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事件



第一篇:瓮安事件

起因(维基百科:瓮安骚乱)

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凌晨3时,16岁的中学女生李树芬在河中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捞起,急救人员证实李树芬已经死亡。报警的三名青年被警方带走。当日上午,死者父亲等人到瓮安县雍阳镇派出所询问案情,被告知已交到瓮安县公安局刑侦队负责。刑侦队告诉他们,李树芬系自己投水死亡,与当时在场另外三名青年无关,要求家属自行埋葬尸体。死者父亲等人不服,提出要进行法医鉴定。当晚,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科的法医到现场作鉴定。由于怀疑李树芬并非自杀,她的家属用冰棺将尸体冷冻后停放在出事现场,同时从附近的居民点接来电线,还用竹竿和编织布搭起棚子遮盖冰棺。当时有六七十人围观。法医在做完常规检查后认定李树芬系溺水死亡。由于当时家属没有质疑是奸杀,法医并没有检查死者外阴。死者家属在签字后认为鉴定只是“拿着手电随便照了照”,过于随便,因此到黔南州公安局申请第二次复检。同时有传言说女生可能是被两名当地青年强奸后掐死并抛尸河中。

25日,黔南州公安局派来的法医进行了第二次尸检,按照死者家属委托书中的要求做了解剖并对死者死前有否中毒和性行为进行了检验取样。26日检验结果公布,称排除了服毒和强奸的可能性。但死者家属认为法医“取走了部分器官”,并且没有公布结果。这时往停尸处围观的人增多,有传言说元凶是瓮安县委书记的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当地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又有传言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另外,死者的二叔瓮安县玉华乡中学教师李秀忠在离开公安局途经当地保险公司门前时,遭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士打伤而入住医院(此前曾有李秀忠为公安局唆使的黑社会打至重伤,并于28日死于医院的传闻,但死亡一说已被李秀忠本人证伪)。女孩的同学前去问询,也被殴打。民众纷纷前去围观,有人辱骂警察,结果有三人被打,入住医院,引起民愤。

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副省长黄康生表示,瓮安事件暴露干部与群众关系长期积聚的矛盾,少数党政干部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些部门在化解当地水库移民搬迁、城镇改造拆迁、煤炭和磷矿等矿权纠纷、国企改制矛盾久拖不决,群众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及时、满意的答复,所以矛盾集中爆发。

经过(维基百科:瓮安骚乱)

李树芬死后,死者家属与当时在场的三名青年之间因为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27日,瓮安县公安局公布《关于李树芬死亡一案的调查报告》,认为“李树芬跳河是因为其认为父母重男轻女,对自己的哥哥李树勇较好,对自己不好,而且还经常受到父母、哥哥的谩骂。”28日星期六早上,瓮安县公安局向李树芬家属传交《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称李树芬系“自己跳河溺水死亡”,“死因已查明,李树芬尸体没有继续保存的必要”,要求家属下午2时前将尸体领回安葬,“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这种做法使在场的人们十分不满。

下午3时许,数十名在停尸处围观的人列队前往县政府请愿。两名约12岁学生模样的男孩举着书有“为人民群众申冤”的白色横幅走在前方。请愿队伍从大堰桥出发,行经环市东路,经邮电局门口转至人民广场,约15时30分到达县政府办公大楼。开始时队伍中的人并不多,但迅速增加。来到李树芬生前就读的瓮安三中时,有较多学生加入,队伍规模超过了200人,抵达县政府时,已达上千人的规模。县政府无人接待。下午4时左右,队伍转到旁边的县公安局大楼。两名民警在公安局门口拉起警戒线。不久,有警察抢走了学生手中的横幅。在场民众被激怒,于4时30分左右双方开始冲突。此时聚集的民众达到约2万人[12]。

县政府办主任宋辉劝说学生离开,教育局局长张世德通知各校校长安排老师到现场疏散学生。这时已经有人冲入公安局大楼一楼进行破坏。有人向在场民警投掷矿泉水瓶和泥块(官方说法中包括砖头)及投掷燃烧瓶烧楼。18时许,有学生开始烧车,附近多辆警车被点燃。前来救火的消防队被夺去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左右,人群因为“等不来一个领导说话”,而向县政府转移。23时左右,县政府大楼旁边的县委大楼被点燃,并因是木结构,最后全被烧毁。

骚乱惊动了中国中央政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做出批示:中共贵州省委成立了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瓮安县委县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从北京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29日凌晨,人群在劝说下(亦有说在武警出现后)开始散去。凌晨3时,群众全部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29日上午6时起,人群又开始在县政府附近聚集,高峰时有6000余人。有人向执勤公安、武警投掷石块、砖头并试图冲破警戒线,局势一度紧张。下午19时,武警和公安开始强力清场,现场人群逐渐散去。政府部门大楼前重兵驻守;记者被禁止到现场采访;县内大致回复平静。29日,新华社发表简单文章报道此事,称“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至29日凌晨2时,围观人员缓慢散去,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瓮安县城秩序目前已基本恢复正常。” [17]6月30日上午,瓮安县电视台反复播放“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要求民众积极举报闹事分子,并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

事件引起网络上多个论坛的热烈讨论,但是讨论的帖子不久就被全部删除。

官方说法(维基百科:瓮安骚乱)

根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7月2日,也就是骚乱发生后的第四天,贵州省成立的由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主任法医师杨永刚组成的专家小组,在李树芬父亲、姨妈等的监视下,进行了第三次尸检取样,对死者遗体进行了仔细探查,并将有关提取物用无菌物证袋封存,于7月3日上午送往贵州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作精斑及DNA检验。李树芬家属签署了检验记录,并在之后按照当地风俗将她的遗体入棺下葬。

7月10日,官方第三次尸检的调查结果公布。经过检验,未检出人的精斑及男性DNA分型,并认为李树芬仍为处女,生前未发生过性行为或受过性侵害。对遗体头部进行层层解剖的结果显示,死者脑组织没有出血和挫伤,颅底无骨折;颈部检查后没有发现勒、扼、压、掐等留下的痕迹,系统解剖检验中也未发现颅脑、颈部肌群、胸、腹等脏器损伤。死者胸腹体表皮肤完好,无钝器、锐器伤,也没有发现遭受暴力侵害时可能留下的搏斗伤和抵抗伤。

尸检表明死者遗体其睑结膜见针尖样出血点;双侧颞骨岩部骨松质出血;心包膜、心耳针尖样出血点,具有典型溺水窒息尸体征象。同时,有典型的水性肺气肿(溺水死亡)征象:双肺膨隆肿胀,双肺前缘超过锁中线;鼻腔外见白色蕈状泡沫。

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认为:“如果人是死后被投入水中,是不可能出现上述体征的,比如水性肺气肿、点状出血等等。”另外,病理学检验排除了病理性死亡和中毒死亡的可能性。鉴定结论为死者系溺水死亡。

网络评定(新浪博客)

其一,这一事件看似偶然,其实有它发生的“必然”因素。经调查,事件不是黑社会和坏人挑动发起的(一些坏人是后来在现场参与的)。其主要导因是群众长期以来对县经济发展缓慢,收入太低,生活艰难十分不满。积累多年的情绪一旦遇到什么导火索,便突然爆发出来,再加上有关领导反应不力,搞得局面不可收拾。更值得深思的是,事件闹得如此严重,中央要求严查和彻查。结果发现,在那里工作多年的县委书记和其他主要领导都是很正派很敬业很忠诚的好干部——如果有贪污腐败之类的大问题,肯定逃不掉了。县委书记要求自己之严格,生活之节俭,作风之纯朴,连过年过节有人送200元的红包都坚决拒绝。对此,全县干部至今有口皆碑,评价公允。但是,对于全县社会管理存在的严重问题,对于群众有强烈意见的问题,对于群众生活困难、收入太低的问题,县领导没能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那时,县经济刚刚有所好转,县委书记过穷日子过怕了,把财政管得紧紧的,连人大开会,印材料用多少纸张都算得清清楚楚。事件之后,上级把他调走了,当时财政还留下上亿元资金。应当说,这是个好干部。但是,就因为社会管理不严,对民生和群众意见关注不够,光想“做大蛋糕”而没有“分好蛋糕”,结果因为一个中学女孩溺水而亡,导致这一震动全国的恶性事件突然发生。

其二,该县治安长期不好,安全指数极差,群众的幸福感极低,少数公安人员涉黑严重。因此,县公安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在群众中丧失了公信力和权威性。女孩本是跳河而亡,但公安局怎么出面解释群众都不相信,那些谣言倒是大行其道。群众的怒火就此被点燃了。从河边到县委大楼,群众越聚越多,情绪逐渐失控,因暴怒而越轨的中学生和一些人最早点燃了县公安局的一些警车和大楼。令人震惊的是,这样严重违法的行为,在数万群众中竟然没有人出来制止,起

哄的叫好的倒是不少。我们坚决反对这种违法的暴力和犯罪行为。一个文明的国家是不应当发生这种事情的。但是,平心而论,那么多现场群众没有出面制止,是多年来作风不正、没有很好保护人民群众的县公安局自尝了恶果,最先遭到了“报应”。

其三,事态后来越来越严重,情绪失控的中学生和人群开始涌向县委县政府。据现场人向我介绍,当有人又点着了县委县政府大楼时,现场很少有人起哄叫好了,很多群众沉默或退后了,甚至还有群众流了泪。他们知道,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还是为老百姓做了大量好事。他们更知道,在这里工作多年的县委书记和主要领导不是胡作非为的贪官、坏官,都是敬业的朴实的好干部。群众只是有怨言有意见而无处发泄。这种现场情绪的细微变化,证明群众对党和政府还是有很深感情的。结果,县委县政府大楼还是被烧毁了。

其四,更值得深思的是,县民政局大楼就坐落在旁边。一些冲动的中学生和人潮又涌过去,当有人砸碎玻璃,企图点燃民政局大楼时,许多群众勇敢地挺身而出了,他们坚定地站在前面,用身体护住几位在场的民政干部,高喊着说:“民政局为老百姓办了许多好事,不能烧!”有人把沾了汽油的棉花团扔进窗里,还被群众及时抢了出来。结果,民政局大楼只砸碎了几块玻璃,得以幸存。

海外

President Hu Jintao made a very public visit to sit-in on an internet discussion Strong Country a few weeks ago, in which he also talked about reading the Internet regularly;it was head-line news on numerous sites for days.Is it possible that this is his administration’s attempt to bring netizens “closer”?That the best way for “harmony” and to show a commitment for reform, is to make the party’s propaganda arm the most popular place for online dissent?

Let me also quote from one such poston Strong Country, which bypasses the specific incident(which we know so little of so far), and poses a question about the system at large: I am not clear on the causes for the incident, but this post isn’t about the “incident” itself, but more about the handling of what follows the “incident”:Guizhou Weng-an incident —-it’s not just a “public security incident”, but touches upon questions of fairness in the legal system, as well as judicial jurisdiction.Since this incident involves the public security ministry, then it should be the institutions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ng the public security system(for example: the Congress, Procuratorate(prosecutors), Lawyer Association)sending people to investigate the system.It shouldn’t be the provincial Communist Party standing committee, the politburo’s secretary, and the public security pision head stepping out to resolve the issue.I don’t mean to cast doubt that the public security pision head will “hide shortcomings”, but objectively speaking, shouldn’t we give average people confidence in the system — handle this issue by bringing in a third party.Build a legal system that treats “the people as the base”, and respect citizen rights;and not a legal system in which “officials manage people”.The problem of who Guizhou’s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and government sends to handle this problem also legally requires thinking about recusal for those with a conflict of interest.The waves being raised by the deaths of a female high school student or university incident, these are not isolated incidents in our country.And they all involve government officials or others with government links are the “strong forces”.On the other side, average citizens and the families of the victims are the “weak forces”, trying to press a legal claim against a government official.At the very least, from a system point of view, shouldn’t there be a third-party handling this – just like when neighbors have a dispute, they can look for someone with wisdom and insight to render a judgment.对于官方处理的评价(南方周末报道:石宗源:担当的勇气)

整个瓮安事件过程中,石宗源的性格鲜明与基层官员的治理乏力,形成截然对比。事件初步平息的第二天,石出现在瓮安街头,在当地公安局旁,向公众当场道歉。此后面对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石又两次鞠躬道歉,并说给自己只能打50分。

石宗源果断抛弃了处理群体性事件传统的“高压”和“封锁”方式,他在一干党政官员面前念了自己打印的网络帖子,点出谣言之严重,更直言若瓮安事件发生反复,自己将向中央请辞。

瓮安事件最终在地方政府的主动引导下得以透明、及时地报道,这在中国应是首次。而偏居内陆的贵州当地对现代传媒的开明认知,亦给公众以崭新印象,这与曾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的石宗源,关系密切。

**之后,南方周末记者曾与石宗源面谈其当时所思所想。石坦言,一些处理举措,亦是根据形势主动做出。在中国的政治逻辑中,“及时应对”亦需担当的勇气,其化危机为契机之智勇,实属难得。

瓮安事件的妥善解决,是中央与地方处理群体性事件“新思维”的集体合力,并从此成为中国处理类似事件的典范,而石宗源在事件之后发动的持续反思,更值得尊重。对执政党来说,这是智慧和自信的体现,是治理方式的进步,同时也是中国政治文明的一部分。

感受

瓮安事件突如其来,令人震撼,突显把社会稳定建立在人心稳定基础上的必要和紧迫。

瓮安事件是由偶然事件引爆的。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偶然事件不过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完全可以循着法制的轨道而得到妥当解决,本不至于为人所趁,骤然升级;也就不至于付出今天已经付出的社会成本尤其是人心成本。从单纯的“民事案件”,最终酿成一起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其中必有深层次的矛盾。具体有哪些深层次的矛盾呢?石宗源列举了大致三种,一是矿群纠纷,二是移民纠纷,三是拆迁纠纷,这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相互交织,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这样,地方政府就不免消减应有的公信力。因为公正供给不足,积怨长期不能纾解,一旦有机会就要发泄,与偶然事件并无利益关联的旁观者,就容易被煽动,容易卷入其中,导致危机的蔓延和局势的失控。

长期矛盾一朝引爆,这不是瓮安一地的情况,在社会转型期,在利益分配不平衡之当下,这应有一定的普遍性。只不过在瓮安表现为矿群、移民和拆迁,而在别的地方,则可能表现为别的纠纷。但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千差万别,民众权益受损,因而在利益分配格局中不对等,不能充分享受社会发展的红利,则很少能够例外。

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的自我定位。在现代社会,政府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以及平衡利益分配格局,维持一个公共产品供应充分且财富分配公平公正的格局。而“权”与“利”是息息相关的。“权”为“利”之基,无“权”,“利”必无所依托。要维持一个公平公正的财富体系,就必须以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前提。否则,政府的权威必然以社会自我调节机制的萎缩为代价。政府权力边界过大的同时,必然把所有社会矛盾和冲突都集中到自己身上。政府就会成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当事方,难于做到应有的超然中立,难于平衡利益格局,这对政府公信力无疑是莫大伤害。但如果政府明确自己的权责,将主要力量用于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那么在公民权利充分保障、公民社会健康成长的基础上,就不难发展出成熟的社会自我调节机制,社会矛盾就不难有多种出口,一旦矛盾出现,社会自我调节机制就会起作用,可以随时就地消化,不至于潜滋暗长,一发难收。

具体到瓮安,无论矿群纠纷,拆迁纠纷,还是移民纠纷,说穿了都是利益纠纷。瓮安事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益结构不平衡导致的人心不稳定。而利益结构不平衡,则缘起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这里的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就是利益博弈过程中的谈判权利。如果民众可以对等谈判,那么当地矿产开发的红利,何至于与当地民众无缘,却让当地民众承受环境破坏的代价?其他诸如拆迁、移民等等问题,也是如此。利益博弈中民众的缺位,主要是民众谈判权利的缺位,造成了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也为人心的不稳定准备了条件。

石宗源说得好,瓮安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反思,要以这起事件为镜子、为推动。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是一个基本共识,但社会稳定必须奠基于人心的稳定之中,才是可靠的稳定,可持续的稳定。而充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尤其充分保障利益博弈过程中民众的谈判权利,则是稳定人心的前提。这恐怕是我们反思瓮安事件所能得到的最重要的教

训。

第二篇:瓮安事件学习心得

学习瓮安经验的心得体会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牢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开区组织党员干部赴瓮安实地考察,集中学习瓮安事件经验教训。使我对瓮安事件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感受,并且深受启发。

一、杜绝官僚主义,强化服务宗旨

赵克志书记在瓮安警示基地视察时指出,瓮安事件的根本原因是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的作风出了问题,官僚主义盛行,严重脱离群众,干群关系对立。这告诫我们,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这条根本的生命线和工作路线,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党性和宗旨。一旦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和事业也就无从谈起。从开发区的具体情况来讲,干部职工要坚决杜绝官僚主义,牢记开发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服务宗旨。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及时疏导、积极化解政府拆迁、企业欠薪等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避免矛盾僵化。

二、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基层工作发展

瓮安事件之后,当地政府吸取事件经验教训,积极转变干

部作风,真抓实干,推动了瓮安经济快速发展。在开发区当前的形势下,转变干部作风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发区领导要做好带头示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扑下身子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开发区企业、走访村民,特别是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开展问题调查研究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盯住不放,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对策,同时要指导帮助和监督问题的解决,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反思,查找根源,举一反三,有效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要坚持少说多做,坚持群众路线,依靠广大群众解决难题、求发展。

三、主抓民生保障,推动社会和谐

瓮安事件发生之后,当地政府认真总结事件的经验教训,以民生工程为抓手,加强社会管理,推动瓮安和谐稳定。到2012年底,瓮安建设保障性住房1655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85万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9495.94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383.9万元,同比增加4423.2万元。完成保障性住房回迁156户156套、商品房回迁671户822套、门面回迁389个,建成“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标准厂房3万平方米。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也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必要条件。开发区在全面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大力推动政府资源向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

公共服务领域倾斜,高度关注群众生活,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健全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机制,实实在在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社会和谐。

四、完善危机管理机制、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瓮安群体性突发事件,暴露出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开发区应吸取瓮安事件教训,建立突发事件的危机应急机制。近几年来,开发区企业入驻率的不断提升,劳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化解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也要建立和完善危机管理机制,制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定,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和维稳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开发区社会安定团结。

第三篇:贵州瓮安事件经过

2008年6月22日,贵州省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17岁的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不满。6月28日16时,死者家属邀约300余人在瓮安县城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游行者和警方发生了激烈冲突。事件中,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房被烧毁,刑侦 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办公电脑数十台失踪。事件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微伤。在瓮安举行的群众座谈会,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将“6·28事件”定性为: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在贵州省委今天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省委书记石宗源指出,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背后深层次原因却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屡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7月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同时,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别作出决定,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铜仁地委委员职务,提请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谢晓东为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勤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原政委和局长已被免职,新任政委和局长已于4日就职。

第四篇:省委书记谈瓮安事件

谈瓮安事件

三条经验值得总结

石宗源说,瓮安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是主要领导干部没有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呼声。他提出,瓮安事件至少有3条最主要经验留给日后参考。

第一条,要在第一时间把真实、准确的信息全面地让媒体知道,并借助媒体力量披露事件真相和细节,这样做是大有益处的。石宗源说,瓮安事件发生之初,网上有许多谣言,群众也认为官方是自圆其说。但是通过媒体披露事件真相后,群众的质疑得到了回应。因此,坚持信息透明是迅速平息瓮安事件的最重要原因。

第二条是启动舆论监督系统。石宗源说,瓮安事件发生之初,网上提出了许多问题,比如死者的叔叔被人打了,是谁打的?“当时我们实际上已经掌握了情况。通过调查,发现确有其事,是一个基层民警指使别人所为。到网友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立即在网上回答了这些疑问,平息了民愤。说到底,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的监督,我至今仍然这么认为。”

第三条就是启动问责制。石宗源说,过去,对这类事件的说法已经形成了“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少数坏人的煽动下”这样的公式,我们打破了这样的公式,实事求是地公开真相,问责不作为的干部,这正是对我党实事求是优良作风的继承和发扬。

谈瓮安治安

群众安全感升至89%

瓮安事件处理后,石宗源给自己打了不及格的50分,有媒体认为这是一个官员自我评价罕见的低分。昨天,石宗源对这个50分首度给予了解释。

“瓮安事件惊动了境内外,对贵州的形象,对我们国家的形象,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作为贵州省的主要负责人,我是有责任的。”

“2007年,瓮安群众的安全感是59%。为什么觉得不安全?因为确实有好几个黑恶势力存在。“黑”到什么程度呢?瓮安妇女不敢戴耳坠。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戴了以后耳朵就不存在了。一般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在大街上,哪怕熙熙攘攘的时候,几个人,也不慌,围上来,就把你的耳坠摘下,然后扬长而去。所以我们现在贵州公安搞侦破黑恶势力的骨干都去那儿了。一个县,有300多人从事黑恶活动,所以群众的安全感只有59%。”

“你说,我及格吗?”石宗源反问。

“后来由于媒体的支持、舆论的监督,事态得到了平息。我也希望记者现在到瓮安县城去采访,不要通过我们官方,而是偷偷摸摸去,走家串户。2008年底,瓮安群众的安全感,已经变成了89%。”

石宗源其人

曾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一职的石宗源,2005年调任贵州省任省委书记。他对记者笑称,“长期以来,我和你们是一个战壕的,一般不愿意上镜,也不愿意接受采访,就是想干点活。结果,瓮安让我出了名了。”

在去年年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的50大魅力人物中,石宗源榜上有名,被称为“开明之魅”。颁奖词称赞他以自己的良知,展现了面对群体性事件的另外一种可能。面对瓮安突发的群体性事件,打破了官场潜规则,3次向民众道歉,当众严厉批评瓮安干部,让事件得以公开透明报道,阻止了谣言进一步传播。

对此,石宗源称,南方人物周刊搞这个评奖,没征求他的意见,不民主。如果集体也可以算作一个人物,那么他认为,2008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炎黄子孙,中华儿女。“你看看汶川地震后,炎黄子孙的那种凝聚力,包括奥运,包括瓮安。你只要把真相告诉他,广大群众都是通情达理的。在这些事件中,我们的民族精神成了我们的精神支柱,我们真正看到了中国人的脊梁。所以,我不足挂齿。”

(记者刘薇)(来源:京华时报)

第五篇:贵州瓮安事件案例

公共管理案例:瓮安县委县政府大楼被攻击事件

公共管理案例

瓮安县委县政府大楼被攻击事件案例

讨论题: 1. 2. 3. 4. 如果你被派往瓮安调查问题,你将如何进行具体的调查工作? 你有何解决问题的方案可以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类事件? 分析你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能导致什么后果。

你是否完全赞成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谈话内容,哪些地方不

赞成?为什么?

公共管理案例:瓮安县委县政府大楼被攻击事件

瓮安“6.28”打砸抢烧近7小时 150余人伤无人死亡

2008年07月01日 20:51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日电 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今晚0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介绍了“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李树芬6月22日凌晨溺水死亡。王兴正说,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

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王兴正说,“6.28”事件,共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正在统计中;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大部分均为轻微伤。整个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

王兴正说,在事件过程中,不法分子用石头、砖头、酒瓶、汽油瓶、爆竹等袭击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省、州、县公安、武警和地方党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29日19时,依法、克制、妥善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有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2 公共管理案例:瓮安县委县政府大楼被攻击事件

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今晚(1日)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事件原因,并就有关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晓云表示,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十分关注事件真相的查处和瓮安县社会秩序恢复的情况。在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黔南州和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周晓云说,目前,6.28事件的真相已基本查明,瓮安县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介绍说,6月28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

王兴正表示,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一、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

(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

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

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五、关于在“6.28”事件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

在“6.28”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冲击党政公安机关,打、砸、抢、烧,已严重触犯刑法。目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兴正说,目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各项工作,有关情况将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瓮安县副县长肖松,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据贵州电视台直播整理)

(实习编辑:蔡晓丹)

-------公共管理案例:瓮安县委县政府大楼被攻击事件

官方析瓮安事件 称少数干部成恶势力“保护伞”

2008年07月04日 00:21新华网

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却演变成上万人聚集的恶性事件,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副省长黄康生等在瓮安县与当地干部座谈时分析说,瓮安“6·28”事件暴露出长期积聚的矛盾。

王富玉要求,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6·28”事件进行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广泛听取意见,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对信访、治安、民事、刑事等历史积案逐一清理,尽快结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

贵州省委书记:要使民众有话有处说 有理有处讲

2008年7月10日10:22 来源:《贵州日报》

7月9日,省委召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黔西汇报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

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权力与责任要相对称,让每个当“官”的思想上都要有压力,并把这种压力转变成为人民服务的动力,对党忠心耿耿,对人民满怀真情,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带头勤奋工作,带头维护团结,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二要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当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正处在深入实施阶段,各级党委一定要按照省委的有关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抓好示范带动、落实党内关怀、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要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塑造一心为公、一切唯实、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要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崇尚实干、务求实效,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急功近利;要为人正派、廉洁自律,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石宗源强调,必须切实加强政权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党的领导是通过为民执政、依法执政来体现。瓮安“6·28”事件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在政权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平安贵州”建设为抓手,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切实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支持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执政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配齐配强政法领导班子,不断优化班子结构。着力 8 公共管理案例:瓮安县委县政府大楼被攻击事件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坚持素质强警、人才强警、科技强警、文化育警,切实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石宗源强调,必须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稳定基于民生,民生决定稳定。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两手都要硬。要以关注和保障民生为重点,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及时有效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一要从改善民生入手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宗旨、心里装着群众,要放下架子、敢于面对群众,要以民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公务抓紧抓实抓好。继续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千方百计抓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解决住房、用水、安全生产等直接事关民生的问题。尤其要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抓紧抓好。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物价上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带来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二要扎实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县级责任,形成县委书记带头、县级领导干部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通过大接访活动,探索建立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执警为民的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防止违法行政、粗暴行政,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用和谐理念处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用真情劝慰,用法律劝导,用情理劝止,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水平,多方为群众提供畅通的诉求渠道,使群众有话有处说,有理有处讲,有难有处帮,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委党校、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农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万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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