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来,园区工商局一直认真做好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肉类市场的监督检查,较好的维护了肉类经营市场的经营秩序,保证了市场的正常供应和肉品质量安全,基本做到了让广大消费者吃上了放心肉。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凡从事猪肉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对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要严格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猪肉行为。二是严把猪肉准入关。凡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集市、超市等经营场所,都要在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屠宰,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二、强化市场主体落实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推行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既要与场内经营者、工商部门签订书面责任书,又要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自查猪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
三、推行市场预警制。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经营者,向其下发预警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教育其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对未进行检验检疫猪肉,必须强制退市,对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平时的监督检查,我们在日常监
管工作中经常性的向消费者、屠宰户、经营户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肉品鉴别能力,提高了屠宰户、经营户对私屠滥宰危害性的认识,强化了他们的法治观念,为促使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全年自3月以来,检查共计出动执法员117人次,出动车辆车次。检查猪肉经营户511户次,暂无违法案件发生。21
第二篇:齐河县工商局三项措施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定稿)
齐河县工商局三项措施加强猪肉市场监管
针对近期媒体披露不法商户将未经处理的“血脖肉”用于食品加工的问题,齐河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一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主体。该局组织各工商所对含猪肉食品的经营户增加了巡查频次,加大了检查力度,由过去的15天一巡查,增加到现在的7天一巡查。重点检查猪肉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发现有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认真进行查处;问题严重的,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引导全县集贸市场开办者、猪肉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监督猪肉经营者全面落实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二是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各工商所严格监督猪肉经营者依法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未经处理的“血脖肉”等不合格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加大食品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行政指导,落实管理责任。市场科、食品科、各工商所认真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认真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猪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等,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亮证亮照、挂牌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上市猪肉质量安全。(齐河县局)
第三篇:工商总局就建立健全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提意见
工商总局就建立健全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提意见
为全面了解当前猪肉市场有关情况,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猪肉市场秩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集中开展了猪肉市场有关情况调查工作。认真总结猪肉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在市场监管中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建立健全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监管与诚信自律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制度建设与监管方式创新相结合,形成以“依法监管、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安全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猪肉消费安全放心。
工作目标:通过紧紧抓住市场准入、诚信自律、综合整治、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五大机制建设,尽快建立健全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管为手段、以信用为目标的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市场准入、教育在前”的市场防范机制
1、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各地要加强猪肉经营者的登记信息和档案管理。基层工商局、所要建立猪肉经营者经济户口电子档案,把本辖区内所有从事猪肉经营的市场主体纳入经济户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逐步实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工商所对猪肉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济户口管理的联网。
2、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一是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凡从事猪肉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对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猪肉行为。二是严把猪肉准入关。凡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集市、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都要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建立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制度,保证从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3、强化市场主体落实产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推行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既要与场内经营者、当地工商部门签订书面责任书,又要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自查猪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证明。工商机关应强化和引导猪肉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
4、推行市场预警制。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经营者,向其下发预警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教育其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对未进行检验检疫猪肉,必须强制退市,对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
(二)建立“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的市场诚信经营机制
1、建立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根据猪肉经营者市场主体的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综合信息,对猪肉经营者的信用划分不同等级,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服务,激励守信;对信用缺失的市场主体,采取重点检查、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
1体,要列入“黑名单”,给予曝光并进行重点监控。
2、指导个体劳动者等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指导协会制定业内共同遵守的自律规则;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
3、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利用各种形式在经营者中开展“讲诚信、讲公德”活动,引导、教育经营者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商业伦理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省级工商局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市场”、“放心示范超市”等创建活动,营造诚信经商光荣、违法经营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打假维权、综合治理”的市场整治机制
1、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各地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节日期间的猪肉市场监管。要狠抓督促检查,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猪肉质量监测制度。各地要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检、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三位一体的猪肉质量监测机制,对消费者投诉或市场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猪肉要进行快速检测,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二是要严格落实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制度。猪肉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并在公示牌中如实标明猪肉的产地来源、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名称、进货时间、价格等信息。三是落实不合格猪肉退市制度。凡发现市场上销售注水肉、病害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要立即退市,强制退出,并依法处罚及责令经营者进行停业整顿。
2、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把监管力量进一步充实到基层,全面推进市场巡查工作,消除监管空白。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市场、农村市场、猪肉批发市场等环节的日常巡查工作,做到定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认真查验猪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如实反映经营者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巡查档案,实现与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机结合。
3、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各类猪肉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制售注水肉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走村串乡收购病死猪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将病死猪肉、不合格猪肉在市场内销售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将不合格猪肉卤腊加工成品出售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经营者。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
4、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要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为依托,通过12315消费维权站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等形式,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畅通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猪肉消费投诉和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市场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与农业、商务、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情况通报制度和协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共同维护猪肉市场秩序。
(四)建立“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市场监管应急机制
1、建立市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监测体
系,加强对猪肉市场进行动态监控预测,做到心中有数,对出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依据。
2、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层层制定和落实猪肉市场应急预案,及时、果断处置猪肉安全突发事件。
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猪肉市场监管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直至总局报告,要畅通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现象发生。
(五)建立“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的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责任制、辖区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责任制,把各项措施、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行为,导致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猪肉进入市场销售不法行为发生,要追究有关市场监管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或者辖区内多次出现猪肉市场质量安全问题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制度落实
猪肉作为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资料,猪肉的市场供应事关百姓,影响全局。猪肉消费是否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认真做好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及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菜蓝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管理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
[2007]162号)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确保国务院制定的政策得到认真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猪肉市场监管工作,认真总结猪肉市场监管中好的方式方法。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把推进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抓细抓实,要协调指挥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市场、消保、公平交易、企业注册登记等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强基层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工商局、所在猪肉市场监管中主力军的作用。逐步改善市场监管的执法装备和监测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猪肉市场监管的有关规定,通过广泛深入法制宣传、诚信经营、消费常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猪肉市场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监管方式,探索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猪肉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终能够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做到市场监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篇: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
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抓整合、打基础、建机制、强队伍。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守住了不发生重大市场安全事故的底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最大的特点是职能多、任务重、责任大,市政府权力责任清单共计2252项,我局为649项,接近三分之一。根据“保主保重”和“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我局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监管:
(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一是摸清底数。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了底数,截止2014年年底,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280户,食品经营企业2880户,餐饮单位2200余户;二是抓好统筹。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充实健全了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队伍。修订完善了2014年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实行按季考核,每季通报;出台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食
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国家级的4家)的同时,注重运行信息化手段,建立企业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使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大力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对全市在用的205台加油机进行了2次周期检定,对全市在用的106台电子汽车衡进行了1次周期检定,对全市集贸市场452台各类计量器具进行了免费检定,较好的维护了群众利益。
(五)立足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向社会广泛宣传新《消法》,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维权理念。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发放新《消法》宣传画页1万余份;组织消协常理单位、义务监督员及相关单位召开消费维权研讨会;与邮政公司联合开展“致消费者一封信”活动,与电视台联合举办了“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焦点访谈节目。二是规范消费投诉举报程序,出台《消费申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初步理顺了申诉举报中心与消协、消保科、稽查大队及各市场监管所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消费投诉处理的及时化和规范化;三是坚持把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已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10件,妥善解决105件,其中重大案件2件,群体投诉2件,涉及金额近36万元,为消费者换回经济损失25余万元。
二、围绕中心,全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
根据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精心谋划,扎实部署,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即机关文明提升工程、窗口单位创建工程、集贸市场整治工程、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和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自去年9月中旬开始,先后对全市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了解掌握重点和难点,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突出对大华农贸市场整治,抽调人员组成6个小组,采取划分区段、定岗定责、强行入轨等方式,重点对市场及周边商铺占道经营、私搭乱建、无证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短期内取得了较大成效;牵头组织公安、城管、住建委等单位召开集贸市场整治现场调度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同时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基本解决了大华市场久拖未决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此外,局机关及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三、树立形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抓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治庸、懒、散、奢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抓能力建设。改革伊始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为期五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并分批参加全省执法资格培训,组织职能科室和各市场监管所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局举办的食品药品监管、商标管理、质量检验、标准计量等各类培训班48期,参加人员260人次,通过培训、自学、互学,一线执法人员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三是抓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党委议事规则、案件
6难度,厘清责任权限,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建立监督检查信息发布机制。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强化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全面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落实协调联动机制,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考核,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告知”,督促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认真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加大对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安装现场的监察力度,打击借证、挂靠、超期未检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市场监管所安全监察员的培训,提高一线人员特种设备监管和执法水平,严格确保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3、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发挥标准计量对产品质量的保障作用;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尽快补齐食品安全检验短板,完善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体系,积极筹建县级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服务发展大局,奋力争先进位
4、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根据市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全面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拟定详细工作计划表,倒排工作进度,争取2015年12底前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
5、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推进我局文明创建“五大提升工程”,在加快实施机关文明创建、窗口文明创建、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秩序治理等文明城市创建举措的同时,重点推进集贸市场整治,建立集贸市场整治专业化队伍,探索长效监管工作举措。
6、落实改革新举措,服务经济新常态。实行“放、管、扶”多轮驱动,激发市场活力。全面贯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确保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企业2013和2014报告网上申报工作;积极开展“个转企”工作,强化跟踪指导和服务,为个体户转型升级开辟绿色通道;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制度,尝试推行“三证合一”改革,降低企业许可门槛,同时强化市场秩序治理,继续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采砂整顿等针对各类市场主体的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7、扎实推进消费维权活动。利用“3.15”、“12.4”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强申诉举报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申诉举报处理流程,把12315打造成畅通民意的平台;进一步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推进基层“一会二站”建设;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坚持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的有机结合,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第五篇: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场监管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国家总局、省局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四个重在‛的工作要求和建设‚五个工商‛的工作目标,根据省市县局的整体安排部署,在县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其他股室队所的帮助和协作下,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不懈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商标广告管理,强化合同管理,积极为企业融资,支持企业经济发展;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共完成罚没收入6.6万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1、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精神,及时起草了‚2012红盾护农‛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立足获嘉县农业产业相对集中的优势,在对全县农资市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工商局‘2012红盾护农行动’工作安排进度表‛,明确了2012红盾护农行动的工作目标、行动重点、行动安排及行动措施等。
为我局今年的农资市场监管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和工作安
排,并随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度情况。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宣
传和普及识辨真假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印发了致全县农
资经营户公开信,依法曝光违法行为,营造了红盾护农行动的良好氛围。注重强化督查指导,局领导多次带队对各工商
所对红盾护农行进行指导和检查,积极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
现的问题,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
保‚红盾护农行动‛能够落到实处。
2、强化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活动。在日常
监管中,我们以基层工商所为主力军,分片包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内农资交易场所进行普
遍巡查,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等
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对涉嫌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商户实
行了零距离监管。要求各工商所根据巡查情况认真填写‚农
资经营户日常巡查记录‛和‚农资市场巡查情况登记表‛,各项巡查活动全部记录在案。今年开展了‚红盾护农打假冒
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和‚红盾护农保秋收秋种‛三
次专项执法行动。我股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执法车辆
17台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30余家,取缔了无证经营户3
户。
3、加强农资商品的质量监测工作。对42家农资商品的质量进行了依法抽检。送检23家,结果19家农资商品合格,对 4家经销不合格农资的商户进行了立案查处,案值9.9万
元,罚没收入3.54万元,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
4、督促和帮助90%以上的农资经营者都建立健全进货检
查验收制度、‚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不合格农资商品
退市召回制度,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得到不断健全。
5、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以种子、化肥和
农机具等农资广告为重点,加强对各类媒体农资广告内容的严格审查,严厉查处发布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
告的违法行为。此项行动,我股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执
法车辆13台次,检查农资广告牌30余条,未查出有违法广
告行为。
二、商标管理工作、加强商标法规宣传,大力发展新注册商标。深入贯
彻学习《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商标法规的培训。在宣传的同时做好商标申请注册工作,我们积极为企
业和个人服务,为其讲解商标申请的有关商标注册方面的知
识。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办理**市知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我股全体人员积极工作,对全县企业逐一调查摸底并下发了
《**县工商局2012年争创新乡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意见,在县局领导的关心下,经过各工商所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县共申请市知名商标9家,帮助、指导企业申报省著
名商标5件,重新认定3件,共8件。为企业和个人查询商
标30余次,并为他们申请商标提出好的建议。
2、规范商标档案,建立商标数据库。为了加强商标档
案信息网络工作的管理,我局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县
商标档案信息网络进一步规范商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和《**
县工商局2012年商标广告监管工作要点》,规范商标档案,建立了商标数据库。
3、深入农村动员,引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农副产品
注册商标,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
集体商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倡导对产业优势突出的地方,实行‚一村一品一标‛或‚一乡一品一标‛的形式,促进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三、广告管理工作
1、加强了日常广告监督管理和各种广告登记备案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户外广告市场秩序,遏制虚假、夸大宣
传内容等违法广告,我股起草下发了《关于对全县户外广告
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了户外广告管理
工作,今年我们对全县户外广告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发
现未登记户外广告7起,对这些未登记的广告已要求所属工
商所进行查处。2012年,我局共登记备案广告45次,其中,临时性广告11次。以上这些广告的登记基本上做到了有登
记台帐和档案规范化管理。
2、根据我县户外广告的现状,查处一批虚假、违法广
告案件,有效遏制违法户外广告的反弹。对屡次发布虚假广
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制作者,要依法制止其广告发布资格,并
严厉予以查处,直至清除出广告市场。
3、进一步完善‚巡查监管、行业举报、舆论监管、群
众参与‛的监管体制,确保工作实效。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
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压力大,需要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特别是与兄弟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了
广告管理工作的落实。全年我股共查处违法户外广告案件6
起,其中,即时处罚4起,立案处理2起,涉嫌违法广告金
额1.7万元,罚没收入0.8万元。
四、合同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利用合同
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
王条款‛,根据省市工商局要求,我股牵头积极开展整治利
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共查处整治
格式合同条款案件16起,罚款金额0.61万元。
2012年,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共监督检查企业56家,继
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动产抵押物登
记工作,受到了企业的称赞。
五、拍卖企业备案。
按照新市工商[2012]186号文件,为规范拍卖企业经营
行为,加强拍卖监督管理,促进我县拍卖业健康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家工商总局《拍卖监督管理
办法》的规定,我股为企业办理拍卖备案手续3起。
六、认真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
2012年,我股还认真对我县的传销活动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排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认真广泛的宣传,使全县人民认识到传销的严重性和危
害性,并规范直销企业进行合法经营。
今年,我股共起草、转发文件、明电36份;共登记备
案广告45次,其中,临时性广告11次。
七、积极搞好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工作。
按照省局安排部署,我股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案件的录
入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操作技术不熟练等
不利因素的情况下,我股全体人员及各所的案件录入人员克
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牺牲休息日时间,确保了案件数据录
入的准确性和时间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我县行政执法
案件的录入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保
证了我县行政执法案件录入在全省全市名列前茅。
另外,我股还积极配合县政府、县局的中心工作,一是
按照市政府质量立县工作目标战略总结;二是及时准确上报
各类信息、报表和文字材料,今年共起草各类文件50余份。总之,2012年我股在各种不利因素的环境条件下,克服了困
难,较圆满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积极配合县局的中心工作,全股人员能顾大体、识大局,在思想上和政治
上与县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但是在工作中我们还有很多不
尽人意的地方,工作中有不思进取的念头和畏难情绪等。
2013年,我股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一如既往的搞好市场监管工作,在其他股室队配合和帮助下,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履行职责,完成好各项任务。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