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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重拍《突破乌江》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重拍《突破乌江》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



第一篇: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重拍《突破乌江》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关于推荐“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申

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

省文改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准备实施“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拟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我局初步审核,该项目符合我局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实际,现推荐该项目申请使用2011年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请给予支持。

特此报告。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1年6月3日

关于推荐“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申

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单位: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推荐“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申

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书

项目名称: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

申报单位: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 瓮安县景内、龙塘唐乡江界河

招商引资: 5000万元

项目负责人:黎 明(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曹 麟(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854-2918040

邮政编码:550400

关于推荐“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申

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书

一、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前身为瓮安县广播旅游事业局,成立于1979年,1982年改称瓮安县广播电视局,1997年,瓮安县广播电视局与瓮安县文化局、瓮安县体委合并为瓮安县文体广播电视局,2011年1月份瓮安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和瓮安县旅游局合并为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设单位有:瓮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综合科、广播电影电视科、文化科、体育科、旅游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物管理所、文化馆、图书馆、猴场会议会址管理所等。

二、项目申请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申请的背景

1934年底,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先遣团进入贵州后,以神速的行动,经黄平、瓮安,到达乌江南岸的黄家村。乌江自古号称天险,两岸陡峭,水深流急,是遵义、桐梓南面的天然屏障。北岸国民党守军已将黄家村一带洗劫一空,妄想使红军无法立脚,更不能渡江。红军先遣团积极抢救受 害的乡亲,在群众的支持下,组织抢渡战斗。由于天寒水冷,又不谙水性,加以抢渡用的竹绳被炸断而未能成功。后在黄

家父子的帮助下,他们创造了双层竹筏,在第二天夜间又组织了偷渡。但因天黑,竹筏不易掌握,只有陈连长和黄大发、罗小先等几名战士奋力到达对岸,而陈连长因手电筒失落江心,无法与大部队联络,只好隐蔽起来。次日,紧追不舍的国民党部队更加逼近,红军决定再次组织强渡,当红军冲到北岸,北岸守军妄图反扑时,突然后面枪声大作,原来是陈连长等在紧急关头智取了碉堡,接应部队过江,保证了全军向遵义挺进的作战计划。

红军长征史,是中国革命和中国人民顽强战斗、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革命史。红军长征的胜利,堪称中国革命史上的一项伟大壮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创造的人间奇迹。它不仅挽救了中国共产党和红军,保存了红军队伍和革命力量,使我们党和革命事业转危为安,而且在这场远征中产生出来的伟大精神--长征精神,永远铭刻在中国革命丰碑上和全国人民的心里。毛主席曾经高度评价“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瓮安是革命老区,红军长征期间曾三次经过这里,在这块土地上战斗和生活了一年零三个月,中央政治局在草塘召开了彪炳史册的“猴场会议”,打响了突破乌江战役,取得了红军长征以来第一个胜仗。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目的是以微缩了的长征实景景观,直观、形象地展现中国工农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艰难、悲壮与伟大,激励后人

学习和总结长征革命历史经验,继承和发扬长征中的革命精神,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加强全民爱国主义教育,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十二五”,是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夯实基础建设的关键五年。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按照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以红军长征精神为导向,以培育和强化爱国主义理念为核心,以推动发展我县影视文化旅游产业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红色影视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崇厚重的中华文明风尚。

我县已将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设列入黔南州乃至贵州省“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项目,可面向社会有识之士招商合作。我局现将“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向省文改办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道具以及其他设备配置等用。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第二篇: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重拍《突破乌江》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关于推荐“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

省文改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准备实施“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拟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我局初步审核,该项目符合我局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实际,现推荐该项目申请使用2011年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请给予支持。

特此报告。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1年6月3日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关于推荐“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 目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关于推荐“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

申请书

项目名称: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 申报单位: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 瓮安县景内、龙塘唐乡江界河 招商引资: 5000万元

项目负责人:黎 明(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曹 麟(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854-2918040 邮政编码: 550400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关于推荐“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书

一、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前身为瓮安县广播旅游事业局,成立于1979年,1982年改称瓮安县广播电视局,1997年,瓮安县广播电视局与瓮安县文化局、瓮安县体委合并为瓮安县文体广播电视局,2011年1月份瓮安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和瓮安县旅游局合并为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设单位有:瓮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综合科、广播电影电视科、文化科、体育科、旅游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物管理所、文化馆、图书馆、猴场会议会址管理所等。

二、项目申请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申请的背景

1934年底,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先遣团进入贵州后,以神速的行动,经黄平、瓮安,到达乌江南岸的黄家村。乌江自古号称天险,两岸陡峭,水深流急,是遵义、桐梓南面的天然屏障。北岸国民党守军已将黄家村一带洗劫一空,妄想使红军无法立脚,更不能渡江。红军先遣团积极抢救受 害的乡亲,在群众的支持下,组织抢渡战斗。由于天寒水冷,又不谙水性,加以抢渡用的竹绳被炸断而未能成功。后在黄

家父子的帮助下,他们创造了双层竹筏,在第二天夜间又组织了偷渡。但因天黑,竹筏不易掌握,只有陈连长和黄大发、罗小先等几名战士奋力到达对岸,而陈连长因手电筒失落江心,无法与大部队联络,只好隐蔽起来。次日,紧追不舍的国民党部队更加逼近,红军决定再次组织强渡,当红军冲到北岸,北岸守军妄图反扑时,突然后面枪声大作,原来是陈连长等在紧急关头智取了碉堡,接应部队过江,保证了全军向遵义挺进的作战计划。

红军长征史,是中国革命和中国人民顽强战斗、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革命史。红军长征的胜利,堪称中国革命史上的一项伟大壮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创造的人间奇迹。它不仅挽救了中国共产党和红军,保存了红军队伍和革命力量,使我们党和革命事业转危为安,而且在这场远征中产生出来的伟大精神--长征精神,永远铭刻在中国革命丰碑上和全国人民的心里。毛主席曾经高度评价“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瓮安是革命老区,红军长征期间曾三次经过这里,在这块土地上战斗和生活了一年零三个月,中央政治局在草塘召开了彪炳史册的“猴场会议”,打响了突破乌江战役,取得了红军长征以来第一个胜仗。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目的是以微缩了的长征实景景观,直观、形象地展现中国工农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艰难、悲壮与伟大,激励后人

学习和总结长征革命历史经验,继承和发扬长征中的革命精神,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加强全民爱国主义教育,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十二五”,是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夯实基础建设的关键五年。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按照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以红军长征精神为导向,以培育和强化爱国主义理念为核心,以推动发展我县影视文化旅游产业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红色影视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崇厚重的中华文明风尚。

我县已将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设列入黔南州乃至贵州省“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项目,可面向社会有识之士招商合作。我局现将“重拍《突破乌江》电影或电视剧”项目向省文改办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道具以及其他设备配置等用。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第三篇: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园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关于推荐“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项目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

省文改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我单位积极组织准备实施“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项目,拟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我局初步审核,该项目符合我局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实际,现推荐该项目申请使用2011年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请给予支持。

特此报告。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1年6月3日

《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项目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 目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项目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

申请书

项目名称: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 申报单位: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瓮安县龙塘乡尖坡村江界河南岸一带

(占地面积约2公顷)总 投 资: 申请国家财政2亿元

项目负责人:黎 明(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曹 麟(联系电话:***)电话(传真):0854-2918040 邮政编码: 550400

关于《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 项目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

申请书

一、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前身为瓮安县广播旅游事业局,成立于1979年,1982年改称瓮安县广播电视局,1997年,瓮安县广播电视局与瓮安县文化局、瓮安县体委合并为瓮安县文体广播电视局,瓮安县旅游局2011年1月份合并为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设单位有:瓮安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综合科、广播电影电视科、文化科、体育科、旅游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物管理所、文化馆、图书馆、猴场会议会址管理所等。

二、项目申请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申请的背景

红军长征史,是中国革命和中国人民顽强战斗、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的革命史。红军长征的胜利,堪称中国革命史上的一项伟大壮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创造的人间奇迹。它不仅挽救了中国共产党和红军,保存了红军队伍和革命力量,使我们党和革命事业转危为安,而且在这场远征中产生出来的伟大精神--长征精神,永远铭刻在中国革命

丰碑上和全国人民的心里。毛主席曾经高度评价“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瓮安是革命老区,红军长征期间曾三次经过这里,在这块土地上战斗和生活了一年零三个月,中央政治局在草塘召开了彪炳史册的“猴场会议”,打响了突破乌江战役,取得了红军长征以来第一个胜仗。建设瓮安县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目的是以微缩了的长征实景景观,直观、形象地展现中国工农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艰难、悲壮与伟大,激励后人学习和总结长征革命历史经验,继承和发扬长征中的革命精神,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建设瓮安县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符合《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项目予以适当倾斜”条件。

(二)项目申请的必要性

“十二五”,是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夯实基础建设的关键五年。建设瓮安县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按照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以红军长征精神为导向,以游客为主体,以培育和强化爱国主义理念为核心,以推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红色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崇

厚重的中华文明风尚,使广大游客在参观游览中接受长征精神的熏陶和爱国传统美德的感染,在良好的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项目申请的内容

我县已申请将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建设列入黔南州乃至贵州省“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由国家财政投资,预计投资总额为2亿元。我局将“瓮安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项目向省文改办申请使用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设备配置、建设等用。

四、项目社会效益分析

我县通过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得到省、州、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挤进黔南州乃至贵州省“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盘子,争取得到中央红色旅游开发项目的全力支持。通过五年的奋斗,形成一个集国家级江界河风景名胜景区、红军强渡乌江—江界河战斗遗址为一体的红军长征文化主题公园,把江界河景区打造成为瓮安走向世界的“新名片”。

瓮安县江界河红色文化体验园建设成功后,将成为以彰显长征精神为宗旨,集纪念、旅游、休闲,融红色遗迹与现代风貌于一体的文化旅游景区,既是休闲游览胜地,又是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届时,可吸引众多的省内外游客,甚至海

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或开展各种形式的红色文化活动。由此,将带来经济和社会不可估量的双向效益,预计每年实现利润500至800万元。

五、项目组织

项目资金由瓮安县财政局监管使用,项目可研及方案由瓮安县文体广播电视局邀请有关专家编制,并抓好组织实施。

六、结论

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为县级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必将有利于县级文化部门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革命老区长征文化的宣传教育作用。项目实施单位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在项目实施上,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

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第四篇: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

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

文体广电旅游局是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行政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体、广电、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2、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事业、新闻出版事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完成。

3、依法对我县新闻出版、著作权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所有文字、音像、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内部图书等资料及印刷复印、打印行业进行审核、审批、登记、颁发许可证,负责著作权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4、运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工作。

5、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管理。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文化体育经营单位和文化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文化体育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研究我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发 展和趋势。促进我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负责全县旅游服务行业、旅游景区质量(点)质量等级评定。内设机构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内设17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职责:负责局机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承上启下,掌握工作动态,搞好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信息、目标管理、车辆管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全局后勤服务工作。

2、文化馆

职责:一是组织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化娱乐活动;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活动,做好农村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术和个体文化户的管理工作。二是经常性地举办当地群众创作的书画展览或交流观摩展出,组织举办短期美术、书法等培训班。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歌咏比赛活动。四是搜集、整理、继承、推广民间舞蹈,使之发扬光大。五是做好馆内的工作,抓好各岗位的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努力做好群众音乐、戏剧、舞蹈、美术、故事、曲艺、文学创作等方面的工作。六是大力抓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文物不受损坏,掌握好《文物法》和相关的文物知识,熟悉当地的文物情况,善于分析处理出现的问题。七是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图书馆 职责:一是积极做好阅览室和外借室的图书阅借工作,保证借阅时间,对读者文明礼貌,树立读者至上的思想。二是搞好报刊的装订工作,并完整保存好馆内的报刊资料。三是认真做好书库的“五防”工作,并经常性地搞好借阅场所及书库的环境卫生。四是认真搞好图书采编、分类、著录、目录组织等业务工作。五是负责图书馆报表的填报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文物管理所

职责:一是宣传国家《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文物、博物事业的发展需要,负责组织、指导考古、科研、保管、鉴定等业务工作,提出业务工作计划和规划,负责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升级申报工作,撰写业务工作总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群众文化股

职责:一是在局长和副局长的领导下,按职能部门的要求,开展好群众文化工作。遵循农村文化站工作条例,加强对农村文化工作的指导,搞好协调辅导工作。二是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含文物),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切实加强群众的文化建设。三是完成州、县、乡各级人民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指导、实施任务。四是完成我县群众文化活动情况的统计上报,制定群众文化发展的思路。

6、民族艺术团 职责:一是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努力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新人新事。二是积极开展好文艺演出活动,为各族人民群众演出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并搞好文化 “三下乡”活动。三是负责挖掘、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珍品,并使之经过加工整理而使其走上舞台,让其得到弘扬光大。四是积极开展民族民间文艺艺术活动及节假日的文艺活动。五是配合县委、政府做好接待工作,让来宾了解维西,提高我县对外宣传的知名度。六是帮助和辅导业余剧团及机关单位开展好各种文娱活动,为他们提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丰富我县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使民族民间文艺活动健康发展。

7、文化市场股

主要职责:负责对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有关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活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文化中介活动,以及国家允许进入市场的文化经营活动的审批、审核、年检颁证和监督管理,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8、体育股

体育科职责:以增强全县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负责动员组织、协调全民健身运动和各级体育竞赛活动。组队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提议比赛。发挥各体育协会作用,引导群众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县 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加强全县体育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对行业、集体、个人举办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以学校体育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工作。建立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兴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抓好业余训练,选拔、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协调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体育教研和学校体育科研活动。

9、财务股

会计工作职责

如实向局长反映下属各单位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对各单预算收支(活动)情况进行会计监督;分析研究各单位预算情况,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做好各类会计统计报表;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出纳工作职责

做到按时记帐、结帐,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管好用好各项经费;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收支和报销实行局长一支笔杆审批制度;厉行节约,切忌浪费;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新闻中心

职责:一是负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党和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三贴近”的原则,负责严把新闻质量关。二是负责一切节目播音(包括现场直播),要求基本掌握播音基础理论和语言技巧,能看懂不同字体的文稿,能掌握不同文体稿件的感情色彩,并通过播音能为稿件注入新的活力;恪守职业道德,及时认真完成好播音任务,完成好领导分工的其他工作任务;三是负责新闻的采编工作,负责修改来稿;要求能独立完成采编工作;恪守职业道德,不搞有偿新闻,爱护机器设备;服从领导的其它分工。

11、社会广播电视事业股

职责:

一是负责制定好本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及近期实施项目,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二是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建设和对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掌握乡村台站机器设备正常运转情况,确保广播电视台站的安全播出。三是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检查掌握全县台站是否正常运转,以及对全县广播电视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四是负责广播调频的满功率、满调幅、满时段“三满”播出。五是要求经常巡视检查机器设备的工作情况,注意监听,每月统计停播事故。六是处理机器设备的常见故障,能处理的应作及时修复,尽量减少停播事故。七是负责向上级或主管部门汇报机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八是负责管理电视开路发射台,确保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的安全播出,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自办节目准点播出。九是 保证城郊人民群众准时收看到优质电视节,处理机器设备的常见故障,及时修复。十是负责管理及安排技术维护工作的日常事务,对站内的物、设备仪器、维修材料的管理。十一是掌握全县所有广播电视台站设施运行情况。十二是按照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基本规范,做好全县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西新”、“村村通”及“211”、“311”广播电视台站设备的维护修理任务,保证其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我县广播电视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十三是负责全县乡村广播电视台站送修机器设备的维护修理工作,保证乡村台站的正常运转。12、农村免费电影放映管理站

职责: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农村电影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完善全县农村电影市场。二是负责管理和使用政府资助的电影放映设施设备;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村电影放映单位服务。三是在县文化广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农村的电影管理工作。四是负责全县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工作。五是负责全县农村电影放映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六是负责全县农村电影放映惠民工程(含农村电影“2131”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七是负责全县公益电影放映和“送电影下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八是 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九是完成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13、行业管理股

职责:一是负责对全县旅游企业进行管理和指导。二是负责拟定全县旅游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三是负责初审全县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工作。四是负责全县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初审工作。五是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调研工作。

14、发展规划股

职责:一是研究制定旅游行业发展战略,行业政策、综合性旅游法规及措施。二是负责制定旅游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三是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并指导、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 景区景点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四是审核申报各类旅游接待设施项目,对须由县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的旅游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意见。五是对全县景区(点)资源开发、景区建设进行考察、立项、管理。15、市场开发股

职责:一是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和指导全县旅游整体形象设计和宣传,编辑旅游宣传品并指导制作。三是组织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旅行社市场促销业务。四是组织和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推广。五是申 报、争取和监督使用旅游专项经费。六是组织指导全县旅游商品的开发。七是负责引导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16、质监股

职责:一是指导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所开展工作。二是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和处理、州省旅游局负责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案件。三是协调处理重大的和跨州、市的旅游投诉案件,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协调和处理。五是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全省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17、假日办和访问中心

职责:一是旅游黄金周期间接待游客来访。二是调度游客住宿、受理游客投诉。三是办理游客各种咨询。

第五篇:××文体广电旅游局消防安全责任状

××文体广电旅游局2012年消防安全

××文体广电旅游局 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

××文体广电旅游局2012年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安全稳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明确并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

三、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程,认真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灭火预案及应急疏散预案,保证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

四、加强对办公大楼、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如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有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上报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五、对新申报开业的公共娱乐场所,要将公安消防机关对单位的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纳入文化许可证的重要审核内容。

六、举办大型文化旅游体育活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七、在“6月安全月”和“11·9”消防日期间按要求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八、每季度开展一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有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九、定期检验维护消防设施,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十、严禁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疏散出口。严禁使用不安全的电热器具,要实行人、气分离。要及时维修和更换室内外照明线路。确保用电、用气、用火安全。

十一、每年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定期不定期对管辖的文化经营户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方面的安全教育。

十二、确保本单位、馆、所不发生重大火灾隐患和事故。

十三、奖惩办法

(一)考核奖惩标准:本责任书考核结果纳入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目标责任状进行综合评分后兑现奖惩。年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年内不得参与系统内各类评优,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消防安全生产责任考评结果列为考评领导干部政绩、评选先进和荣获各项荣誉称号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因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文体广电旅游局(盖章)责任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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