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9号文库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篇: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现场检查员: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结论:

说明

1、为了规范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现场验收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严格依照《山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制定本现场检查记录。

2、本现场检查记录分3部分,共28项。

3、现场验收时,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凡属项目不完整、不齐全或有缺项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不涉及事项为“合理缺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现场验收,写出情况说明,由相关在场人员和现场审查人员双方确认签字后随同验收资料带回审批科。违法违规行为责成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其他药品从业人员不在场的。

(2)现场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从业人员等),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3)购进、陈列、储存、经营药品的。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现场验收标准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现场验收标准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现场验收标准

第二篇: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安市教育局

临食药监(202_)21号

文件

关于公布临安市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征文活动

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由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临安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的全市中小学食品安全征文大赛,至九月底共收到各类参赛作品309篇,经过评委认真评审,共评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名,并评出团体优秀奖各一个,特此公布。

附:临安市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征文获奖名单

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安市教育局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抄送:省食安办、教育厅、杭州市食安办、教育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食安办各成员单位,钟文静副书记,胡竑、裘小民、陈伟民副市长1

附:

临安市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征文获奖名单

团体优秀奖

临安市天目高级中学

临安市杨岭中心学校

临安市城南小学

高中组获奖名单

一等奖

1、《三毛中毒记》:临安中学高一(12)班,梁苗苗

2、《谁来捍卫我们食品的安全》:天目高中212班,顾杰军

二等奖

1、《让健康常伴农民,让和谐常驻农村》:昌化中学高三(1)班,宋辉

2、《错误的邂逅》:於潜中学高一(12)班,郑牧云

3、《生活告诉我,要关注食品安全》:天目高中212班,郑梦霞

4、《食品安全,警钟长鸣》;昌化中学,方晨霖

三等奖

1、《食说》:临安中学高一(12)班,李一璐

2、《如此安全》:天目高中212班,喻忠顺

3、《谁的过错》:昌化中学高二(4)班,陈思思

4、《拯救我们的食品》:天目高中302班,俞盼

5、《都是便宜惹的祸》:中职技校06计算机,龙琼

6、《只是未到悔恨时》:临安中学高一(12)班,帅寒丹

7、《人性酝酿出„》:於潜中学高一(4)班,吴善茵

8、《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交口职高0605班 方娅秋

初中组获奖名单

一等奖

1、《给“吃么么香”饭店老板的一封信》:陶李行,上甘中心学校八(3)班

2、《一个帖子引发的议论》:吴杨庆,杨岭中学初一

二等奖

1、《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及思考》:陈伊琳,板桥中学

2、《安全饮食一二》:俞欢,清凉峰镇颊口中学

3、《别了,路边“美食”!》:厉斌,玲珑中学初二(8)班

4、《关注食品安全 共建和谐校园》:童昕,昌南初中二(4)班

三等奖

1、《我们吃的鸡肉健康吗?》:胡逸云,杨岭中学初二(2)

2、《识“食物”者为俊杰》:章佳桢,锦城二中208班

3、《悟空破案记》:李弋登,横畈中学初二(2)班

4、《时空的邂逅》:仁里中学八年级,周跃峰

5、《谁动了我的食物?》:东天目中心学校,黄一男

6、《饮食,健康》:青云中学,徐英(指导教师:王吟宁)

7、《斯芬克斯之迷》:龙岗中学初三(1)班,邵英津

8、《SOS》:青云中学,张桢丽(指导教师:王燕琴)

9、《变形记》:杨岭中学初一,杨洋(指导教师:孙秀兰)

10、《食品辩论赛》:乐平中学,王志豪(指导教师:钱迎归)

11、《食品、食品……》:青山中学初三(1)班,王宁春

12、《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锦城一中初二(6)班,朱智铭

13、:《膨化食品的自述》:板桥中学初一(3)班,张潮闻

14、《最可悲的香蕉》:玲珑中学初三(1)班,陈晓霞

15、《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思考和建议》:马啸中学初二(2)班,方舒

16、《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昌化镇初中初一(1)班,宋宇宸

17、《生日**》:玲珑中学初三(1)班,张枫芸

18、《听妈妈的话》:告岭中学初三(1)班,崔燕

19、《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藻溪镇中,陶利超

20、《谈食品安全》:新桥中学初二(1)班,汪纬晨

小学组获奖名单

一等奖

1、〈〈一份问题粽子的检讨书〉〉:城南小学五(5)班潘祁昀

2、《贝贝旅行记》:横溪小学六(1)班,黄兆鹏

二等奖

1、《这猪埋得好》:湍口小学六(2)班,张舒云

2、《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杭州天目双语实验学校五(1),郎啸行

3、《皮皮鲁起诉》:於潜一小五(3)班,柳琼

4、《别想再诱惑我-垃圾食品!》:玲珑中心小学五(3)班,张晨露

三等奖

1、《走出秘密花园》:晨曦小学五(3)班,陈静洁

2、《食与病》:高虹小学六(1)班,刘文

3、《说食》:干洪中心学校六(1)班,谢柳佳

4、《吃健康食品过安全生活》:高虹小学三(2)班,盛依萌等3人

5、《食品安全系我心》:昌化一小,於真

6、《享受美食勿忘安全》:杭州天目双语实验学校六(1),邢艺

7、《食品安全拍手歌》板桥中心小学四(2)班,潘群丽

8、《与街边小吃说“不”》: 城南小学五(1)班,高云

9、《还我们健康的饮食环境》:上甘中心学校,朱梦婷

10、《年糕家族的自述》:城南小学五(4)班,黄雪纯

11、《中毒历险记》:景村小学六(1)班,赵卉

12、《蛋糕闯祸了》:清凉峰吉口小学五(1)班,陈苛

13、《食品安全 与我同行》:化龙小学六年级,马艳红

14、《病毒蚀体》:马啸小学,陈星

15、《让我们一起抵制垃圾食品》:洲头小学六(1)班,解静霞

16、《今天,你吃得放心吗》:河桥小学五(2)班,徐婷

17、《谈谈食品安全》:呼日小学六年级,周漂琴

18、《饮食安全之我见》:绍鲁中心,夏彩琴

19、《流失在“油炸” 里的健康》:太阳中心小学四(1)班,谢钟诚

20、《漂亮的果冻》:龙岗镇小学六(1)班,朱洁婷

第三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2_年 第81号

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为了加强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申报和审批程序,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对该类产品监督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不同临床用途(适应症),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管理:

(一)用于治疗关节炎、干眼症、皮肤溃疡等具有确定的药理作用的产品,按照药品管理;

(二)用于辅助眼科手术产品、外科手术防粘连产品、填充增加组织容积等的产品,按照医疗器械管理。

二、自公告之日起,按照上述管理类别受理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的注册申请。

三、已经按照药品或医疗器械受理的注册申请,正在审评、审批的品种,继续按照药品或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符合要求的,核发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其中,需要改变管理类别的,限定其批准文号或注册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_年12月31日。

四、已获得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需要改变管理类别的,如产品上市后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和质量事故,原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批准文号或注册证书即将到期的,企业可按原管理类别提出延期申请,我局对其原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予以适当延期,但延长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最迟为202_年12月31日。所涉及企业应按照改变后类别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转换工作,在202_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转换。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永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永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政务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为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永胜县县委、县政府建立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市局、县政府关于加强网上政务信息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永胜县政府信息公开202_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们对政务信息网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上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加强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经过充分的准备和精心组织,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食品科、药品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务信息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我局与202_年11月与永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永胜县政府信息公开202_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

(二)局办公室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按时按要求上传信息,共涉及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计划总结、各科室业务职能、文件和部门动态等信息。

三、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及时、准确。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制定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类别,并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科室负责人、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我局又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档案,强化了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务信息网上做了一些工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网管技术人员仍达不到专业要求。

2、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今后,我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组织机构,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更好的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的现代化网络服务。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第五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月挂牌成立,其前身为大理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宾川分局,始建于202_年12月。202_年9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归地方政府管理,为﹡﹡人民政府下属正科级单位,于202_年11月12日正式接管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4名,并于202_年9月30日批准成立宾川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正在筹建中)。近年来,我局工作紧紧围绕“抓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市场整治、综合监管、基层基础、依法行政、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药品质量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202_年至今,共审查药品、医疗器械供货企业234家,审查销售代表259人次,查出私刻行政机关公章个伪造医疗器械注册证2起,非法医药代表25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从源头上杜绝了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我县市场。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推行GSP认证和管理,全县药械经营企业100%推行动态监管模式,全面实行了信用等级评定。累计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42起,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实施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成100%覆盖到村一级的药品供应网。截止202_年9月,全县共有药品经营企业(店)118家。督促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83个,开创了全州乃至全省“规范药房”先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稳

步推进。202_年11月,接管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548辆次,执法人员1767人次,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99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0户、化妆品店158户,提出整改意见6903条,立案查处18起,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747人次,签订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承诺书及安全目标责任书356份,提出监督检查意见658条。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42场,涉及就餐人数18600多人,提出整改意见486条,确保了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成功组织了全县餐饮史上培训规模最大,参训人员最多,培训效果最佳,群众反映最好的包括学校食堂在内的3期餐饮服务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班,参训率达8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的消费监督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客服困难,扎实工作为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