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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篇: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1.生物安全委员会由主管副院长、专家委员、医务部、护理部、院感公卫科、检验科等有关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和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2.生物安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或有生物安全相关专业代表性的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3.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研究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每半年进行一次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检查、安排阶段工作,审核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的相关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主任委员可安排召开紧急会议。

4.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应在有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公布执行。

5.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6.院感公卫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常设监督管理机构。在生物安全委员会闭会期间,院感公卫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院感公卫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根据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法律和本院实际,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指导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3.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生物安全法规,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实验室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4.调查实验室生物安全违规行为,对生物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5.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紧急救助及治疗措施,并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第二篇:生物安全委员会

生物安全委员会构成

第一责任人:王泽儒

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王泽儒、林书海、黄丽华、郑小丽、王国逸、孙学、王茹敏、陈刚、曾精明、许泽珊、叶兆波、曾海文、陈利卫、王安真、吴华敏、王宁、张安荣、王升波。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小分队:、林书海、许泽珊、叶兆波、曾海文、陈利卫、王安真、吴华敏。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许泽珊、叶兆波、曾海文、陈利卫、王安真、吴华敏。

琼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1月20日

第三篇:生物安全委员会工作总结

篇一: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总结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总结

按照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更好的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种制度和规定,成立了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各种管理制度和保卫制度。

二、落实制度,措施到位

制定了实验室管理制度、微生物实验室工作制度、无菌室操作制度、微生物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保卫制度、实验室意外污染事故的处理制度、菌毒种保存管理制度、药品试剂管理制度、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和废弃物处理制度等各种生物安全相关制度。

三、检验考核,及时整改

7月26日生物安全委员会对本单位进行了一次自查和检查。自查和检查后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意见和措施。通过自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使我们的生物安全工作得到了逐步的改善。

四、搞好培训,提高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检验人员对生物安全认识的转变,按照中心领导的要求,5月13日-16日举办了以生物安全管理、食物中毒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的学习班,莦主任就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生物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学习,提高了检验人员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意识,转变了观念,为做好生物安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五、实施制度,规范管理

制菌毒株和剧毒化学品保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保存保管工作,做好登记,设有专用保存设施,双人双锁保管,并制定了严密的批准、使用程序,做好登记记录。

六、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为防止实验污染事故发生,做到有备无患,我们对实验室污染及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了操作细则,并严格按操作细则规范操作,以防止因废弃物处理不当发生染污事故。一旦发生,严格按处理规定去做。存在问题:

一、菌株保存制度不完善。

二、生物安全措施制定应进一步完善。

湘潭市疾病预预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

2012年11月13日篇二:2010生物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2010生物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对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作一个工作情况的汇报。

1、本无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

2、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3、培训后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4、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5、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6、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检验科

2010-12-6篇三: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总结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总结

按照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和河北省卫生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特别是7月8日全国和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更好的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种制度和规定,经站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窦桂荣同志为主任的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副主任三名:朱凤超、陈彦青、尹和平,委员六名:葛俊国、王冲、王晓松、郭立新、郑立、霍建国。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各种管理制度和保卫制度。

二、落实制度,措施到位

三、检验考核,及时整改

7月26日生物安全委员会对本单位和辖区站进行了一次自查和检查。自查和检查后进行了总结,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意见和措施(自查表和检查内容表附后)。通过自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使我们的生物安全工作得到了逐步的改善。

四、搞好培训,提高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检验人员对生物安全认识的转变,按照站领导的要求,5月13日-16日举办了以生物安全管理、食物中毒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由各县站检验人员参加的学习班,窦站长就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生物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学习,提高了全市检验人员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意识,转变了观念,为做好生物安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8月份,我们计划就生物安全问题举行一次有各市县区检验科长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已做了计划,领导已批准待办。

五、实施制度,规范管理

制菌毒株和剧毒化学品保存管理制,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保存保管工作,做好登记,设有专用保存设施,双人双锁保管,并制定了严密的批准、使用程序,做好登记记录。

六、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为防止实验污染事故发生,做到有备无患,我们对实验室污染及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了操作细则,并严格按操作细则规范操作,以防止因废弃物处理不当发生染污事故。一旦发生,严格按处理规定去做。

存在问题:

一、菌株保存制度不完善。

二、虽然领导做了很大努力和倾斜力度,因经济基础问题,空发公共卫生事件采样器材和讲信用断试剂只能基本做到,希望上级领导多多反映,争取政策上的支持。

三、生物安全措施制定应进一步完善。

衡水市卫生防疫站

第四篇: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

4、生物安全管理组

4.1、生物安全管理管理组组成:

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质控科科长、医务部副主任、保健科科长、检验科主任、病理科主任、输血科主任、设备科主任、院感科主任、保障保卫科科长、药剂科主任、基建科科长、供应室负责人组成。4.2、生物安全管理组职责:

4.2.1、宗旨:是通过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不断提高我院生物安全工作,保护检查者和被检查者的身体健康。

4.2.2、秉承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对议题进行审查。4.2.3、通过知识、经验积累及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审查能力。4.2.4、向研究者及相关人员就生物医学工作中遇到的生物安全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

4.2.5、管理工作组接受国家、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3、生物安全管理组工作范畴:

制定本院生物安全防护监控制度、防护措施、具体实施办法及各种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我院实验室开展各项工作的安全性与可行性。

4.4、生物安全管理组工作内容:

4.4.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对全院的实验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管理。4.4.2、与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组共同制定我院的生物安全管理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及演练

4.4.3、当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负责预案启动、紧急决策、划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全事件的信息。

4.4.4、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分析、整改。4.5、检验科为本工作组最重要的实验室,承担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五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职能,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管理。3 安委会主要职责

2.1 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研究、部署和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2 监督检查公司内各部室贯彻落实安全工作部署的情况;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2.3 定期汇总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惯性、关键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预防为主,超前防范;

2.4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2.5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6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7 对公司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人员和发生重大问题的责任部门、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2.8 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 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调室。主任由xx室分管安全xx兼任。xx室作为安委会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a.联系安委会各成员,协调有关工作,督办安委会形成决议的执行和落实; b.定期汇总分析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向安委会报告; c.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起草文电; d.收集和整理全公司安全工作信息,编拟安全通报; e.对外协调安全有关工作; f.承担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4 安委会工作制度 4.1 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 4.1.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年不可少与4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委会办公室提请公司法人代表同意临时召开。原则上安排在每一季度后一周内召开,并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由公司经理或受托的其他领导主持。4.1.2 参会人员组成

(1)会议组成人员:安委会全体成员;

(2)邀请或扩大会议参会人员:各有关部室值班长、重要岗位人员等。4.1.3会议主要内容

会议主要议题包括: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部署和指示;总结、考核公司上季度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各部室汇报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分析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意见,对安全生产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并研究提出下阶段安全重点工作目标及措施;讨论其他须由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研究的重大安全问题。4.2 安委会专题会议 4.2.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

(1)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2)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主持。4.2.2 参加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 4.2.3 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安委会全体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2)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和通报工作情况;(3)讨论审议专项安全生产的办法和措施;

(4)根据上级重要会议和部署,或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出现影响安全工作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措施,部署抓好落实;

(5)其他需要专题会议审议的问题。5 其他要求

召开安委会例会,安委会委员必须亲自参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向安委会主任请假,并指派部门其他人员参加,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签到制度。

如因故未参加会议,贻误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6 记录管理

对安委会会议中汇报研究的内容,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整理编发会议纪要。对公司安委会决定的事项,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信息,确保整改质量。安委会办公室要抓好追踪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在安委会上通报。7 附则

本规定自2017年x月x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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