约定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租赁柜台的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柜台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诚信守法经营的权利;

(4)出租人有查验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的权利;

(6)出租人有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权利;

(8)其他权利:____________。

2.出租人义务。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交付租赁柜台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2)出租人有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诚信守法经营的义务;

(3)出租人有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柜台符合约定的用途,以保障承租人正常经营的义务;

(4)出租人有不得随意改变经营场所用途和布局,不得无故干涉承租人正常经营的义务;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2)承租人有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权利;

(5)承租人有权就租赁柜台存在的瑕疵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其他权利:____________。

2.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交纳租金的义务;

(3)承租人有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出租人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义务;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柜台的义务;

(7)承租人有租赁期届满归还租赁柜台的义务;

(8)其他义务: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4)其他责任_________。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4)其他责任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篇三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根据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

1.固定资产:____。

2.自有流动资金:____。

3.产品、产值、产量:____。

二、租赁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续:____。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

2.租金计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价____元;总额计为____元。

2.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承租方有权:

出租方有义务:

承租方有义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承租方的责任。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牌座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m,自编号,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至(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元(大写:),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处理。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200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

严禁在车站抢班、压点、争揽旅客,乱停乱放,扰乱运输市场;严禁“三超”“三违”,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服从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坑客、宰客,甩客,违者甲方有权停运该班线租赁车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对开站点取消该班次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曝光的,造成罢运、群体闹事,干扰政府及主管部门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如:罢运、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外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停运、注销经营权,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涉及到甲方经营权被注销,以及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公安、物价、稽查和公司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一次性交纳四项(安全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驾驶员学习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合计:元(大写:),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已结清与甲方的债务、处理完安全事故、将该车报废或将车籍转出公司后,(在经营期内无重大遗留问题)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乙方自聘驾、售人员,凡受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无吸毒史证明,具备所开行班线资质条件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规考试合格后,由乙方与聘用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备案。驾驶员、售票人员应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车服务。

第十一条乙方与甲方只是租赁经营关系,不存在劳务关系;乙方聘用的人员只与乙方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不论该聘用人员是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甲方不支付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等;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该聘用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与其聘用人员在所签订合同中约定,聘用人员在履行聘用合同过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租赁经营车辆必须保险。甲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车辆交强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业务(其它险种自愿投保并写出书面申请),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办法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索赔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和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事故的任何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自行处理一切善后事宜,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不垫支任何医药费、赔偿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不能因事故而减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赁经营行为,致甲方因国家规定、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有权机关的裁决应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先行代为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导致甲方承担其它经济责任(如被处罚)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承担责任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全额支付甲方已代为承担责任的金额,否则乙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伤、残、亡或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终止本合同,但账目应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结清,甲方所收取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

第十六条在租赁经营期内,国家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税费、结算票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租赁车辆进客运站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每月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参营各站的票款解缴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

第十七条租赁车辆的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经营权(路牌)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营运证和线路牌,逾期未退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直到退还为止。乙方在使用期内因违规造成营运证、线路牌被扣或注销的,乙方应按该线路车辆的市场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八条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各类检查保养,以确保该车技术性能良好,其所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保养和安全例检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凡国家对租赁车辆实施的各种审验、检测、换发证照、学习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自行承担费用,逾期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在租赁经营期内车身的广告经营权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在租赁车辆上发布广告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租赁车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并按违约处理。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先结清所欠甲方的债务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终止:

(一)租赁期满。

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在简阳、资阳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通知的方式。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采用媒体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体刊登出公告时解除。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条(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申请终止的。

(五)租赁期内,租赁车辆技术检测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赁期内,因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到期,相关部门不再重新审批的。

第二十三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该租赁车原值为元人民币,经营期已达.年,按车辆经营期限计算,该车现值为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视为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乙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加黑条款为特别提示条款,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条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需变更本合同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四川省简阳市,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原有“××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共有固定资产2.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经营面积65平方米,货架11个,柜台20节,保险柜1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4%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160元。

三、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属微利企业,近5年来平均月赢利额千元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10%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120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20××年6月1日起至20××年6月1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3%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1200元,每月月初前5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3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1份,副本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自身投资的生产经营性设备(见设备清单)租赁给乙方由乙方在其生产作业区内作业,就相关租赁事宜,经甲、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采、掘、运等各类生产设备(详见租赁设备清单)。

2、租赁设备的用途:煤矿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甲方收取租金数额达1000万元止,届时全部租赁设备无偿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收取租赁费未达1000万元前,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或因其他政策性因素导致生产不能的,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全部租赁设备无偿收回(设备的拆卸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井上接收相应设备),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乙方用旧系统每生产1吨原煤,向甲方支付10元的设备租赁费用;生产数据按旧系统皮带称上显示的数据为准。如出现新、旧系统皮带称数据与营业数据不相稳合时,当旧系统皮带称数据小于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时,按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当旧系统皮带称数据大于营业数据与新系统皮带称数据之差时,按旧系统皮带称数据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

因设备系在乙方矿上,甲乙双方按租赁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交接确认,乙方同意按设备现状对设备予以租赁使用。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用途使用的,对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设备维修费用。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坏,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修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租赁期满设备的返还和处臵。

如甲方收取租赁费未达1000万元前,乙方出现经营生产不能的,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全部租赁设备由甲方无偿收回,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如租赁设备无法返还的,乙方应按设备明细表中注明的设备价格向甲方予以赔偿;如设备部分损坏的,由乙方修复后归还甲方。(设备在租赁期限内正常耗损的费用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交付的,其应按应付租金的10%的标准按日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篇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经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车辆权属、价值、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万元的型的鲁l号货运车辆出租给乙方从事甲方组织的物流运输业务,乙方同意承租。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组织的运输任务的前提下可自货源承运。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日将出租车辆及营运证照及手续交付乙方使用、经营。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

三十六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并按年利率%计息。每一合同年度租金为万元,利息元。乙方应按月等额支付租金及利息,应于本合同生效的次月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租金及利息,以此类推。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扣划;若其营运收入不足以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划,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齐。

第五条经营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享受益。

第六条货源组织、车辆调度、管理费提取。

一、租赁期间,货源由甲方统一组织,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提供较为稳定的货源,且优先安排乙方承运。

二、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车辆及其所雇用的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确保甲方安排的承运任务。

三、乙方承运甲方统一组织的货源,由甲方统一结算,甲方从乙方运费总额的%提取管理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将运费余额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自组货源承运的,由乙方自行结算,但不应影响甲方安排的承运业务。

第七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车辆的证照审验,营运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燃油费、维修费、走路过桥、违章罚款、有关部门对车辆征收的其他费用等。运营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从乙方经营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车辆保险。

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办理;车损险投保金额为车辆价值;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驾乘人员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万元∕每座;货物险、集装箱险予实际投保。保险手续由甲方办理,保险费由乙方承担,首期保险费乙方应于应当续保日前三日支付,甲方应自收取保险费之日起三天被办妥保险手续。

若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时,甲方有权自行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费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赔款应优先支付对外赔偿费用及甲方为乙方对外垫付的赔偿费用,余额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车辆维护、保养及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

租赁期间,乙方应定期对所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营,严禁严禁带病行车,如乙方疏于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出现影响安全时,甲方有权强令停运,进行强制性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具备适格的证照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有效证照。乙方应与其雇佣的司乘人员签订雇佣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及承担社会保险费用,该雇佣合同应交甲方一分备案。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经甲方考核方能上岗。

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亦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十条事故处理。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货损事故、商务事故等行车事故对外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会同甲方处理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结果乙方应于认可。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食宿费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利息,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2、甲方有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监督乙方安全运营,合法经营。

3、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承担的车辆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

4、甲方有义务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安全使用所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并享有所产生的收益。

2、乙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期时足额支付租金,并承担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3、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承租车辆的安全运营,不得实施有损车辆的掠夺性行为运营。

4、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及相关规定、行业规章和甲方制度的规章制度,保证合法营运。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非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转租所承租的车辆,不得对承租的车辆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二、租赁期满,若乙方交清了租金及利息,且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及清偿全部对外债务时,车辆归乙方所有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于10天之内办理车籍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分之四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乙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为乙方承租的车辆及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严重影响乙方运营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乙方运营收益的,甲方除应全额支付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连续个月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利息,逾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营运收入亦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期对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致使车辆存在不安全情形的,或者乙方实施掠夺性运营损坏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个月的租金。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清偿对外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维修费、罚款等)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且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经营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区别篇八

第一条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租赁用途:______

第四条租金(大写)(小写) ______

第五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______

第六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

第七条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第八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允许转租租赁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1个月以上;

(2)承租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000元以上;

(3)承租方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九条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10天内返还房屋。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

负责人(签字) ______负责人(签字) 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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