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兴义市第十一中学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不必要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凳椅以及其他设施期初由班级登记交到总务处统一存档,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如有损坏,请班主任及时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该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该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员写出报修单交到到总务处,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六、学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年。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处理。
七、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
八、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不得损坏线路
设备。
九、学校每个月检查一次,公布于门厅处。期末汇总上交学校。
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椅每套130元(课桌100元、凳子3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乱涂、乱刻一次5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5-20元。
2、墙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5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10元。日光灯每盏1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10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门上玻璃每块50元。
5、每扇门780元,把手每只30元,锁每把10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 200元。
8、班牌20元。
9、楼道及教室宣传牌每块20-50元。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和总务处各保留一份。
班级
班主任签字
202_年9月12日起实施。
第二篇: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
1、人人有责,保管好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包括电风扇、桌、凳、门、窗、玻璃、灯、卫生用具等。
2、教室课桌、凳排放整齐,不在桌、凳上乱涂写、乱刻划。
3、保持教室门、窗的清洁、完好。
4、班级财产管理由班主任落实学生专人负责。
5、每学期期末考试前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防止学生在考试期间损坏他人课桌。
6、班级财产的管理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7、班级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完好后由班主任验收签字。
8、总务处定期对班级财产进行检查,学期结束进行统一检查。
9、班级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由维修经费中由学校支出。
10、属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维修经费由班级或个人支出。
11、对故意损坏财产者,除赔偿外,并给予必要的处罚。
12、每学年对班级财产保管无损坏的班级、将由总务处报校长室统一表彰。
第三篇:班级财产管理制度202_
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加强对班级财产的管理,特拟定本制度。
1、各班主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班级门窗、玻璃、桌凳、日光灯、电扇、墙面等,由班级负责管理。若学生损坏,由班主任追究赔偿。损坏财产已赔偿,一样在该班班主任的绩效考核中扣0.1分,损坏财产未赔偿;一样在该班班主任的绩效考核中扣5分。
2.课桌椅及教室内的一切设施属于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调换或搬出教室,不得在课桌椅面上乱写(包括涂改液)、雕刻。搞卫生时做到轻拿轻放,要求各班组成维修小组,随时把松动、掉下的螺丝拧好。若出现乱写(包括涂改液)、雕刻,一次在该班班主任的绩效考核中扣0.5分。
3.门窗、墙壁不准乱画,严禁用脚踢门,开关门窗轻拉轻推,不准从窗户出入,教室无人时要关好窗户,设备断电、关灯、锁好门,不准撬门锁。未按要求,若出现一次,在该班班主任的绩效考核中扣0.5分。
4.卫生工具码放要整齐,注意爱护卫生工具。出现人为性损坏,该班班主任应追究赔偿,若发现班主任未追究赔偿,扣该班班主任绩效考核0.5分。
5.每天下午离开教室前,各班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造成财产损坏和丢失,由该班班主任负责赔偿。未关门窗一次,在该班班主任的绩效考核中扣0.5分。
6、班级财产如不是人为损坏和丢失,班主任要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
7、班级一切财产均在放假前两天由班主任当面清点移交总务处,否则责任自负。
8、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培养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
9、管理好校产是师生共同的职责。一学年班级财产管理的情况,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的条件之一,并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马路中心完小
202_年2月28日
马路乡中心完小
班
级
财
产
管
理
制
度
202_年2月28日
第四篇: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阜阳市第十八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不必要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凳椅以及其他设施期初由班级登记交到总务处统一存档,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如有损坏,请班主任及时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该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该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员写出报修单交到到总务处,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六、学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年。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处理。
七、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
八、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不得损坏线路设备。
九、学校每个月检查一次,公布于公告栏处。期末汇总上交学校。
第五篇: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英民学校初中部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约束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建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班级财产的管理。
二、要求:
班级财产的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每学年学校将配置完整的课桌椅及其他各类设施、设备交给班主任管理,到学年结束,班主任须将班级所用设备物品如数清点交还给学校。如有损坏或遗失,由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负责按价赔偿。
1、保管好班级财产人人有责,包括课桌椅、多媒体、讲桌、电风扇、门、锁、窗帘、照明设施、卫生洁具及其它物品。
2、保持教室墙、门、窗、地面整洁、课桌椅排放规范整齐,不允许在桌、椅等物品上面涂写和刻划。
3、班内有些财产,须落实到每个学生专人负责保管,做到每件物品管理到位、保管到人。
4、班级物品如需维修或调换时,班主任需填写维修单或更换表,把损坏情况填写清楚上报。总务处视损坏程度,下发赔偿单,赔偿后,再由总务处进行维修。各班财产维修程序:
班主任填写物品报修单——上交总务处——总务处人员核查物品损坏原因及程度——自然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人为损坏的赔偿后再修理或更换。
5、班级财产管理工作的情况好坏,将作为班主任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检查
1、班级财产由学校总务处与班主任当面交接,填写物品清单,班主任验收签字,即日起执行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2、班级财产管理原则上一学年为一个周期,由总务处组织学校政教处人员、学生会对班主任的财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方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学期结束和学年结束统一核查,检查考核情况及时公示通报,并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
四、班级财产的维修和赔偿:
1、班级物品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损坏,由总务处核定并记录在案后,统一安排维修或调换,费用由学校维修费负担。
2、凡属管理不善,人为造成的财产物品损坏,由总务处核查后,维修费用由责任人个人或班级集体自理解决和承担。
3、对于故意损坏财物的,视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并根据政教处对当事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以2—10倍的物品价格赔偿费用后,方可维修或调换。
4、对破坏公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学生除赔偿外还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并通知其家长。
5、如学校临时需用教室作其它用,发现财产物品损坏或遗失,应在本班学生回教室一天之内,报告总务处进行维修或调换。过期不报告的,将视为该班级的责任,维修费用由本班级责任人自理解决。附:学校财产统一价格
1、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的外墙文化版面、一块赔偿100元。
2、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的室内文化版面,一块赔偿50元。
3、墙面毁坏一处赔款100元。
4、黑板一块300元。
5、空调一台5000元。
6、电脑一台5000元。
7、电扇一个300元。
8、电棒一个100元。
9、讲桌一台500元。
10、教室、寝室门一个500元。
11、架子床一个500元。
12、床板一块100元。
13、教室、寝室窗扇、及走廊窗扇一个100元。
14、合堂教室、音乐室凳子一个200元。
15、课桌,损坏赔偿100元。
16、教室、美术室凳子损坏一个赔款30元。
17、劳动工具如笤帚、扫帚、小簸萁赔款10元。
18、钟表一个60元。
19、晾衣架损坏一处200元。20、餐厅桌子损坏赔款300元。
21、餐厅凳子损坏赔款100元。
22、水龙头一个20元。
23、延时阀一个40元
24、花草树木视情节轻重,赔偿5----200元。
25、在墙壁乱写乱画,视情节轻重赔偿50--500元。
26、安全通道指示灯、安全应急灯一个50 元。
班级财产使用有效期:学生桌凳3年、卫生工具1学年、暖瓶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