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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第一篇:健康知识竞赛的通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教育,使安全意识常态化。为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应急逃生与自救自护意识,提高学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我校将于2013年10月23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竞赛的形式以班级为单位,每班出5名同学参加答题。以班级平均分评选优胜班级。

每个年级评选出优胜班级三个。获得优胜班级的在量化考核上加2分。

比赛时间:2013年10月23日12:50

比赛地点: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参考试题见学校网站安全教育专栏。

德育处

安保处

2013-10-10

第二篇:知识竞赛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8日

来源:政策法规科李守彬

点击数:25

各县、区统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本次竞赛的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我市参赛对象包括:东营市和各县区统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分管统计的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各级统计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社会公众。

二、精心组织好本次竞赛

本次竞赛时间紧、范围广,各县区统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要高度重视,将本次活动作为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活动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按照国家通知要求,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各地要结合本次竞赛,在本地区、本系统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组织方式及上报要求

(一)本次竞赛由各县区统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分别负责组织本地区所有参赛对象参与答题活动。社会公众自行参与的,答题卡直接寄送至《中国统计》杂志社,也可送至县市区统计局。

(二)请各地将前四类参赛对象的答题卡分别装入信封,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参赛对象类别名称和答题卡数量,并将答题卡于2013年11月5日前统一送至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三)竞赛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总结,于11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传送至统计局法规科。总结要简洁清晰,切勿长篇大论,具体内容分组织方式、宣传途径、组织各方参与活动的数量等。此次活动的组织情况将作为年终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评选依据之一。

东营市统计局

2013年10月8日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为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营造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统字〔2013〕22号),特组织本次《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题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可登录中国统计信息网(www.feisuxs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第三篇:知识竞赛通知

安北委办[2010] 4号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辖区各企业: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丰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二、参加人员

全区(含社区、农村)安全监管人员、各企业干部职工和广大居民群众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竞赛活动的意义,这次知识竞赛活动是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此项活动组织好。

2、各单位要精心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答题,于6月20日前将试卷交区安委会办公室。

3、活动将设置组织奖和个人奖若干名,对获奖者将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北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第四篇:“寝室生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寝室生活健康知识竞赛”活动通知 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使得同学们渐渐忽略了健康生活习惯的重要性,不良的生活方式在同学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为提高广大同学对健康生活文化的了解,推动健康文化知识的传播发扬,促进同学们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习惯,以一副健康的体魄更好的迎接未来的大学生活。

活动主题:传播健康文化知识,共享精彩人生。活动范围:以寝室生活常识和卫生为主要内容。

活动目的:宣传健康的生活习惯,帮助同学们建立合理的生活方式,关注大家的身心健康。

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11月24日—11月27日中午

2、比赛时间:预赛11月27日下午2:30

决赛11月29日晚7:00

活动地点:2#教学楼210教室(如有改变另行通知)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元+荣誉证书+0.6学分

二等奖2名:奖金30元+荣誉证书+0.4学分三等奖3名:奖金15元+荣誉证书+0.3学分优秀奖8名:荣誉证书+0.2学分

参与奖若干名:0.1学分

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3年11月20日

第五篇:健康脱贫知识竞赛(推荐)

健康脱贫知识竞赛

一、安徽省“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政策 ?

答: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三保障)、政府兜底(一兜底)慢性病门诊补充医保(一补充)。

二、两免?

答:

1、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

2、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预付金。

三、两降?

答:

1、降低基本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

2、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5000元。四:四提高?

答:

1、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例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住院参照住院治疗补偿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保底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

2、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重大疾病报销病种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慢性病病种30组以上。

3、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60%—90%;

4、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按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

五:一兜底(政府兜底“351”)?

答:在“三保障”基础上,设定贫困人口医疗费用“351”兜底保障线、即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六:一补冲(慢性病门诊补充医保“180”

答: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七:15种大病

答: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前列腺癌、膀胱癌、甲状腺癌、老年白内障。八:双大病家庭? 答:贫困人口家庭两人及以上患重大疾病患者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补偿后,自付费用纳入政府全额保障。九:免费签约服务

答:为贫困人口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位贫困人员都有一名家庭医生,个人支付签约服务费用由财政代缴。十:贫困人口分级诊疗

答:贫困人口到县外省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必须办理转诊手续,否则不享受健康脱贫政策;在省外医疗机构就诊不享受健康脱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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