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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扇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主扇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篇:主扇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主扇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为加强矿井停电停风应急处理,便于停电停风期间的调度、撤人,以及明确恢复主扇通风后井下送电程序工作,确保矿井通风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一、人员安排

㈠ 指挥小组

组长:刘敏

副组长:李树平王兴礼白卫俊

成员:崔振兵李刘兵王秀安和守谦杨海平董永红胡杰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

㈡ 岗位职责:

组长:负责停风停电期间的全面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调搞好停电停风期间的指挥工作

成员:

1.杨海平、董永红、胡杰负责停电、送电工作及其它注意事项。2.王玉明、闫建堂、任淑强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3.袁光友、李耀富、王庆福配合队长/班组长在停电、停风期间负责现场监督及指挥工作。

二、主扇停风

1.主扇一旦停电停风,运转队要立即汇报矿调度。

2.调度室接到停电停风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并汇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通风区长、机电副总等有关领导。矿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调度室进行停电停风事故处理。

3.通风区按《规程》要求必须在采煤面、掘进头安设专职瓦检员。

4.停电停风时,要立即通知井下相关地点人员撤离:

① 090207工作面、125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煤队跟班队长负责将人员撤至运输顺槽进风处、三采区机轨巷道口(瓦斯检查员王玉明、安全员袁光友、采煤队长殷延春);

② 十煤总回风巷、中央水仓工作面由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掘进跟班队长或班长负责将人员自迎头撤至全风压通风进风流处,并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第一交岔点以里设置临时栅栏(瓦斯检查员闫建堂、安全员李耀富、掘进队长刘松华);

③ 103综采工作面、0909911排水点撤至井底车场口(瓦斯检查员任淑强、安全员王庆福);

④ 其他地点由调度指挥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撤离;

⑤ 如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间过长,人员由矿调度统一安排撤至矿井主要进风大巷。

5.井下停风期间,防治造成井下瓦斯积聚,应及时安排打开风井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三、恢复通风

1.矿井恢复供电,要严格执行先送地面主扇供电的规定。待地面主扇开启,恢复矿井全风压正常通风后,方可向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送电。

2.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部送电,要根据调度指挥,先送局扇专用电。严禁局扇专用电和动力电同时合闸送电。

3.掘进工作面根据瓦斯检查员测定瓦斯大小以及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状况决定是否开启局扇,局扇司机严禁私自开启局扇或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后“一风吹”开启局扇。

4.瓦斯检查员检查迎头巷道气体时,必须两人一同前后相距5米进行检查,检查多远,前进多远。

5.只有采区通风恢复正常、掘进工作面局扇开启后,采区变电所电工方可向采区内恢复动力电。

6.机电科要专门编制采区变电所向采区内送电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送电程序。

7.各掘进头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迎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的电源。

8.需要排放瓦斯的工作面,进行瓦斯排放工作,只有当瓦斯排放工作全部结束、通风系统正常后,方可恢复井下生产。

第二篇:主扇单机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精选)

扶贫煤矿主要通风机单机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目前,扶贫煤矿1#主通风机因有故障需维修。这期间扶贫煤矿1#主通风机停止运行,,2#主通风机单机运行,其主要担负矿井的通风任务。为保证2#主通风机运行期间主通风机 的 安 全 运 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及人员作业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扶贫煤矿2#主要通风机单机运行期间,保障风机安全运行措施。

1.单机运行期间,当班司机必须对运转主通风机加强巡回检查,巡检周期必须每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2.扶贫煤矿主扇单机运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岗位工。当班司机必须坚守 工 作 岗 位。同 时,当 班 必 须 安 排 专 职 维 修 工 进行 现 场 监 护,密 切 关 注 主 要 通风机运行情况,及时处理隐患问题。如发现异常震动、异响、异味等情况,立即向矿、队值班人员汇报。

3.当班司机对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及电流、负压、轴承温度、电机温度 等 详 细 检 查,并 做 好 记 录,发 现 异 常 立刻 向 机 电 科、矿调度、安检通风科汇报。

4..值 班 司 机 和 维 修 人 员 严 格 执 行 交 接 班 制 度,当 班 遗 留 问 题 交 接 清 楚。司机在交接班时,必须检查风门、风道、人工启闭绞车及钢丝绳、风机叶片、电气保护、注油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有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主扇包机人必须加强主扇的维护、保养、检修工作。严格按照风机的检修流程标准作业,并做好记录。

6.机电科必须安排主管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跟班。机电科领导每天 必 须 去 扶 贫 煤 矿 主 扇 巡 检 一 次,相关 矿 领 导 定 期 进 行 巡 查,主 要 检 查 风 机 的运行情况及岗位工对单机运行措施的执行情况。

7.单机运行期间,井下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固守就近电话,异常情况时,能及时与调度联系。安检科、通风区要安排专职检查员对影响地区的瓦斯、风 量、风 向 等 情 况 加 强 检 查,当 发 生 微 风、无风、局 扇 循 环 风、断 电、瓦 斯 超限等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汇报,守候在电话旁,听从调度的指挥安排。

8、单机运行期间,保持井上下重要车房、硐室及地区的通讯畅通。井下作业人员接到矿调度撤人通知,必须及时撤人。

9、单机运转期间,机电队要成立临时抢险小组组长为主管队长,成员为队副职及各工种技术骨干。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并做到有情况随叫随到。

10、全矿所有井下作业单位,当 发 生 矿 井 停 风 时 各单位接 到 矿 调 度下达 撤 人 命 令 后,按 照 各 地 点 的避灾路线进行有序撤离。

11、机电科必须对主通风机的巡检内容、巡检路线、检修标准作业流程、出现各种故障的应急处理办法、主扇的电路图、现阶段主扇存在的问题重 新 进 行 梳 理 细 化。并 对 扶 贫 煤矿 主 扇 司 机 进 行 培 训、考试,以 确 保 主 要 通 风机的安全运行。

12、调 度 室 当 班 人 员 根 据 上 传 数 据 做 好 对 运 行 主 通 风 机的 监 护,发 现 异 常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13、本措施在维修前要严格贯彻执行,并签字留名。

安 通 科 2014.06.24

第三篇:无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通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会因故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为了确保在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期间井下人员安全,特编写此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组织措施

1、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后,主要通风机司机应立即向矿调度和机电调度汇报,同时打开井口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2、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长:当日矿值班领导

成员:当班矿调度员、通风队当日值班领导、机电队当日值班领导、安检站当日值班领导、救护队队长。各成员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本措施的要求,联络井下人员进行撤出。

3、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后由调度室通知机电队值班室,由机电队当天值班领导指派专人切断井下所有电源。

4、矿调度员接到主要通风机停运汇报后,立即通知下列人员到达调度室,成立停电停风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通风队长、机电队长、调度室。

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本措施的要求,履行各职责范围内的调度指挥工作。

5、联络人员:

通风队当班值班员、机电队当班值班员、安检站当班值班员、施工单位现场班(排)长、瓦检员、安检员负责联络工作,组织现场人员按本措施要求撤到规定地点,并向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撤人情况。

6、机电负责人应迅速赶到变电所,查明停电原因、范围及大概停电时间,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如内部原因,应尽快查清处理好故障,积极进行复电;如外部原因,则应与前级电力部门联系配合复电。

7、系统停电后,瓦斯抽放站司机应立即打开进气侧排空管进行自然排放瓦斯;当系统复电后,立即恢复瓦斯抽放。

二、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时的撤人措施

撤人路线另行编制

1、主要通风机临时停止运转时各采掘工作面当班(排)长、安检员配合瓦检员按上述路线将人员撤到规定地点并设置警戒,清点人数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该处电话旁待命。

2、当停电时间在60分钟以内时,所有人员全部撤到井底车场风门外 ;当停电时间在60—90分钟时,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当停电时间在90分钟以上时,救护队员必须立即下井进行收查。

三、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主要通风机电源恢复后,矿调度室立即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关闭防爆门开启主要通风机。

2、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15分钟后,由瓦检员、井下变电工一道进入井下变电所检查瓦斯情况,及时向调度室和通风队汇报,只有井下变电所内的CH4浓度小于0.5% 时,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机电队将井下动力电源送入井下变电所。

3、采煤工作面的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工作面及回风风流CH4浓度均小于1%时,方可进行人工复电恢复生产。

4、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掘进工作面瓦检员必须认真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当瓦斯浓度小于1%时,由瓦检员直接向井下变电所要电恢复局部通风;当瓦斯浓度大于1%小于3%时,由通风队组织现场瓦检员进行瓦斯排放,当瓦斯浓度大于3%时,通风队编写排放瓦斯措施,由救护队组织进行排放,排放瓦期措施另报批。

第四篇:主扇停风送风及瓦斯排放规定

主扇停风送风及瓦斯排放规定

1、事先得知外电线路停电和本矿有计划停电检修等均属于正常停电停风。

2、凡本矿停电检修,涉及到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时,执行检修的单位必须提前两天写出书面报告,经总矿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停止主扇工作,他人无权停止主扇运转。

3、停止主扇运转的程序:

(1)总矿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停止主扇运转时可命令生产调度主任提前一天通知下列单位:机电科、安监科、通风科、技术科、通风队、机电队、掘进队、综采队及辅助队组,做好停电停风工作安排。

(2)在停风前30分钟,由生产调度主任负责把井下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向当日值班长汇报(书面、电话口头)“我于几时几分将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可以按时停风,汇报人为当班值班人员。当日值班长接到汇报后可向配电室下达“停止正常操作,按时停风的命令”。

(3)配电室值班人员接到当日值班长发出的上述命令后,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必须先断开井下所有电源,再停止主扇运行,具体操作指挥,由机电副总、机电区长、机电队长负责。

(4)停电停风后,机电队长或机电工马上通知生产调度室、通风调度,通风队“几时几分井下停电,主扇停止运转,通知人为机电队长或当班负责机电工,通风队接到通知后,马上根据停电时间,派人看守各进回风井口,打开回风井风门、防爆门,并每隔半小时记录一次停风(或反风)后各井口的瓦斯浓度(距井口50m处检查),上述操作程序配电室、主扇机房、生产调度室、通风调度要详细记录。

(5)主、副井的信号电源必须有无压释放,井下电源未送电前,保证信号电源不能下井。

4、开启主扇的程序:

(1)检修完毕或外电源来电,机电副总和机电队长,立即向当日值班长汇报,“检修完毕请你组织送风和排放瓦斯工作”汇报人xxx。

(2)当日值班长接此汇报后,立即组织机电队长、通风队长,做送风、送电和瓦斯排放准备工作,机电副总(或机电区队长)要亲自到主扇机房指挥送电。

(3)准备好后,当日值班长向配电室下达给主风机房送电命令。(4)看守回风井口的瓦斯员,得知风机房送电后,要认真检查一次回风井的瓦斯浓度,浓度降到可以开机时,将检查结果汇报当日调度值班长“几时几分回风井瓦斯浓度多少”值班长接到汇报确认回风井瓦斯浓度在2%以下时,方可下达“开启主扇,关闭风门防爆门的命令”,并做好记录。

5、除当日正副值班长外,其它人员无权下达开启主扇的命令。(1)开启主扇后,瓦斯员要详细检查出风口的瓦斯浓度,如超过2%,要立即汇报现场指挥的机电副总,机电区长或机电队长,命令打开风机房吸风口和反风风门,进行短路风流,冲淡瓦斯浓度,保证进入主扇的瓦斯浓度在2%以下。(2)根据出风口瓦斯变化情况,逐渐关闭防爆门,待瓦检员确认总回风风流瓦斯浓度在0.75%以下时,汇报调度值班长(几时几分总回风瓦斯×%),值班长根据主扇开启达到三十分钟,瓦斯浓度在0.75%以下,命令机电队,通风队组织电工,瓦斯员、安全员下井检查进风及中央配电室的瓦斯情况,并做好向井下送电的准备工作。

(3)经瓦斯员检查,井下中央配电室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其它有毒有害气体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话汇报当日值班长、(几时几分井下中央配电室瓦斯浓度x%,可以向井下送电),值班长接到汇报后,方可下达向井下中央配电室送电的命令,否则,一律不准向井下送电。

(4)井下各采区供电点的供电,首先由瓦斯员详细检查,送电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送电,如超过0.5%时,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准送电。

(5)对掘进工作面局部扇风机送电前,瓦斯员首先要详细检查局扇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不超过0.5%时,方可通知电工,由采区配电室向工作地点送电,所有工作地点排放瓦斯及送电都必须按顺序执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送电,否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排放掘进盲巷的瓦斯前,瓦斯员要详细检查盲巷口的瓦斯浓度,证实停风区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启动局扇进行排瓦斯工作,如果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进行排放,只有经瓦斯员检查,证实巷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方可恢复停工区的工作。

(7)对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排放,要按顺序由外向里逐段排放,逐段送电,严禁串联通风区域两处同时排放。

(8)其它地点的瓦斯排放必须是在工作地点恢复正常后进行。(9)排放瓦斯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通风瓦斯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执行。

6、非正常停电停风。

(1)主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雷雨天气和供电电源突然停电均为非正常停电、停风。

(2)主扇在运转中发生故障突然停风,在十分钟内启用备用主扇,如备用主扇不能正常启动或断电停风,风机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生产调度室汇报,生产调度室应立即指挥撤出井下工作人员到进风流段,同时向当班值班长汇报,请示处理,时间超过30分钟再命令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迅速将井下高压电源断开,事后要详细记录停电停风处理经过,如遇反风迅速,返回流瓦斯含量大(1.5%以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恢复送风送电时,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7、凡停电停风、送电送风及瓦斯排放所涉及到的人员,必须在现场工作,动作要迅速,敏捷操作要准确,不得贻误,否则,要严肃处理。

8、当下班后,突然发生停风停电,当天值班长可根据上述规定组织指挥在岗人员进行送风及排放瓦斯工作,停风后,住在矿区内所涉及到的人员,也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工作,保证安全迅速的撤人和恢复生产。

第五篇: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

1、成立领导组

组 长:技术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调度主任

通风副矿长 通风副总

成 员:各科室、队组全体人员

下设办公室:矿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分工:

(1)技术矿长王永峰担任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

(2)生产矿长闫海平,安全矿长张建彪,机电矿长贾玉珍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前后及瓦斯排放的监督与督促工作。

(3)调度主任李路亮,负责组织,协调,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统筹安全,统一指挥。

(4)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①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科长现场组织排放。

②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通风副技术矿长程师现场组织排放。

③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④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科组织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

⑤ 瓦斯浓度超过3%,由通风科长、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

(5)机电科科长:负责停送电前后的机电工作安排。

(6)安监站站长:负责瓦斯排放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人员上下井情况,主井口、副井口、人行井,风机房前后20米范围内杜绝一切火源。

(7)瓦斯队队长:负责组织,安排瓦斯员,在队长、电工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排放瓦斯,以及某采区瓦斯排放情况的统一及时汇报工作。

(8)通风队队长:负责矿井瓦斯排放过程中,按调度室的命令,准确开启或关闭指定风门,以及送风后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工作。

(9)机电队队长:执行调度室机电科科长的命令,现场组织,监督,主风机及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停送电工作。

(10)检身房:执行调度室命令,切实掌握出入井人数,负责所辖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的火源警戒工作。

(11)采掘队队长:执行调度室的命令,负责停电前,组织落实撤出工作面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做好停电的准备工作,以及送电后组织落实副队长和电工与瓦斯员一道进现场瓦斯排放工作。

第二条 主扇排放矿井瓦斯的安全措施:

1、主风机房的接到停风命令后,值班人员停止主扇,并立即打开风道侧门,防爆顶盖。

2、主扇送电前,由瓦斯员检查所有电器设备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送电启动主扇。

3、主扇排放矿井瓦斯,机电队长协助由通风科科长,现场组织排放。

4、启动主扇前,通过主扇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风道侧门,仍保持原状,以便风流短路,并必须有专人看管。

5、排放时,由瓦斯员检查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进行加大短路风流,待出风口瓦斯浓度低于2%时,方可逐节关闭风门,其次序为:风道侧门→风硐内风门闭合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大小来决定。

6、排放时,瓦斯浓度呈驼峰状态,先由高到低,再到高,然后逐步降低,切不可将初期的降低误认为瓦斯已排,而迅速关闭风门,每关一扇必须等一段时间,瓦斯浓度下降时,方可关闭下一扇风门。

7、当风门完全关闭,出风口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以下时,电话汇报调度室,瓦斯员和各变电所值班电工,采掘电工跟班队长相跟入井,其他人员不得入井,由瓦斯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低于0.75%以下,中央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下井高压电缆及中央变电所各开关符合完好标准时,由瓦斯员、值班电工同时汇报调度室,地面变电站向中央变电所送电,其他工人入井,但必须在井底车场待命,不得进入采区。

8、各采掘跟班队长同电工、瓦斯员先行入井后,由瓦斯员检查采区回风瓦斯浓度在1%以下,变电所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电工检查采区电缆及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符合完好标准时,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采区变电所可以送电,然后在变电所等待送电。

9、采区变电所送电后,掘进队队长、电工和瓦斯员配合,检查风机附近瓦斯浓度在0.5%以下,风电瓦斯闭锁完好,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向风机送电,进行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期间,采区回风下山内所有电器设备不得送电。

10、采区变电所送电后,回采队长、电工和瓦斯员相跟,由队长检查顶板的支护情况,电工检查瓦斯电闭锁瓦斯员检查上下顺槽瓦斯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瓦斯电闭锁完好,方可由通风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向工作面送电。

第三条 局扇排放瓦斯措施:

1、局扇配电点送电后,首先由瓦斯员检查风机附近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由电工起动局扇,进行瓦斯排放。启动局扇后,瓦斯员检查局扇是否发生循环风,否则,必须立即停止风机运转,调整风量。

2、排放瓦斯采用风筒分支法,严格控制工作面进风量,严禁一风吹。

3、排放过程中,瓦斯员应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否则,必须减小向工作面的供风量。

4、当瓦斯逍度平稳降至1%以下时,瓦斯员、掘进队长、电工相跟对整条巷道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超限,风筒吊挂良好且其它情况正常时,由通风科科长或队长汇报调度室,瓦斯抽放完毕,电工可向工作面送电,工人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

第四条 排放顺序:

1、排放全风压通风处的瓦斯。

2、排放回采皮带运输顺槽、回采第一回风巷。

3、排放回采轨道运输顺槽、回采第二回风巷。

第五条 送电程序:

1、地面变电站来电后,先恢复井上下通讯系统;

2、向风机房送电,准备起动主扇;

3、恢复地面及其它用电点供电;

4、根据井下瓦斯排放情况,逐节恢复井下各用电地点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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