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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春节期间整治方案

202_年春节期间整治方案



第一篇:202_年春节期间整治方案

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2_年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整洁卫生、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围绕“搞卫生、摆鲜花、挂灯笼、唱新戏、贴春联”等五个方面,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2_年1月18日至2月7日止。

二、工作任务

1、洁净环境大清扫。各街道办事处要在1月18日至20日期间,牵头组织市直单位与社区开展一次共创共建大清扫活动。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环境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办公场所、机关院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清理,确保以整洁、靓丽的环境面貌迎接新春佳节。

2、扮靓市容摆鲜花。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入城口的鲜花摆放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做好行

政中心的鲜花摆放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有独立楼栋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办公区域内摆放鲜花。

3、红红火火挂灯笼。城管局负责在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悬挂灯笼。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在行政中心悬挂灯笼。各乡镇、街道和有独立楼栋的单位可以在办公区域内悬挂灯笼。

4、淳化民风唱新戏。文体广电局要牵头组织在城区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广场文艺活动。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

5、喜气洋洋贴春联。各乡镇、街道要通过送春联等活动,深入发动,弘扬传统,组织村(居)民开展贴春联活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环境治理工作。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1月20日前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在元宵节后(2月9日前),做好活动结束后的收尾工作。

3、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文明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成立指导、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_年第一季度城乡环境综2

合治理工作考评内容。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春节通知

浏阳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_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60份)

第二篇:202_春节期间环境整治方案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_年春节期间城乡环境 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办,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有关企业:

《202_年春节期间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202_‟96号

202_年春节期间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市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治理城区“脏、乱、差、丑”现象为主要内容,以交易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秩序、市容秩序和治安秩序整治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一步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努力建设富强秀美幸福新安丘。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总的任务是,从现在开始至元宵节前,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市区集中开展一次交易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秩序、市容秩序、治安秩序五项专项整治活动,实施美化、亮化两项工程。按照职能和工作权属,各有关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专项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1.负责主抓并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抓好市区交易秩序整治工作,实行全天候、全方位执勤管理,进一步规范建安路原棉纺厂段、人民路教师公寓段、原市公安局后斜路东场街段、健康路西关段、向阳路西段等处民生市场的日常管理;规范鑫牛美食街、潍安路北段、东郊早市等处早市以及大城埠集市、东关花市、葛庄、天地商业广场、温家坡子、归家疃、焦家庄等处重点集市以及青云山路电动三轮车专业市场的管理;取缔贾戈立交桥底集市;加强早、中、晚饭时摊点的管理,限时定点经营,取缔其余路段和时段的乱摆摊点行为,加强早、午、晚间的值勤管理,将市区纳入全天候管理之中。2.全面清理整治店外经营行为,重点抓好干鲜果店及店外洗车和占道加工、维修等行为的规范治理。3.负责查处违章建设行为,杜绝乱搭乱建现象。4.负责查处乱倒垃圾、抛洒滴漏、带泥上路以及超重、超长、超高等违章车辆进城等污染、破坏城市道路的行为。5.负责城区主要道路两侧乱贴乱涂广告、门窗字号的查处、清理工作。6.负责搞好户外广告规范治理,对未经审批、私设乱上和不符合市容标准要求的广告牌匾进行拆除,杜绝随意设置户外广告和店牌现象。7.负责搞好建筑围挡的规范管理和整治。8.配合市公安局抓好重点商业区域和道路两侧的车辆停放,严厉查处路沿石以上车辆乱停乱放行为。9.牵头抓好市区亮化工程的实施、协调和督查工作。10.负责搞好整个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

市住建局:1.负责搞好城区道路的全日保洁,做好城区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及时处理、日产日清;牵头抓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垃圾箱的设置和卫生保洁。2.加大市政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3.负责搞好垃圾箱、果皮箱、公厕的管理、维护和粉刷、更新、保洁等工作。4.对城区道路两侧及环城河等区域的建筑垃圾、渣土、土堆、杂草进行全面清运。5.负责市区路灯设施的维修、维护、更新,确保道路亮化率达到98%以上。6.搞好城区绿化带内卫生保洁,加大巡查频率,防止火灾事故发生。7.根据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要求,牵头抓好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8.督促燃气、供热、供水等单位加强安全措施落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市公安局:1.负责科学设置城区交通警示标志,确保规范、齐全、有效。2.负责抓好交通秩序整顿,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以及车辆、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等各类违章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出租车、公交车乱调头、乱停靠等违章行车行为;搞好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3.负责合理设置城区道路及两侧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完善有关标志;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凡允许停车的路段要划定停车标志线。4.加强对出租货车、工程车辆、出租车待租区等停车场所的规范管理,杜绝城市道路及两侧占主路停车。5.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强化人防、物防、技防,防范“两盗两抢”事件发生,确保治安状况良好。6.及时处置矛盾冲突,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1.负责抓好对客货运出租车、客运车、公交车的管理,严禁出租客车、公交车乱停乱靠、随意调头,严禁随意上下客,维护客运和交通秩序。2.深入开展出租客车市场秩序整顿,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黑出租”等无资质营运行为。3.搞好出租车和公交车的日常管理,加大考核力度,抓好车站及停车点的车辆停靠以及卫生等方面秩序的整治工作。4.搞好市区候车亭的规范设置,尽快投入运行,搞好维护、管理,及时清理乱涂乱画乱写乱喷现象,确保整洁美观。

市工商局:1.负责抓好对市区各类集贸市场和商品市场的监管,配合市场权属单位搞好规范管理,杜绝乱摆乱放的探头市场和占道经营。2.负责市区废品收购点审批情况的梳理排查,牵头依法取缔市区内无营业执照、不规范、影响市容的废品收购点。3.配合搞好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解决“马路市场”占路赶集经营行为。

市人社局:负责搞好劳务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市区道路标牌的管理、维护和保洁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做好青云山、青云湖等景区环境秩序维护,搞好景区的美化、亮化工作,做好全市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新安街道、兴安街道、大汶河旅游开发区:1.负责抓好辖区内乱堆乱放的清理整治,负责辖区内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杜绝垃圾乱堆乱放行为。2.具体负责辖区内集贸市场以及劳务市场的秩序管理,杜绝占路赶集摆卖行为。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辖区内各类建设的规范整治,杜绝乱搭乱建行为,配合城管执法部门查处、拆除违章建设。4.具体组织实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卫生保洁、乱贴乱画和小广告的清理。5.清除沿街残墙断壁,粉刷沿街建筑物及围墙。

(二)两项工程。

按照“谁的地段谁负责、谁的产权谁主办、谁的门前谁管理”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以道路框架为基础,以沿街店面为主体,以高层建筑为亮点,以桥梁、广场、绿地、公园为点缀的格局,突出商场路、和平路、兴安路、永安路、潍徐南路、新安路、206国道东出入口等七条重点线路,以两商业(佳乐家和供销大厦周边、泰华城和五里河桥周边)、三公园(汶河广场、青云湖公园、青云山公园)、一区(市北区行政办公区)等六个重点片区为重点,大力实施美化、亮化工程。

1.美化工程:清除沿街残墙断壁,粉刷沿街建筑物及围墙,标准是:墙裙1米以下为蓝色,墙面为白色。各单位门前采取悬挂灯笼、彩旗、吉祥秀牌等方式进行装饰。市园林部门要在汶河广场、街头绿地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置绿化小品或景观,为美化城市增色添彩,营造节日气氛。

2.亮化工程:对城区主要道路及重要建筑物实行亮化改造,增设轮廓灯、地灯和射灯,对有条件的建筑物实施“内光外透”,亮化城市夜景。市城管执法局要对夜景亮化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清理整治破损的霓虹灯等亮化设施,确保完整、美观、亮丽。沿街单位和经营业户在18时至21时一律亮灯。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充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城管执法、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工商和新安街道、兴安街道、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搞好舆论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广播影视中心、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点之一,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坚决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宣传通报,及时将督查情况上报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扬鼓励,差的单位予以批评鞭策,促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各镇、街道要参照市里的做法,研究制定各自的节日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抓好组织实施,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喜庆的节日。

附:1.整治各类市场责任分工表

2.市区主要路段及部位亮化任务分配表

3.市区垃圾清理任务分配表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_年12月31日印发

第三篇:春节期间农资专项整治方案

202_年元旦春节期间农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生产销售行为,根据焦作市农业局《焦作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2_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焦农明电[202_]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孟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杜绝国家禁止农药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二是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三是建立健全农资产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和报检制度。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时间

202_年1月1日至2月29日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入户调查活动。

本着“着力宣传、增进服务、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在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入户走访活动,深入调研农资产品的购买和使用情况,摸清存在问题,做好记录,同时进行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分发宣传资料、专家解答等形式,提高农户防范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能力。

(二)、整顿规范市场经营主体

依法加强蔬菜重点生产基地(企业)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对重点区域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三品”企业进行抽查,督促其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帐;二是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已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注销、撤销许可或上报市农业局依法处理;三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或经营假冒伪劣的农资摊点,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三)、加强重点产品监管

以农药、肥料为重点,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

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加大芹菜、豇豆、韭菜、黄瓜、西红柿等蔬菜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和水产品孔雀石绿的监管力度;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和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高度农药的行为,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四)、重点区域及单位

监管的重点单位:农业投入品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及流动商贩。

监管的重点区域:全义农场、东田丈、堰底、吴寨、水运、杜村、东葛、西孟港、横山、竹园、杜庄等地。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管领导直接抓、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及时解决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资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2、加大检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建议抽调我局具备农业行政执法资格的老同志到执法队伍中来,多方位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到有队伍、有部署、有检查,确保农资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3、强化社会监督,营造法治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农业执法的效果和影响。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广大农民辨假识假的能力,增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孟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四篇:区工商局春节市场整治方案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

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节日市场的繁荣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助力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稳定,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各负其责、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教育与惩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两节市场专项整治的领导,市局成立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区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鹏

副组长: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法平

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先平区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小娥

成员:刘堂海、黄瑞、林雪晴、熊见梅、严

一、程世捷、杜影、万敏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股,黄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商品

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液态奶)、保健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候鸟)、粮、肉、蔬菜、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食品礼品(礼包、礼盒)、取暖器具、防寒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家用电器(电热毯、电取暖器)、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燃气器具、(燃气热水器)、数码产品等。

(二)、重点区域

1、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经营网点。

2、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批发部及包储地。

3、各加工作坊及销售各类糕点、食品、饮料的经营单位和经营者。

4、卤制品、腌制品加工场所。

5、宾馆、饭店、酒楼。

6、文化市场、公众聚集经营场所等。

(三)、重点行为

1、无照经营行为;

2、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礼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准的违法行为;

3、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候鸟)及其制品的行为;

4、非法从事旅游业务及与其有关的违法行为;

5、制售非法出版物行为;

6、非法经营娱乐活动的行为;

7、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

8、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9、不正当促销活动,虚假、欺骗性有奖销售活动。

10、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整治时间

此项工作从202_年1月1日开始,至202_年2月6日截止。

(二)、工作方法及步骤

1、春节前,采取各级联动,城乡互通的形式,集中力量对节日市场进行执法行动。公平交易股、各分局要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施辖区责任制,狠抓落实。

2、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采取地毯式巡查,力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认真填写巡查记录,重要商品监督检查记录卡,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能当场处理的当

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应立案查处,快查快结。同时要对市场上的商品进行不定期抽检,严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

3、在专项整治中,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实行“五制二查一打击”措施,在巡查中,必须做到“六查六看”,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建章立制,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好节日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加大执法力度,排除阻力,强化节日市场监管,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同时注意工作方法和执法形象,做到教育和处罚相结合。

3、进一步落实节日市场监管责任及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对监管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4、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单位24小时值班,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有重大情况及时向区、市局报告。

5、各单位要充分发挥12315执法体系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率高的商品进行重

点抽查,并追根溯源,力争捣毁一批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地下窝点”。

6、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对查处的大要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以震摄不法分子。

7、各单位于202_年1月5日前、202_年2月8日前分别将此次市场整治工作情况阶段性小结和总结书面报送公平交易股。

第五篇:整治方案

钱山乡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我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安办字【202_】63号)的通知要求,从202_年6月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一思想认识。以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和吉安、井冈山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的指示要求,刘云山同志提出的江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及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集中整治”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贯穿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充分依靠党内生活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有获得感。强化工作责任。“集中整治”的直接责任在乡党委,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乡直机关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职责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信访举报和廉政巡察、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对症下药。重点整治和查处基层在扶贫攻坚、为民办事、“三资”监管、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惩教结合。把受理群众举报和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树立正面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剖析反面典型,开展好警示教育。

坚持综合治理。落实配套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把“集中整治”与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结合起来,与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结合起来,与实施村(社区)“131”治理模式结合起来,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工作结合起来,与广泛开展“三进三解三促”活动、转变干部作风结合起来,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推进法治安福建设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调推进。通过“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二、集中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和对象

乡党委、政府,村“两委”、村民小组及其工作人员,全乡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监管、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重点对象为乡镇及其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基层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村“两委”主要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

(二)重点内容

针对案件查处、廉政巡察、“三资”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梳理并明确整治问题清单如下:

1、处事不公

(1)在扶贫攻坚、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和征地补偿资金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问题。

(2)在城镇规划和管理、土地管理等基层行政执法中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多头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3)违反民主集中制规定和基层事务决策程序,独断专行、失职渎职问题。

(4)在基层批地建房、土地征收流转、社会抚养费征收、税收征缴等方面,随意变更标准、办事不公问题。

2、以权谋私

(1)在扶贫领域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集体收入不入账、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损公肥私,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3)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发包承揽工程,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问题。

(4)在扶贫移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征地拆迁等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问题。

(5)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3、作风不实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请客送礼、旅游、乱发钱物、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收受“红包”等问题。

(2)在为民办事中态度生冷,工作效率低下,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简单粗暴、不愿做群众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应付了事;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等问题。

(3)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中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扶贫攻坚中责任不落实,定点帮扶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等问题。

(4)基层干部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庸政懒政怠政,乡镇干部“走读”等问题。

(5)党务、政务、村务不按规定公开,群众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时间从202_年6月份开始,至202_年4月底结束,按照排查全覆盖、整改逐条过的原则,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稳步推进。各村委会、乡直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全乡统一部署,分阶段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6月31日前)。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乡党委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二是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委会、乡直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确保动员部署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三是搭建监督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代办点等平台,全面公开、公示集中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号,接受群众监督。省纪委举报电话:(0791)12388,网络举报:http://jiangxi.12388.gov.cn,举报微信公众号:关注官方微信“廉洁江西”,点击“我要举报”,来人来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江西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30036)。市纪委举报电话:(0796)12388、(0796)8222897;网络举报:吉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我要举报”栏目;微信:关注官方微信“庐陵清风”,点击“我要举报”。县纪委举报电话:0796—7626902,网络举报:http://www.feisuxs/ 点击“我要举报”再点击“安福县”,来人来信地址:安福县行政中心六楼县纪委信访室(邮编343200)。四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市委“规范从政行为十六条”等规定。专题学习省委、市委对这次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要求,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202_年9月30日前)。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所有“集中整治”对象都要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做到边查边改。要把“集中整治”与“两学一做”深度融合,充分依靠党内生活解决问题。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党内生活,通过“三会一课”制度,抓好经常性教育,启发党员干部自觉查找问题;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查找问题。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组织议、互相帮”等方式,找准找全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实行销号管理。对个人存在违纪问题的,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争取宽大处理。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围绕整治内容和要求,发动干部群众查找问题,向有关服务对象收集问题、意见,并将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个人查找问题清单要交所在党支部备查,各村查找问题清单要报同级纪委备案。(问题清单样式见附件

1、附件2)。二是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乡纪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近年来涉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建好台账,及时处置,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与汇报工作。三是鼓励群众参与监督。通过信访举报、民声通道、党风政风热线、社会评价、问卷调查、上门走访、专题座谈等形式,发动群众查找问题,印制群众监督举报联系单发放到每家农户,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快速查处、及时反馈。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的查找问题汇总清单于9月25日前报乡纪委备案。

(三)整改处置阶段(202_年12月31日前)。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根据问题性质,实行分类处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群众诉求等要积极采取措施,对有法律政策依据的诉求要依法律按政策抓紧解决,对无理过高的诉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思想工作;对涉及资金和财物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截留的要放下去,挪用的要归回去,贪占的要追回来,侵占的要退回去,最大限度维护好群众利益。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要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分类整改处置阶段结束后,各村委、乡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202_年12月25日前报乡纪检。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_年2月28日前)。乡党委、政府将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堵塞漏洞,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机制、创新基层干部管理约束机制、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便民惠民制度体系,着力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便民办事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侵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五)成效评判阶段(202_年4月30日前)。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公开问题排查、整改过程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群众评议评价。重点组织对巡察、审计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治理效果进行检验和评价。对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集中整治”的效果,由乡纪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考核,并结合日常督查、重点抽查、问卷调查、组织干部和群众代表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计分评判。对个人“集中整治”的效果,由单位党组织采取电话回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民主评议、述职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判,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确定评判结果。对评判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组织开展“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工作在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乡纪委牵头组织协调,乡直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乡村两级具体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建立“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乡纪委书记担任召集人,乡常务副乡长担任副召集人,乡纪委、乡组织部门、乡宣传部门、乡派出所、乡森林公安警务室、乡司法所、乡财政所、乡民政所、乡国土所、乡计生办、乡农经站、乡水务站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乡纪委负责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建立“集中整治”工作督导机制,原则上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半月一调度,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阶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对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处置情况以及查处典型案件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整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一是乡党委要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乡党委是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一线指挥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严抓严管。二是乡直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乡直各责任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要落实配套措施,加强督查指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乡政府办公室、乡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快“三单一网”建设,打造优质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政务服务。

2.乡财政所要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能,加强对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尤其要重点选择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以点带面,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协同乡农经站做好对农村集体“三资”开展常态化审计工作。

3.乡农经站要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涉农负担日常监管,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4.乡派出所、森林公安警务室要加强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配合乡纪检查处各种严重违法事件。

5.乡组织部门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教育,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干事创业本领。

6.乡民政所要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乡纪检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对各村和乡直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8.乡直其他相关单位要各尽其责,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

(三)坚持挺纪在前。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案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要严格责任追究,对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有情不报、有问题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村委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要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区分问题性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支持保护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四)强化综合治理。认真实施村“131”治理模式,继续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规范组织职责,规范工作运行程序,规范干部行为,加强村务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教育,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进一步完善便民惠民服务体系,加强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打造“一站式”服务,推动为民服务走向零距离。继续深化“三资”审计,乡财政所、农经站要配合好上级部门做好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廉网,发挥其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三资”数据和有关涉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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