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萨拉乌素社区(居委会):
我叫格格日勒图,现年19岁,家中四口人,现居住在乌审旗嘎鲁图镇萨拉乌素社区。家庭月人均收入约200元。由于家庭收入低,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特申请城镇最低生活救助。现将我家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本人因年纪小,现在还在上学,没有工作及经济来源,父亲只能靠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为生。母亲长年患病,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我有一个妹妹,现年龄3岁,因为生活困难,妹妹也要上幼儿圆。由于我们家人都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致使家庭异常困难,生活十分拮据,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 生活特别艰苦。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生活救助,心里非常高兴,好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想到了只有党和政府才能救我全家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政府申请城镇最低生活救助,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本人及家人承诺:以上所写属实,没有隐瞒、重报等违规行为,愿意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并会服从社区安排,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义务劳动。望政府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格格日勒图2012-5-8
第二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根据我某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初审制度:低保对象提出申请,低保评议小组要按照我某制定的《尚志某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程序及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入户核实,集体评议,提出初审意见,上报乡镇政府。对不入户核实,不进行集体评议或瞒报的居委会主任予以辞退。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在全某内通报。
2、公示制度:对初审合格的要在醒目的位置张榜公布5天,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低保评审小组。对不公示、公示不全或不到位的社区居委会主任要给予辞退。
3、复审制度:乡镇政府低保评审小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申请低保对象要入户复查后,由低保评审小组集体评审,符合低保条件的上报民政局审批。对不按程序复查和评审小组集体评审,或在复查中弄虚作假造成影响的,乡镇主管领导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降职,街道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撤销职务处分,并在全某内通报。
4、审批制度:民政局对上报申请低保对象进行集体审批,签署审批意见,录入微机,上报哈某民政局备案。不经过集体审批或审批把关不严,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民政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二次公示制度:社区居委会对审批合格的低保对象要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的发放低保证,领取低保金,有异议的报某民政局调查处理。对不按程序办事、不进行二次公示或公示不到位的,对社区居委会主任予以辞退。
6、建立三级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乡镇低保评审小组、某民政局都要建立健全低保对象档案,有微机的要录入微机。不按要求建立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对三级主管领导要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7、动态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和乡镇低保评审小组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家庭要进行不定期复查,及时掌握情况。对收入发生变化的家庭,按程序及时为其办理提高、降低、终止低保待遇的变更手续,并张榜公布。民政局对低保对象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进行复查或虚报、瞒报的乡镇主管领导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居委会主任予以辞退,并在全某内通报。
8、资金发放制度:低保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要通过银行按月发放到低保户手中,财政局、民政局、乡镇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或拖延低保金的发放。违者相关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信访制度: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民政局要指定专人接待有关低保问题的来信来访,并对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需要调查核实的要在10日内给予答复。对上访信件和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答复而造成越级上访的直接责任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或党内警告处分。
第三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申请城市低保的条件
低保实行由户主申请,按户保障。凡在本事市区内特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城市低保按月审批。
申请低保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是申请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是家庭收支和资产状况证明;三是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证明;四是区级人民政府或同级民政部门出台的政策规章要求申请人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低保的基本程序
一是个人申请。由申请人自愿到户籍所属街道(乡镇)提出申请。二是提交材料。提交所需的证明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画押。相关材料如不属实,允许再申报一次,第二次申报仍不属实的,记入“诚信黑名单”,在“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并从第二次申请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该家庭的低保申请资格。三是乡镇初审(乡镇)和村(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联合进行入户初审,逐户核实申请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财产、收支情况。对经初审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家庭,填写《审批表》并上报区民政部门。四是信息比对。区级民政部门要对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家庭的财产收入情况,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财产收入信息进行比对,检验申请家庭是否隐瞒财产收入。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级民政部门出具《不予保障通知书》,写明不予保障的主要原因。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家庭,区级民政部门要进行100%入户复查。五是资格评议。由区级民政部门主持,在村(社区)公开召开评议会,确定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六是资格公示。由村(社区)将符合低保条件申请人名单和不符合低保条件申请人名单及家庭信息,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的明显位置张榜公示七天。经公示有异议的,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由区级民政部门向该家庭由具《不予保障通知书》,写明不予保障的原因。七是信息录入。经公示无异议的,乡镇(街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八是资格审批。区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录入的基本信息进行系统内审核,经校对确认数据真实可靠、符合逻辑后,完成低保对象系统内审批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操作,核发《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
第四篇: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街道办事处:
我家庭户籍所在地为,现居住在,本人现年岁。我代表家庭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家庭成员情况:
全家共有人,其中:农户人,残疾人,患重病人,学生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其他人。
二、家庭收入情况:
三、家庭贫困原因: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指纹)
年月日
低保家庭诚信承诺书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愿自觉接受乡(街道)的管理和监督,并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若提供的材料不实、虚报,无条件接受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退还低保金的处罚。
2、愿意接受工作人员随时进行入户调查,愿意积极参加乡(街道)组织的民主评议会并如实反映情况。
3、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银行帐号、联系方式等有关事宜发生变化,及时到乡(街道)报告,未及时报告造成的后果,我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4、在享受低保期间,家庭成员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愿主动接受各部门介绍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本家庭愿意放弃享受低保待遇。
5、家庭成员名下没有车辆、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企业、没有在2年内购买过商品房屋,如上述情况存在,本家庭愿意无条件放弃低保待遇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收 入 证 明
: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是我单位职工,在岗位工作年,职务为;在我单位平均月工资元,平均月奖金元,冬季取暖费元。
单位性质为:[国企()集体()私营()个体] 工作性质为:[正式()合同()临时()其他] 现在岗情况:[在岗()待岗()下岗()其他] 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银行卡存折()]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街/路承办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 职务:职务: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此表内容受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监督;
2、单位开具的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开具虚假证明将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以上内容填写需手写)
民主评议记录
时主持人:
到会参加民主评议人员:共计人,占民主评议小组总人数的%。
一、宣讲政策:
主持人讲低保资格条件、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
二、申请人自述家庭情况:
三、入户调查人员介绍调查情况:
四、民主评议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进行评议:
五、结论:同意上报审批的申请低保家庭名单(标明票数):
不同意上报审批的申请低保家庭名单(标明票数):
六、参加民主评议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篇:甘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汇报
甘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汇报
甘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汇报2007-02-18 09:44:3
3中共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今天,省委、省政府督查组来我区督促检查低保工作,这是对我区低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对督查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下面,就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运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位于河西走廊中部,总面积平方公里,现辖个工业园区、个乡、个镇、个行政村,个街道办事处、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万,其中城镇人口多万,占,止目前,全区纳入低保对象户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我区自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使城市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城市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截止××××年月底,全区共纳入低保对象户人,月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月补差元,低保对象占城市总人口的。按家庭成员身份分为:在职职工人,离岗人员人,离退休人员人,失业人员人,“三无”人员人,其他人员人。按分类施保人员构成情况分为:第一类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和抚养人的“三无”人员人;第二类为因病、因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生活困难人员人;第三类为在职、失业下岗和具备再就业条件的人员人;
第四类为待分配期间符合低保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和其他人员人。今年以来新纳入低保对象户人,停发低保户人。低保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成效
(一)领会精神,顺利完成提标任务
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提标工作进行了研究。根据省、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精神,从今年月起,我区在全面提高低保对象标准的同时,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特殊人员的保障标准进行了有重点的调整,分别对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和扶养人的“三无”人员等特殊对象的标准在提标的基础上人均月增加元;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家庭长期无稳定收入的人员,依据残疾和疾病轻重程度按城市低保标准上浮 的保障金;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岁以上老人按城市低保标准上浮的保障金;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岁以下的儿童、中小学生和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城市低保标准上浮的保障金;待分配期间符合低保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城市退役士兵和企业改制后产生的遗属,按城市低保标准全额享受。
(二)上下联动,确保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今年月,为了搞好低保调标工作,区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区低保标准由原来的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并对特殊人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标。由于低保工作量大面广,为切实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有效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区上成立了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民政、财政、劳动、工会、统计、物价、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甘州区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低保
工作。在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办公室,确定事业编制人,区政府任命了低保办主任,区财政局拨付办公经费元,为搞好低保工作提供了组织和经费保证。与此同时,区人大、区政协经常听取区民政局低保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目前基本形成了民政及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街道、社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操作规范的低保工作管理机制,保证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二是低保资金到位。近年来,区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努力拓宽低保资金的筹措渠道,逐年增加低保资金的列支数额。经测算,今年我区共需低保资金近万元,为确保低保资金按月发放,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的同时,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预算内外两个渠道筹措配套资金,按照本级财政的负担比例,想方设法预算列支配套资金万元。止月底拨付低保资金万元,月份列支万元,其余资金力争年底拨付到位。
三是收入核实到位。针对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完善了家庭收入计算政策,取消了对符合就业条件的未就业人员虚拟的“应得收入”标准,按实际收入计算本人收入;对有关部门认定确无生产经营能力、拖欠职工“应得待遇”半年以上、且今后不可能再补发的集体企业职工,不再计算“应得收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按规定方法计入本人月收入。其次,积极探索家庭收入核实办法,在科学界定就业内涵、规范就业管理、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基础上,民政、街道、社区居委会紧密配合,采取入户调查、单位邻里走访、信函索证、跟踪消费、居民代表评议、部门联动、规范就业、参加公益性劳动、社会监督等多种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收入核实难的问题。四是部门配合到位。要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仅靠低保补助金远远不够。为此,区委、区政府
先后几次召开低保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甘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和《甘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对低保对象家庭实施“三减一免一优先”。”三减”就是读书减收学费、就医减收医药费、经营减收税费;“一免”就是对无一技之长的低保对象免费进行岗前培训;“一优先”就是上岗就业优先。另外对户“三无”对象每月每户免收照明电度、自来水吨和%的房租费用。目前,在实施城市低保差额救助的基础上,全区建立了临时救济、政策优惠、社会互助、大病救助、就业帮助、就学援助、廉租房屋和家庭自我保障等配套制度,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城市低保救助体系。通过全区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各种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不同程度地缓解了部分低保家庭的贫困压力,有力的保障了我区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三)规范管理,做到七个坚持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不断强化低保监督管理机制,在继续坚持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管理,基本做到了七个坚持。一是坚持规范操作。严格遵循个人申请、居委会和单位联合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公示上墙,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发证的程序操作。目前,全区基本形成了经过道程序个人申请、社区居委会核实、街道初审、区民政局审批、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发放、提供个证件户籍证、身份证、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两次张榜公布社区审核后、上报街道前;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发放保障金领取证前、三项内容公开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金发放结果、强化三个监督社会、行政、司法的城市低保工作的运行机制。
二是坚持公正透明。对低保对象和发放金额实行“双榜”公示制。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在收到个人申请并初步审核后,分别将确定上报名单在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再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接到居委会初审名单后,经过入户调查、低保资格评估后,将审批到户的名单和金额再次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发证(存折)到户,纳入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基本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同时,为增强作好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我们在张掖日报、甘州区电视台公告了全区低保监督举报电话,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三是坚持动态管理。为了强化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救助标准有升有降,建立了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定期申报和核查制度。低保对象每月在领取保障金的同时,要通过社区居委会向管理审批机关申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提出
续保申请;社区居委会每个月要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次核实,个月实施一次清理,对家庭收入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保障金。为了解决隐性就业和隐性收入难核实的问题,明确了保障对象的权利与义务,规定符合就业条件的未就业人员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时,必须先进行求职登记,必须参加街道和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二次无正当理由经介绍拒不就业或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取消其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资格。××××年以来,全区因家庭收入变化取消城市低保待遇的达多人。四是坚持档案规范。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后,为每名低保对象建立家庭资料完整齐全、有关数据准确清楚的个人档案,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使用方便。并运用民政部统一配发的低保软件,将低保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及补助金额等相关内容及时输入微机,使低保工作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化的轨道。五是坚持民主评议。街
道、社区居委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工会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居民代表,组成家庭收入核定小组、民主评议小组、信息反馈小组,加大对低保户的监评力度,并通过走访取证、张榜公布等形式,广泛征求辖区居民的意见。低保户的确定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批,通过分级管理、分级监督、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严格把好低保对象入口关。六是坚持资金安全运行。为确保低保资金安全、迅速、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建立了民政制定需求计划、财政审核筹措、财政和民政联合下拔、民政部门管理、街道和社区发放的城市低保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保证了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为了防止不列、虚列、列而不支、挤占挪用城市低保资金现象的发生,全区建立了城市低保资金的管理制度,城市低保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建立健全了保障金发放登记备案制度,防止贪污冒领。此
外,全面推行社会化发放,至目前,城区个街道办事处和乌江镇平原堡街道办事处低保金全部由银行发放。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对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制订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了各项工作纪律。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七是坚持定期回访。低保对象每月领取低保金后,我们都要对低保对象进行抽查回访,询问其是否领取到低保金,并查看其就业状况,核算其家庭收入,了解他们所领取的低保金是否能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保证把低保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从目前我区低保工作运行情况来看,成绩是十分显著的。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收入核实难。尽管我们在家庭收入测算方面下了一定的功夫,但收入测算难的问
题,仍然是目前困扰低保工作十分棘手的问题。许多低保户不能很好的配合,收高报低,甚至对何时何地从事何种职业避而不谈,干脆一句话没工作,给测算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加之对同一行业、同一年龄人员收入没有统一的测算标准,导致家庭收入测算失真,相同情况的人员低保金发放不平衡,差异大。二是低保资金不能足额及时到位。搞好城市低保工作,资金保证是前提,按照中央、省、市资金配套的要求,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的同时,由于我区财政困难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相对迟缓,存在着以钱定人和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
三、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措施
针对我区低保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切实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今后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⒈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严格规范操作,对低
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二是对收入和家庭财产核算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拿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合理的测算办法。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和参与,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四是把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按月通报作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形成制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该进的进,该出的出。
⒉多方取证,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家庭的实际收入。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采取走访了解、取证、依据生活支出推算收入和实行行业收入评估等办法,核实申请低保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对灵活就业人员,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协调物价、工商、税务、统计、劳动、财政等部门以及物业管理单位,针对不同地段、不同人员类别、不同年龄结构和不同季节收入差别,通过劳务市场调查,收入预测和月收入情况统计,核准实际收入。对从事街头劳务、家政服务、装饰装璜、临街早、晚摆摊设点、开设修理及饮食
服务摊点的人员进行收入寻访和消费支出、管理费上缴等方面的调查测算,形成行业收入的抽样标准,并以此计算实际收入。对下岗、失业人员在原单位取证后,经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实,再计算实际收入,力争客观、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家庭生活状况。
⒊强化监督,杜绝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按照甘州区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责任,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设置低保举报电话,各街道办事处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民政部门尽快制定调查、审核、审批责任追究制和申请审核报批、动态管理调整、低保与就业衔接、低保金社会发放、补差标准等方面的考核办法,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统计报告和公示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不良苗头和问题,采取行
之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对出现的不正之风严肃处理,杜绝搭车收费、强行捐款、人情低保等行为,努力使低保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迈进。