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9号文库

园林局各顶会议制度

园林局各顶会议制度



第一篇:园林局各顶会议制度

1、党政班子碰头会

(1)原则上定于每星期一上午召开,遇特殊情况临时变动。

(2)党政班子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必要时也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3)党政班子碰头主要事项是:小结上周工作情况,讨论本周工作计划,安排当前工作,商讨准备提交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2、党政班子联席会

(1)党政班子联席会由局领导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有关股室负责人、有关工作人员列席。

(2)党政班子联席会一般每月召开2-3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决定临时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

(3)党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问题:上级会议贯彻意见和措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工作部署;临时突击性工作安排;需要研究的其它事项。

(4)党政班子联席会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审定。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责任股室负责落实,办公室负责督查。

3、全局工作人员会议

(1)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9:00开一次例会,也可根据需要临时确定召开。

(2)全局工作人员会议由局长或由局长委托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持。

(3)全局工作人员会议的议题: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局内工作;通报本局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其他需在全局会议上布置的事项。

第二篇:建筑企业各相关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每月中旬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例行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召开应急安全生产会议。

(二)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

1、各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本人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

2、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3、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4、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5、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7、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8、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订本制度。

(一)在严禁火种区域设置“严禁火种入内”、“严禁吸烟”等明显标志。

(二)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储贮物资的性能。对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应严格分类存放,并健全领发登记手续,严格执行保管发放制度。

(三)仓库人员要切记“仓库重地、闲人莫入”和“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的规定。对于不听劝阻、未经同意,擅自进入库房和违反库房消防规定的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于严重违反库房规定者,有权给肇事者以警告和罚款处理。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到货进仓时,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处理。凡不同性能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必须严格分类、分库存放。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混装、混放。库房内要保持道路畅通。

(五)对剧毒危险品,应严格审查领料手续,由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发放。严禁仓库管理人员将剧毒危险物品私自转让和送人。

(六)仓库内部班后和节假日应严格防盗、防火措施落实,班后非加班人员不得进入库房。节假日仓库应有人值班。

(七)电热烘烤设备(电炉、回火炉、取暖炉、烘箱)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四周烘烤衣服等物品。

(八)各车间部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下班前要送仓库保管。

(九)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部门,都要制订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十)技术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和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工程项目中,应绘有消防安全设置,基建部门和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

(十一)风电焊工、电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故事的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后才能操作。

(十二)消防装备器材是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龙头和设备附近禁止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灭火器内药剂应按有效期有专人调换,确保灭火使用。

(十三)对消防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制度或拒绝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集体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教育制度

(一)要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批评教育那些对工人漠不关心,对集体财产不负责任的态度,克服那些只抓生产不管安全,只关心机器设备,不重视工人企业、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充分发挥工人主人翁的责任感,发挥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进厂“三级”教育

1、厂级教育内容:劳动保护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特殊设备、危险部位安全注意事项,厂安全生产概况,主要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等。要建立厂级安全教育档案。

2、车间级教育内容:车间领导负责讲授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危险设施及地点安全注意事项、规章制度、典型事故案例等。

3、班组级教育内容:班组长或安全员讲课,本组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状况,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危险品的保管、使用及常,进行操作示范、典型事故安全教育。

(三)全员安全教育

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生产知识、技术操作规程等。针对领导、管理人员和工人的不同要求,进行考试。

(四)对电器、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空压机、焊工、机动车辆驾驶、易燃、易爆、剧毒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经上级劳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才允许独立操作。上述这些特殊工种的工人未经教育一律不准独立操作。

(五)调换工种的工人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一般在调换工种的部门内进行教育。

(六)日常宣传教育,利用广播、黑板报、安全简报、事故画报、电影录像、安全标语、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企业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有强烈的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2、有刺割、纹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4、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二)劳保费用及物资由财务科管理,财务科按核准其费用额度。

(三)采购部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财务科建立入库、出库、领用、库存帐、定期对帐物清点和检查制度,对质次价高、不合格或失效的用品有权拒绝入库;公司工会要加强监督检查。

(四)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五)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六)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方能办理领用手续。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或作业时不按规定穿用防护用品的要进行教育和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中毒)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上岗后,凭公司通知由财务科建卡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从事“一工多技”人员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认可,按其主要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确实需要,经报财务科批准,按规定增发部分防护用品。

3、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4、炊事人员的工作服属于标准服,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办理。

(九)各岗位人员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思想

查干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

2、查制度

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

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4、查隐患

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是否正常齐全;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

5、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二)检查形式

1、厂级检查

厂级检查,由厂长或主管安全副厂长负责召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进行全厂性综合检查,一般结合节日或一季度检查一次,将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原则处理。

2、车间检查

车间检查,由各车间安全负责人召集车间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车间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结合节日),将查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以“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厂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3、班组检查

班组检查,由班组安全员或班长负责组织每星期检查一次,将查出的不安全因素结合安全分析活动组织整改。班组无能力整改的要及时报告车间。

4、季节性检查 针对防暑降温、防汛抗台、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具体情况,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由各级领导及安全负责人临时组织季节性检查。

5、专业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是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和及时整改。

(三)安全检查整改

1、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用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安全组织汇报,并及时组织整改。

2、厂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用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安全组织汇报,并及时组织整改。

3、各班组、车间、部门对已整改或一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按时向上一级安全组织汇报。

4、受查单位如对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及时整改,厂安全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根据本企业《生产安全责任制》之规定予以停止生产。

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一)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首先要追查各级领导责任。厂、部门的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应保证全厂安全生产,对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二)全厂各职能科室,应按照各级安全责任制规定,在各自作业范围内保证实现全厂安全生产,凡由各职能科室不严肃执行安全责任制、不及时帮助小组处理解决事故隐患、失职而造成伤亡事故主的,应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生产业务干部的责任。

(三)凡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应按照事故性质(自然事故、责任事故、破坏事故),追究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事故的伤害程度、损失情况,分清主次,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根据《安全生产法》给予处罚)。

(四)责任事故范围

凡属下列情况所造成的各类事故,应追究部门或个人(肇事者)责任,并严肃处理。

1、凡已经有事故的明显迹象、隐患,主管部门或群众曾提出意见,未上报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以致发生工伤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2、不执行规章制度,带头指使违章作业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经常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听从教育劝告造成工伤、他伤或重大事故的;

4、对以往发生过伤亡事故,仍不接受教训,不采取预防措施而发生同类性质的重复重大事故的;

5、无故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备,或机修时拆除、不及时安装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

(五)重大伤亡及轻伤事故的范围

1、死亡事故,是指当场死亡或在一个月内医治无效而死亡的事故。

2、重伤事故,根据国家劳动保障局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通知》规定,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3、虽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但经医生诊断,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报上级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4、轻伤事故,是指职工受伤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包括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5、多人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同时伤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六)事故报告规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办理。

1、凡发生伤亡事故,各部门、小组应逐级上报,并保护现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凡涉及刑法114条规定范围的,须向地区、市人民检察院报告,若违反者情节严重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部门应按照报告程序规定,根据事故类别在24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事故作出处理意见的必须有调查处理报告书,并根据事故的类型在30天以内上报各级有关领导部门。

3、各部门、车间如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或故意延期报告,都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其中隐瞒不报的还得补报。

4、凡发生一般事故、险肇事故(包括事故“苗子”,即可能会发生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表及险肇事故登记表,报厂部和主管部门。

5、因火灾、爆炸造成的重大工伤事故,除按本规定办理外,还应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6、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触犯刑法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职工业为了生产和工作而发生的工伤事故应逐级报告。

2、发生伤亡事故,厂部得到报告后,必须立即会同有关人员调查发生原因,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将结果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内。

3、伤亡事故登记表必须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填写核对。

4、多人发生事故(指同时伤及三人以上的事故)、重伤事故(指伤势严重致残疾的事故)或伤亡事故,除应立即迅速报告各级领导外,还必须保护好发生事故的现场,直至领导和调查小组认为可以不再保护现场为止。

5、安全部门接到多人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在厂长领导下,立即弄清事故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小组,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职称、伤亡速度,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快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多人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厂长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从速调查了解,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好《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

1、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2、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革新和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4、被评为市级、省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标兵者。奖励办法:

由单位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额度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处罚:

(1)续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超过企业考核指标的部门。(2)发生重伤、急性中毒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及责任人。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不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忽视安全生产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2)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而发生事故者;(3)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4)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发生工伤事故者;

(5)对“安全整改通知单”执行不力,阴期内不整改,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而投入使用,发生伤亡事故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制度等,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者;

(2)发现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而发生伤亡事故者;(3)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与已无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者;

(4)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信号设施,而造成伤亡事故者;(5)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而发生伤亡事故者;(6)非特殊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者。

4、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有关人员重罚:(1)发生事故隐患不报或虚报,拖延不报者;

(2)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或以各种借口干正常的事故调查者;

(3)不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者;

(4)不坚持原则,包庇事故责任者。

5、处罚办法

(1)发生重伤、急性中毒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2)发生死亡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

(3)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以罚款或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包括领导干部)。

6、经济处罚金额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确定。

安全动火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动火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动火的类别和审批权限、动火证的办理智使用及动火安全措施,适用于工业企业各车间和部门。

(三)动火类别划分和审批权限

1、一类动火:在车间、危险品仓库、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及其周围动火,属一类动火。一类动火由批准。

2、二类动火:固定动火区和一类动火以外的动火。在一类动火范围内从事产生火花或抬、拿高温物料等工作,也属二类动火。

二类动火由所在车间主任批准。

3、特殊动火:具有特殊危险作业和区域的动火为特殊动火。特殊动火经安保科、审查,报安全领导办公室批准。

(四)动火证的办理和使用

1、动火证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措施由动火所在单位提出,属施工方面的由施工负责人给予落实,属生产方面的由生产单位负责人给予落实。上述准备工作应提前做好。

2、审批动火证的人员,必须确切了解动火场所,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批,坚决反对不负责任的形式主义的签证。

3、动火证的有效时间:动火证审批者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动火有效时间。当动火现场的情况发生变化,有可能产生其它危险因素时,动火证审批者或现场监火人有权下令立即停止动火,重新取样分析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4、动火执行人要随身携带批准的动火证,以便接受检查。严禁一证复用,一证多用,以工种代姓名,以言代证。动火执行人对没有按规定批准的动火证或安全措施有一项未落实的,都有权拒绝动火。

(五)动火安全措施

1、凡有易爆、易爆有毒气体的区域,设备管道动火箭,必须用氮气,蒸汽等置换干净,隔绝气体来源,堵好盲板,用足够的时间水洗,并清理周围易燃物。

2、在无中毒、窒息可能的前提下,对动火的设备管道中的气体分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其可燃物含量≤1%为合格。爆炸下限≥4%的可燃气体,其可燃物含量≤0.5%为合格。爆炸下限≤4%的可燃气体,其可燃物含量≤0.2%为合格。

3、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切割嘴、焊接嘴、手把等)设备(乙炔发生器、气瓶、电焊机绝缘等),完善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动火。

4、登高3米以上,必须捆好安全带。在高处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易燃易爆设备的措施。电石桶应远离或遮盖。

5、动火场所不准吸烟,发现吸烟及时制止。

6、上班工作前和下班后,均要认真检查,条件是否有变化。收工后电焊机应切断电源,露天放置应注意防雨淋。检查是否有余火。

7、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的其它安全措施。

事故报告制度

(一)操作者在生产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企业值班人员、安全员或公司经理报告。

(二)公司经理、值班人员、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进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三)对各类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四)任何操作者不准以任何理由,隐瞒事故,若隐瞒事故,一经发现,则加重处罚。

(五)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按规定时效以公司名义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在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操作者和其他员工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

(三)安全科应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成有关人员继续限期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加以处罚。

(四)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三篇:园林局信访回访制度回访制度

园林局信访回访制度回访制度为妥善处理信访问题,防止来信来访人重复写信或上访,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回访范围:

1、凡是署名来信或来访,办理机关均应回访。

2、带有一定倾向性、热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预计可能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或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匿名信也应回访。

二、回访办法:

1、凡署名信访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后,有必要找信访人调查核实的,要找信访人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结果必须与信访人见面。

2、匿名来信反映问题的,影响较大或虽属于匿名来信,但已知是谁写信,又不好公开找写信人的,可在适当范围、适当场所公开处理结果。

三、回访方式:

1、与信访人直接见面。

2、信访人留下详细地址或电话号码的且直接见面困难,可写信或打电话进行回访。

3、信访人署名、但无详细地址或电话号码查找困难的,可请求信访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组织协助查找。

四、要求:

1、办理机关在回访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依照法规政策解答问题。

2、如实向信访人反馈组织上对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

3、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认真分析妥善处理信访问题,能当时答复的要明确答复,不能当时答复的要做出解释,提出终结日期。不属于本单位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人讲清到何部门去解决。

五、材料上报及归档 办理机关要妥善保管回访材料,该上报的及时上报,案件结束后一并收集归档。

第四篇:园林局

园林局:抢抓绿化时机冒雨补栽苗木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在即,为增加绿化景观,促进绿化品味提档升级,8月2日,园林局抓住雨天土壤墒情较好,适宜苗木补栽的有利时机,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组织职工冒雨植栽苗木。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验收标准,绿化带内不能出现黄土裸露现象,由于我市今年降水较少,苗木成活不理想,此次降水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已完成对东方大道演集路口至市委段的补栽,共补栽红叶石楠1000余棵;同时,对长势不均匀、株距分布不合理的苗木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园林局将严格对照验收考评体系,以扎实的工作和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国家园林城市的检查验收。

(胡娜)

第五篇:卫生院各制度汇总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应设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的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护理病历及医嘱本。

三、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四、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护理病历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五、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六、护理病历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要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果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七、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时护理病历要写清,口头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八、交班内容:

1、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待。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金山嘴卫生院

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金山嘴卫生院

分级护理制度

一、住院患者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患者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识。

二、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情危重随时需抢救的病人和监护病人,如严重创伤、各种疑难、复杂的术后病人。

2、护理内容:

(1)入抢救室或监护室,安排专人24小时护理,严格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变化,随时测量并记录。

(2)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并及时修正,注意效果的评价。

(3)备齐抢救药品、器械,保证应急使用。

(4)设特护记录单,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水量,内容准确完整,真实。

(5)对病人做到七知道(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心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的安全。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三、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人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如手术后、休克、昏迷、高热、大出血、肝肾功能衰竭等。

2、护理内容:

(1)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15-30分钟巡视一次。

(2)做到七知道,协助病人解决生活需要。

(3)注意了解心理动态,做好心理护理。

(4)加强基础护理,无护理并发症发生。

(5)做好家属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宣传、教育、指导工作。

(6)做好护理记录,做到准确、及时、真实。

四、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情较重,但病情稳定,但仍要卧床者,如老年体弱、慢性病不适过多活动者。

2、护理内容:

(1)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可床边轻度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一次,观察病情和用药后的反应效果。

(3)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病人的身心需要。

(4)做好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发生。

五、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自理,离床活动者,如疾病恢复期和即将出院的病人。

2、护理内容:

(1)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观察病情。

(2)进行卫生宣教和出院指导。

(3)掌握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心理状态。

金山嘴卫生院

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发热门诊诊治对象必须为发热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2、对来院就诊的发热病人严格登记,重点询问流行病学史、症状、必做相应的检查。

3、遇疑似病理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2小时内)在发现病例的第一时间迅速报告疫情。

4、对疑似病人应进行留观隔离、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用物、医用废物等按《SARS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要求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5、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范,积极救护病人。

6、医护人员严格加强自身防护,戴24层棉纱或N95口罩,穿隔离衣、戴手套、穿隔离鞋及鞋套2层以上。

金山嘴卫生院

外科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医风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工作责 任心,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检查细致,力求诊治准确无 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外科医生要熟练掌握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对外科急症患者的处置更要积极果断,若有诊断不清者,应及时请上 级医师会诊或转至上级医院。

3.坚持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病历,填写“门诊日志”,遇到传染病病 人时,按规定填报传染病管理芯片,并及时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和有关部门。

4.患者本人需持有效证件,学生需带医疗证、病历,实行挂号就诊一 人一号制。门诊医师要合理用药,根据病情一般投药量2-3日,慢性 病投药为5-7日。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对待特殊病人严密隔离,及时救治。

金山嘴卫生院

预检分诊制度

一、医院门诊设置导医台,导医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澄≥38℃的立即提供一次性日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8℃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二、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职业史并进行登记。

三、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通知导医,在对患者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四、发热门诊医生还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为传染病患者属不需住院患者转传染科门诊治疗,需住院患者由医院传染病专用车送医院按病种隔离治疗,排除传染病的可以转到普通门诊就诊。

五、发现原因不明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正常上班时间立即报告医务科(休息时间报告医院总值班),组织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作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隔离观察室观察。

六、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金山嘴卫生院

保洁制度

一、清洁员每日清扫病室、走道二次,拖病室地面一次,走道二次,并随时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

二、每日用消毒液擦床头柜一次,坚持一柜一巾,保持床头柜清洁。

三、病区墙区周边、床脚、床旁椅、门窗、纸篓,每日擦洗一次。

四、办公室、治疗室、监护室、换药室、示教室、值班室除每日各班清扫外,须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五、保持厕所地面清洁,便池无尿垢,无明显臭味。

六、保持卫生间地面清洁,水池无污垢,便器倾倒后及时浸泡,定期更换便器浸泡液。

七、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处理。

八、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病房每月进行细菌监测一次。

金山嘴卫生院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③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⑤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⑥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⑦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⑧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⑨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送交。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金山嘴卫生院

药房管理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2、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3、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4、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5、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6、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7、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金山嘴卫生院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依法资格认定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

3.验收人员应根据药品购进单据,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内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特殊管理药品及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5.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称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4)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5)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6)首次购进的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厂检验报告书。

金山嘴卫生院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为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3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促使用。

7.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调配使用。

金山嘴卫生院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业务人员应具有依法认定的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3.严格执行本院“药品购进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1)采购药品时应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行能力、质量信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2)审核所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3)对与本院进行药品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质量管理人员、药剂科长和分管院长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6)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椐,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到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7)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对首次购进的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部门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9)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0)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在保证临床需求的情况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造成的损失。

(11)药剂科应按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的质量。

金山嘴卫生院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已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在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季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金山嘴卫生院

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在业务院长领导下,由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按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各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及兼职监控员负责日常工作。

2.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感染管理规定,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3.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或护理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不得随意简化或变更操作程序。

4.临床医生按院内感染诊断标准对所经治的病人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对发生医院感染的病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兼职监控人员于每月30日对本科当月院内感染监测资料进行汇总,认真填写“院内感染月报表”,于次月6日以前报院感办。

5.各科室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定期进行效果监测。

6.一旦发生院内感染暴发,科室在迅速控制感染流行的同时,应上报院感办,并严格保存检品协助采样,由院感办进行检测,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或拒绝采样。

7.凡医院内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药械在购进前必须经院感办对其生产厂家进行“三证”审核,对其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可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自行购入,对使用中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药械,院感办将继续进行监督。

金山嘴卫生院 八大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责任。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 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有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金山嘴卫生院 八大核心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金山嘴卫生院 八大核心制度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针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理、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进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计入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上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金山嘴卫生院 八大核心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遵循“先接诊、先住院、后办手续”原则,保证患者的到及时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则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要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金山嘴卫生院 八大核心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手术医师资质管理,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三、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四、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悉掌握一级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一、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一、二、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一、二、三级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级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五、手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可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残疾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金山嘴卫生院 八大核心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手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生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要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1周内进行讨论。

一、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三、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支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计入病历中。

金山嘴卫生院 八大核心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接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接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金山嘴卫生院 八大核心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部门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和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记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由病案室专人复印。

金山嘴卫生院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