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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态系统内不同组分包括植物

农业生态系统内不同组分包括植物



第一篇:农业生态系统内不同组分包括植物

研究范畴正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向发展 研究水平也从定性描述向定量机理性发展, 研究内容则紧 紧围绕人类紧密相关的农业生物多样性重建保护与利用食物系统的能流物流和价值流形成的生态经济学 原理与运行机制等展开因此 农业生态学已成为一门联系农业科学社会科学和生态科学的桥梁科学。本 文特就现代农业生态学研究与应用的新视野作个综述, 并通过例证分析阐明这一科学发展趋势的重要性 与现实意义。现代农业生态学的概念与内涵首次使用农业生态学一词(agroecology)可见于俄罗斯农学 家 Bensin 于 1928 年写的论文中。他认为生态学方法在农作物研究中的应用就是农业生态学应用农业 生态学研究在特定环境中的害虫管理问题,并分析了土壤生物学、昆虫种群互作和农业景观,包括非栽培 生境中的植物保护等悬而未决的问题。1965 年他首次出版了以农业生态学为题的专着分析了农业生态系统内不同组分包括植物、动物土 壤气候及其互作和人类农业管理对这些组分的影响强调了生态学特别是农田或农业生态系统水平上的生 物互作与农业管理的综合即农学的结合也引用了agricultural ecology一词并把它定义为研究环境气候 土壤的物理特性以及与农作物发育,即作物产量与质量的关系,但没有涉及病虫害方面。法国农学家Henin尽管没有提到农业生态学一词但他把农学(agronomy)定义为生态学在植物生产和农业耕地管理中 的应用。

这一概念实际上与 Bensin 所定义的农业生态学相差无几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 工业革命催生了无 机农业并迎来了第 1次以矮化高产育种为主要内容的所谓的绿色革命, 促进了农业集约化和专业化的发 展 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极大地缓和了人口增长对粮食需求的压力。但也给农业带来了 许多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品种推广单一化带来了农业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下降 系统功能 脆弱使作物抵抗逆境胁迫能力下降容易引起病虫害猖獗 造成农药使用量加大, 生产成本增加污染环境 严重另一方面由于采用作物集约化生产技术高产需要高投入 由于管理不当, 造成生产越多投入越多污 也越多陷入恶性循环。

第二篇:公司内植物养护的通知

关于公司内植物养护的通知

为了让公司内的绿色植物能长期为小伙伴们净化空气,以及分担方方和马姐监察植物养护情况的工作,我们后勤小伙伴们即日起把责任分担到每个人,共同爱护小绿们。负责区域及养护时间安排如下:

1、大型盆栽(形象墙、空调旁、音响旁)及前台植物

负责人:刘畅

间:每周六浇水1次

2、吧台一排小绿们(26盆活体)

负责人:群里13名后勤小伙伴(方方、马姐、刘畅除外)各认领2盆、贴上姓名标签。

间:每周六集体换水1次

3、李总办公室植物

负责人:刘璐璐、刘畅

间:周三(刘璐璐)、周六(刘畅)各浇水1次

第三篇: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包括哪些内1

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包括哪些内容

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包括:

1、一般系统理论。系统论提供用相同原理构建不同学科概念体系的方法,其意义在于首先它为制定计划和解决问题提供了系统工具,其次是一般教学系统理论为教学设计提供了一种系统方法。

2、传播理论。运用传播理论分析教学活动,可以比较直观地看到教学信息传播过程的复杂性。第一,从教学信息的传播者(教师)和教学信息的接受者(学生)来看,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因素会影响教学信息传播的效果。一是信息传播的技能,二是态度和情意,三是知识和认知水平,四是社会以及文化背景。第二,从讯息本身来看也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到传播的效果。第三,从信息传播的渠道来看,不同的传播媒体也会产生不同的传播效果。在教学设计中,要尽可能地运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展示知识,有效地调动学生运用多种器官接受信息,以取得更加满意的教学效果。

3、学习理论。教学设计就是通过选择适当的技术、工具、方法来帮助学习者获得知识和能力的挂牌变化,教学设计者所关心的是如何发展学习者未来的能力与与倾向。有两在学习理论体系对教学设计的过程和决策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它们就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和认知学习理论。概括地说,行为主义学习理论把学习看作刺激与反映之间联结的建立或习惯的形成,而认知学派学习理论则认为学习是一种组织作用,是学习者对情境的认知、顿悟和理解,是学习者知觉的再构造或认知结构的变化。二者虽然对学习产生的情境的理解有所不同,但它们都为教学设计的实践提供了相应的理论基础。

4、教学理论。教学理论是教学设计者最直接的理论来源。教学理论以教学的普遍规律为其主要的研究对象,其研究范围包括了教学任务(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这都为教学设计提供最基础、最核心的理论源泉。

第四篇:不同化学成分对植物生长的影响(精选)

不同化学成分对植物生长的影响

小组成员:高二(4)班 孙海青、郭伟、凌杰、张瑞、活动时间:1.20 ~2.5 活动地点:各成员家中以及化学用品店

活动人员:高二(4)班 孙海青、郭伟、凌杰、张瑞 活动分工:孙海青——基础豆芽培育以及资料查找

郭伟——探究葡萄糖对于豆芽生长的影响

凌杰——探究盐水对于豆芽生长的影响

张瑞——探究洗衣粉对于豆芽生长的影响

一、基础豆芽培育以及资料查找 资料查找:

关于豆芽的生长原理

首先,黄豆在萌发到产生第一片幼叶之前没有光合作用,只有呼吸作用,因为光合作用在叶绿体中进行,黄豆种子无含叶绿体的细胞,只有叶片或植物幼嫩的绿色的茎含有叶绿体(叶绿体中存在叶绿素,故有叶绿体存在的细胞是绿色的)第二,第一片幼叶产生后开始进行光合作用,同时还有呼吸作用(如果是我们吃的黄豆芽的话,没有这个阶段,黄豆芽白色的,我们吃的部分是伸长的胚轴)以上是大概过程,下面详细说一下,黄豆萌发过程的变化:

种子萌发时吸水膨胀,种皮变软,呼吸作用逐渐增强,将贮存在子叶或胚乳里的营养物质逐步分解,转化为可以被细胞吸收利用的物质,输送的胚芽,胚轴,胚根(此时,种子中的营养物质是逐步减少的,但是豆芽重量比黄豆重量增加了,增加的部分主要是黄豆吸收水的重量)。胚根突破种皮形成根,胚芽形成茎和叶,胚轴形成连接茎和叶的部分(同样是食用豆芽的话,胚芽还没有形成茎和叶)。如果是自然界中,胚芽形成茎和叶后,便能进行光合作用,合成有机物,这样有机物的含量又逐渐升高,同时植物体也在进行呼吸作用,消耗有机物,产生植物体需要的能量,用于生命活动。

实验记录:先将豆子放在水中浸泡24小时后捞起放入20至30度的温水中20分钟,捞起稍滤一下水分,放在干净的盆或其它容器内,表面用在水中浸湿的干净毛巾盖上,放在温度约15至25度的地方,毛巾水分不足时再浸水,等一天后将水倒掉,黄豆变大了,把黄豆放进一个碗里,盖上一块湿布。开始的豆子很小很硬,第二天豆子就变大了,皮业泡开了。

X月X日,黄豆长出根来了,选定一颗黄豆,每天在下午5时30分的时候测量根的长度,并记录下来。第一天黄豆的根长出7毫米,第二天长到15毫米,第三天长到30毫米,第四天长到60毫米,第五天我发现黄豆的根两旁长出许许多多细细的根须,又长到110毫米,第六天长到了115毫米,我发现黄豆的生长速度变慢了,第七天才长到120毫米,我看见黄豆经过7天终于长出了两片嫩嫩绿绿的芽。

二、探究洗衣粉对于豆芽生长的影响 黄豆在不同浓度的洗衣粉溶液中的生长情况 洗衣粉含量:0%、0.5%、1%、2.5%、5%。每日观察:

第一天:黄豆迅速吸水胀大,大小约为原来2倍。第二天:无明显变化。

第三天:0%的胚芽变大,2.5%和5%的黄豆上出现些许黑色斑点。

第四天:0%胚芽变大,0.5%和1%颜色变深一些,2.5%和5%的部分黄豆黑色斑点增多。

第五天:2.5%和5%的黄豆上出现大量黑色斑点,其余基本无变化。第六天:0%的黄豆发芽,其余基本无变化。第七天:豆芽长高些许,其余基本无变化。资料整理:

反思:在此次实验中,我出现了许多有待改进的问题。如实施方案完成得有些拖沓;实验前的准备也有些磨蹭;未考虑到豆芽生长的气温问题,导致部分黄豆未发芽;种黄豆非要等到最后才急急种下,导致没有更多的时间观察现象或者重做。当然,在这次活动中,我的分工与合作能力也得到了锻炼,也能自己动手完成一项实验(虽然这个实验有些简单)。研究性学习,对我来说又是一次磨练。

三、探究盐水对于豆芽生长的影响

寒假一天的下午,我们两人在家中一起做了关于黄豆生长环境的实验。在实验之前,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器材。

我们配置了10%的盐水,5%的盐水,和清水。经过亲身经历,我们才发现配好试液需要耐心和精准的测量。这期间也发生了很多意外,但最终还是成功配置了三种浓度的溶液。当豆子放入浓度为10%的盐水后,立马开始变大,之后出现了皱皮。其他两试管中的豆子也是如此,但是反应不如浓度为10%的盐水明显。第二天,发现三个试管内的豆子表皮都有不同程度的涨大,但是都不明显。下午再观察,便发现豆子已经越涨越大,几乎要要涨破试管的样子。过了一两天天左右,发现豆子长出了根须,根须淡黄中透着点青色。又过了几天,外壳已大部分脱落了,根须也越长越长,豆芽已基本成型,而在盐水中的明显生长较缓慢。

四、探究葡萄糖对于豆芽生长的影响 黄豆在不同浓度的葡萄糖溶液中的生长情况 葡萄糖含量:0%、2.5%、5%、10% 每日观察:

第一天:黄豆迅速吸水胀大,大小约为原来2倍。第二天:无明显变化。

第三天:胚芽变大,部分豆芽开始褪去外部的种皮

第四天:浸泡在10%及5%葡萄糖溶液中的黄豆部分出现黑色斑点。

第五天:大部分黄豆发芽。浸泡在10%及5%葡萄糖溶液中的黄豆黑色斑点增多。其余两种溶液中有小部分黄豆出现黑色斑点。

第六天:黄豆豆芽长度增加。通过平均值的计算,最长的是浸泡在0%葡萄糖溶液中的黄豆,2.5%次之,接着是5%和10%。

第七天:部分黄豆停止生长,表面布满大量不均匀黑色斑点。已发芽的黄豆部分仍未停止生长。

第八天:至此黄豆豆芽的长度已有了一个较明显的差距:由长到短排列为0%、2.5%、5%、10%。由于温度等原因,黄豆的生长情况并不乐观,实验告一段落。

反思

这次实验由于温度等综合原因,并不能算是成功的。但是从结果上来看,也算是从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所需要的结论。虽然这个结论并不够精确,因为黄豆变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过低的温度、葡萄糖溶液浓度过高、水中氧气含量不足、黄豆储存时间过久这一类的。这些原因当中,凭心而论,大部分是主观因素。我在寒假中虽然想到要做实验但是一直未付诸行动,拖到开学之前才急匆匆地开始试验,事先也未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这次实验的失败可以说是不出意料的。尽管这次实验并不成功,但我仍从中锻炼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和理性思维能力,提升了相关方面的知识量。一次的失败并不能将我打倒,在接下来的这半个学期里,我会尽我所能,在期末评估时交上一份令我自己满意也另老师满意的研究报告。

总结与反思

在这次研究性学习中,我们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实验态度不够严谨,未按照严格的要求进行观察日记的记录,导致在最后对具体生长期的确定就出现了偏差。这是十分不应该的。作为一名高中学生,严谨的学习态度是非常基础的,这是我们所有学习任务的基石。我们相信我们会在后面的研究中做得更好。指导老师意见

黄豆芽是深为我国人民喜爱的一种食品,研究不同化学物质对其生长以及品质的影响不仅有科学探究价值,更有实际意义。本研究性学习课题选题新颖,思路清晰,实验设计较为明确合理,所得结果真实可靠,值得推荐。该课题组各个成员分工合作、群策群力,资料查找、具体实验等各个环节也是亲历亲为,值得赞赏。

本次报告同时也暴露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在:

1、实验设计方面:测定种子数量越多,越有统计学意义,希望以后的实验可以适当改进;科学实验要求可重复性,适当重复更具科学性;

2、报告书写方面:研究报告本质上是一种科学小论文,要求中心突出、简洁明了,并且需要尽量避免口语化(如尽量少用“我”等主观性词语);实验结果如果用表格来表现效果会更好。

第五篇:给刑诉法挑刺:全民审议刑诉法,人大内外有不同

给刑诉法挑刺:全民审议刑诉法,人大内外有不同.txt这世界上除了我谁都没资格陪在你身边。

听着,我允许你喜欢我。除了白头偕老,我们没别的路可选了什么时候想嫁人了就告诉我,我娶你。

给刑诉法挑刺:全民审议刑诉法,人大内外有不同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苏永通 来源:南方周末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甫一公布,各种意见纷至沓来。坐在会场内审议草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场外的法律界、新闻界、知识界人士,分别关心哪些问题?不同学科背景、工作履历的委员们有何种表现?面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全国人大将如何招架?

(冯飞/图)

非法律专业的委员发言更精彩

有委员建议写入沉默权、律师在场权、看守所中立,法律界和公共知识分子更关心秘密拘捕。有学者表示,讨论的时间太短,有些香港的委员还没反应过来。

北大教授贺卫方再也不必一个人挨骂,这回有人“陪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跟他一起上某著名左派网站,文章标题问二人:“人民”二字刺痛了谁的眼?

任茂东提出,将刑诉法第一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中的“人民”改成“人权”,他认为,“人民”一词很模糊,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刑事诉讼程序应该保护包括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在内全体公民的正当权益;贺卫方曾主张“人民法院”去掉“人民”二字。

刑诉法学者陈瑞华认为任茂东的建议专业独到,非常好奇任委员到底是什么学科背景。公开资料显示,任茂东毕业于航海技术专业,曾任交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

有“非专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坦言,很多法律太专业,他很难提出真正有价值的意见,更担心“部门利益可能悄悄地塞到法律中去”。作为刑诉法专家的陈瑞华,特别希望有委员前来咨询。

目前近160名人大常委会委员中,法律专业人士屈指可数,如人大副秘书长李连宁、沈春耀,法工委主任郎胜、副主任信春鹰等。此次被邀请列席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的几位全国人大代表,多来自法律实务部门,如湖南省高院院长康为民,贵州省检察院铜仁分院副检察长霍瑛,香港大律师谭惠珠等。

全国人大没有公布委员的发言记录,从媒体公开报道可见,在人民大会堂里,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发言精彩程度,不亚于专业人士。草案中没有写入的沉默权、律师在场权、看守所中立,都由他们提出。

“我们已经禁止了罪恶之树,但仍然食用毒树之果,”任茂东认为,草案虽规定“不得自证其罪”,但嫌疑人被提问时“应当如实回答”条款与之矛盾,应删除。沉默权的确立,就差这“临门一脚”。

物理学系毕业的蒋树声副委员长提出,国外有“律师在场权”,他建议除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等的大案件外,可以通过侦查机关批准,审讯过程中让律师在场。

看守所由谁来管,经济学博士金硕仁认为,放在司法行政部门比较合适,“为什么看守所体制要改革?因为公安部门是侦查部门、是办案部门,办案和管理犯罪嫌疑人分开为好。”

上述观点,均与刑讯逼供有关,这是场内众委员最关注的现实问题,有委员说起被冤杀妻坐牢11年的佘祥林,有委员还提到侦查人员使用老虎凳、用竹条打手掌等体罚和虐待手段,“非常不人道”。

场外的律师和法律学者,对窃听和秘密拘捕等手段的使用表达了担心。尤其是拘留后不予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特殊情形,是否可能导致秘密拘捕泛滥,在网上引发激烈争议。历史学者雷颐、社会学者于建嵘、政治学者张鸣等,也对此表示极大关注。

场内的委员注意到了侦查技术的使用问题,主要为专业人士。人大常委会委员何晔晖、列席的人大内司委委员戴玉忠都提到,对侦查手段应严格审批。他们都曾经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级官员。

秘密拘捕的议题,在8月30日草案对全社会公布之前,还未被媒体报道,更没有成为热点。8月28日,一位参与立法论证的学者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讨论时间很短,香港的委员还没反应过来。”

不过,港澳人士关注到同样规定“特殊情形”的律师会见权。草案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重大贿赂等三类犯罪案件,会见须经侦查机关许可。列席的香港大律师谭惠珠说,她希望以后有一天就算是有关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也不需要经过批准,可以见他的当事人,但是这需要假以时日。人大常委会委员、澳门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说,应直接规定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委托辩护律师,而不是“第一次讯问后”。

部分建议和评论

建议第一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改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权”。“人民”一词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刑事诉讼不是保护人民,而是保护全体公民,包括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的正当权益。

——任茂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刑诉法修改草案中我最想狙击的条款是,秘密窃听可以作证据。从此,两人通话将有第三个人在听。

——斯伟江 律师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必要的饮食、休息时间。”建议改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裴怀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拘传时间由12小时延长至24小时,侦查员们都笑了。众所周知,对于初次接受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头24小时是最难熬的。基于人的生理周期的理由,这一条规定可以看作是对变相刑讯逼供的认可。

监视居住,根据我的经验,几乎成了变相羁押的代名词。很多当事人宁可被逮捕进看守所,也不愿意跟办案人员甚至武警睡在一起。草案规定变本加厉,事实上是把过去的错误做法合法化了。这一条的厉害,今年以来已经有多起个案证实。一句话,非常恐怖。

——张培鸿 律师

建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之后增加:“或者作不利于自己的供述、证言”。——沈春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一部关系自由和生命的法律,值得我们关注。民意应该发挥在立法,而不是个案。

——张青松 律师律师:不要因为说了不算而不发声

“本次刑诉法修改后,影响了未来十年至十五年的人权状况,更决定了未来十年至十五年刑事辩护的环境。”“希望刑辩律师的这片痴心,不会被立法者忽略。”

律师是场外最关注刑诉法修改的群体。在北京,自草案公布以来,包括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等知名律师,已主持召开多场座谈会专门研讨刑诉法。

黑龙江律师迟夙生将草案285个条款逐一在微博上发布,“每一段我都把它切碎了之后给一个评价。”她还添加了一些表情符号,比如,与刑法306条(律师伪证罪条款)呼应的刑诉法38条(草案改为42条)依旧保留,迟夙生给了一个拇指朝下的手势。

此前,因“北海抓律师案”,迟夙生抱着头破血流的思想准备,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亲赴广西。“如果北海这事这么做,大家都不吱声,那(刑诉法修正案)通过的时候就非常可怕了。”

目前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有11位律师。迟夙生正组织她的律所,加班加点,对草案“逐条、逐款、逐项、逐目、逐字、逐标点符号地研究”,准备以律所名义提交修改意见。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正在收集广州市律师的意见。

陈舒说,人大对代表的意见都会回复,她对这一权利格外珍惜。2008年新律师法尽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但吸纳了她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交的建议。

刑诉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全国各地的律协、律所正在加班加点,赶在月底前把意见上呈全国人大法工委。律师张青松所在的律师刚刚开完研讨会,他在微博上说,会上律师们“兴致勃勃,斟字酌句,仿佛真正说了算一样。希望刑辩律师的这片痴心,不会被立法者忽略”。

原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各方面意见将汇总至法工委,做成简报,发给所有常委会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他估计刑诉法这次大改的资料得不下十多份。

12月的“二审稿”会是什么样,由专事立法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决定。在下次常委会召开之前,法律委员会将召开一次甚至多次会议。张春生说,负责具体工作的法工委汇报时,采纳和不采纳的情况都要说清楚。

法律委员会将在下次常委会召开时,汇报相关情况。它必须考虑“一审”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意见,部门与地方意见,公众意见,还要特别重视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意见。

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人将列席法律委员会的会议,提出独立的审议意见,当它的意见与法律委员会发生冲突时,应联合向委员长会议汇报,由它裁夺。张春生告诉记者,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中国特色制度设计,主要联系公检法等部门,目的是让法律委员会更加超脱。

“二审”讨论法律案,仍分组进行。列席“一审”的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说,常委会的机制是“集体行使权力”,个人发言谈不上有多大影响,最主要的还是建议合理,被采纳的可能性就大。

今年通过的个税法修正案,原本拟将起征点从2000元提到至3000元,由于在法工委收到的23万条意见中,85%不赞成个税3000元起征,最终定为3500元。

周光权的经验是,对立法“不宜提太激进、太理想化的意见”,同意或反对立法草案要有清楚的立场,要讲理由,可以讲国外做法,但更重要的是紧扣中国实际,特别是对草案在实践中可能导致何种负面影响,要有切入要害的分析,并提出“相对合理”的建议。公众甚至对研究部门法的专业学者意见,也需通过比较缓和的方式提出。

此次刑诉法修正案涉及修改条文99条,拟提请明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一审”时有人提出疑问,今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八)修改近50条,取消了13个罪名的死刑,涉及刑罚结构重大调整,但没上代表大会审议,应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限问题。

曾主持立法法立法工作的张春生告诉记者,关键在于是否触动法律的基本原则,而不是条文多少。他认为,此次刑诉法修改,一是面比较广,二是触及人权保护,“从代表大会扩大一些影响,恐怕有这个着眼点”。

“一审稿”除了有一款被往后挪之外,总则并无改动。而“一审”时将“人民”改成“人权”、确立沉默权等动议,实际上已触及原则性条款。

“无罪推定、沉默权、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与社会制度无关。”“非专业”委员任茂东说。

“本次刑诉法修改后,影响了未来十年至十五年的人权状况,更决定了未来十年至十五年刑事辩护的环境。我们这一代律师,要负责,不要因为说了不算而不发声,我们至少可以做到无愧!”张青松道出了律师们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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