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托养
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
柳残联字[2010]28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广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09]14号)的要求,市政府把《阳光家园计划》列为2010年政府为民办事实的项目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托养服务项目方案
根据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广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09]14号)的要求,市政府把《阳光家园计划》列为2010年政府为民办事实的项目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民心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我市有重度残疾人3.7万人,智力残疾人1.5万人,精神残疾人1.7万人。我市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办理二代证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的智力残疾人约为0.175万人、精神残疾人约为0.19万人和重度残疾人约为0.45万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政府阳光工程。对于缓解当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供需矛盾,建立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状况改善,促进社会稳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目标
2010年开始,通过统筹中央财政补贴、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及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促进提高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服务条件、能力和水平,建立长效的庇护托养机制。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一)、建设柳州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在该中心未投入使用前,对以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方式集中托养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补助。
(二)、2010年底前,在四个城区各建立一个以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为主体的“颐康园”,开展日间照料托养服务。
(三)在四城区及阳和、柳东新区、开展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试点工作。
三、托养形式
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是针对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实行分类服务,采取多种托养形式,以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努力实现残疾人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服务。
(一)集中托养
集中托养对象一般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按照保证重点、讲求实效、逐步发展的原则,采取新建、依托现有机构、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设专业的“寄宿”加“日托”型托养服务机构,以满足有不同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愿望。
(二)日间照料
日间照料对象一般为家庭白天无法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以社区为基础,从方便残疾人白天就近方便得到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生产劳动等公益性服务为目的,是目前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主要方式。
(三)居家托养
居家托养主要针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为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上门和针对性服务等形式,为居家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清洁居家卫生、生活用品购买或饮食生活服务等)、康复服务(简单康复、疾病护理)、紧急援助等。
四、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
1、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2、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享受低保且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
(二)、资助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集中托养机构,按机构托养家庭困难(属低保、低收入家庭)且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人数,给予人每年1000元补助。其中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元/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其余50%资金用于机构项目经费补助,即,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2、对城区建立日间照料形式的“颐康苑”,以政府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每个“颐康苑”一次性建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场地改造、设施设备购置等。并把建设补助经费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颐康苑”补助资金的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50%资金用于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 2
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3、对符合居家托养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补助。其中50%用于残疾人生活补助,由市残联依照托养条件审批后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金,财政根据实际托养人数按自治区标准(500元/人.年)审核支付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 50%用于残疾人家庭的及其他服务资助,即,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等纳入项目管理,由市残联统一合理安排项目内容,市财政审核支付。
4、有条件的县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五、资金来源
1、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200万;
2、市财政资金200万。
3、不足部分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或通过社会捐助、慈善捐款筹集等。
六、服务标准
(一)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必须是经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一定基础设施、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对纳入集中托养的家庭困难且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应首先保障其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所需,并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康复和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对纳入日间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应提供用餐和基本的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可以适当组织开展教学与职业技能培训及简单的生产劳动。同时,所有选定为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都要按有关规定与其所服务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或监护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居家托养。实行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必须有法定监护人、家人或邻里能正常提供生活保障,基本满足其生活照料需求。
八、申请资助的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资助的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区)级以上的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具备基本的托养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且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
3.托养机构中的托养服务对象,需持有柳州市户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属家庭困难(列入低保且低收入家庭)并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4.托养机构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了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二)申请日间照料形式的“颐康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颐康苑”由县(区)政府采用购置、租赁、新建、置换等办法来解决,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可安置不少于30人左右的活动场地。有3-6名以上专门的服务工作人员。
2、“颐康苑”服务对象为家庭白天无人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3、“颐康苑”必须具备有使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白天就近方便,可得到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生活训练,生产劳动等公益性的日间照料服务的条件
(三)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2.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 3.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持有柳州市户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
(四)申请资助的程序
提出资助申请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要按照要求据实填写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申请资助的机构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和《阳光家园计划申请资助机构托养残疾人明细表》;
2、申请资助的残疾人家庭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
3、县级(区)以上残联受理,将本级受助机构、家庭和残疾人基本情况实时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凡涉及“残疾人证编号”的,一律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编号。
4、有受助机构或受助残疾人家庭的县(区)残联于每年4月30日前填写《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机构情况汇总表》和《阳光家园计划受助残疾人家庭情况汇总表》,以县(区)为单位报
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柳州市财政局
2010年4月6日
第二篇:居家托养申请书
居家托养补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今年xx岁,古田县城东街道xxx村人,自20xx年发生车祸被人撞后多年来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只能靠父母两个老人轮流照顾,而肇事者逃逸多年,至今未获得一分钱补偿,而我女儿又很小,还在念初中,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全家人只能靠着每月的低保维持着生活。
因此,特申请居家托养补助,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2015年5月26日
第三篇:托养中心汇报材料
着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全力做好残疾人托养工作
C县残疾人联合会
‚阳光家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有关精神,按照中国残联、财政部《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的通知》(残联厅发“2009”14号)的要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政府阳光工程,是推动建立残疾人特殊保障制度的民生大事。对于缓解当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供需矛盾,建立残疾人专项补贴制度,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推动残疾人状况改善,促进社会稳定和谐,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概况
C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鲁、豫两省八县交界处,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改革开放县和山东省首批财政体制改革直管县。全县总面积1966平方公里,耕地197万亩,辖24处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人口156万,是山东省劳动力资源第一县。
C县各类残疾人比例高达7.3%,现有1.18万余名16 岁以上的成年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人士面临认知退化、缺乏照料、社会融合 1 等困难;0.9万余名重残无业人员及其家庭也存在迫切的养护服务需求。为减轻这部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切实提供助残服务,自2009年省残联组织开展‚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我们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规范化管理、服务标准、居家安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具体做法
(一)政府出资,重点补贴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一项集康复、训练、救助性质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2009-2012年间,省里下达我县‚阳光家园计划‛资金总额为68万元,我们不但全部用于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而且又配套了4.5万元。2009年,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建立了C县唯一一所专业性、集中托养训练机构——C县朝阳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该中心系为家庭照料有困难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提供安养工疗、康复学习的场所,负责承担全县残疾人托养工作的训练与指导工作。
该中心包括机构养护、日间照料等服务的残疾人养护服务体系。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中心拥有独立院落场地,设置了OT室、PT室、ST室、理疗室、娱乐室、职业培训教室、多功能训练大厅等,床位50张。室外是整洁的花园式场地,有各类适合残疾人训练锻炼的体育器材,营造了温馨舒适的托养环境。
中心聘请C县人民医院内退主任医师担任托养中心康复专职主任,市三院著名精神病专家定期对托养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录用了热爱残疾人康复工作、具有相关领域专业技能的职业理疗师、保健师、推拿师等10名,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依计划严格训练。
(二)科学管理:
2009年,我县下发了《中共C县县委 C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C发[2009]26号),其中第三条第六项规定:‚实施残疾人托养制度。采取依托现有福利机构、新建残疾人托养院、家庭居家安养等方式,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三无’老年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等托养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对由家庭和亲友照料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提供服务补贴、必要的辅助器具和康复服务指导。‛ 在选定居家托养对象过程中,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低保残疾人或困难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居家托养范围,建档立卡,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不定期突击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由县残联每人每年给予发放一定的补贴资助。
我们于2010年初制定了《C县开展共享阳光-----‚阳光家园‛示范机构创建实施方案》,方案对创建的目标、标准(机构建设、设施设备、服务、规模、经费、人员、管理等)做了详细规定。同年8月又制定了《C县朝阳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中心不仅使用‚阳光家园计划‛统一标识,而且在机构建设上做到了申请审批、注册登记手续齐全,制定了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对一些 数据及时录入‚阳光家园计划‛管理数据库。
三、工作效果:
2009年以来,我县大力开展‚阳光家园‛示范机构创建活动。四年来,我们实际支付资金72.5万元,机构(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人数分别为212人次和194人,省及中央财政资金中用于居家托养的资金数为29万元。目前,县残联经与县卫生局协调,已将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统筹。
通过对残疾人进行托养服务,90%以上的受托养人员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明显加强,能掌握简单的劳动技能,社交能力显著提高,消除了社会上对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减轻了部分残疾人家庭的负担,解决了残疾人亲属的后顾之忧,营造了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体会: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关爱的民心工程,体现了社会的和谐、进步和发展,为此,财政、民政、人保、卫生、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紧密配合,形成共识。残疾人托养工作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承载着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事业感,承载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的理想,更承载着有托养需求的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期盼。
我们认为,今后,残疾人托养工作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得到加强:
1、大力宣传残疾人托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2、争取托养资金的地方配套比例,加大资金投入;
3、提高残疾人托养工作者的管理水平等综合素质;
4、进一步提高托养中心的规范化、规模化,争取更多有需求的残疾人实现寄宿制托养。
C县残联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二个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继续完善我县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第四篇:托养中心工作小结
托养中心个人工作总结
泗洪分金亭医院
蒋海燕
2016年我在单位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全体托养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下、开拓进取、始终奉行“以人为本、尊残扶残、诚信敬业、奉献爱心”的宗旨,积极做好了托养中心各项工作,这一年我能扎扎实实,勤勤恳恳为托养残疾人员服务,为县残联事业做出了自己微薄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托养人员家属的肯定和赞扬,现将2016年的具体工作向领导做一总结:
一、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职能道德素质
我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一切服务于托养人员”的工作思路,不断学习托养中心规范和相关的监督、制约激励机制,强化素质教育,提高自身服务托养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自觉为托养中心的发展出谋划策。参加全员培训教育的同时,还能参加针对性更强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严格要求自已以“托养人员最大满意”为追求目标,在工作中踏踏实实,热情服务,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办事高效,让被托养人员与家属感到可亲、可信。
二、为托养人员创造精神文化 娱乐生活
为了全方位配合开展对托养人员的情感化、人性化方面的服务,我在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形式文化娱乐活动,如:打羽毛球,跳绳,跑步等.以不断丰富托养人员的的精神文化生活。并尽可能动员鼓励托养人员参与互动互乐。每天能组织托养人员进行晨练,以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我还主动与社会民间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社会上如学生、公益活动志愿者等经常走进来与被托养人员进行有意义的义务互助互动活动,以此增加被托养人员与社会沟通的机会,激发被托养人员热爱生活、找回自我、重塑自我的信念。
三、提高安全防范,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残联托养中心托养的人员大部分是智障和肢体不便人士,所以,安全工作是我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我对于托养人员一直坚持做到如下几点:..(1)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制度:从托养人员进入托养中心的第一刻起,我都会严格遵守安全的登记管理制度,早上报到有事离开中途有事等我们都会有详细记录.时时刻刻都确保知道他们的情况,保障他们的安全..(2)严格遵守坚持24小时值班陪护制度:轮流陪护在托养人员身边,晚上准时坚守在值班岗位。托养中心安装了先进的”床头呼叫装备”,托养人员有需要时,只需要鼠标一点,我们就会立即提供服务.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
(3)真正负起托养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和安全责任,在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研读被托养人员,支持被托养人员的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从被托养人员的角度去关注理解他们的生成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判断生成活动的价值,及时予以支持和提升。我能研读他们的言行,捕捉他们稍纵即逝的兴趣点,并能读懂他们的百种语言,理解他们的探索行为,让他们在托养中心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
以上是我的2016年的工作总结,虽然我克服了各种困难去完成各项工作,但是我觉得还是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希望领导能给予我宝贵的意见。在下一年我会:
一、继续做好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一如既往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为被托养人员服务。
二、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我坚信,在各位领导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托养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可以把托养工作做得更好,让社会满意,让托养家属放心!
第五篇:什么是精神病托养
什么是精神病托养(托管)?为什么要精神病托养(托管)?
一、精神病托养(托管)的目的:
事实上很多精神病患者是不能够彻底治愈的,这是精神病患者家庭不得不面对的基本事实。可是正常住院住不起,一般每月要几千元,很多家庭因此而致贫,要是把患者放在家里,又得不到规律性照顾,特别是不能够规律性用药,造成患者时常发病甚至伤人和自伤。很多患者家庭为此极度苦恼,进退两难。精神病托养或托管的目的,就是为解决这一难题而产生的,是以超低价位让衰退型患者得以规律性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使患者病情平稳,生活有所依,解除家庭负担和困扰,让患者家庭成员轻装走向自己的生活和事业,获得生活希望与安宁。
安徽蚌埠五河康宁医院(城镇医疗定点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面向全国推出低价位长期托养(托管)项目,托养(托管)患者受到维持性治疗,托养(托管)患者随正常患者一起被查房和管理。安徽蚌埠五河康宁医院收治长期托管托养的精神病人
二、服务特点:
我院在精神病托养(托管)方面积累了成熟经验:
1、托管患者和正常住院患者一样每天被查房和下医嘱,在护士监护下每天用药两次。
2、推行全员服务制度,实行家庭化、亲情化服务。患者和所有医护人员都不隔离,相处在一个环境下,一起交流、一起打球等,如同一家人。无论是一线医护人员还是后勤人员,都深入到每位患者身边,问寒问暖解决问题。有的患者贫穷缺衣服,工作人员甚至能从自己家里拿,衣服坏了,后勤人员都主动给缝补,个人有好吃的也时常送给患者吃。患者心情不好了,会有工作人员及时安慰调整情绪。天热了,医院还免费给买西瓜、冷饮等。
3、病房采取开放式管理模式。患者从早晨7:30-晚上8:00完全自由(除午休以外),有健身器材、乒乓球、羽毛球,可锻炼身体,可以看电视、下棋、打牌。
4、患者受到24小时监控、护理,每班两名护士不间断护理服务。
5、患者受到有计划的心理疏导,包括群体疏导和针对性疏导。
6、每月组织两次郊游。用车拉病情平稳的患者到市内或郊外观光、舒缓心情。
7、有计划的安排患者进行自我管理和环境管理,促其恢复社会能力。主要包括组织患者进行公共环境卫生的打扫、洗衣服、食堂简单劳动、互帮互助、维护内部秩序等力所能及的活动。
8、强化制度,把尊重关爱患者落到实处。制定了“医护人员特别守则19条”,详细规定了对患者的服务细则,绝不允许对患者有丝毫不周。医护人员对待患者要求像对待孩子一样,遇事以哄、劝为主。对工作人员要求怀有四个心: “爱心、关心、耐心、用心”。工作人员不许对患者“表情冷漠、骂一句、打一下”,这是“铁律”,否则将被严厉批评、罚款甚至辞退。
9、在饮食方面,我们坚持患者的用餐和员工用餐在一个锅里做出来,完全一样,目的是让医护人员监督饭菜质量。聘用的是专职厨师,一般每顿菜不重样,一周改善一次,肉蛋菜都能吃到。这从根本上保证了患者的饮食质量。患者的饮食收费完全是成本价。
五河康宁医院本着奉献社会、服务患者的宗旨,发扬“团结、奉献、坚韧、求实”的医院精神,不放弃每一个患者,每一个患者都是亲人,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推进科学化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履行社会服务承诺,倡导含泪微笑服务,积极改善住院条件,努力减轻患者负担,为患者创造了环境优美、疗效显著,价格合理、服务优质、家属满意的就医环境,着创“诚信、博爱、优质、创新”的名牌医院形象。
安徽蚌埠五河康宁医院电话:0552-566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