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流通领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职权
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通领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职权的答复》(工商法字【2006】78号):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通领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无监督管理职权的请示》(豫工商[2006]3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据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通领域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商品质量有监督管理职权。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属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质监部门查处流通领域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管辖权问题的意见的函 质检法函[2007]133号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北省浠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质监部门是否有权查处流通领域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的咨询函》(浠质技监[2007]3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56号)规定,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专门立法,是对工业产品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包括对有关许可证违法行为的查处作出的特殊规定;地方质监部门可以根据该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地方人大和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法对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做出处理。
此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二OO七年八月六日
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的文件,均体现出质监部门作为生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而拥有行政执法监督权,工商部门的权限集中体现在流通领域涉及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监管。
质监部门对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符合“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规定,对于列入目录的发证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的原则,《条例》的《管理办法》对生产许可证从申请到审查,从发证到监管有着相当详细的规定,这一系列的工作流程,均是质监部门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主导下进行,最后发证的机构也为质监部门,因此,质监部门作为发证部门,对生产许可证的监
督管理既是权力,也是责任。
第二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取得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代表产品品类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外包装、产品铭牌以及产品说明书的醒目位置均应印(贴)QS标志和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以下是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产品的行业编号和产品品类编号:
产品名称行业编号品类编号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00001
婴幼儿配方乳粉00004
家用燃气灶具00005
防伪标识产品00010或1900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00102或21005
棉花加工机械01001
电烤炉01202或30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02001或20301
油锯03001或201
人造板03202
电力金具电力金具04001
电力金具可锻铸铁类30001
电力金具锻压类30002
电力金具铝铜铝类30003
电力金具铸铁类30004
输电线路铁塔04002或30010
电力线阻波器及结合滤波器04004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05001或205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05003或114
耐火材料05004或206
钢丝绳05005或120
轴承钢材05006或211
轧辊05218
冷轧带肋钢筋05322
电线电缆06001或238
内燃机06002或205
泵06003或216
调度绞车06004或140
电力整流器06008或139
电焊条06009或142
空气压缩机06010或110
砂轮06011或225
机动脱粒机06012或214
饲料粉碎机06013或047
防爆电气06014或123
蓄电池06044
机械密封06043
制冷设备06135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06206
水文仪器07002或34232
岩土工程仪器07003或34233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0900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09002 税控收款机09003
金融税控收款机09004
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09008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12001或33201 复混肥料13001或206
磷肥13002或214
搪玻璃设备13021或213
农药13200
化学试剂13201
溶解乙炔13202
危险化学品无机类产品13203 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和
软管组合件、钢编管13204
氯碱13205
橡胶密封制品13207
环氧乙烷13208
压缩、液化气体13209
汽车V带13210
阻燃输送带13211
过氧乙酸13212
工业硝酸13215
染料中间体13216
食品添加剂13217
硫酸13218
民用硝化棉13219
液体无水氨13220
危险化学品有机类产品13221 工业甲醇13222
碳化钙(电石)13223
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14001或209 钻井悬吊工具14002或202
抽油机14003或206
抽油杆及其接箍14004或208
抽油泵14005或207
电热毯16001或211
助力车16002或301
香料香精16004或120
白酒16030
化妆品16108
餐具洗涤剂16114
眼镜16117
食用酒精16118或218
压力锅16203
弹条17003或260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17004或162 铁路车辆闸瓦17121
预应力混凝土轨枕17161
机动车制动液18001
公路桥梁支座18004
救生衣18005或102
防伪材料19002
防伪票证19003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21001或202 建筑外窗21002或201
建筑幕墙21003或205
建筑卷扬机21004或218
燃气调压器(箱)21204
摩托车乘员头盔22199
水泥23201
混凝土输水管23202
摩擦材料23204
石棉密封制品23214
建筑防水卷材23203
铜及铜合金管材27201
铝合金建筑型材27205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27006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29108 水工金属结构34301
第三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六、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申请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生产许可证申请产品)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4.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产品,需提交省级产业政策工作部门(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等)出具的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产品实施细则所要求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国土使用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意见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7.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
1.第六条第(一)项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增项申请
1.第六条第(一)项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迁址申请
1.第六条第(一)项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变更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4.公安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同时增项、迁址及其他变更的)
同时申请生产许可证换证、增项、迁址、其他两项以上的,按照所申请事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同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第四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 一、一般程序
(一)发证(指企业首次提出生产许可、不符合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要求且需要重新申请发证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生产许可申请的情形)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二)延续(延续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继续生产的情形,企业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延续申请)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4、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5、与延续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一式二份);
(1)对于申请免实地核查的,企业应提交由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见附件2)和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2)对于申请免产品检验的,企业应提交同单元产品在6个月内(自检验报告签发日期起)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报告。
(三)许可范围变更(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重要生产工艺和技术、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发生变化的、生产地址迁移、增加生产场点、新建生产线、增加产品等情形)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4、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四)名称变更(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名称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形)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2、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4、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5、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五)补领(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许可证证书因遗失或毁损而申请补领的情形)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注: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延续或许可范围变更,且同时名称变更或补领证书的,应按第(二)条至第(五)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六)撤回(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作出行政许可前,企业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
1、《申请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2、《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七)注销(许可证被撤回、撤消、吊销、有效期满未延续、被许可人依法终止的,申请注销)。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申请表》(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八)、更正(企业发现生产许可证证书打印错误,提出更正生产许可证证书申请)
名称有误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生产许可证更正登记表》(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一份);
3、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内容有误的申请材料包括:
1、《生产许可证更正登记表》(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注:企业办理生产许可延续或许可范围变更你,且同时名称变更或补领证书的,应按以上各相应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二、简化审批程序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承诺书》(一式二份)。
三、食品相关产品许可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全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或申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二份);
3、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4、《承诺书》(一式二份);
5、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延续时,如果企业在申请时提交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可替代发证检验报告。该产品检验报告可以为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接受政府监督检验的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应为具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签发日期在1年以内,并且检验项目覆盖相关细则检验项目要求,政府监督检验报告应为省级及以上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第五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风险管理论坛)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风险管理论坛)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风险管理论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风险管理论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工伤保险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风险管理论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生产工作的决定(风险管理论坛)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风险管理论坛)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定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风险管理论坛)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风险管理论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实施办法(风险管理论坛)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风险管理论坛)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风险管理论坛)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论坛)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风险管理论坛)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风险管理论坛)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风险管理论坛)
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风险管理论坛)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管理办法(风险管理论坛)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重大危险源辩识(风险管理论坛)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风险管理论坛)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风险管理论坛)
安全色(风险管理论坛)
噪声作业分级(风险管理论坛)
高温作业分级(风险管理论坛)
有毒作业分级(风险管理论坛)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风险管理论坛)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风险管理论坛)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风险管理论坛)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风险管理论坛)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风险管理论坛)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风险管理论坛)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风险管理论坛)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风险管理论坛)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风险管理论坛)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风险管理论坛)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风险管理论坛)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风险管理论坛)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风险管理论坛)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风险管理论坛)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险程度分级(风险管理论坛)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危险货物品名表(风险管理论坛)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风险管理论坛)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风险管理论坛)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风险管理论坛)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风险管理论坛)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风险管理论坛)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风险管理论坛)
环境影响评价法(风险管理论坛)
清洁生产促进法(风险管理论坛)
海域使用管理法(风险管理论坛)
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风险管理论坛)
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风险管理论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风险管理论坛)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风险管理论坛)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风险管理论坛)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条理(风险管理论坛)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风险管理论坛)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风险管理论坛)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风险管理论坛)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风险管理论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风险管理论坛)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风险管理论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风险管理论坛)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风险管理论坛)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风险管理论坛)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
节约能源法(风险管理论坛)
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风险管理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