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主任工程师职责
调度室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和调度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调度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和安全工作。
2、掌握矿井的开拓布局“三量”变化,组织采掘队按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和季节性工程要定期进行检查,对当月生产和下月的趋势,要做出预见性估量。
3、参加矿年、季、月度计划的审查、落实,掌握采剥,排土场的具体情况,严格安设计规范落实。
4、熟悉本矿的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应急预案和避灾路线,负责排除潜在的隐患,如发生重大事故,要协助主任、副主任参加处理。
5、掌握综采、综掘队生产技术管理情况,参与推行正规循环作业,组织均衡生产。
6、对生产监测、计算机等配套装备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要协助有关单位搞好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保证信号畅通无阻,信息反馈准确及时。
7、协助主任抓好本室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篇:主任工程师室岗位工作职责
主任工程师室岗位工作职责
一、主任工程师室职责范围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技术创新项目计划,负责对公司技术创新项目实施管理。
2、负责组织对公司二级单位的技术工作进行考核。
3、负责公司各主要工序日常生产工艺技术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课题;负责各工序工艺技术、质量问题的分析工作,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公司各主要工序质量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统计、考核;参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完成公司技术系统综合报表。
5、组织公司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的论证。
6、负责开展公司各主要工序技术经济指标的对标工作。
7、负责对公司技术系统计算机网络实施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2、根据本室工作职责及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或生产实际中急需解决的有关问题,进行合理安排协调,保证本室各项职能的有效发挥和生产技术问题的解决。
3、对本室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做到近有计划,远有规划,阶段有总结,日常有落实考核。
4、组织协调制定相关职责、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5、组织编制科技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验收考核。
三、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技术中心领导和室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专业各种管理制度;参与本专业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参与原料及产品标准的制订、修订、审核。
3、组织技术创新项目、小型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工作,参与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4、参与本专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管理。
5、组织参与本专业技术攻关工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6、学习、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技术,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搞好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
7、做好本专业业务总结工作,总结生产、攻关、科研实验中的经验教训,有推广价值的进
行推广。
8、组织开展本专业的技术分析、质量分析工作,掌握本专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质量指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9、组织、协调、处理好技术系统及公司处室的协作关系,以保证生产及技术攻关指标的完
成。
10、参与做好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和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11、按要求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篇: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总负责。
2.在组织编制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改善企业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
4.组织业务部门编制及审查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5.编制、审查企业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和教材。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第四篇:主任职责
居委会职责
一、居委会主任职责
1、带领居委会干部及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把居民委建设成文明委。
2、主持居民(代表)会议和居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及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措施。
3、组织居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实施居民会议决议和居民公约。
4、对居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5、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街道党委交办的任务。
6、组织协调居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磨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7、全面负责居委会的日常工作。
8、检查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总结民居民自治活动经验。
9、召集居民组长听取和认真研究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街道党委反映。
二、居委会副主任职责
1、配合居民委党总支书记带领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把居民委建设成文明社区。
2、协助总支书记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的措施。
3、组织分管的工作委员实施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
4、负责总结分管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向居委会总支委员会进行报告。
5、按照居委会会议的决定完成临时确定的任务,接受总支书记的委托,召集与主持有关会议。
6、协调分管工作中的关系,处理存在的矛盾,组织有关人员保证完成任务。
7、协助总支书记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8、及时向总支书记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社区共有居民小组个,每个居民小组设组长1人,由社区居民小组有选举权的居民推选产生,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社区居民小组组长主要职责为:
(一)团结和带领本组居民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召集、主持居民小组会议,完成社区居委会安排的工作。
(三)组织本组居民开展社区自治活动。
(四)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治安保卫、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人民调解、社会福利等工作。
(五)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居委会工作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佥权益,教育居民屐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和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3、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
4、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5、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制止违法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
7、开展争创文明安全居民委员会活动,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冶,维护社会治安。
8、调解民间纠纷,引导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促进居民团结和家庭和睦。
9、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计划生育、优抚求济、青少年教育的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下岗人员及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
10、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四、居民小组职责
1、负责召集居民小组会议和组织全组居民开展各项活动。
2、组织本居民小组落实街道和居民委员会的各项任务和决议。
3、积极开展与居民有关的各项有益活动,为本组居民排忧解难。
4、积极向居民委员会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五、居民小组长职责
1、主持居民小组会议,讨论居民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2、带领导居民维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3、组织本组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4、组织居民实施居民会议决议和居民公约,完成居民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5、协助居民委员会调解居民间的纠纷。
6、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7、听取并及时向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居民会议任务
1、修改制定居民公约;
2、决定涉及本居住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3、撤换或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决定本居住区的公益事业;
5、设立、撤消、合并居民小组;
6、评比表彰选进居民小组、楼院、居民户、居民个人;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七、楼(门)院长职责
1、楼(门)院长负责召集楼(门)院居民会议,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传达居(家)委会的决定和布置工作任务,向居(家)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2、督促搞好本楼(门)院卫生,属于住户问题及时向住户提出意见,属于公共卫生问题及时向居(家)委会反映。
3、协助搞好户籍管理,治安,计划生育工作,有问题及时性报告。督促外来留宿者及时到居(家)委会登记,超过规定时日,必须办理本地暂住证。
4、定期检查卫生,开展“卫生之家”、“文明楼院”。
第五篇:主任职责
主任职责
一、在县委领导下,主持教育督导室工作,对辖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负责对区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三、负责对辖区“两基”工作的实施、巩固、提高及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四、负责对辖区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
五、组织实施辖区内教育督导活动,以及教育督导的研究和督导人员的培训。
六、负责对辖区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七、对辖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和教委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履行县委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