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规章



第一篇:用电规章

用电规章

(一)为规范工地生活区的用电,防范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经项目部和各班组共同商定,本着班组人员由各班组班组长负责的原则,就工地生活区用电违规处罚,制定以下办法:

工地宿舍是工人就寝与休息之所,不得生火做菜做饭、不得使用电炒锅、电饭煲、电水壶、热得快等电器,如发现有班组人员使用上述电器的,一经查实每次罚款贰仟元。所罚金额由事发班组班组长直接负责,并在发生活费时扣除。

泥工班①班组长:

泥工班②班组长:

木工班①班组长:

木工班②班组长:

钢筋工班班组长:

架子工班班组长:

水电工班①班组长:

水电工班②班组长:

立焊班班组长:

塔吊老板:

人货梯老板:

江桥星火二期五标项目部

2014.6.16

第二篇:规章管理制度

规章管理制度

一、美容师仪容仪表

1、每天着装整洁,淡妆上岗,微笑服务;

2、头发不得有异味,不得烫夸张发型和夸张颜色,长发必须扎起;

3、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留过长指甲;

4、勤洗澡无异味;

5、工服勤换洗,保持干净,清新亮丽;

6、站姿、坐姿、走姿自然大方,面带微笑、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二、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按店内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2、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按迟到处理;

3、上班期间不得在店内喧哗、吵架、睡觉、玩手机;

4、爱护公共物品,店内仪器不工作时必须关闭电源;

5、卫生随时打扫,保持地面、美容床、小推车和操作台卫生、无杂物、干净、整齐;

6、床单、枕巾必须及时换洗店内垃圾及时清理;

7、严禁在顾客面前争吵,讨论店内和其他顾客问题,注意自身修养;

8、员工应团结互助,不得恶意伤人,不得聚众聊天;

9、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要耐心与顾客沟通解释,了解顾客发牢骚原因,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树立企业形象和自身形象;

10、遵守店内制度,轮流值班,如发现不值班扣除当天工资;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偷资、浪费,操作完毕,物归原处,摆放整齐;

12、划分卫生责任区,保持各自区域的卫生(包括仪器);

13、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同意不准私自与顾客用超出护理范围物品,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5倍赔偿;

14、不准在顾客面前谈论工资待遇和店内问题,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5认真配合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和调遣,违者视开除处理;

16、员工不得互相包庇隐瞒;

17、树立团队,不勾心斗角,不排挤他人,不损人利己,共同发展进步;

18、维护院内利益,不带情绪上班,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19、喷雾机三天一换水、一清洗;

三、考勤制度

1、不迟到、不早退和不矿工;

2、每月四天公休,提前一周安排,节假日照常上班;

3、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天,不打招呼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有事须提前请假,如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告知管理人员,否则视为矿工;

四、顾客管理制度

1、对待顾客要热情,有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如“欢迎光临”、“请”、“谢谢”等;

2、定期回访顾客;

3、对于第一次到店咨询的顾客,应配合顾客认真完成填写顾客档案,合理安排;

4、认真对待每一位顾客,不偷工减料应付客人;

5、如接到顾客投诉员工自身原因须当面向顾客道歉,一次警告,多次停薪培训;

6、热情对待每一位顾客,不准分高低贵贱;

五、财物制度

1、除收银员以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收钱;

2、客人买单,应带客人到前台交付款项,须开收据,顾客签字;

3、客人欠款,在档案注册,服务的美容师签字;

4、如发现工作人员玩单,罚500元,情节严重交公安部门处理;

5、收银员账目不对,按实际金额全权赔付;

六、库房管理

1、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盘点,做好出库、入库;

2、每月月初上交货物盘点表,如发现货物短缺,按实际金额赔付;

3、做好出库表,每出一瓶产品,美容师签字确认;

4、保持货物充足,及时补充货物;

5、院用产品需店长签字有效,赠送产品同上;

6、库管私自卖货,拿货视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

七、奖励制度

1、全勤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奖励现金100元;

2、提出良好意见,经公司采用并带来良好的效益的奖励现金100元;

3、每月评出优秀美容师奖,连续累计三次奖励现金200元;

八、惩罚制度

1、迟到、早退每分钟1元,超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

2、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次,按自动离职;

3、每天上班时间不经允许擅自离岗,一次罚10元,超3次,按旷工处理;

九、解聘和辞职制度

1、在职期间表现差,心态不端正,不服从分配,与同事之间矛盾恶化,不仅欺蒙上司,损坏企业形象,偷东西等一切不良行为,经多次教育无效一律解聘。情况严重者扣除当月工资或提成,并送往公安部门处理;

2、解聘后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在美容院和宿舍逗留;

辞职

1、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经领导同意批准方可生效;

2、辞职期间工作积极,不带动员工情绪,交接好一切工作;

3、辞职报告递交后,不分新顾客,实行自销自提;

4、辞职后两个月发全部工资;

5、实习员工不满半月,不予发工资;

6、年假前递交辞职报告者不享受(带薪年假)年后工作日不超过90天,扣除带薪年

假工资;

十、请假规定

1、员工有事请假需由店长同意,未经允许按旷工处理;

2、当月出勤累计不超过5天者不予发放工资;

3、当月出勤不及20天者,保险自行交付;

4、员工婚嫁为7天,员工不允许两天以上公休日连休;

5、年假后三天不到岗者,取消带薪年假。

第三篇:规章管理制度

乐清市创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一车

间)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和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公司正常发展和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准则

第一条 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精诚协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条 各级管理者必须履行职责,担负起教育员工,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因管理人员渎职、疏忽造成下辖员工违反相关规定的,负管理过失连带责任。

第三章 员工管理

第四条 员工入职管理

1、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在入职当天,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交的所有证件及资料等均真实有效,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

2、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拒签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的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否则合同自动续签。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期限中途离职的,不享有年终奖。

3、公司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新员工见习管理规定。见习期为7天,见习期内不合格者或主动提出离职者,公司将扣除见习培训费,不予支付任何薪资。

4、新员工入职后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人事部门提交公司所在地办理的农业银行卡账号,账户限于员工本人。

第五条 员工培训管理

1、员工须参加公司(包括各部门、班组)组织的各种培训,不得无故缺席,违者每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员工参加培训时禁止扰乱培训现场,违者每次乐捐10元并扣0.5分。

3、参加培训的员工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培训知识。若经三次培训还不能通过考核者,公司将作调岗、降薪或辞退处理。

第六条 员工考勤管理

1、公司作息时间规定为:上午07:30—11:30,下午12:30—17:00,晚上17:45—21:15。

2、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上班下班和加班均必须排队打卡。司机、跟车以及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者一天打两次(即: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加班需打加班卡,未打卡者以旷工论处。如有忘打或漏打卡的,必须当天及时办理补签卡手续,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核实签字,部门主管人员由总经办主任核签,核签后交到行政人事部门备案,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超出三次每次乐捐20元。特殊岗位人员打卡次数以总经理批准执行。

3、禁止代打卡、打虚卡,一经发现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均乐捐20元/次并扣1分,打虚卡的乐捐300元/次并扣5分,不排队而插队打卡者,每次乐捐10元。

4、若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办理补签卡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5分。

5、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5分钟,每分钟乐捐2元计算(不包含5分钟)。

6、旷工,旷工半天扣罚1天工资;旷工1天,扣罚2天日工资;连续旷工2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结算。

7、凡安排晚上加班而不能加班的,需填写《请假条》交由部门主管批准签字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私自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8、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福利发放以及年终奖等的考核依据之一。第七条 员工请假管理

1、员工请假,假期1天内(含)由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3天(含)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办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初审,总经办主任复审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请假,由总经办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事假:事假员工应至少提前1天(晚上加班除外)提出申请,以便上级做好相

并扣10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作开除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不得在车间内用餐,违者每次乐捐10元爱心基金并扣0.5分;在车间外用餐后,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清理干净,违者每次乐捐10元爱心基金并扣0.5分。

第十三条 员工上班期间应穿工作服。禁止穿拖鞋、背心和赤膊等上班,违者每次乐捐10元爱心基金并要求立即整改,扣0.5分。

第十四条 不得在工作台、设备或公司墙体乱刻乱画等,违者每次乐捐50元爱心基金并扣0.5分。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期间需要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必须按规定穿戴,违者每次乐捐20元爱心基金并扣1分。

第十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避免事故发生。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处理并扣2分。

第十七条 公司倡导节能管理,节约用电、用水,每天下班后各部门和车间主管人员必须关好门窗、水、切断电源,人走灯熄。违者每次处以责任人乐捐100元爱心基金并扣2分。

第五章 福利与奖励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带薪休假,具体如下:

1、元旦:一天(1月1日)

2、春节: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凡能按公司规定的统一放假时间离厂,且春节假期过后,能按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内到公司报到的正式员工,可享受此带薪休假,否则视其自动放弃;)

3、清明:一天(清明节当天)

4、劳动节:二天(5月1、2日)

5、端午节:一天(农历5月初5)

6、中秋节:一天(农历8月15)

7、国庆节:二天(10月1、2日)

以上法定假日共11天,全体计时员工均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安排休息的,按其日基本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工资。

第十九条 全勤奖。员工依照公司规定出满勤的,每人每月享受全勤奖200元。当

月请假1天享受100元全勤奖,请假2天(含)以上取消全勤奖。

第二十条 食宿补贴。凡公司员工每人每月补助标准600元。(注: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第二十一条 年终奖金。公司设立年终奖,奖金标准分为第一档500元/月,第二档为300元/月,自转正后开始,每月10分,年终根据个人加减得分情况核算,一次性发放,未到年终放假中途离职的,不予发放。

第二十二条 奖励。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和记功三档。通报表扬一次加1分;嘉奖1次加2分;记功1次加3分,所加分值每月累计核算,上不封顶,年终结算奖金。

1、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

① 长期坚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② 对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坚决制止; ③ 厉行节约或者对废料利用显著者;

④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经查属实。⑤ 遇有突发事故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表现突出; ⑥ 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其他事项。

2、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给予嘉奖:

① 对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或为公司创造更大业绩;

② 在意外事件或者灾害面前奋不顾身,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或保护他人安全; ③ 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嘉奖的其他事项。

3、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给予记功:

① 为公司创造重大业绩,效益或者影响巨大者。② 检举他人偷盗公司财物,经查属实; ③ 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记功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立爱心基金会,接受全体员工的爱心捐助,作为各类活动、学习培训、扶贫帮困、户外拓展等的经费,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四篇:锅炉规章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额定蒸汽压力、Mpa

≤1.0

>1.0 ≤1.6

>1.6 ≤2.5

≤1.0

>1.0 ≤1.6

>1.6 ≤2.5

悬浮物、mg/L

≤5

≤5 ≤5

总硬度、mmol/L

≤0.03

≤0.03

≤0.03

总碱度mmol/L

无过热器

6-26 6-24 6-16

有过热器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容解氧、mg/L

≤1.0

≤1.0

≤0.05

溶解固形物mg/L

无过热器

<4000

<3500

<3000

有过热器

<3000

<2500

SO32-、mg/L

10--30 10--30

PO43-mg/L

10--30 10--30

相对碱度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含铁量、mg/L

≤0.3

≤0.3

≤0.3

14、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采用锅内加药处理。其水质应符合下表。

项目

给水

锅水

悬浮物,mg/L

≤20

--

总硬度,mmol/L

≤4

--

总碱度,mmo/L--8—26

pH(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mg/L--

<5000

(六)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第五篇:员工规章

星 期 八 造 型 连 锁

员工请(休)假规定

一、营业现场各店人员均须依此规定办理请(休)假。

二、请假类别: 休假.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请假原则:

(1)举凡请(休)假者皆应请代理人负责其应执行之职务,未找代理人者记一过处分;又代理人未执行其职务者,两人皆记一过处分。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登记簿并交付店主管(店主管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后始能离开。

(3)如未能于事前填写,须于上班后补填写,若未交付者,一律视同旷职办理。

三、说

明: 1.休假:(1)各店同仁,每周休假一天(法定连续假期及

六、日不得排休);每位员工皆须依照休假表所登记之时间休假;主管将于每月二十五日公布下一个月份休假表,若员工之间对调,须在公布后三日内(即二十八日)向主管报备并请主管更改休假表,又员工因故必须临时调假者,应向主管报备并由主管认定有其必要性,严禁私下调假。

(2)同仁必须连续休假一天以上者,得请示部门主管由主管协助安排调假,但一个月仅限一次,且月休假天数维持不变。

(3)新进人员休假必须按照实际上班天数给假,以周为计算单位,满一周后给假一天,以此类推。

(4)员工个人休假日,可依个人意愿自动返店上班,但须提前一日向店主管报备核准,出勤规范须依照正常上班。

2.公假:

受公司委派执行公务而出勤之员工,须于规定之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回公司向主管报到,不扣薪资亦不影响全勤,如为差旅之公假者,依相关规范办理。3.事假:

员工因私人之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于三天填写请假单,并应与当日休假之人协调换假,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经由主管确认有其请假之必要性才能准假,取得准假许可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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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得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亲友或亲自以电话报告店主管,如需提供证明,当事人于三日内补缴之,如该月仍余休假日得从中抵扣,请事假一日需扣30-50元计算(设计师50/助理30元)

4.病假:

(1)员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无法上班者,须出具正式医师证明才能予以准假,无医师诊断书者,视情节而定。情节一般者,以事假论;情节严重者,以旷职论。

(2)若于上班前突感不适,可先向主管电话请假,但事后需补医生证明,且须于当天中午12点前前来上班,可不扣迟到款。

(3)若于上班期间身体突感不适,得向主管请示,由主管决定是否准予请假;如该月仍余休假得从中抵扣。

(4)一个月的病假天数不得超过2天,超过2天者,从第3天起视为事假。(5)当月有请病假则无全勤。5.婚假: 本人结婚,给假7天,保底薪资照发(须连续一次性申请,可含当月排休一共11天)。

6.丧假:

(1)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丧亡者,给予丧假七日。

(2)祖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养父母或继父母、子女丧亡者,给予丧假七日。

(3)外祖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丧亡者,给予丧假五日。

(4)以上丧假薪资照给,但于请假时,须提出有关证明文件,以上假日不含当事人月排休。

7.产假: 女性员工本人生产,得请产假,时间为一个月,薪资照发,年资未满六个月者,薪资减半发给,妊娠三个月以下流产者,给予病假一星期,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5天。

※以上薪资是为保底薪资。8.临时请假

(1)有预约顾客服务者,不得临时请假。

(2)临时请事假须在10点以前向主管请假,并扣一日底薪。

(3)星期

六、日、法定假日,临时请假一律按照上述办法,并扣二日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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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临时外出:

(1)依照临时外出表内注意规范办理

(2)店内人员除休假外一月内仅可请假外出6小时,且一次不得超过1小时,超过一小时不满2小时的,以半天事假论;超过2小时的,以旷职论。并且,不可同时有1个设计师以上或者1个助理以上同时外出。

(3)如设计师临时外出时,而轮排到该设计师,则直接跳下一班。10.年休假:

员工按其服务年资,每年给予下列天数之特别休假: 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给予7日。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给予10日。服务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给予13日。

服务满十年者给予15日,其后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最多以20日。

新进员工到职满年后,其第一年特别休假日依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特别休假日=4日×(到职日期至年底之天数)÷365 员工离职再复职;其服务年资重新计算。

特别休假不得超过4日连休,因公奉派出国不在此限。如需连休超过4天的,只能于6月、7月、8月三个月内休,且不得超过9天,须在5月前提出申请。

过年前一个月至过年之后两周内,不得安排年休假。

年休不得累计到下一年连休,如当年未休则视为放弃当年的年休。

11.请假计算单位(最小申请单位):

婚假、产假、特别休假以日计 / 事假、病假、丧假以半日计。

12.未经主管同意休假即未上班者为旷职,旷职一日扣款一百元,连续旷职三日以上或一年累计六日以上,除扣全部工资外,公司得予以解雇。

13.上列各种假别,皆应遵守请假原则填写请假单。

14.上班中途请假,皆应打卡;如未打卡(上、下班)扣20元,第二次扣50元(依此类推);代打卡者扣100元,无全勤;打卡打错格或超过中午12点才打卡者扣50元,第二次扣100元(依此类推);擅自在打卡纸上涂改的,则无全勤。若因客观原因未能打卡,可请主管以签字代替,但一个月不得超过2次,从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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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起视为未打卡,依规定处理。上班迟到一分钟扣1元,且无全勤。

15.上课时段不得请假,休假者也须上完课后再休假。

16.学员如从月中起上岗的,则从下月起开始算全勤。请假规则一律以本规章为准。

本规章自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内容若有更改,将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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