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外协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外协生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外协管理,规范外协账目,明确外协管理职责,不断满足顾客的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生产形式包括:
1、委托生产:公司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包括外购直接给外协加工),由外协单位加工成产品,公司支付加工费用。
2、销售生产:公司以销售的形式销售原材料或半成品(包括外购直接给外协加工)给外协单位,外协单位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生产公司指定产品,公司支付产品货款。
3、采购生产:由外协单位提供原材料直接生产产品,公司支付产品货款。
第二章部门分工和岗位设置
第三条外协部:
负责选择合格的外协单位,签订外协合作合同,跟踪外协生产进度,检验外协产品质量,做好产品标识,办理出入库与发货工作(按照物流管理部的通知要求执行),每月月末盘点,办理外协生产款项支付申请和外协生产结算。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
负责外协生产《生产通知单》的制定。
第五条物流管理部:
负责发货控制和销售往来管理。负责根据客户货款到位情况控制发货;以工程为单位建立档案。建立产品、材料出入库管理台帐。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
负责建立外协生产台账和外协单位往来台账,开具外协生产入库单和出库单(按照外协部的通知资料开具),定期向外协部提供外协生产信息和外协往来信息并经外协部审核确认。负责审核外协生产数据、外协生产结算。
第三章入库管理
第七条外协生产入库:是指存放在外协仓库的产品。
第一步:外协质检员验收产品质量,确定产品合格后,质检员将加工好的产品于当天编制“外协单位入库单”,并按照批次给外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批次是指:每次领料生产完成后要将“外协单位入库单”给外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步:外协质检员将外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外协单位入库单”传真通知外协统计员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步:外协统计员将“外协单位入库单”复印一份给外协会计,外协会计凭“外协单位入库单”开具公司统一的“入库单”。
第四步:入库单财务手续:“外协单位入库单”作为附件、外协部经理确认、外协会计审核。财务手续由外协会计组织办理。
第八条公司从外部采购原材料或半成品没有进入公司自有仓库,而直接进入外协仓库的,外协质检员收到物质后同样按照以上流程办理入库手续。从公司自有仓库调拨到外协仓库的按照以下“出库管理条款”执行。
第九条公司入库单联次、传递和金额确认:
财务记账联:成本会计持有
运费结算联:运输人员持有
外协会计:外协会计根据外协统计有关通知资料开具入库单,并呈送以下单位或人员。入
库单里要注明是“外购”还是“委外生产”,如果是“外购”,则金额为应付供应商的账款;如果是“委托生产”,则金额为应付外协单位的加工费用
存根联:外协会计持有
供应商结算联:供应商持有,凭此联结算
第四章出库管理
第十条外协生产出库:是指从外协仓库出库的产品。
第一步:外协部向物流管理部主管提出发货申请。
第二步:物流主管审核客户往来,按照发货控制流程确定是否发货;如果符合发货条件,即时开具“提货通知单”给外协部经理。“提货通知单”需签名或盖章(物流管理部印章)才生效。
第三步:外协部经理将“提货通知单”传真给外协单位,外协单位和外协质检员凭“提货通知单”发货。
第四步:外协质检员编制“外协单位出库单”并由外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传真通知外协统计员办理出库手续。
第五步:外协统计凭“外协单位出库单”开具公司统一的“发货单”,并将“外协单位出库单”和“发货单”(外协台账联)传递给外协会计。
第六步:外协会计凭“外协单位出库单”和“发货单”开具公司统一的“出库单”。
第七步:出库单财务手续:“外协单位出库单”作为附件、外协部经理确认、外协会计审核;发货单财务手续:外协会计、发货会计、物流主管。
第十一条公司发货单联次、传递:
外协统计:外协统计根据外协质检员手写的发货传真资料开具发货单,即日送交发货会计,由发货会计计算应收款项,并呈送以下单位或人员
台账记账联:台账会计持有
财务记账联:销售会计持有
客户财务联(经销商、业务员):开票当天传真或与随同发票一起邮寄
存根联:外协统计自留
外协台账联:外协会计持有
第十二条公司出库单联次、传递:
财务记账联:销售会计或材料会计持有
存根联:外协会计持有
外协结算联:外协单位凭此联报帐
外协会计:外协会计根据外协统计有关通知资料开具出库单,并呈送以下单位或人员运费结算联:运输人员持有
第十三条仓库之间调拨物资包括自有仓库和外协仓库之间调拨物质,按照以上入库和出库规定的流程办理手续,基本原则是:哪个仓库增加物质那个仓库就要开具入库单,哪个仓库减少物质那个仓库就要开具出库单。
第五章领料管理
第十四条以“委托生产”形式而从公司领取材料的,仓管员凭物流主管的提货通知单和技术部的生产单(出材率)控制发货,提货通知单(注明预算出材率、生产单号、品种、生产厂家)需要外协部经理和工程技术部审核、营销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以“销售生产”形式而从公司领取材料的,仓管员凭物流主管的提货通知单控制发货。
第十六条外协仓库原材料或半成品因生产产品而减少库存的,必须按照以上“出库管理”
规定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七条领料退库:以生产单为单位计算领料数量,每个生产单完工后所剩下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由外协质检员及时办理退库(退回公司自有仓库)手续,退库手续由外协质检员提出,经外协部经理审批后按照以上“出库管理”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并在摘要上说明“退库原因”。第十八条 退库:加工余料1平方米以上或荒料0.3立方米以上,需退回公司自有仓库;200*600MM以上板材或荒料0.3立方米以下,需退回公司余料库。
第六章盘点和对账
第十八条每月最后一天外协部要组织外协质检员进行盘点,盘点结果经外协部经理确认后于次月2日前上报财务管理中心给成本会计。盘点资料需要外协质检员和外协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部根据时间安排主动参与监盘,或在月中不定期抽盘。
第二十条外协会计每星期向外协部经理提供外协仓库库存信息和外协单位往来信息。第二十一条外协会计每星期与材料会计、成本会计核对外协仓库库存信息和外协单位往来信息,并于次月2日双方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第七章外协生产结算
第二十二条预付款:按照合同要求办理预付款,由工程技术部专人经办、外协部经理确认、营销中心负责人审核、外协会计复核并登记外协台账、由财务副经理复核、老板审批后付款。第二十三条外协单位定期到公司报账,具体流程是:外协单位有关人员凭外协出库单(外协单位联)、合同、生产通知单、出材率报告单到外协部申请报账并签字确认、外协部经理确认、生产总监和营销中心负责人审核、外协会计审核并登记外协台账、由财务副经理复核、老板审批后付款。
第二十四条如果应付外协单位的款项低于3万元的(泉州地区以外5万元),外协部可以凭外协单位的书面委托协助外协单位办理结算,并传真给外协单位确认。
第八章出材率控制
第二十五条出材率计算公式:上期材料库存+本期增加领料-本期材料库存(盘点)=本期材料消耗,出材率=本期完工产品/本期材料消耗。
1、上期材料库存:等于上期材料库存(盘点)数。
2、本期增加领料:等于本期领料单累计数量。
3、本期材料库存(盘点):产品完工后,要确定因生产本期产品而领出的材料是否还没有用完,没有用完的数量就是本期材料库存数,通过盘点进行确定。
第二十六条合同签订前,按照外协生产形式做好以下相应工作:
1、委托生产:由工程技术部预估出材率,由营销管理中心制定加工费用。
2、销售生产:由财务管理部、采购部共同确定原材料或半成品成本,由外协部预算出材率,由营销管理中心根据材料成本、出材率和加工费用确定向外协单位采购产品价格。
3、采购生产:由外协部与采购部共同制定采购产品价格,并经营销管理中心负责人确认。第二十七条外协生产过程中,外协部即时提供实际出材率报告,传递给生产总监及营销办公室备案。如实际出材率低于预估出材率,外协质检员应在1小时之内向外协部经理报告,如低于3%,外协部经理在2小时之内向生产总监报告,并于次日进行书面报告。
第二十八条外协生产完工后,外协质检员须核对产品实际数量与出材预算数量是否一致。
如产品实际数量低于出材预算数量时,外协部须提供资料,报营销总监或其授权人批示,并将批示意见反馈至财务管理部。
第九章外协生产单位选择
第二十九条外协部应收集石材加工的有关单位,对其进行调查,了解其生产能力、合作信誉等信息,必要时,应组织去实地进行考查,经评审合格的外协厂商,应当建立外协单位档案,登记《合格外协单位名录》。其他部门有合格外协厂家的可向外协部推荐。
第三十条外协部从《合格外协单位名录》中选择适合的外协生产单位,并同外协生产单位洽谈价格、交货期等外协具体事项。
第三十一条外协生产必须签订合同,由外协部负责签订;合同签订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和传递合同,即:合同原件上交财务管理部。
第十章外协生产作业程序
第三十二条工程技术部根据订单所明确的交货量以及交货时间要求,评估公司生产能力及现有订单生产情况。在公司生产能力不能满足订单的交货时间要求时,经生产总监审批后执行外协生产作业,并确定外协生产形式。
第三十三条工程技术部在制作《生产通知单》时应注明外协生产厂家。(不得注明客户名称和工程名称)。
第三十四条外协部安排外协质检人员至外协生产单位,负责加工进度的跟踪及产品质量的监督,依《产品的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及对应的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与标识,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对应的质检表中并签名确认,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允许外协单位进行包装。
第三十五条与外协单位确认的生产进度情况有改变时,应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外协部经理,由外协部经理与工程技术部进行协调。若不能满足客户要求时间供货,外协部经理应立即会同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业务人员与客户协调处理。
第三十六条外协加工产品加工完成后,由外协部外协质检员确认外协加工单位的装箱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包装箱上必须有唛头的标识。
第三十七条外协加工前预知供方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如需回厂进行二次处理时,工程技术部应在加工前明确(工程技术部下单时应在《生产通知单》上注明)。
第三十八条外协加工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与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
外协生产结算汇总表
外协加工合同
外协厂家评估得分表
合格供方名录
第二篇:生产外协管理制度
一、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 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表4.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 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
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 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
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表4.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
造。
第四条 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
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表4.2。
第五条 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数量×(1-报废率)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 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
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
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 不良抱怨
(一)抱怨程序
1.验收的抱怨:
(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2)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
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抱怨:
(1)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2)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管
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3)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3.尚有质量管理日常检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二)责任分担
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
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 指导教育与考核
(一)负责单位: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计,外协管理的单位均有负责指
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二)进行方式:首先必须健全本厂的质量管理组织。
1.指导教育方面
(1)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feisuxs查看)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
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2)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排其参加本
厂所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①本厂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②本厂的进料验
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等。③本厂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2.其他协助方面
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
3.考核方面
详见协作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
第九条 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后修定。
第三篇:外协生产管理制度(最终版)
四川滨大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滨大阀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协作加工、生产行为,有效控制外协加工、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外协加工件的品质及履约的及时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一切外协加工生产活动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外协加工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1.公司生产部是外协加工归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对外协厂家的联系等管理工作。
2.公司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外协加工件的图纸工艺和其它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加工工时。
3.公司生产部负责提供《外协加工计划单》,采购部门按《外协加工计划单》执行。第四条 总经理根据采购部门呈报的《合格供方评定表》对外协厂家进行最终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的外协厂家列入《合格外协厂家名录》,下发给生产部、质量管理部等外协业务相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按《产品实现计划》的要求,在满足本部门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应及时下达《外协加工计划单》,采购部门依据经生产部长签字的《外协加工计划单》进行外协前的申请与准备及实施。
第六条 公司生产部按《外协加工计划单》的时间要求及时准备原材料。原材料完成后,经检查员确认合格后摆放在指定区域,按台、组分类摆放,出厂必须填写物质出门证、并经批准。
第七条 公司应对外协加工费用进行评定,合理控制外协加工费用。控制方式与方法为:
1.生产部应随时了解社会价格,于每年初将加工设备的价格(元/小时)列出明细,经价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凡是由本公司提供原材料的外协加工件及其外协加工费用,原则上以本公司的工时定额为依据进行结算。
第八条 生产部依据《外协加工计划单》对相关事项与外协厂家进行联系和确认,经与外协厂家沟通、确认后编制《外协加工明细表》。公司《外协加工明细表》签订加工合同,内容包括完成时间、价格等事项,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外协员应随时随地到达外协厂家对规格、质量、进度等指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有责任给予技术性指导,以便使外协厂家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外协任务。
第十条 外协加工件完成后,采购部门外协员应通知质量检验员,并同时将《外协加工明细表》交付质量检验员;同时应将外协加工件和图纸一起放在规定的区域内待检。第十一条 外协加工件经检验合格后,质量检验员应在《外协加工明细表》和加工工艺单上盖检印,包括供应商提供的检验记录及生产部报检单,采购部外协员以此为准才能证明外协加工件的完成,报检单上必须填写详细的产品项目、名称、合同号上报相关部门备查入账。
第十二条 外协加工件完成报检合格后,采购部门应将经确认的外协加工费用单(外协加工申请单、客户送货单、仓库入库单,外协加工会签单)上报财务部,所有费用单上必须具备(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合同号、费用明细)财务部收到生产部确认的外协加工费单据后,按照公司与外协加工厂家签订的《外协加工合同书》的约定支付加工费用。
本制度从2017年10月20日起实施并执行
四川滨大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第四篇: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第五条 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第八条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 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 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外协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工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 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调度室、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外协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项目部在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 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协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并严禁参与其他项目施工。
第十五条 外协单位的行政主管是该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负全责。外协单位的专(兼)职质检员、安全员应有明显标志。外协单位按工作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名单应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组织外协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和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外协单位传达上级有关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应监督外协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第十八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同时要求签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协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外协单位对自己的人员、设备及第三者进行保险。
第二十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保证金。根据事故等级及性质相应扣除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投入带管,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工程危险程度,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投入,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外协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必须根据项目部规定统一穿着工作服装。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应对其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外协单位宿舍级食堂应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办公室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外协单位应在本劳务人员进场后一周内将本单位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信息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由项目部对劳务人员统一发放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严禁外协单位对所承担工程项目进行转包。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招收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2、体检合格、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签订《劳务人员安全协议书》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定义:
协作单位系指:以合同方式承接(分包)工程任务或劳务分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劳务人员系指:由协作单位雇佣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外协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外协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了满足施工进度,发生了第三方参与施工工作而发生零星工作,而这些零星工作有外协工作人员来完成,为加强外协工作人员安全管理特指定本制度。
一、外协工作单位必须与矿方签订施工协议,外协工作人员必须与外协单位和矿方签订劳务合同。
二、外协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私自到其他工作地点,服从矿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
三、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矿方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遵守矿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外协工作人员食宿在矿的服从矿方的安排,不得私自行动。
五、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工作地点现场安全,确保文明施工。
六、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矿方技术人员的指挥。
七、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外协工作人员要及时与矿方沟通,并接受矿方有关负责人的安排。
八、矿上安排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外协单位的管理工作,对外协单位的工作施行全程监督。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实施零星工程和零星用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多开工作量和多结价款,否则,矿上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