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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汇报

富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汇报



第一篇:富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汇报

富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又到了金秋的十月,在这个丰收的季节里,欢迎各位领导到我矿莅临检查,下面我将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简要汇报:

一、矿井概况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共有四条井筒,分别为主立井、副立井、副斜井及风斜井。主立井、副立井为入风井,副斜井及风斜井回风井。主立井、副立井位于工业广场内,副斜井及风斜井位于原城西矿二采区。矿井采区均设计为独立的通风系统,各硐室均为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靠局部通风机压入通风。地面有两台BDK-10-№25(2×250kW)型防爆对旋轴流式主扇,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目前电机功率为2×315kW,电压6kV,现矿井总入风量为3340m3/min,总排风量:3390m3/min,矿井负压为1850Pa,最大通风流程为4500m,目前有1个采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4个硐室,各掘进队组通风断面、风量分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矿煤尘爆炸性为: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I类容易自燃。

富强煤矿是恢复建设矿井,它的前身是原城西煤矿,于2003年破产。吉林省煤炭工业局文件吉煤安管字(2003)46号对2002年城西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瓦斯相对涌出量1.28m3/t,绝对涌出量0.28m3/min,属低瓦斯矿井。根据新下发的《煤矿瓦

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要求,富强煤矿于2012年7月进行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相对瓦斯涌出量8.1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4.24m3/min,属于瓦斯矿井。

二、瓦斯防治方面

1、组织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办(2011)26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若干意见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我矿成立了以赵培广矿长为组长的瓦斯综合治理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

2、瓦斯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我矿的瓦斯防治目标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瓦斯防治相关精神和要求,主要完成完善通风系统,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完善瓦斯防治规章制度,全年瓦斯超限事故控制在10次以内。

1)完善通风系统方面:我矿采掘工作面布臵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采煤方法,保障了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采区实行独立通风,井下各地点的局部扇风机都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保证了采掘工作面及各用风地点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杜绝了微风作业、无风作业、循环风作业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2)完善安全监控系统方面:我矿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在地面设臵了中心站,中心站设在调度室,采用KJ406R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实现了双回路供电、双机备份,备用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24小时实时地对井下各地点进行监控,井下设备之间采

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井下各类传感器和监控设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臵,共计安设各类传感器31个,其中甲烷传感器19个、一氧化碳传感器5个、温度传感器4个、风速传感器2个、负压传感器1个,除此之外,还安设了馈电、风机开停、风门开关传感器,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每7天用标准气样对井下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效,并每7天进行1次断电试验,确保了传感器数据准确和断电可靠。我矿成立了专业的监控队伍,确保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的维修,确保瓦斯监控系统的可靠性。

3)加强瓦斯检查员培训方面:我矿现有瓦斯检查员14人,为了提高瓦斯检查队伍的综合素质,我矿每半个月队瓦斯检查员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和素质低下的人员清除瓦斯检查队伍。

4)完善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方面:我矿制定了瓦斯防治审阅制度,实行谁签字谁负责,保证了在审阅和编制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时能够认真的贯彻和落实。

5)瓦斯超限事故控制方面:经过我矿干群齐努力年初至今未发生1次瓦斯超限事故。

6)我矿属于瓦斯矿井,现正处在移交准备阶段,由于掘进工作面出煤少,无采面工作面,导致相对量偏高。现所有煤巷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3 m/min,因此不涉及瓦斯抽采

三、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为了全面深化煤矿瓦斯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

3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按照安委办„2009‟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特制定《富强煤矿“十二五”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1、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末,富强煤矿全部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十二五”期间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2、建设目标

1)基本达标(2013年底前完成)。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继续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采掘工作面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2)巩固提高(2015年底前完成)。在基本达标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矿井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3、目前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完成情况

我矿按照安监总煤装„2011‟42号文件和吉能煤炭„2010‟58号文件内的6项32条要求,逐一对照逐一落实,现均已完成并符合要求。

我矿按照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矿井隐患排查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自2012年1月至今共查出“一通三防”隐患36条其中防灭火13条,防煤尘12条、防瓦斯11条、通风系统0条,已全部整改,为我矿的安全生产和完成“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集团公司每季度对我矿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和验收,2012年共计查出问题19条,用整改单形式下发至我矿,已全部整改。

四、瓦斯防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由矿长组织负责对“通风可靠、抽样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的瓦斯综合治理创建工作落实到人,并每月进行验证考核。

2、由矿长负责按瓦斯理工作责任体系的实施机构,成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

3、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由矿长组织审批下发,由安全副矿长负责贯彻学习并监督执行,由生产副矿长负责现场实施,最终达到提高瓦斯治理工作水平及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4、根据我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设施工作计划,投入资金完善安全技术装备,以改善我矿安全生产条件。

5、由矿长负责制定各岗位工作责任,分工负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达到杜绝各类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的目标。

五、“打非防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第二篇:“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建 设 实 施 方 案

2009年以来,各产煤地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号)要求,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区)(以下简称“双百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建成示范矿井630个,示范县(区)79个,有力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继续推进“十二五”期间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末,所有生产矿井和产煤县(市、区)均要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规划(2011年6月底前完成)。各产煤省(区、市)在总结“双百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完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和办法等。

(二)基本达标(2013年底前完成)。推广“双百工程”建设经验,继续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所有生产矿井和产煤县(市、区)基本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三)巩固提高(2015年底前完成)。在基本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所有生产矿井和产煤县(市、区)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三、基本要求

(一)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1.采掘布局合理。

(1)优化生产布局。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满足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先开采保护层和实施区域预抽。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合理集中生产,实现安全高效。

(2)合理组织生产。进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时,要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生产能力编制矿井和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技术、开采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立即进行生产能力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

(3)坚持正规开采。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严禁剃头开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要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2.通风可靠。

(1)矿井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主要通风机,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要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前,要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3)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通风系统中杜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等现象。严禁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回风直接切断其他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现象。

(4)按《规程》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

(5)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6)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H”型、“Y”型等正规通风方式,并确保风量充足。采用沿空留巷和“Y”型、“H”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应安全、稳定、可靠,并制定后备通风预案。

(7)局部通风机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8)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并设备保持完好。

3.抽采达标(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1)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不达标不进行采掘活动。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瓦斯抽采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将瓦斯抽采计划纳入矿井生产计划,实现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矿井、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与计划开采煤层的瓦斯抽采能力、达标煤量等相匹配。

(2)按《规程》规定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突出矿井在编制、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3)矿井瓦斯治理工程不欠账,钻场、钻孔、管路、瓦斯专用巷等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完工。

(4)推广采用地面钻井、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工艺,实施多方位、多手段综合抽采。

(5)全面掌握瓦斯基本参数。所有矿井应及时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建立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库和适合矿井实际的突出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6)开采突出煤层时应提前编制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在内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坚持优先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做到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7)积极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变抽放为抽采,以多种形式利用瓦斯,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实现煤与瓦斯共采。

4.监控有效。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2)中心站双回路供电、双机备份,备用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中心站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3)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瓦斯超限断电及时有效;并按规定定期调试、校正,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4)矿井具有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能力;不具备相应能力的矿井,应与区域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5.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

(2)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国有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地测副总工程师,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机构,并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乡镇煤矿必须按规定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3)建立健全通风、瓦斯、防突、监测监控、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例会、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4)建立瓦斯治理利用指标考核机制。对瓦斯抽采量、抽采率、抽采钻孔量、瓦斯治理工程、瓦斯利用量、保护层开采面积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闭合管理,并严格考核、奖罚和问责。

(5)坚持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内对所有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6)保证瓦斯治理利用资金投入。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专项费用,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满足整改需要,做到按需提取。

(7)依靠科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工作。以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区域防突、低透气性煤层抽采和地面煤层气开发、机械化开采为重点,开发瓦斯治理利用关键技术,制定适合本矿井(区)特点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体系和治理技术标准。

(8)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9)按规定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10)深化瓦斯防治专项整治,狠抓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11)加强重点环节实时监控。对瓦斯排放、主要巷道贯通、揭穿突出危险煤层、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过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带、火区启封和密闭、重大危险源处理等瓦斯治理的重点环节,必须有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现场指挥。

(12)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严格遵守采掘作业规程,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

(13)严格煤矿瓦斯超限管理。煤矿瓦斯超限应比照事故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有关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

6.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完成瓦斯治理利用工程量及抽采利用指标。

(2)严格目标管理考核。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

(二)产煤县(市、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1.成立县(市、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瓦斯防治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煤矿瓦斯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瓦斯防治相关政策和措施。

3.县(市、区)相关部门设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

4.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煤矿瓦斯治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通三防”管理以及安全监管、瓦斯检查和防突人员培训等制度。

6.编制县(市、区)瓦斯治理利用规划和计划,并将矿井瓦斯抽采利用计划、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

7.监督煤矿企业按标准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并通过建立瓦斯抽采利用奖励资金和配套资金等优惠政策,积极推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工程建设。

8.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所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本省(区、市)二级及以上。

9.按规定组织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10.建立辖区煤矿通风系统及瓦斯防治技术档案。

11.监督辖区应抽采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并定期对其抽采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12.实现县(市、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有区域性监测监控系统服务中心为煤矿提供指导和服务,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13.定期对辖区煤矿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专家“会诊”工作,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14.组织辖区矿井按规定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并达到基本要求;煤矿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促进煤矿瓦斯防治、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着力提高“六个能力”,大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统一负责本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切实加强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进一步做好规划工作,切实做到有序推进。各地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制定“十二五”期间各煤矿企业和各产煤县(市、区)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各阶段的目标要求,明确建设目标、达标矿井及县(市、区)、达标时限、工作措施和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等;同时,要及时总结建设经验,不断完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评估标准和办法等,扎实有序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切实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各地要结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到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中。加大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煤矿企业要结合落实瓦斯抽采利用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瓦斯抽采利用、保护层开采等经济激励措施,做到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煤与瓦斯共采和以抽促用、以用促抽;同时,大力开展自主技术创新,积极与有关科研院所合作,加大煤矿瓦斯灾害治理技术、瓦斯抽采与

利用技术研发力度,丰富和发展瓦斯综合治理利用技术,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四)进一步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地要继续组织做好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切实做好规划,逐年建成一批示范工程。同时,要采取通报表扬、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命名表彰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进本地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检查验收和通报制度,严把质量关。实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定期检查验收和通报制度,各生产矿井每季度自行进行检查,煤矿企业集团(公司)、产煤县(区)每半年对所属矿井组织检查或验收,产煤省(区、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每年年底前组织验收,及时总结本单位、本地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包括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和适用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产煤省(区、市)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上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文字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定期对各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互查。

(六)进一步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各地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完善监管监察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把瓦斯治理特别是瓦斯抽采达标和防突能力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约束性指标,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把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监管监察纳入工作重点,掌握辖区内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或煤矿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的矿井,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并限期达标。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瓦斯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第三篇:2015.12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汇报材料

*****集团*****煤矿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汇报材料

*****煤矿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下午好!首先让我代表全矿员工,对各位领导、专家百忙之中莅临*****煤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把*****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矿井概况

矿井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镇境内,行政区划归济宁市管辖。北距济宁市约29km,位于济宁煤田的南部。其北是王楼煤矿,南与济宁市鹿洼煤矿相邻。西部以济宁支断层为界,东南部以煤层露头为界,东南、西部两处为自然边界。井田东西长约3.32-8.45km,南北宽约3-6.82km,面积约27.02km2.矿井于2007年1月开工建设,2009年7月1日试生产。矿井由济南煤炭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设计生产能力0.45Mt/a,主采煤层为12下煤,均厚1.36m,为中厚煤层,矿井设计服务年限41.2年。现开采12下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45.17%。自燃发火倾向性属Ⅲ类不易自燃煤层。

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井回风,副井进风,开采水平为-425水平。井底车场有中央泵房、中央水仓及中央变电所。矿井掘进方式为炮掘,采煤方法为综采。目前矿井有一个采煤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及一个巷道整修。四采区一个41201综采工作面及41205皮带顺槽、41207皮带顺槽两个掘进工作面,东翼轨道大巷有一个掘进队整修水沟。

井田采用立井开拓、环形立式车场。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

通风,副井进风,提升主井回风。地面安装了2台FBCDZ№28/2×185型对旋式主要通风机,配套电机型号为YDF560SI-10。11月下旬,矿井总进风量为3922m3/min,总排风量为4205m3/min,有效风量率87.8%,等积孔2.19m2,矿井负压1450Pa。井下实行分区通风,掘进工作面均使用局扇供风,通风系统稳定,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安排,对照山东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标准和要求,我矿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目标和针对性措施,结合矿井实际状况,在建设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基础上,查缺补漏,进一步加强了技术基础工作和现场管理,确保了“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等系统的稳定可靠,保证了矿井的安全生产,达到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标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1、采掘布置

(1)矿井开拓布局合理。现井下共有一个采区生产。井下采掘布置合理,符合《规程》规定,没有三超现象发生。

(2)矿井开采顺序合理,采掘工作面接续正常。采用走向长臂后退式采煤方法,正规循环作业,工作面具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矿井通风系统

(1)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各采区均实现了分区通风,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均具备独立的通风系统,没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空区通风和角联通风,各工作地点配风量充足,无

微风、无风作业现象。

(2)矿井通风能力稳定可靠。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2015年核定通风能力121.1万吨/年,今年预计可完成45万吨。我矿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现象发生。

(3)采掘布置合理。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全风压通风,没有突击生产、集中生产的现象发生。每月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配风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要求调配风量,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速、风量符合《规程》要求。

(4)矿井通风设施完善可靠。对井下所有的密闭、风门、调节风窗等设施,按标准设计并组织施工,保证建筑质量。所有通风设施均建立台帐,编号管理;井下所有风门均安装了闭锁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设施完善可靠。

3、局部通风方面

(1)井下局部通风机都配有兼职司机,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每班由专职电工负责巡检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保证运转可靠。

(2)掘进工作面全部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瓦斯电、风电闭锁齐全。风筒吊挂平直、无挤压,无拐急弯、死弯现象,在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迎头20米全部采用防炮崩风筒,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规定,保证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满足要求。

4、安全监控方面

(1)我矿严格按照AQ1029-2007标准要求,装备了KJ770安全

监控系统和KSS-200束管监测系统,监测监控系统覆盖全井下,并实现了连续动态监测,具备了甲烷断电、甲烷风电闭锁的全部功能;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能够立即报警、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井下共安设各类传感器161台,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都符合规定。

(2)全矿共有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220台,光学瓦斯检定器20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3台,测温仪3台,测氧仪2台,多种气体检测仪8台。各类仪器、仪表都严格按照要求及时送资质单位进行检定、标校和维修,保证性能完好。

(3)全矿有安全监测工7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安设,调校和维修,安全监测工上岗前都经过了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各类仪器分类存放管理有制度,做到发放有记录,标校、维修有台帐。

5、瓦斯管理方面

(1)我矿建立了以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矿长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

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矿井配有专职通防副总1人,通风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技术员1人;通防工区现配备管理人员5人,瓦斯检查员13人,安全监控工7人,测风测尘工3人,2个兼职救护小队共18人,防尘工4人,设施工4

人,便携仪维修工1人。

(2)矿井装备了瓦斯智能巡检系统。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迎头回风侧5米范围内均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按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矿长、总工程师、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下井都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矿井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了通风、瓦斯、监测监控、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和瓦斯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瓦斯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4)每两年都按要求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按规定上报瓦斯等级鉴定实施方案和瓦斯等级鉴定总结报告,经省局批复。每都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并严格落实。

(5)矿井通风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防尘系统图、矿井安全监控布置图、矿井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网络图齐全,标注规范,并根据现场条件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通风月报、季报上报及时,数据齐全准确可靠。

(6)我矿每年都进行一次全员脱产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瓦检员、监测员、测风员、测尘员、放炮员等特殊工种都按要求进行培训、复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7)瓦斯鉴定情况

201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均为零;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3.73m3 /t,绝对涌出量3.24m3/min,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矿井无高瓦斯区和瓦斯涌出异常区。

6、综合防尘方面:

(1)矿井具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水量充足,水质符合规定要求。防尘、隔爆设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山东省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进行设置,并挂牌管理,防尘设施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正常。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都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做到采掘作业不产尘,硐室、巷道不积尘。及时发放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正常使用。

(2)矿井配有测尘仪器6台,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粉尘的测定、分析、化验工作。

7、防灭火方面

(1)经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我矿煤尘具有爆炸性,自燃倾向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采用束管检测系统与手工检测相结合,对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回风隅角进行定期检测分析。我矿自投产以来无自然发火和一氧化碳超限现象发生。

(2)矿井有完善的消防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束管监测系统。各系统配有专业检查维护人员,保证使用正常,安全可靠。井上、下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材料库,消防工具、材料按规定备足备齐,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各消防材料库布置合理,规范。

(3)采区均编制防灭火设计,采煤工作面有严格的防灭火、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矿井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每季度进行修改一次,每都组织一次矿井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演练。

(4)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采煤工作

面、采区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密闭,并编号管理。

8、安全目标

今年以来,我矿杜绝了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全年无超通风能力、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煤尘、火灾事故发生。

9、历年取得成绩

2010年被评为山东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化矿井,2011-2014年均被评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达标矿井;2013-2015年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均达到了A级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达到了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2013、2014年被评为*****集团“无尘化”矿井建设达标矿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在省局的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支持帮助下,我们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要求,对照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标准和要求,通过加大设施、装备投入,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和现场管理,使全矿的瓦斯治理工作达到了山东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全方位提升“一通三防”管理再上新水平,为矿井的安全、长远、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们在瓦斯治理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距上级的标准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与兄弟单位相比也有不少差距,真心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把你们好的经验留给我们,进一步促进我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建设,促进矿井安全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第四篇: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汇报材料2

推进瓦斯管理提升安全水平

山西东升阳胜煤业公司1983年建矿,2005年进行30--90万吨/年改扩建建设,2008年改扩建完成并投产。矿井采用斜井开拓,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井田面积19.3276m2,地质储量1.63亿吨,批准开采煤层为8#、15#,现开采煤层15#,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属不自燃煤层,自燃等级Ⅲ级,属高瓦斯矿井。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主要通风机型号FBCDZ60-8-NO26,总进风量:6476m3/min ;矿井主斜井安装1部DTL100/30/2×315S型大倾角强力胶带输送机,担负全矿运煤任务,副斜井采用ZJK-2.5/20型矿用双滚筒提升绞车,担负全矿的辅助运输任务及人员运送;供电系统:采用双回路35KV供电,6KV双回路高压入井,主变容量为2×5000KVA;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为KJ70N-J型安全监控系统,性能可靠;矿井地面建有一座永久性瓦斯抽放泵站,抽放泵型号CBF410-2BV3型水环真空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配套电机为185KW;地面建1座压缩空气站,内设3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从地面直至采掘工作面压风管路系统完善;采煤方法为,长壁式综合机械化低位放顶煤采煤法。

阳胜煤业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把瓦斯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可以避免的理念。以有效遏制瓦斯、煤尘及火灾等重大事故为目标,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为重

要核心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坚定瓦斯灾害是可防可治的理念,采取抽防并举,细抓严管,靠扎实的作风和严细的管理,保证了安全生产。我们在瓦斯综合治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一、靠制度和纪律,构筑瓦斯综合治理的防线

明确责任:公司总经理是瓦斯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总体协调全公司瓦斯治理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其它副总经理负责分管业务内瓦斯治理方案和措施的落实。通风科负责全公司瓦斯综合治理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完善制度:在制度建设上,坚持按照 “让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用健全的制度促使“一通三防”工作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一是建立从公司总经理到副总经理的工作责任制。制定了“一通三防” 隐患排查例会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从公司业务科室到生产区队的业务部门责任制。明确规范了各级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的“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职责。三是建立从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局部通风、井下放炮、瓦斯抽放、防灭火、防尘、瓦斯监测、技术资料等管理制度,保证了“一通三防”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标准。四是对瓦斯报表实行审阅制。使领导和有关部室及时掌握各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五是建立严格的排放瓦斯制度,对排放瓦斯分级管理,对排放程序和措施编制、会审、贯彻、实施进行了具体规定,相关的停电、撤人、布岗、排放、监督、指挥全部责任到人。

跟踪问责:有了明确的责任和完善的制度,还要辅之有力的措施才能落到实处,我们以跟踪问责为重点,狠抓责任和制度的落实。一是通风科采用巡回检查、重点盯班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全天候对重点瓦斯隐患跟踪管理。二是坚持通风调度值班,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的专业问题,坚持经理层跟班、查岗,做到“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三是对查出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坚决落实整改。凡在“一通三防”管理上有严重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厉的处分,以此促进各级领导对瓦斯的警觉,确保警钟长鸣。

二、靠优化系统布局,奠定瓦斯综合治理的基础

我公司改扩建之前,配备两支井筒,主斜井为提升进风井,副斜井为回风井,采区巷道布置单一,只有两条巷道,即:轨道运输巷(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巷道断面积小,进回风量受到限制。改扩建后,增加了一支主提升井筒,主、副斜井进风,回风井斜井回风,采区巷道布置为胶带巷、轨道巷、回风大巷三条巷道,巷道断面都达到10平方米之上,矿井总进风量由原来的2400 m3/min提高到了6500 m3/min,保证了通风要求。回采工作面巷道布置,由原来单一的进、回风顺槽,增加到进、回风顺槽、内错尾巷加走向高抽巷的布置方法,支护断面由梯形变为大断面的矩形巷道,断面积达12 m3,工作面进风量达到1800 m3/min。回采工艺由壁式炮采,变为综合机械化低位放顶煤回采,回采工作面内错尾巷有效的解决了上隅角瓦斯超限现象,顶板高抽巷使抽放效果得到了大的提高,生产布局的合理使我们实现了综合机械化采煤,达到了安全高效生产。

阳胜公司改扩建之前实际生产能力只有20万吨/年,采煤方法落后,瓦斯治理也只是靠通风排放。改扩建以来,为了治理综放工作面的瓦斯,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分析15号煤层开采的瓦斯抽放效果、瓦斯涌出规律及岩层规律入手,试验研究不同抽放条件下抽放、封孔材料和工艺,根据综放工作面涌出量的特点,采用了多种抽放手段。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从无到有、从小钻孔到大钻孔再到顶板高抽使用过多种瓦斯抽放方法,如顶板瓦斯巷道法、内外错尾巷法、回风顺槽钻孔抽取法、采空区密闭抽取法、采空区上隅角埋管抽取法、本层预抽法等。我们积极购进大功率高效钻机,推广使用移动瓦斯泵抽放,为解决局部瓦斯抽放提供了保障,保证了工作面安全生产。

在瓦斯抽放治本工作中,我们专门对瓦斯抽放钻场、钻孔参数进行了多方位探讨,我们尝试了几种瓦斯抽放钻场形式及钻孔布置方法,先后进行了掘进工作面钻场钻孔布置,回采工作面钻场、钻孔等试验,选择出适合我公司的最佳的抽放钻场和钻孔参数。我公司在高抽巷掘进过程中,间隔一定距离布置抽放钻场,向前进方向扇形布置钻孔,进行预抽瓦斯,保证了正常的掘进;回采工作面采用向邻近层打大直径高、低位钻孔的方式进行预抽和边采边抽的方式,特别是采用顶板走向高抽巷抽放临近层瓦斯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综合利用是瓦斯治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我们以抽保用,以用促抽,逐步走向良性循环。我们始终从安全、资源、环保的角度出发,立足瓦斯抽放,坚持瓦斯抽放与利用两条腿走路、滚动式发展,逐步实现变废

为宝、保护环境的目的。我公司投资3500余万元建设的地面瓦斯发电厂,选用16台500KW燃气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8000KW,预计年发电量为3000万KW/h。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进行线路并网工程。

为了进一步提高抽放能力更好的达到治理瓦斯的目的,我公司正在建设第二套瓦斯抽放系统,在系统设置上坚持大流量、大直径管道、能力高的配套原则,我们选用CBF810-2BG3-1D192+W1水环真空泵,抽放量可以达到600m3/min,电机额定功率630KW,抽放管直径800mm,目前该系统正在抓紧建设中。

三、靠科学管理,提高瓦斯治理效果

在局部通风管理上,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杜绝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停电,经常对双风机自动切换装置进行测试,发现不能实现切换,及时汇报处理,做到有检查、汇报、安排、有落实,并实现跟踪治理;在风筒管理上,想办法定措施、上设备,杜绝风筒脱节和炮崩风筒现象,如有瓦斯超限,按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处理,查原因,找责任人,并做出处罚,同时制定出防范措施。

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方面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了监控系统的装备水平,实现了从单一瓦斯监测系统到多功能、多参数的矿井监控系统的转变。目前矿井对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新安装1套KJ128煤矿瓦斯监控系统,主要由地面监控室,备用电源箱,监测风站,各种智能传感器、传输电缆等组成,并实现了全省联网。监测监控范围覆盖所有采掘工

作面,井上地面各主要机电设备、井下机电峒室、采掘工作南实现了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在规定位置设置了瓦斯传感器,并实现瓦斯超限报警断电。瓦斯监测数据遥传到地面中心站,实现了连续监测。按照监测日报,每天汇报各采掘头面瓦斯超限情况及原因,及时掌握隐患,督促整改。对瓦斯大的采掘工作面进行重点监控,每天在公司早调度会上通报。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瓦斯监测管理。严格落实井下监测维修工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发生故障,维修工1小时内必须到现场,4小时内处理完毕,井下无法维修时,必须及时更换,确保监测系统的完善可靠。

在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有很大的差距,明显的不足。我们一定学习先进,取长补短,再接再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山西东升阳胜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

第五篇:陈四楼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陈四楼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陈列楼煤矿瓦斯管理水平,防止瓦斯超限,从根本上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现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特制定《陈四楼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陈四楼煤矿成立矿井瓦斯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矿 长 党委书记

副组氏:矿班子成员

成员:副 总 矿长助理 安检科 生产科 机电科 调度室 供应科

通风队 企管科 监测队 供应科 机电队 保卫科

领导小组下设矿井瓦斯防治办公室,荣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矿井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煤矿瓦斯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构建煤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每季度召开矿瓦斯防治专业会议,研究解决瓦斯防治的重大管理技术问题;建立健全防治瓦斯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防治瓦斯工程、措施的落实;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员对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兑现奖罚。

二、考核对象

矿井及陈四楼煤矿相关科室、区队。

三、考核要素

(1)瓦斯灾害事故:

(2)《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瓦斯防治考核细则》规定内容。

四、考核方法

l、按照《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瓦斯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和《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瓦斯综合治理考核细则》对矿井每季度进行考核,并进行总结,报永煤公司生产部备案。

2、采用百分制考核,缺项矿井按实际考核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

矿井发生瓦斯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扣15分;发生一级非伤亡以上瓦斯事故每起扣8分。

3、上级部门检查和集团公司抽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纳入考核结果。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每项扣5分,未在限期内整改隐患,此项加倍扣分。

五、奖励条件

(J)杜绝重伤和一级非伤亡以上的瓦斯事故;

(2)根据《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瓦斯综合治理考核细则》考核得分

90分以上。

六、奖罚标准

l、考核分数在95分及以上的全额奖励25万元;考核分数在90~95分的,奖励标准为20万元、25万元的考核分数每少于95分1分奖励减少l0000元;考核得分85—90分,不奖不罚,考核得分85分以下,按照全额奖励标准对等处罚。

2、发生瓦斯死亡事故的,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处罚。

七、奖罚范围

1、矿井主要领导、总工程师及负责生产、掘进、开拓、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副职;

2、矿井具体分管负责“一通三防”的副总工程师和分管掘进工作的副总工

程师;

3、矿井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通风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有关人员;

4、矿井负责安全管理、地质测量、生产、技术、掘进、开拓、科研、机电运输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内与瓦斯治理工作有关人员;

5、对瓦斯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6、其它有关人员(奖罚额度同比低于上述范围人员,总额不超过奖罚全额的5%左右)。

八、附则

l、本办法修改和解释权属于永煤公司。

2、本办法自发布之目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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