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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的根本解决办法

环境保护的根本解决办法



第一篇:环境保护的根本解决办法

环境保护的根本解决办法

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生产与生活。近年来,我市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了令很大的成就,但也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也就是环保问题的根本没有解决。论坛上好多人在骂环保局长,其实环保局和环保局长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保问题的,如何解决环保上存在的问题,让桐乡人民喝上干净水,呼吸新鲜空气,是每个桐乡人必须思考和面对的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

一、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环境法律体系不完善,环境管理出现失控现象;

2、法律实施缺乏可操作性

3、部门之间法律法规不配套

4、管理体制不顺

二、解决环保问题的根本办法

1、环境准入审批问题:地方政府在国家环境法律体系下,制定地方规章制度,环境法律是花架子,可看不可用,不如套用《公司法》和《合同法》解决行政审批问题,因为《公司法》和《合同法》同样适用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法人关系。如果要入户开发区或者某个地方办企业,用环境准入制度是不合法的,大家可以去看其他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都是鼓励不是限制,正因为环境形势严峻,才出来个怪胎叫环境准入制度。其实完全可以用市场经济运作方式,企业申办前先和地方政府签订环境保护合同,污染不解决就关停,合同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来鼓励企业引进科技力量治污,污染问题从政府主导治理变企业生存问题,必然采用一切办法,大力治理污染;二来解决了环保审批中的腐败和不公问题。我们鼓励企业技术革新,为什么不鼓励企业在治理污染上也可以革新呢?何必用老套的,什么皮革废水难治理,印染污染不好处理,技术是日新月异的,往往一个小点子可以解决大问题。

2、行政执法问题。一是执法处罚难。虽然基层环保部门有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权,但因人、财、物受制于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只能俯首称是。对违法排污企业本应严格执法,但因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处罚时往往大打折扣。二是执法权限不足。环境保护虽然被定为国策,但因未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行权,致使对不法排污企业执法时手段不硬。收缴排污费多数地方仍是协商收费。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意见,有些单位置之不理,最后只得不了了之。三是执法力量薄弱。随着环境监管工作日趋专业化、复杂化,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装备落后的现状,势必造成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局面,与当前环境管理的要求很不适应。

环保是个很好的话题,不大会触动上面的忌讳,谈的是现实的话题但毫无危险,说的激烈一点也不要紧,不会有人说是无病呻吟。

其实环保问题是咱老祖宗造成的,秦始皇砍了一大堆树盖了阿房宫,项羽看不惯,一把火烧了,刘邦做了皇帝再砍了树来盖,据说天子四海为家,宫殿盖得不豪华就没气派。秦始皇和刘邦肯定都不是环保人士,项羽也不是,他要不一把火烧了宫殿,刘邦也许可以少盖几个,少砍几棵树。

我以前看过丘八诗人冯玉祥写的诗,有一首很讲环保:“老冯驻徐州,大树绿油油,谁砍我的树,我砍谁的头!”很有环境保护的豪情壮志。但环保是为人造福的,把砍头挂在嘴里的人,不太象。

我自己有很多恶习,跟环保是抵触的。比如抽烟,但我知道我抽一年的烟,大概不如工厂一个烟囱一天冒得多,要环保,可以把厂关了,但厂里这么多工人的饭碗谁来解决?吃饭的时候有发菜羹,吃了就吃了,我在电视里看见过他们是怎么搂发菜的,但我不吃,别人也会吃。还有一次性的筷子,那种软软的木头,不知道别的还有什么用处可以用,再说我如果在一个小吃摊上,不用一次性的筷子,难道用他们看着就不怎么干净的筷子吗?

环保是好事,但我们都是些中间人,一个政策可能就影响了一大片环境。处处是荒山的南泥湾变成了到处是庄稼遍地是牛羊,咱不照样唱着“三五九旅是模范”?所以对上面我们做不了主。对下面呢,有的地方农民没燃料,他们只好去砍树,挖树根,高谈阔论的朋友并不见得想想怎么解决他们的需要。说一些大道理,里面嵌点道家的哲理、儒家的伦理、佛家的禅理,不是什么难事,可问题还是解决不了。

我以前在广西的时候,中越边境上还埋了许多地雷,当地一些农民就去挖地雷,钢铁的弹壳和里面的炸药雷管可以卖几个钱。有的人最后被地雷炸死了,还有的变成了残废,这样的买卖还是非法的,要不是穷,谁愿意去冒这种风险?如果你去对他说珍惜生命、克制自己的贪婪,一定没什么效果。就算是对牛弹琴吧,愚蠢的不是牛,而是弹琴的人,因为牛要吃草,不需要听琴。

在茫茫高原上偷猎藏羚养的人,据说收入也很菲薄,说老实话,有了钱,谁愿意干这辛苦而且风险很大的买卖?如果他们有更好的活可以干,他们也不会去的。

古代有个皇帝,听说老百姓因为没饭吃饿死了,奇怪地说:“他们为什么不吃点肉糜?”但现在有些人连肉糜这个药方都不开,满篇都是高尚的大道理。如果他自己说得到做得到,那最多也不过是迂阔,如果他说一套做一套,里头夹带着私货,那就成了伪君子。

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必须依靠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是由经济的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也必须依靠经济的发展。我国是第三世界国家,存在着与国外发展中国家大致相同的环境问题。我国环保投资已有较大增长,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79%(1994年),即使这样,投资仍然是不够的。几十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以能源高消耗、环境污染为代价取得的,长此以往,将难以为继。我国经济的未来发展,绝不能采取拼资源、拼能源,不考虑效益只考虑产值和速度的方法。我国必须建立资源节约型的国民经济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建立以节水、节约耕地、植树造林为中心的农林生产体系;建立适度消费、勤俭节约的生活服务体系。建立了这种新型国民经济体系,可以大大缓解我国环境污染。经济上去了,环境问题也解决了。

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其实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走上依靠科学的轨道,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所在。开发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筛选、评价推广环保使用技术。支持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区建设,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严格限制和制止能源消耗高、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质量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的产业。积极鼓励资源能

耗少、环境污染轻的第三产业的发展,对污染危害较大的产品、企业、行业和区域进行限期治理。

必须建立和完善保护环境的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来全面地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及其他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加快配套的环境法规的制定进程,加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执法等问题,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不作为、渎职的执法人员严肃处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意识。把环境保护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综合反映环境与发展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环境与发展矛盾的根本措施,是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宣传循环经济理念。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实行清洁生产,做到废物最少化、资源化、无害化,生产对环境无害的产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努力实现产业生态化、治理污染产业化。

强化环境管理。一是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制度;二是强化环境准入,从源头和过程减少新上项目带来的环境问题;三是建立严格的产业淘汰制度,对造纸、酿造、冶炼、炼焦、印染、建材等行业中规模不经济、污染严重的企业或生产线实行强制淘汰。

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坚持和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组织完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任务。法人和其他组织负责解决自身的环境问题。

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全面执行污染者付费原则并推行凡排污必收费,合理确定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污染治理产业化,促进专业化集中治污,培育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市场化进程。

实施九大工程,改善环境质量。以工程带动治理,准备推动和实施“危险废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燃煤电厂脱硫”、“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管护”、“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九大工程,使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煤电厂脱硫比例均达到60%,危险废物特别是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海域、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服务功能增强,环境管理能力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加强国际环境合作。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承担我国保护全球环境的责任,树立负责任的国家和政府形象。通过履约和国际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发展方式的转变,完善有关产品和生产工艺的环境标准,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对外贸易,规避环境与贸易风险,严格防范污染转入、有害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流失。

如此,正确地认识到我国的环境问题的原因并能认真地对待以上问题,那么,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就指日可待了。

我国对待环境问题所采取的行动

中国面临环境污染、生态退化、资源浪费等各类环境问题已有一段历史。但是,只是到最近几十年才开始较多关注。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也在急剧深化。过去,虽然也强调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减排污染物,并对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强制性“三同时”制度,但几乎所有环境政策注重于末端治理的技术问题,这种政策越来越受到现实的挑战。因为尽管花费大量的投资,环境状况并没有因此得到进一步改善;尽管提出所谓“总量控制”措施,但“总量”的量化和环境“容量”的不确定性,控制污染仅靠末端治理是难以奏效的。为加强管理,目前在我国实行污染物排放环境总量控制制度。

在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背景下,中国颁布了“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对策第一条开宗明义提出:“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基本上仍然沿用以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传统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不仅造成对环境的极大损害,而且使发展本身难以持久。因此,转变发展战略,走持续发展

道路,是加速我国经济发展,解决环境问题的正确选择。

20多年来,中国最高决策层首次指出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指出环境的根源是: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传统发展模式,并进一步指出:这种模式不仅造成对环境的极大损害,而且发展本身难以持久。“对策”正确阐明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是今后指导环境保护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到202_年年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995年的水平,并有所减少,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一些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调整产业结构,解决结构性污染,依法淘汰了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没有市场、治理无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二是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推广清洁煤技术,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三是严格控制新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努力做到增产减污。四是推行清洁生产、开展环境审计,鼓励和引导企业实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五是一批城市调整了工业布局,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治理城市生活污染。六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行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发展生态,推行有机农业,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七是加大对环保的投入。1998-202_年,用于环境保护的投入58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1950-1997年环境保护总和的1.7倍。

解决环境问题的希望何在?

环境主义者人为,在工业文明的基本框架内对经济运行方式、政治体制、技术发展和价值观念所做的任何修补和完善,都只能暂时缓解人类的生存压力,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实现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文明范式的转型,是人类走出生态危机的必由之路.生态文明最重要的特征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环境技术不再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工具,而是修复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助手

第二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加强环境保护的根本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加强环境保护的根本

要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最根本的出路。

一、经济发展影响环境的三方面因素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不断的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必然会影响到生态环境,并形成环境污染。但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会严重到何种程度、会不会产生灾难性后果,这取决于经济领域的三方面因素,即经济规模、技术水平和产业结构。

(一)经济规模对环境的影响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社会生产和社会消费的数量不断增长,带动经济总规模不断扩大,这必然会增加对物质资源的消耗,同时也增加生产废弃物的排放,因此会对环境和生态造成影响。

但是,人们必须面对的现实是经济增长、经济规模扩大是不可逆转的。由于人类社会对物质产品的总需求是不断增长的,必然会拉动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经济总规模相应不断扩大。社会总需求的不断增长是因为:第一,人口在不断增长,社会总需求相应扩大。第二,人们不断追求生活质量的改善,人均消费品的数量,品种都在不断增加,带动社会总需求的相应扩大。第三,发展中国家要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必须努力加快经济增长,尽可能扩大经济总量。

由此可见,要维持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经济增长是一个起始的、先决的条件。然而正是因为存在这样一个先决条件,才产生了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的问题,也就是既要维持经济增长,又要保护环境。在这里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想说明,仅仅指出发展经济会破坏环境是远远不够的,人类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地区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是怎样发展经济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寻求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路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战略环评、规划环评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在于引导、促使各种战略、各种规划能够提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思路。

(二)技术水平对环境的影响

技术创造需求,在经济领域中的技术要素起着引导需求方向、推动需求扩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技术的总体作用是加大对自然界的物质索取。

由于一些新技术产品能够通过提高性能、缩小体积、减少零部件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消耗;一些新的生产技术能够通过提高对投入品的利用效率、简化加工过程来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因此新的技术发明能够改变一条生产线,一个生产企业甚至一个行业的生产函数、单位产出的消耗系数以及废弃物的排放系数,从而能够起到改善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关系的作用。还有一些技术和产品能够处理生产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但是,也有许多技术发明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给生态环境带来了灾难。因而,从环保的角度来看,经济体的主流技术是否具有环境友好性质,对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大小起着一定的影响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压力迫使新技术不断地产生,推动新的产品和新的加工方式不断更新换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这些技术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降低消耗、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另一类是增加消耗、对环境起破坏作用的技术。但是市场对技术的划分方法有所不同。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技术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可以占领市场的技术,而另一类则是不被市场认可的、最终会被市场机制淘汰的技术。

对同一种技术的评价,市场标准与环保标准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是一致的,例如:一些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产品、节能降耗的生产工艺得到大面积推广。这些节约型的产品、节约型的工艺一方面减少了资源消耗,有利于环保,另一方面节约了使用成本或生产成本,可以起到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销路的作用。在另一些情况下,对技术进行评价的市场标准与环保标准则有可能发生冲突。一些产品、工艺有利于环保,但是在市场上打不开销路,不为市场所接受;而另一些产品和技术虽然会严重污染环境,却在市场上供销两旺。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事例随处可见。例如,一些实现了清洁生产的生产线在投产后不久由于亏损严重而停止了生产。清洁生产的工艺及技术路线当然对环境保护十分有利,但用这样的生产工艺加工出来的产品加工成本相对较高,而产品质量、性能并无太大变化,竞争不过用普通工艺生产出来的同类产品,被迫退出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的作用是强大的。在环保标准与市场标准不一致、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果要克服市场短视行为的自发作用,使环境友好型的技术能够得到推广的话,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法律干预手段。但是,这样做必须付出巨大的执行、监督成本。

为了准确判断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需要考察该经济体的主流技术的结构与变化趋势,包括技术的先进程度,技术是否具有环境友好性,等等。

(三)产业结构对环境的影响

产业结构是指一个经济体当中各产业、各行业的构成情况。除了一、二、三次产业的划分外,各产业内又分为众多行业。一个经济体的产业构成是经济发展的内涵,是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产业构成、三次产业内部的行业构成对一个经济体的资源消耗强度、污染物的排放规模起着决定性作用。这是因为,不同产业、不同行业所需要的物质投入构成是不同的;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同行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的规模也相去甚远。

例如,发展农业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土地,如果一个经济体以发展农业为主,就要比发展以工业、服务业为主的经济需要占用更多的土地。又比如,在工业内部,如果主要以钢铁、水泥等原材料工业支撑增长,那就比发展以信息、生物、制药等高技术产业需要投入更多的矿产品,消耗更多的电力,并且排放出更多的烟尘、废渣和废水。换言之,由于这些产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生产要素的构成是不同的,所以它们单位产值中物质资源投入所占的份额也不同。在种植业产品的单位产值中,土地价值占了很大比重;在原材料产品的单位产值中,所消耗的矿产品、能源价值占了最大份额;而高技术产品的单位产值中,产品技术、加工技术以及知识等非物质性投入品占了产值的最大份额,而原材料、能源等资源性投入品所占的价值份额非常小。因此,种植业、原材料工业被称作低加工度、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资源密集型产业,而信息、生物等高技术产业被称作高加工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只有资源密集型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逐渐降低,技术密集型产业比重逐步提高,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可见,产业机构的状况是决定一个经济体资源消耗和排放水平的最根本的因素。

人们把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称之为产业结构高度化的经济,把以原材料、轻纺产品等低技术、低加工部门为主的经济体称之为产业结构低度化的经济;低度化的产业结构向高度化产业结构的转变,被称为产业结构升级。只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才能改变经济增长高度依赖资源消耗,并带来严重污染的状况,从根本上遏制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国际经验证明,在实现了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国家,由于经济增长所需的资源投入大大减少,在这些国家基本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国的生态环境会受到全球化的影响。一方面,国际贸易、外国投资会直接成为资源和污染源转移的渠道;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直接制约着各国产业结构的变动方向,从而对各国的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在国际贸易、外国直接投资的作用下,世界经济形成了新的国际分工体系。一国的产业结构的形成、变动取决于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分工地位。受分工地位的影响,不同国家的产业结构出现了向某一类产业的偏斜。例如有的国家主要把矿产业作为经济支柱,有的国家主要靠发展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来带动经济的增长,有的国家则以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作为经济的主体。这样,受国际分工地位的制约,各国的产业结构出现了高度化与低度化的两极分化。由于产业结构是影响生态环境的最主要的因素,因此,各个国家随着本国国际分工地位的确定,环境状况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趋势。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经济全球化当中争取什么样的分工地位,是否争取产业结构高度化,是国家战略选择的结果。有的国家选择了追赶战略,努力推进产业高度化,从而实现了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有的国家选择了比较优势战略,固化低度化的产业结构,其结果就是按照“比较优势”的要求,发展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产业,就必然会给环境带来灾难。可见,国际分工地位的选择是个直接关系生态、环境变化大趋势的顶层战略问题。所谓战略环评,应该在这样的层次上体现评价、预测功能。

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推进环境保护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性措施

从对以上三个影响环境的经济相关因素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对环境影响最有决定性的因素是产业结构,抓结构调整是推进环保工作的根本措施。

(一)决不能把推动环保工作的立足点放在限制经济发展上

如前所述,经济增长对于每个国家,每个区域来说都是保证社会福利提高,人民生活改善,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在经济还欠发达的国家,经济建设的压力就会更大一些。因此,经济发展必然是各国人民、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发展经济本身无可厚非,关键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经济。

(二)推动环保工作不能单靠技术手段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技术进步、技术发明在经济增长中有可能发挥有利于环保的作用。一些节约原材料的工艺,一些回收、利用排放物的技术可以减少资源消耗,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从而可以降低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

但是,技术在发挥环保作用时也有其局限性,表现在:

第一,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和产品要发挥实际作用,有时会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只有那些不影响取得利润的技术产品才能在市场上立足。每一项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和产品,虽然从理论上可以在全行业中推广,倡导所有生产同类产品,使用同类工艺的企业都来利用这些技术来为环保做贡献,但在实践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因为购置、运转处理废弃物的技术和设备会加大生产成本,因而一些企业不惜违法受罚也不愿意使用。企业以百万计。要使这些企业都能自觉为环保而采用影响自身利益的技术,实际上是有一定难度的。

第二,通过技术手段来促进环保往往是事后的、末端的治理。无论改进工艺以减少消耗的技术,还是处理废弃物的技术,这些技术发挥作用总是在消耗、排放发生之后,不能充分体现“源头防治”的环保新理念。

第三,通过技术手段来进行环保,一般只能起到局部性的、单项治理的作用。每一项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和产品,即使得到推广,所能解决的也仅仅是具体产品、具体工艺、具体行业的环保问题,技术的专用性决定了发挥作用只能在特定领域、特定范围。因此,通过技术手段来达到环保目的,只能是单项地做工作,取得的效果也只能是局部性的。

(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推进环境保护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性措施

如前所述,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水平从根本上决定着经济发展所付出的环境代价的大小,决定着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强度和规模。只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产业结构由低度化向高度化转型,才能有效遏制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才有可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这是因为:

第一,产业结构升级能够最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增长中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费量和废弃排放量。在一个大国经济体中,如果能使产业构成当中资源性产业的比重下降一个百分点,就能够节约成千万吨甚至上亿吨的资源;如果能增加服务业、高技术产业的比重,单位GDP所需要的资源投入量必然会减少。产业结构升级对减少资源消耗、减少废弃物排放有非常明显的放大效应。

第二,从结构升级人手抓环保工作,可以充分体现“源头防治”的理念。产业结构低度化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源,改变产业结构低度化的状况,就是从源头人手来预防经济增长损害生态环境。

第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环境保护的长期保障,而产业结构升级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唯一途径。只有推进产业结构高度化,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到实处,这样才有可能实现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

三、造成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首要原因是产业结构低度化

我国生态失衡、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这是我国产业结构低度化、增长方式粗放导致的必然结果。与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历程相对照,我国产业结构低度化的特征之突出,经济增长对资源消耗的依赖程度之高,堪称史无前例、世界之最。在这样的产业结构下维持经济快速增长,必然会给生态环境带来灾难性后果。我国产业结构的低度化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三次产业当中,工业比重奇高,服务业比重过低

作为一个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应该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和支柱部门。但是,我国三次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产业结构中工业偏重,服务业过低的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工业比重连创1978年以来新高,并仍有加速上升趋势;服务业比重过低,常年徘徊不前,自202_年以来更是呈逐年持续下降趋势。

(二)在工业内部,增长格局严重向重工业倾斜

我国工业的内部结构出现异常。近些年来重工业比重持续上升,到202_年,重工业比重已达到74.4%,远远超过了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的水平。当时我国重工业比重为56.9%,已经公认是导致国民经济陷入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重工业是资源、能源高密集部门,重工业比重的奇高必然增加对资源、能源,尤其是金属性资源的消耗。

(三)在重工业内部,采掘业、原材料工业的比重大幅度上升

采掘业与原材料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1980年为25.8%,1995年达到26.9%,202_年上升到30.6%,202_、202_两年都超过了40%,分别为42.9%和41.0%,这更是一个含义非常严重的比例关系。采掘和原材料工业是能源高度密集的工业,采掘、原材料工业比重的上升会拉动能源消耗的大幅度增加。据202_年经济普查的数据计算,当年采掘工业和原材料工业产值比重占全部工业的40.0%,而这两个部门所消耗的能源量占到工业总消耗的78.7%。

(四)高技术产业在我国成为资源密集度较高、知识密集度和附加值较低的产业

我国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规模庞大,扩张迅速,包括计算机、移动电话等在内的许多高技术产品名列世界第一。但是,像信息技术这样的高技术产业,在我国基本是一个缺乏技术含量的组装产业。核心技术、零部件严重依赖进口,国内所生产的大都是“缺芯”、“少瓤”的盒子、壳子,资源密集度高,附加值率、利润率都低于制造业平均水平,高技术产业低投入、高产出的特征并不明显。

(五)低度化的产业结构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我国产业结构、工业内部结构的这些特征,决定了经济增长必然带来高消耗、高排放,同时也必然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我国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废弃物排放和资源消耗过高。从废弃物排放情况来看,我国单位产出的废气物排放水平大大高于经济发达国家。我国的GDP排在世界第四位,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却排在世界第二位,仅次于GDP总量相当于我国4.5倍的美国。我国单位GDP的废水排放量比发达国家高4倍,单位工业增加值的固体废弃物排放比发达国家高10倍。

从资源消耗情况来看,202_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左右,而为生产仅占世界4%的GDP,所消耗的资源却占到了世界资源总消耗量的很大比重。其中我国钢铁消耗量占到世界总消耗量的37.8%,原煤消耗量占到41.6%。我国单位GDP所消耗的钢和煤,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6倍和4倍。

在需求的强劲拉动下,我国的原材料、能源工业成了工业增长的支柱。近几年,我国原煤每年增产量都在1.5亿到2.5亿吨以上,仍然供不应求;钢材每年增加的产量从202_年的5000万吨左右,增加到202_年的1亿吨,仍然紧俏。与GDP的增长相比,几年来我国电力生产以1.3-1.5倍的速度增长,但是仍然到处缺电。对原材料、能源这样超强度的消耗来自低度化的产业结构。

(六)我国的产业结构特征是在融入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形成的

由于长时间主要采取“静态发挥比较优势”战略,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逐渐形成,从而决定了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即在产业间,国内的生产及资产存量结构向原材料等低加工度、低技术的初级产品部门倾斜;在制成品行业和高技术产业内部,国内企业的生产活动向低加工度、低技术的加工环节倾斜,最终形成了低度化特征异常突出的产业结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产业结构的低度化是造成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要从源头上解决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入手。战略环评应把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

四、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环保战略总思路

把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作为推进我国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在充分考虑到我国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力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保战略的总思路。

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的考虑包括:

(一)发展经济、扩大经济规模,仍是我国必须努力完成的、长期的历史性任务

我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很低,“三农”问题严重,中西部地区还有许多欠发达地区,贫困人口仍有相当规模,这些问题促使各级政府必然会把保持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这就决定了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的指导思想,不能从“要不要经济增长”来考虑问题,而是主要从“怎样增长”来考虑问题,通过战略环评、规划环评来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单纯采取治污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

为了治理污染,我国已采取了许多治污措施,包括强制企业安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提倡和推广废弃物处理、再利用技术,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等。在这些措施的作用下,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不容置疑,采取这些措施为环保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些措施今后还将继续为推进环保事业发挥作用,这些工作还应进一步开展下去。

但是从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不良影响的角度来看,采取以上措施毕竟都是在发生了环境污染以后的被动反应,属于“末端治理”。应该引起注意的是,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规模巨大的治污技术、治污产品市场,这个市场规模过于庞大,有其不合理的一面,说明污染源仍然在扩大,污染日趋严重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些治污技术所创造的经济产值实际是应该计入到社会总成本中去的。同时,由于废弃物排放的规模不断扩大,监管强制性治污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这样治理污染的直接成本与监督管理治污的间接成本加在一起会成为日益加重的社会负担。因此,应该说污染之后的治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继续扩大的问题,污染之后的治理只能作为环境保护的“第二道防线”起作用。

(三)我国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实质是经济发展方式的选择问题

我国的生态环境迅速恶化问题是个整体、全局性的问题。当我们看到无论相对富裕的沿海地区,还是欠发展的中西部地区走着同样的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路子时,就会感到我国的环境问题决不是某个地方、某个园区、某个行业、某个企业出现的局部性问题,而是一个宏观、战略层面的问题。

无论从自身的纵向比较,还是与国际经验进行横向比较,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都是极端特殊的。世界经济史上还没有哪个经济大国、人口大国如此片面地依赖高消耗、高污染的资源密集、土地密集产业来支撑经济增长;也没有哪个大国经济体会使各个地方、各个企业如此步调一致地带领经济结构向技术含量最低、附加值最低、国际分工地位最低的方向倾斜。这是在外来理论的引导下,对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战略选择的结果。这些理论把我国人民做出巨大牺牲建立起的基础雄厚、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看作负担。这一选择带有根本性,这种发展模式决定了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成为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就污染谈污染说不到根子上,必须从战略选择这个高度来解决问题。要不要产业结构升级,怎样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是战略选择的核心问题。

(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建立我国环保长效机制的根本保证,产业结构升级任重而道远,需要共同努力

前面进行的理论分析及列举的大量事实已经充分证明,尽快摆脱产业结构低度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是建立我国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根本保证。实际上,低度化的产业结构、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我国出现的一系列新矛盾、新问题的总根源,生态环境恶化不过是这些问题当中的一个。

我国依赖低度化的产业结构维持经济增长的路子已经走到了尽头,产业结构升级刻不容缓,这样的认识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党和国家也通过各种方式,再三发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号召。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产业结构升级的进展不尽人意。产业结构低度化的趋势非但没有得到抑制,近些年来还有所发展,产业结构中重工业、原材料工业比重高到惊人地步,就是证明。实践经验说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努力。

第三篇:两地分居解决办法

现在,上海市的人才政策的确比较宽松,从大的趋势看,对于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或有特殊贡献的创业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专利、带产品进沪的企业经营人才,以及高学历、学科带头人、海外留学回国创业的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均可以一步到位,家属子女随迁入沪,不会产生夫妻分居两地的问题,且对引进人才家属的工作给予优秀推荐、重点安排。

根据市人事局1999年122号文件,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受单位,且本人或在外地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外地配偶调入本市工作,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一、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在外地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者。

二、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人员、工作满3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3年的人员。

三、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四、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申请人可携“承报单位报告、本人向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上海一方)、干部调动登记表、外省市商调同一函、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夫妻双方学历职称证明、结婚证明、双方户籍证明、调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八项材料到中国上海人才市场交流部办理夫妻两地分居调沪手续。

目前有很多人搞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人才引进以及夫妻分居还有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的资格条件,纷纷来进行咨询,先将一些代表性的资格跟大家交流一下,同时也非常感谢借鉴了一网友的文章,但我已经进行了一些修改。在这里申明,本站不代理任何人事业务。

一、人才居住证

1、应届本科生以及本科毕业的历届生只要达到条件基本没有问题;

1、专科应届生符合上海紧缺人才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申请人才引进居住证,其他历届生基本没有希望。但有些人才服务中心也看是否有中级或者高级职称也能申请应届生都必须向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申请。其他历届生向企业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一、人才引进政策: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毕业3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毕业2年以上;

3、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二、夫妻分居政策: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省市职工转移进沪工作的通知

沪劳保社发[1999]56号

各区、县劳动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适当控制本市人口机械增长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外省市职工转移到本市工作(以下简称职工转移)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工转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外省市职工转移到本市工作应坚持生产、工作需要和解决职工家庭实际困难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按照大城市就中、小城市,内地就边远地区和单身职工就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地的要求。

切实做到既严格控制本市人口机械增长,又有利于经济发展和解决职工家庭实际困难,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职工转移的对象、范围和条件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职工必须是非农业户口,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与外地所在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

(一)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转移。夫妻两地分居原则上按职工家庭生活基础(指配偶和子女)是否在沪为依据,可按下例条件办理:

1、对配偶和子女在沪,单身一人在外地工作的职工,如上海家庭有困难,且分居时间已在六年以上的,可照顾转移来沪工作。

2、原户口从上海迁出的职工(包括随迁子女或出生在外地现已工作的子女)配偶一方在沪的,分居年限须满二年。

3、因本市经济建设发展需要,技术等级在高级以上(技术证书须经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鉴定)的职工,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

(二)”特困”职工的转移。(”特困”是指职工在沪家庭中老人有特殊困难。)按下例条件办理:

1、老人在沪无子女且无成年第三代照顾的,或虽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患严重疾病,生活自理有困难的;

2、在沪子女在远郊成家;参军去外地并提升为军官;出国定居(未定居但出国已四年以上)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照顾外地一名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一人来沪照顾老人。无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可酌情照顾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已婚子女(或一对夫妻)回沪。

(三)其他职工的转移

1、原户口从上海迁出的职工已丧偶或大龄未婚的;

2、原户口从上海迁出,现已离婚的职工,若离婚后单身三年以上,且其子女已回沪入户,本人在当地生活或上海家庭确有困难的,可酌情照顾回沪;

3、上海家庭中有其他特殊困难的,也可酌情照顾一名在外地工作的职工回沪;

4、对属本市统战、侨务、台胞等对象和老红军在外地工作的已婚子女需要照顾回沪的,应由市统战部、市侨办、市对台办和市委老干部局等部门提出意见后,按中央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照顾办理。

三、职工转移的审批手续

(一)外省市职工要求进本市的,一般由外地劳动部门先发函至该职工报入本市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动部门联系(已婚报配偶,未婚、丧偶、离婚报在沪父母处),由区、县劳动局核实审批。

(二)中央和外省市在沪单位及驻沪部队(包括部队院校)中的职工转移事宜统一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批。

四、转移来沪职工的就业原则

(一)转移到本市工作的职工应自行联系在沪接收单位。

(二)符合转移来沪条件但自行联系接收单位有困难的,可凭区、县劳动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通知》通过本市劳动力市场推荐就业,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五、职工转移来沪工作的同时,必须将本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一并转入本市。

六、本通知自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沪劳计发(91)3号》文件及与该文件有关的职工商调的政策口径均停止执行。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五日

二、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字第122号)

2、《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本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202_]16号)

3、《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2_]9号)

服务条件

申请主体

由夫妻分居中在沪一方作为申请人,由夫妻分居在沪一方的(在沪)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条件

本市户籍的人员在外省市的配偶系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身体健康,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在沪有接受单位同意任用或聘用,同意与接受单位签订聘用任期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其在外省市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手续,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来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或是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是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是博士学位获得者、或是党政管理部门处级以上人员。

2、外省市一方系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3年的人员。

4、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且与外省市配偶两地分居满3年的人员。

7、在沪一方是与外省市配偶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申报材料(略,详见本栏《夫妻分居调沪申请材料》)申报流程

1、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单位介绍信,至服务窗口领取《上海市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与《本市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困难调沪服务指南》等相关资料。

2、根据《服务指南》要求,备齐申报材料,由人事专员递交服务窗口。

3、服务窗口受理后,安排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通过后,申报单位签收领取《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令”、“确认单”等证明。另提供《调动须知》详细说明后续流程。

4、调沪人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证明至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5、调沪人凭《户口准迁证》、“调令”等证明办理调档与迁户手续。

6、调沪人档案到沪后,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档案托管单位盖章后,领取《申报户口证明信》。

7、凭《申报户口证明信》、《户口准迁证》、“确认单”等证明报户口。

8、户口报入后,单位办理员工录用手续等后续事宜

夫妻分居调沪主体申报程序重大调整“民意征集”:

一、现行申报程序:

现行夫妻分居调沪申报程序是由在上海一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再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单位到委托人事代理的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然后报区县或市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单位的则由在沪一方向户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报区县人事部门审批。

二、欲调整为:

由在沪一方或其所在单位、户籍街道,或夫妻分居非在沪一方或其调入单位,向所再区县政务中心人事部门窗口申请或其电子系统申请。

三、调整的重要意义

充分体现党对广大干部面对面的直接关怀,实实在在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把中央提出的“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新的民生思想落实到实处。改变人事工作作风,着力构建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新机制。有效防止腐败,以权谋私,打击报复和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行政效能,维稳保博,使上海市人事工作今年为上海市“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率先推进改革开放”交出的又一份满意答卷。

四、依据和受理程序

1、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沪人[1999]122号

各区、县人事局、公安局(分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人发[1999]8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下同),在沪有接收单位,且本人或在外地配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的配偶调入本市工作。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在外地配偶符合本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

2、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人员、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3、夫妻两地分居满五年的人员。

4、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由在上海的一方提出申请,既可由工作单位申报,也可以个人申报。

由工作单位申报的,市直属单位向市人事局申报;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单位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向市人事局申报;其他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申报。

由个人申报的,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向区(县)人事局申报。

三、本市建立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计算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市、区(县)人事局可通过该系统在网上办理调沪手续。市、区(县)人事部门承办调沪事宜时,应将在沪一方和调沪人员基本信息及办理情况及时输入该系统,符合系统内设条件的,即可核发市人事局的落户证明。

四、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和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沪的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一律免征城市建设费。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沪人[1986]113号文同时废止。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

2、办理《照顾家庭困难调沪》--夫妻分居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2_]9号

二、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申请函;

(2)本人书面申请;

(3)结婚证明复印件;

(4)双方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

(6)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

(7)外省市商调函及上海接收单位函(合同制单位须附三年以上期限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8)调沪人员近期体检表;

(9)其它必要的有关材料,如:获荣誉称号的证明,硕士、博士学位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及外省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证明等。

四、受理程序

1、夫妻分居中在沪一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无单位的向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申请;

2、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单位到委托人事代理的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3、区、县属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及街道乡镇报所属区、县人事局审批,市属主管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独立大型企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审批。

五、结果反馈

1、符合政策,由市或区、县人事局批准后送申报单位和接收单位。

2、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并说明原因。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的情况与原登记信息不相符合时,申报单位应及时通知受理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更改该单位的网上登记信息。

2、申报个人应提供准确信息和真实材料,申报单位应在确认材料真实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如实提出申请。如申报单位和个人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记入该单位和个人的诚信记录。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2:30-17:00

网上受理:上海市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调沪申报系统

申办上海户口全攻略zz 实用202_-10-26 12:05阅读29评论0 字号:大大中中小小 1:

非常感谢楼主supernancypan及其它热心朋友liu100fang、kele268、knightjoyce等等不厌其烦的解答,当然也给论坛中所有人带来了温暖。我的申请经过2周的等待,调令已下来了,针对过程中的一些体会写点说明,供大家参考。另外我有个朋友的同学曾在某区人事局工作过,在办理过程中经介绍我向他请教了一些问题,以下说明有部分是由其答复的(各区可能有不小的差别):

一、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干部)身份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有职称的技术人员,要有职称证书(初、中、高级)来证明,如工程师、会计师、程序员、外语翻译等;

2、管理人员(或干部)是指在企事业、机关单位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这个只能由调沪方提供干部履历表来证明。若调沪方档案内没有这张表,可以试试找关系补填并放进你的档案,我有两个朋友就是后来才找人补填干部履历表的,因为按有关规定,只要是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毕业后一般都要求填干部履历表。其实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没有所谓的干部身份的,但对北京、上海来说还是需要,特别是办理户口引进。

3、目前上海有部分区县放宽对调沪方身份的审核,但前提是调沪方要有本科学历。

4、调沪方档案问题:这点各区卡得很严,你的档案必须要放在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按市人事局的统一口径:只有档案放在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才有可能证明你是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所以对档案不在人才服务中心的,一定要想办法放到人才服务中心,一般都能放进去,他能收一笔档案托管费谁会不愿意呢?

二、分居年限问题:

1、若在沪方获得中级职称后在沪工作满3年以及沪方硕士毕业后(需有毕业证,只有学位证则不行)在沪工作满3年,则分居年限不作要求,但为确保审核通过,登记表中的分居年限还是写1年以上为好。

2、其实目前多数区县人事局对事实分居时间要求不严,建议各位不要在此问题上纠缠,你要是打电话到人事局问,人家当然说一定是事实分居满几年才行,所以只要材料齐备,问到时也说是事实分居即可。

3、调沪方若在上海办理过居住证,则不要担心,这项是没人查的,人事局也不会查你是否在上海交纳过社保费,这点我在后面审核流程中会提到为什么。

三、调沪方社保证明问题:

1、为控制引进人数,对调沪方社保要求较严,多数区县要求在外地至少交费一年以上。当然若原单位符合当地政策可不交纳社保的,则需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和原工作单位的证明。其实现在全国社保并未联网,所以在外地可以补交,其实外地很多地方社保本来就是3个月或半年交一次,甚至还有很多单位1年交一次的,社保机构也是许可的。

2、对外地方的工作单位性质有没有要求?有人担心私营企业行不行,按市人事局的统一口径,这点其实根本没有影响(关键是你的身分要满足要求,即第一点所说的),还有人担心只交了社保而未交其它保险,其实这也没问题,政策本身就是要证明你在外地工作过,而养老保险就能证明,目前上海所有区县都是执行此要求,没有过高的限制。

3、只要有正规的社保交纳证明就行,最好证明中写清楚:某同志在xxx单位工作期间(xx年xx月至xx年xx月),身份证号码xxxx,我单位一直为其正常交纳社保,交纳期限为xx年xx月至xx年xx月,交纳基数为xx元/月,目前其个人帐户余额为xxx元。

4、另外很多外地社保机构会为参保户发一个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交申请材料时也可以带上这个原件以证明。

四、调沪方的政治及业务表现:有部分区县还是需要这个,可以在登记表中外地单位意见栏写,也可以另外单独出个证明,写清楚:从未参加过*等邪教组织,也旗帜鲜明地反对*等邪教组织,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业务能力强等。但有的区县已不需要这个证明了。另外针对登记表的来源,除市人事局外,多数区县都认可网上下载的表格或是由自己制作的表格,我的就是自己制作并在电脑中填写的表格,这样反而更清楚,不象人事局的表格要手写,一旦写错或字迹不好反而引发歧义。最好还是先问清楚。

五、其它:另外有些区县为控制引进人数,会想些招来限制,如提出相关材料要由在沪方单位注册地的经济开发区或园区盖章确认真实性等等。其实有很多经济园区可能都已根本不存在了,碰到这种情况就想想办法,比如由双方单位再出个承诺书,说明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愿承担一切责任等,并加盖双方公章。所以有问题不要怕,只要你的材料是真实的,这点千万要注意,一旦造假,后果很严重,还会导致单位惹上大麻烦。

六、审核流程问题:自1999年后,市人事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发了一套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进沪网上审核审批系统。下面以报区县审核为例:

1、是否每年都有人数的控制指标:是有这个控制指标,市人事局每年会根据当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缺口制定当年的指标,202_年、202_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很多,每年都在1万人以上,后来实行居住证制度后,开始严格起来,到06、07年指标就很少了,07年全年指标3000人,实际只引进2700多人。这些指标包括人才引进和夫妻分居调沪两种在内。08年上海市两会上,市委俞正声书记对市人事局的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特别是人才引进上的种种问题,并提出相关改革政策可以在浦东先行先试,所以今年的指标大幅放宽,至三季度末已进沪6000人,特别是浦东,只要在沪方的各项条件足够好,基本都能批下来,要是浦东纳税100强的话,那就更好了,其它区县相对严些。

2、各区县指标一样吗:按市局的分配,每个区县指标不一样,市局最高,其实是浦东、闵行、松江、嘉定,而崇明、黄浦最少。为防止过多引进,各区都会分解指标到每月,所以有人申请要3个月以上才会通过。另外只要各区人事局审核通过的,市局一般不再详查,直接通过,且各区都有市人事局的人才调配专用章,各项通过文件都是在各区人事局自己盖章的,并不是象有些人认为的所有通过材料是由市人事局发下来。

3、相关受理点接收材料后,初次审核,基本满足条件的收下材料,不符合的当场退回并说明原因。

4、相关受理点二次审核,有缺、漏材料的,通知补充材料。全部满足要求后报区县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5、区县人事局接收材料后,由人才开发科的部门领导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则签字,并由专人登录那套网上审核系统,将你的材料逐项录入,此系统也会自动判定你的各项材料是否满足要求,若不能获得此系统认可,说明材料还不完整,区人事局会再次通知你补充材料,只到系统认可为止。在此过程中并不会上网审查调沪方的社保(无论外地或上海交纳的)。

6、获得这套网上审核系统通过后,人才开发科会请区分管局长签字,在局长签字同意后,他们就会在网上审核系统点击上报市人事局审批。而市人事局审批一般只是履行一个程序,只具有象征意义,都会批的,只有时间长短而已。也就是说其实真正的审批大权是在区一级。

7、市人事局审批后,相关信息便联网发送到各区公安分局网上,同时区人事局人才开发科便从这套审核系统中打印你的相关通过文件,如商调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户口证明信等,并加盖市人事局的人才调配专用章 setction 2:

二.所需材料(这份材料是我和saka同学一起整理的,适用于浦东新区)在沪方:

个人书面申请,何时何原因落沪证明 申报单位申请函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外地方:

在沪新单位3年以上劳动合同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验原件)3个月以内体检表 户口所在地缴纳社保证明 户口所在地商调函,政治表现证明 上海接收单位接收函 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 双方:

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在沪缴纳社保证明-当月或上月 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2+2=4份(验原件)学历学位证明鉴定证书4份 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结婚证有效性鉴定证书 未育:未育证明;

补充一句,如果是已经有孩子的,未生育证明改成 1.独生子女证 2.医学出生证明 3.户口本子女页 职称证明 国家省市奖状

外地方档案中需要有干部履历表(本科生不需要)办事流程:

双方公司人事去人才交流中心递交材料。

审核通过后(约2周),会通知沪方公司人事领取材料: 去即将落户所在区公安分居户籍科办理“准迁证” 原户口所在地开“户籍迁移证”及办理销户 去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调档

在沪存档(保管费120/年,存档凭证)“申办常住户口登记表”档案接收处盖章 “申办常住户口登记表”沪方单位盖章,人才服务中心开“申报户口证明信” 落户派出所申报户口

办理新的ID(申报户口一周后)街道办理“劳动手册”,盖钢印 社保公积金开户,缴纳四金

上海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外地社保金合并(缴纳过1个月以上社保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沪手续 三.回答一些问题

因为我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只能根据我的一些经验和亲身经历解答一些问题了.1.干部身份问题:

很多朋友问了干部身份的问题,证实干部身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干部履历表,一种是初级或以上的职称证书.干部履历表是大专或本科工作之后定级之后,填的一个表,塞档案里的.因为从人事局调动的都是干部身份,所以这些是必须的.在浦东,如果是本科学历交材料的时候就不用干部履历表.但是档案来了之后还要检查档案的,如果有弄虚作假或是不合格的,下面的程序就不让进行了.所以大家准备材料的时候一定要真实,不要做假.2.外地社保问题:

外地的社保需要一年以上.可以挂靠单位补交.如果是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前有过政策没有交的,就让单位开个证明.社保记录或证明都需要当地社保中心盖章.我就是单位开了不需要交纳社保的证明.3.居住证问题:

有同学很关心居住证问题,担心办了居住证就不是事实分居了.这个我倒真不清楚.我是03年来上海的,办过两年居住证.交纳四金.五月份居住证刚过期.我交上去的材料是按真实情况写的.在上海工作了这么多年,工作单位全部都是真实的.事实上我和老公没有分居过.但是我还是建议大家对这个政策不清楚的,尽量打电话去区人事局或人才中心问清楚.别怕麻烦.4.受理地点:

据我所知,市直属事业单位是在上海市人事局交材料,十个工作日就批.区直属事业单位在区人事局交材料.其它单位在各自注册地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递交材料,浦东还有市民中心可以交材料.另外可能一些大公司有自己的规定.一切的一切需要自己多问,最好问清楚单位的人事,他们很有经验.如果你不幸遇到了一个菜鸟人事,那就自己多辛苦辛苦.5.一些材料的撰写:

同意调出函,同意调入函,单位申请函,个人申请函等等,我都是自己写好拿去盖章的.人家办公人员也不了解你的情况,没时间帮你写的,你自己写好,他们核实之后就会盖章了.20101214摘记

办理《照顾家庭困难调沪》--夫妻分居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2_]9号

二、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申请函;

(2)本人书面申请;

(3)结婚证明复印件;

(4)双方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照顾困难调沪人员情况登记表;

(6)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

(7)外省市商调函及上海接收单位函(合同制单位须附三年以上期限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8)调沪人员近期体检表;

(9)其它必要的有关材料,如:获荣誉称号的证明,硕士、博士学位的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及外省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证明等。

四、受理程序

1、夫妻分居中在沪一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无单位的向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申请;

2、所在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单位到委托人事代理的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3、区、县属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及街道乡镇报所属区、县人事局审批,市属主管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独立大型企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审批。

五、结果反馈

1、符合政策,由市或区、县人事局批准后送申报单位和接收单位。

2、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并说明原因。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的情况与原登记信息不相符合时,申报单位应及时通知受理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更改该单位的网上登记信息。

2、申报个人应提供准确信息和真实材料,申报单位应在确认材料真实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如实提出申请。如申报单位和个人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记入该单位和个人的诚信记录。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2:30-17:00

第四篇:保险行业解决办法

保险业创新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在保险业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创新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应看到,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一体化的趋势,我国保险业的创新能力仍然不足,中国保险业要想“做大做强”并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惟有进一步大力创新。

关键词:创新、问题、解决对策 保险业创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产品创新的周期太长

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基本上是投保人有需求,公司就能开发出所需要的产品。而我国保险业在产品创新方面显得不足,以家财险为例,目前各公司的产品基本与20世纪80年代的条款费率相差无几。据统计,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752元,人均居住面积7平米;202_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7703元,人均居住面积21平米,分别增长9倍和2倍。人民生活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而我们还采用老的条款费率显然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

任何一种产品都有其周期性,如果不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而及时创新,就必然落后,这也是我国家财险业务多年来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202_年全国家财险保费收入24亿元,仅占产险总保费的5.4%.1985年至202_年平均递增6.9%,低于总保费递增速度23.8个百分点。

(二)服务创新的张力不够

在我国内地的一些保险企业中,不仅存在着展业理赔“两张脸”的现象(即拓展业务时笑脸相迎,一旦客户索赔时却脸拉得很长,判若两人),造成了保险资源的严重毁灭。更有甚者,有的业务员为了追求个人业绩,夸大产品功能,误导消费者,造成群体上访,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近年来,通过市场整顿,这些问题虽有明显好转,但仍存在服务链脱节现象(即只注重承保和理赔两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由温饱步入小康,对保险服务的需求不再仅仅是承保和理赔,而是包括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承保后的风险防范和管理、保险条件优化和保险补偿等在内的全程服务。只注重两端而忽视全程服务,势必造成业务脱节,失去市场,降低竞争能力。

(三)理论创新的突破不大

我国保险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学习借鉴了一些国外的保险理论,但还没有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比较成熟的保险理论。保险业恢复经营之前,我国保险理论集中于马克思、列宁等对社会剩余中需要保险基金扣除的论述。保险业恢复经营后,保险理论研究日渐繁荣,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保险是否是商品”为主题的大讨论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我国保险理论研究的顶峰。此后,随着进一步的改革开放,我国保险理论基本上是“拿来主义”,结合我国保险业自身实践的理论创新较少,更没有什么突破。目前,不仅大专院校教课书采用的内容多半是上个世纪80至90年代形成的理论,就连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部门也没有太大的突破。其中,对国外研

究成果模仿者居多,对中国保险现存问题描述性讨论较多,普遍缺乏对现象背后内在逻辑的理解。实际上,保险问题和所有经济问题一样,都有其社会制度背景,如果忽略这种背景,盲目与国际接轨,只能是浮在表层上,不会有大的突破和进展,对保险业发展的指导作用也不会太强。

保险业创新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创新动力差

1.市场竞争不充分。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主体数量仍偏少,市场竞争不充分,最大的三家产险公司(中国人保、平安和太平洋)占产险市场的94%,三家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平安和太平洋)占到寿险市场的91%,部分地区仍处于独家经营的状态。高市场集中度造成供给主体间竞争压力不足,创新驱动力较弱。

2.政策环境不宽松。长久以来,我国对保险业在产品费率、条款、机构、人员、资金运用等方面实行较严格管制,保险创新的空间相对狭小。

3.创新产品欠保护。在保险产品创新的过程中,保单上关于承保范围、保险价格、险种的设臵都必须以文字进行清晰的描述,并进而公示投保人知晓。文字的这种开放性使得对保单条款进行的任何创新性改动都极易为竞争对手所知,且极易被对方模仿。而与此同时,模仿者却不必为此付费,尤其是在我国,由于知识产权,特别是以文字表现的产品的归屑不易识别,目前还缺乏对保险公司创新成果进行保护的有效手段。即使有相关的法令出台,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在执行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困难。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公司进行保险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4.创新者价值难体现。创新本身蕴涵着风险,特别是创新的失败将给创新者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果没有一定的风险补偿,创新者宁愿放弃创新,以规避创新可能失败的潜在风险。所以,创新的动力需要一定的激励和保护措施作保证,以使创新者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对称。目前,各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和人事制度,对于技术人才、创新人才和创新行为缺乏有效的鼓励和保护。在此情况下,有创新能力与愿望者为规避风险,也更倾向于选择少创新或不创新。

5.管理者短期行为。长期以来,我国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始终存在着体制性问题,难以建立起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长期性的有效制度。这一制度性问题导致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行业的企业家一样普遍在经营管理中表现出较强的短期行为,求稳、求急心态过重,对投人大、风险高、见效慢、评价不一的创新问题缺乏积极性,主观上限制了创新行为的发生。

(二)创新投入少

创新需要资金的支持。保险创新过程涉及到大量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以及对承保成本与收益所进行的尽可能准确的衡量和测算,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时,因为回报的不确定性,这部分投入又有较大的风险。因此,筹集创新资本而不是负债来进行创新是更加安全的方式。

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内资保险公司的资本空间不容乐观。一方面是与保险市场庞大需求相适应的行业性高速扩张;另一方面则是寿险业的利差损、财险业的高赔付率

现状。这些都使得保险公司资本金明显过小,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很难再进行创新投入。加上我国保险企业在竞争中更多地关注于市场份额的高低,忽视对市场的研究,保险创新也就因缺乏资金支持而步履维艰。

从国外的一般情况看,有实力的保险机构都拥有强大的研究机构及专项的研究与开发经费来支撑保险创新。比如,瑞士苏黎世金融集团、美国信安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都有逾200人的研究人员,每年用于研究的经费比我国所有公司用于研究的经费总和还要多。

(三)创新人才缺

各种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我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长达20年之久,所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对保险业需要的展业、精算、承保、投资、理赔等特殊人才的培养出现了断层。在保险业恢复经营的很长时间内,保险业最好的“人才”被认为是能在最短时间内把保单销出去、把保费“赚”进来的人员。因此,许多专业人才如精算、核保、核赔、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在储备和培养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些因素是造成我国保险业人才缺乏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保险业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国内中、外资的保险公司急欲扩充业务,保险人才需求旺盛,但市场上专业人才缺乏,这不但不能很好地适应保险业创新的需要,也给中国保险业创新带来很大的风险。

保险创新的方向及目标

(一)整合理论创新力量充分发挥保险监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业界、学界和监管界等各自在保险理论研究上的优势力量,是实现理论创新突破的重要途径。

目前,保险公司和大专院校等都聚集着一批精英,但大都各自为战。业界的理论研究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知识,但其研究缺乏对保险业实践前瞻性、深层次的提炼和总结,理论提升不足,很难有较大的理论突破;学界具有较强的抽象与逻辑思维能力、理论分析能力,但缺少实践经验,其研究成果中规范研究偏多,实证研究与数量研究较少,一些研究还与实际脱节。如果让保险学会从中搭桥,把这两股力量整合起来,实现互补,便会形成强大的研究力量。保监会可借助这一力量建立一个相对紧密型的保险研究机构,同时倡导和鼓励理论创新,加大理论创新投入,推动保险理论创新研究。对我国50多年来相对零散的保险理论成果、保险业数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保险业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借鉴国际保险理论的优秀成果,着力构建我国保险理论的系统性框架,寻求保险理论新的突破,为加快保险业发展提供指导。

(二)加快产品创新速度

市场需求是拉动产品创新的主要因素。早在1974年美国学者厄特巴克就得出一项结论:60%—80%的创新是需求拉动的。因此,无论寿险还是产险险种开发与创新都应该注重改变目前保险产品雷同、市场细分不明显的状况,在做好市场需求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市场有需求、经营有效益的原则,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和投入,针对不同的保险对象、不同的销售渠道设计不同的险种,满足人们多方位、多层次 的保险需要。特别是要针对农村老龄人口基本上没有养老保险、老龄人口医护保险少的特点开发相应的新险种,开发针对高收入人群的保险产品,积极介入职业责任保险、教育保险等领域。针对银行代理业务的蓬勃发展,设计适合于银行销售、与银行业业务关联密切的险种。为鼓励产品创新,监管机关应对创新产品给予一定的保护期。如与创新产品60%以上类同的不予备案或暂缓备案,否则就无法形成纳什均衡,公司都愿意模仿而不愿创新。

(三)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已进行了一些服务创新,如推出专线客户服务热线、事故代步车、车友俱乐部、异地出险就地理赔、小额快速理赔通道等,但是这些创新仍是狭义的、较低层次的。进一步深化保险服务创新,一方面,应围绕“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承保→承保后风险防范→出险后的查勘定损→理赔”这一服务链,逐步向外扩展链接;另一方面,应从我国相关的制度改革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展开各种各样的增值服务以及附加值服务。一是针对医疗、养老制度改革后居民迫切需要医疗、养老方面优质服务的现实,在做好医疗、养老保险的同时,大力开展诸如免费体检、健康咨询、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服务。二是针对就业改革后失业者的增多,在提供失业保险的同时向客户提供再就业培训、再教育咨询、就业信息等服务项目。三是开展教育保险时将出国咨询、教育咨询、家教信息等内容作为延伸服务。四是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理财指导、金融信息等家庭理财方面的服务。通过良好的服务,打造保险业的整体品牌,吸引更多公众自愿投保,变潜在的需求为现实需求。

(四)坚持体制创新与管理创新并举

优良的体制可以促成管理者潜能的发挥,但终究不能代替管理,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必须进行管理创新。目前三大国有公司的改制已基本完成,当务之急是管理创新。首先是确立以效率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目标;其次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第三是建立以诚信为取向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打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第四是建立双向选择的人事劳动制度、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制度,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薪酬分配制度;第五是要牢固树立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第五篇:职工股解决办法

职工股解决办法

有中介机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证监会拟就上市公司“200人股东”问题征求中介机构意见。其中除了直接持股股东超过200不可行这一“红线”外,某些拟上市公司存在职工持股会和工会持股、代持及委托持股和信托持股等情况,这些也都构成公司IPO的实质性障碍。

近日,某券商投行部门对202_年4月至202_年9月证监会网站预披露的拟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进行了统计。

“经整理,202_年4月至今,上报材料的公司中有23家存在职工持股、工会持股、持股会持股及通过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导致实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等情况的案例。”而如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拟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在实务操作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构成实质性障碍的四种股东瑕疵

该投行根据持股形式的不同,将上述23家拟上市公司分为四种情形。

一是1994年7月《公司法》生效前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直接持股。这样的公司一共有8家,包括全聚德(002186.SZ)、烟台氨纶(002254,股吧)(002254.SZ)、粤传媒(002181.SZ)、九鼎新材(002201,股吧)(002201.SZ)、恒邦冶炼(002237.SZ)、南京红宝丽(002165,股吧)(002165.SZ)、济宁如意(002193.SZ)和江特电机(002176,股吧)(002176.SZ),均已成功上市。

二是工会、职工持股会直接或代为持股。

该投行内部人士称,“此类公司发生在1994年《公司法》生效以后,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同时职工又有持股的意愿,所以通过工会和职工持股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间接持股。”

但202_年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4号文规定,“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工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_年法协115号文规定,“对拟上市公司而言受理其发行申请时,应要求发行人的股东不属于职工持股会及工会持股”。

据上述投行统计,这样的公司一共有10家。其中,塔牌集团(002233,股吧)(002233.SZ)、海亮股份(002203,股吧)(002203.SZ)、恩华药业(002262行情,股吧)(002262.SZ)、宏达经编(002144,股吧)(002144.SZ)、辰州矿业(002155,股

吧)(002155.SZ)、云海金属(002182,股吧)(002182.SZ)和华昌化工(002274.SZ)等7家公司已经成功上市,而桂林三金药业虽已经获得发审委批准,但仍未在深交所上市,江苏江阴港和云变电器等3家公司的上市申请则被证监会否决。

三是委托个人持股。该投行认为,“通过委托持股形式来实现职工持股的案例与工会、持股会代持不同的只是受托人由一个团体变成了1个或数个自然人,实质上还是一种‘以一拖N’的代持方式。”

“由于是自然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拟发行上市时,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上市后可能会产生纠纷,故须在发行前进行规范和清理。”该投行人士认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据该投行统计,共有3家公司存在上述情况,包括联合化工(002217,股吧)(002217.SZ)、金风科技(002202,股吧)(002202.SZ)和太阳纸业(002078,股吧)(002078.SZ)三家公司,并且都已经成功上市。

四是信托持股。

这种类型的案例较少,只有准油股份(002207.SZ)和福建星网锐捷两家公司,其中后者已经过会但还未上市。

托管与转让成主要清障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23家拟上市公司所存在的情况都对其上市构成了实质性障碍。这些公司最后是如何过关的呢?

对于第一种情况,上述投行人士认为,如在上报前拟上市公司内部职工股一直处于托管状态,股份转让相关情况也予以了充分披露,且获得有关部门的确认批文,认为不存在潜在股权纠纷和法律纠纷的,内部职工股就不构成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以全聚德为例,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显示,1993年,全聚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7000 万股,其中向内部职工募集175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

1994 年4 月19 日,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与公司筹建处签订了《内部股权证登记管理协议书》,前者分别于1994 年4 月19 日和1996 年11 月8 日出具了《内部股权证登记托管证明书》。此后,为规范公司内部职工股的托管工作,公司于202_年6

月20 日与北京证券登记公司签署了《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托管协议书》,对公司的全部股份(包括内部职工股)进行集中托管。

对于第二种情况,该投行人士认为,“通过以合理的价格向外转让股权,或在股东人数的规定范围内以股权还原的方式进行了规范。”

比如宏达经编于1997年实行公司制改制时,公司员工持股会持股498.82万元。202_年7月,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98.82万元予以转让,其中33%股权转由11名工会持股会会员个人直接持有,16%分别转让给天通股份(600330,股吧)、钱江生化(600796,股吧)、宏源投资;持股会202_年完成清算,202_年予以注销。

但是,“对于拟上市公司的股权如何估值是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在转让过程中可能形成矛盾。”某证券公司的一位分析师表示。

对于第三种情况,该投行人士认为,“案例显示,委托持股的方式主要通过股权转让(且这种股权转让主要在自然人之间进行),实现实际股东人数少于200人,审核关注点仍在于转让价格的合理性,以及转让行为的真实性方面。”

对于第四种情况,该投行人士认为,“案例相对较少,同时解决方案也比较简单,通过解除信托协议,并转让相关股权,使股东人数降至合法范围。”

比如准油股份,202_年公司成立时向职工借入经济补偿金;202_年,公司改制将债权转为股权,并与在册股东签署《资产信托合同书》,委托在册股东持有,202_年9月,公司解除全部的信托持股协议,同时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不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否清理尚无法律规定

在上述四种情况之外,还存在着一些特殊案例。

如中国南车(601766.SH)在上市之前,共有11家三级企业和1家四级企业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委托持股以及信托持股问题,中国南车通过全部转让的方式进行解决。

而根据江苏通润(002150.SZ)的《招股说明书》,公司的控股股东常熟市千斤顶厂成立于1980年,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全部由职工持股,千斤顶厂目前有股东1326名,全部为自然人。而公司在上市之前,并未对此进行清理。上述投行人士介绍,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企业职工出资为主或者全部由企业职工出资构成企业法人财产,合作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企业法人。从立法来讲,我国现在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但尚无合作制企业法或合作社法。因此,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并上市的情况,是否需要对该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东进行清理,尚无相关规定。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对记者表示,“‘法无禁止即可行’是法律的原则之一,在上述情况下,就需要看股东章程是否有过约定,再者这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股东大会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职工股东也是股东,和其他股东理论上应该是平等的。”另一个特殊案例为通达果汁。该公司的股东东部投资存在企业经营者员工持股,实际股东达1700多人。

根据公司的预披露文件,“公司于202_年7月协议将原1714名实际出资人权益转让给100名自然人,并且约定权益资产转让价格为1.302元/股,受让方于五年之后将该权益资产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受让方每年按10%的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并在未清偿权益资产转让款的期间内每年向转让方补偿按转让款10%计算的补偿款”。不过,通达果汁的上市申请却被证监会否决。上述证券分析师认为,可能是由于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过长,被认定为解决不彻底而被否。同时,这一交易价格及相关条件与公司上市后相关股权变现所产生的收益可能相差太过于悬殊,因此这一交易价格不具合理性,因此,管理层可能认为这一股权转让并非真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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