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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生命的凯歌--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五篇范文)

奏响生命的凯歌--读《野性的呼唤》有感(五篇范文)



第一篇:奏响生命的凯歌--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奏响生命的凯歌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代表作。杰克·伦敦的作品多表现人与自然的较量,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无论是淘金人,荒原狼还是水手、作家,都表现出那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

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洲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与顽强拼搏的历程。这个淘金人为了躲避即将来临的隆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又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的身边没有食物,只能靠拔野草、抓小鱼吃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岩石上或在原地倒下,一觉睡到天亮。一路上,他还要与棕熊、野狼等猛兽搏斗。刚开始,他是一瘸一拐地走路;后来,就是艰难地爬行了;最后,他只是下意识地在地上蠕动。终于,他凭借着顽强的生命力与惊人的毅力活了下来,在美洲北部奏响了一段生命的凯歌。

世界上,证明生命的顽强有很多方式:雨后小草的萌生、蒲公英种子的旅行、雨燕在檐下筑巢、蚯蚓在地下松土······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人类呢。野性与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识,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斗争,都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生命本质。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

这本书以描写和歌颂生命的本质为主题,表现了生存的艰难与斗争的残酷。相信读过它的人,都会有所感悟。

第二篇:生命的呼唤——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生命的呼唤——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浙江杭州浙江省富阳市场口镇中学初三:king20120508

第三篇: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2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3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作文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4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知道大家读过没有,我从中悟到了一个“理”:强者为尊。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所有的一切,都以实力说话。在小说主人公(狗)巴克的社会里,只有学会“野蛮”,你才会有活下去的可能;只有学会“野蛮”,你才会有生的希望;只有学会“野蛮”,才是王道,才是生存之道。

是否觉得,你所处的社会处处充满文明?不知野蛮是为何物?那么,举例说明如何:

当你被一群人围殴时,你不得不还手。这,就是“野蛮”,“野蛮”可以维护你的尊严。

当你外出郊游,却忘记带食物时,你不得不去猎取食物。这,就是“野蛮”,“野蛮”可以让你生存下来。

……

现在,你是否还觉得你的周围充满文明?是否还不知野蛮为何物?

正是因为野蛮,使这个简单的世界变得复杂繁琐,正是因为有了野蛮,人类因此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5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6

《野性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勇猛的大犬——巴克的.故事。

巴克在主人的带领下,跟随一群人去育空河采金矿。路途十分遥远而且充溢了危机。饥饿、疲劳和野犬,都在威胁着它们。

巴克觉得丛林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它,那是野性。巴克从此不再温柔乖巧,它的野性在这艰苦的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终于有一天,巴克禁不住野性和自由的呼唤,不顾一切地跃入了丛林。它还和一只灰狼交上了朋友。

但是当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最爱的主人桑顿和同行的其他人、狗,都惨死在印第安人的利箭下了。巴克像疯了一般,把十几个印第安人咬死在草地上,然后静静地在桑顿的尸体旁边守候。这时四周忽然传来一阵阵嗥叫——狼群来了。巴克凭借那种野性的力量,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击败了狼群。群狼俯首,并成为巴克的朋友。

这本书的最后这样写道:“有这样一个山谷,印第安人从来不敢去,甚至不敢靠近——那里生活着巴克的狼群……”

这个故事让我更深刻地体会了“自由”这个词的含义。自由多么可贵。可是,爱鸟的人经常喜欢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还有的会用细而坚韧的线绑住鸟的一只腿,把线的另一头拴在窗户上。虽然他们可以经常看到鸟儿,但是鸟儿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假如他们真的爱鸟,还不如把鸟儿放飞,那样才可以看到鸟儿飞翔的姿态。

有时候,我们就像关在笼里的小鸟,家长用课外书、辅导班、练习题……造了一个看似美丽的鸟笼,把我们锁起来,没有自身管理自身的自由,不能自身决定一些“重大”的事情。实际上,那些“重大”的事情不过是上不上辅导班、买什么类型的习题等等。

假如我也生活在那种被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环境中,我想,我会被压垮的。为此我感到幸运。因为我有开明的爸爸、妈妈。我的事情,他们都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身决定。可是假如我管不好自身,他们就要将我的权利收回。所以我的自由近在咫尺,关键在于如何掌握。

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渴望自由。自由是一切生命的天性。不要用各种方式来束缚他们。追求自由要像巴克那样义无反顾,这需要勇气,有时还需要一点野性。

我爱自由,爱在蔚蓝的天空下玩耍,爱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爸爸妈妈,我一定能管好自身,给我自由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7

一天,我心血来潮,对老妈说:“看书上说伟人列宁是听着《热爱生命》升天的,有空给我借来啊!”“这不,借来了,这本书集齐了杰克·伦敦写的两篇小说,一篇《热爱生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完这本书,我不能不说我最喜欢的是《野性的呼唤》,而不是《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唤,难道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在向某个动物、人物发出召唤?这便让我着迷了。

读着它,我认为,在我读过的长篇小说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条南方宠物狗,因为命运之轮转错了方向而来到了自然法规非常残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欢迎仪式”——残杀中,相继倒下并被撕成碎片。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坚定的信念和对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无限升级!由普通拉车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级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猎手挑战,并致对方于死地,而被当地众多居民奉为“神狼”!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胀在我的身体内,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让一只南方宠物狗,在严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残杀,成为狼群之王,多么伟大的力量!

我们要像巴克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强壮的体魄,为国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8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本非常好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位很有社会地位的法官家里的看家狗,它除了领导着一群狗替法官管理果园和牧场外,还常常保护着法官的两个女儿外出散步游玩,过惯了优越生活的巴克被法官家里的一个好赌成性的护院人的助手贩卖后,变成了一条雪橇狗,不仅挨饿受冻,还常常挨打……,受尽了欺负。它为了生存,强迫自己适应环境,变得十分坚毅,不仅取代雪橇狗队伍中的领头狗,最后还成为北极阿拉斯加一个地区的狼中之王。在这本书里,杰克.伦敦不仅把一条狗作为主人公来描写,充分用运了想象和幻觉,写得非常感人,还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能够适应环境、有志气、有毅力、坚忍不拔的强者才能很好地生存下去。

相信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觉得受益匪浅。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9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的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决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有残酷都在唤醒他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来自本能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的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表现。

生命是矛盾的,生命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10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第四篇: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巴克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吴多杰

巴克,一只原来生活在加利福尼亚一个大法官家里的强壮大狗,生活安逸。但自从人们从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像巴克这样强壮的大狗就成了抢手货。它被大法官家的园丁偷出来卖到了北方的阿拉斯加,开始了他那重拾野性的一次次旅程。经历了无数磨难后,他不愿意屈服于自己的命运,最后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的英勇、仁爱的狗。

这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野性的呼唤》里所述说故事。作品中的巴克被赋予了灵性,被作者以拟人的手法刻画的淋漓尽致。整部细腻的小说不仅细腻的描述了巴克如何从一次次残酷的生存斗争中重拾野性,也从侧面表现出人类被金钱腐蚀的阴暗面。许多人关注的是巴克重拾野性的过程中所表现的顽强和不屈,但我更喜欢的是巴克和他每一个不同的主人相处中所体现出的人与动物间的关系。

巴克一共经历过四个主人,每一个都有不同的经历,因此,它的故事也就变得跌宕起伏,充满了传奇色彩。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记得一个情节,在旅途中,巴克的脚受伤了,弗拉索瓦认真的为它包扎伤口,把它当作人一样看待。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如此。善待每一个生命。面对它们时,他们的眼神里总是充满了忠诚和友善,那种感觉给人一种安全与舒适,所以我十分喜欢看着他们的眼睛。甚至对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在小说里,巴克就是这样的一只狗,明白人类的所做说为。

继续巴克的故事,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记得索顿对他的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它是我的搭档!”很普通的一句话,但却让我感觉很亲切、很自然!把动物当作我们的搭档,有什么不可以呢?又有什么不好呢?但许多人却有着不知从何而来的优越感,把它们看作是卑微的,低下的,随意得丢弃、虐待它们。在网上曾看过一个视频,是一个 1

保安用棍棒抽打着一只流浪狗,那只可怜的小狗拖着打折的双腿吟叫着,费劲的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太可恶了,我当时真的想把他也狠狠的抽一顿,难道他听到那哀鸣时心就没有一点触动吗?

但是,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也许,回到森林对于它而言会是一次新生。虽然离开了那深爱它的主人身边,但也摆脱了人类的羁绊,回到了自然,开始了原本就属于它的原始、野性的生活。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

第五篇: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这本书所说的情节主要强调一个观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跟严复的《天演论》很相似,突出了同一个观点。但是《天演论》是说明文,而《野性的呼唤》是用内容诠释观点的。

不过《野性的呼唤》更吸引人的是故事,文字惊心动魄、动人心弦。本书收录了两篇动物小说《野性的呼唤》和《白牙》。《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他被拐卖到了严寒的北方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他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是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白牙》的故事则截然相反,讲述的是一名叫“白牙”的小灰狼最终变成斯科特家中的一只驯养犬的故事。它原本是荒野中的一只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难和曲折,最后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并在斯科特爱的感化下,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这两篇小说看似简单的情节,但从更深处看,这体现了文章的哲理性,看出作者的思想和人生体验。

其一:这本书作于达尔文的“强者生存”思想时期,杰克〃伦敦深受这种思潮的影响,所以他的作品的多是写人类或动物与环境作斗争,同时把主人公塑造成有钢铁意志和信念的“超人”和“超狗”形

象。正如本书的两只主人公“巴克”和“白牙”都是“超狗”。它们不仅有强大的力量,而且有永不服输的精神,它们热爱生命,在肉体受到威胁时,所有的理性全都消失,只剩下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文中体现这种观点,也是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喜爱这部作品的原因。它让人感到心潮澎湃,也有人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其二:这本书文字粗犷,充满了热血和野蛮,但赤裸裸的表达了疑惑。其实他笔下的狼,就是那个时代现实中的人,作者通过巴克和白牙的描写,影射出了当时社会现实。因为作者饱含辛酸、受遍了世人冷眼,他通过作品表达了对人类文明的疑惑和人类生存境遇的思考。

其三:爱和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这两部作品不仅有血腥,更有感人肺腑的爱。巴克和桑顿的爱,白牙和斯科特的爱。巴克和白牙的不同归宿都源于一个“爱”字,前者是因为深爱的主人被人杀死,自身与人类的关系纽带被切断,而后者是源于主人威登〃斯科特的感召。动物与人之间有一条细细的线,只要人类肯紧紧地拉着不放手,动物会给我们无偿的爱。

这部荒野的传奇让我看到了血淋淋的现实。只是这本书会给我们带来负面影响,对强者和弱者有绝对肯定的偏向,对人类的思想文明决绝的批判有时候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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